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
一、重视档案资料的整理及管理工作,设置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化管理。
二、办公室根据“档案管理目标责任”要求,按期、按年、按月、按时将公司各项年度方针、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建立档案,指派档案管理人员详细分类,进行归档。
三、档案资料员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和检查未归档文件的催办工作。
2、按规定及时、正确地办理各种资料的.动态注记。
3、按时收集好各类档案资料,不散失,不遗留,做好立卷归档,分类要准确,装订要工整,符合立卷标准。
4、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和做好年终总结,特别是要做好为领导提供各种资料的参考、查找工作。
5、严格执行查阅资料的规定办法和资料保密纪律。
6、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资料,严厉杜绝由于个人疏忽或麻痹大意而使档案丢失及由于档案室内温度不适而受潮或干燥造成的损失。
四、公、检、法部门或房管部门和上级主管机关因办案需要,需查阅有关房产资料,按规定凭介绍信查阅。
五、律师事务所要有关了解当事人资料的,同样按其介绍信并出示“聘请律师合同书”为准,由资料员代为查阅,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给予回复。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2
1、学校成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教师在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随笔、个案分析等都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交送资料统一保管。
4、家长会签到单、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册等按学期分类装订,送资料定保管。
5、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6、加强学校领导对资料室的管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完善意见。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3
为确保生物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与生物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手册、生物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透过生物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4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有助于保存住宅小区(大厦)的历史资料,维护管理的连续性和规范化,便于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更新和与业主的沟通、联系。
(一)管理内容:
1、工程档案:从接管开始的所有工程技术、维修、改造资料、各种竣工图及各类设施设备资料等;
2、业主档案:所有业主购、租房合同(复印件),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装修申请表等;
3、财务档案:逐年形成的财务收支报表、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报表等;
4、文件档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公司文件等;
5、管理资料:绿化资料、日常巡查(清洁、维修、保安)记录、值班记录,车辆管理记录、监控记录、荣誉资料等。
(二)管理措施:
1、制定档案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专人管理(由负责内勤的管理员担任),专室专柜,编目造册,存放有序并且尊重业主隐私,保守秘密;
3、科学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确保档案完好率达100%;
4、逐步实现智能化管理,计时可靠的掌握相关信息,提高管理水平。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档案水平,实现档案业务规范化,使档案更好地为我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参照广东省档案局制订的《广东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实施细则》,结合我校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档案是指在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它是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反映学校在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
第三条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评估学校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必须加强领导,把它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时,档案工作纳入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各专兼职档案员岗位责任制及工作考核范围。
第四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由学校档案部门对各教研科室、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学校设置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各科室配备兼职档案人员。综合档案室指导并协助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工作,接收并管理好全校各门类档案。综合档案室在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1.对学校各科室、部门形成的各种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纂。
2.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3.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负责对学校内部各科室、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制订适合学校的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等。
5.对所保管的全部档案定期进行鉴定、销毁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
6.严格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的工作。
8.不断改进档案工作,做到案卷质量标准化,档案整理系统化,库房管理科学化,查找利用现代化,调查统计制度化。
第七条档案综合管理范围
凡属学校各职能科室、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均由档案室负责管理,包括:
1.(文书)档案:学校各科室、部门和党团工会各组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2.基建档案:学校兴建的教学办公楼、生活居住娱乐设施工程及科研实验大楼,从研究决定兴建到竣工全过程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和其他载体的各种记录材料。
3.设备、仪器档案:学校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的申购、报批、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等的文字、图表材料。
4.会计档案:学校在各项会计业务、财务活动中形成的财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等应归档保存的材料。
5.专门档案:学校教学档案、学校科研档案及学生学籍档案。
6.特殊载体(声像)档案:反映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等。
7.实物档案:学校获得的奖旗、奖状、奖杯、证书及校友或社会知名人士所赠的书画等实物。
第八条学校各类档案,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日常收集整理,按规定定期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归档时间和手续
1.(文书)档案,应于翌年三月底之前初步立卷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2.基建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时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工程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基建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立卷整理好,并移交综合档案室。
3.设备仪器档案,在设备仪器开箱时,有关部门应通知档案室参加验收,安装调试后一个月内由主办部门将全部相关材料整理好移交综合档案室。
4.会计档案按年度由财务部门按要求和规定整理归档,在财务部门保管三年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5.教学部门和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每学年结束后三个月内,将文件材料整理立卷,移交综合档案室。
6.科研档案应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应在出版后及时归档。
7.特殊载体(含声像)档案在每项工作完成后,由主办部门将声像材料、文字简介及实物,在两个月内移交综合档案室。
8.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
9.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第十条档案的整理
(一)划分全宗
1.档案必须按全宗整理,同一全宗的档案不能分散。我校档案全宗号为121。
2.建国后学校形成的包括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作一个全宗,全宗名称随学校名称变动而改变。
(二)档案的分类、编号
1.档案分类编号是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按一定原则和属性逐卷或逐件分别归类编号。
2.分类是以全宗为单位,按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记述的内容性质,对库存档案整理、编号、排架。档案室对接收的.各类档案,应进行审核、分类和加工整理并分别编目、排列。案卷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
(三)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
1.案卷目录应根据不同门类档案的具体情况分年度编制,做到不出现重复的档号。
2.从实际出发逐步编制配套的其他检索和参考工具:全宗介绍、分类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和文件字号索引等。
第十一条档案的保管
1.设置专用库房,加强档案的保护。库房应基本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有防盗、防火、防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鼠等设施。同时应根据档案工作需要,配置温湿度计、复印机、抽湿机、空调等设备。
2.库房温、湿度要保持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同时应做好温、湿度的调控和记录。
3.档案入库时应检查是否齐全。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号顺序排列。库房排架应从左到右,从上至下依分类大纲次序和档号顺序排架,设置档案资料存放指引卡和示意图,以便查找。
4.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学校档案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5.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确保档案的安全。
6.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见“特殊载体档案工作规范”。
第十二条档案的鉴定和统计
1.以学校档案室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作为各门类档案的鉴定依据。
2.在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长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和相关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以一个年度或一个项目的成套档案材料为基础,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登记造册,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存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3.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台帐,专人负责对档案的接收、整理、移出、利用、销毁和库存内各种情况等数据进行统计,按档案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4.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或专项统计分析。
5.对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报学校领导审阅。
第十三条档案的利用和借阅
1.档案室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主动开展档案工作的调阅和利用,结合工作需要,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力求做到查找方便,调卷迅速准确。
2.要建立和健全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室按照档案保密和借阅制度的规定,严格掌握借阅范围和履行借阅手续,积极提供利用。珍贵或机密的档案应以复印件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第十四条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范围和年限,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学校保存十年左右,然后连同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市档案馆移交。
第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
一)、档案材料收集
1、公司对内收回、对外上报的各种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由各办公室统一搜集管理。
2、各部门均应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收集整理、移交本部门的存档文件。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的有价值的文件资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存档,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存档。
二)、归档范围
1、文书档案
1)各种会议的记录和纪要;
2)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制度、批复规定、通知、通报等;
3)公司对外的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件;4)董事长、总经理的批示指令、批复等;
5)集团及各分公司对各部门有存档价值的事情计划、总结、敷陈、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条约、协议书等。
6)公司和各分支机构有存档价值的机构设置,合并撤销、更名、人员编制、调动、招聘辞退、培训、干部任免、员工的薪资与奖励、绩效考核、保险、处分决定等资料。
7)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各种批文、批件、批准文号等。 8)公司订阅的.期刊、杂志等。
9)公司大事记,领导重要活动为讲话材料,及公司的荣誉证书、奖杯等。
2、技术档案
1)技术开发的整套图纸(蓝图、底图)、设计文件、标准(企业标准、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其他标准)、检验规则等。
2)施工合同、技术协议、专利文件。 3)与技术有关的资料、文件。
3、声像档案
1)上级领导视察、外交活动、集团及各分公司高层领导的重要会议及各种活动的声像资料;
2)公司制作的各种宣传广告(POP、DM)、宣传照片、底片及相关说明等。
4、人事档案
1)《xxxxx人才登记表》;2)《xxxxx试用转正申请表》;
3)《xxxxx员工晋级、降级及薪资变动申请表》;4)《xxxxx员工体检表》
5)学历证明,职称、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档案
1)会计凭证
2)管帐账簿
3)会计报表
三)、归档
1、各部门每年度形成的文书档案应于下年度三月份以前移交档案室。
2、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的原则,紧张事情、紧张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声像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3、归档文件资料需经交接双方具体清点,并填写归档注销表,双方交接表为凭证。
4、归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同时应对文件按要求进行分类、排列、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填写备考表,案卷装订,填写案卷封面,编写卷案目录。以上案卷应同时制作两份,原件案卷存入机要档案室,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动用,另一份复印件案卷存入普通档案室。
5、对不符合存档要求(如残页、缺页、次序混乱等)资料、档案室有权要求部门重新整理,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四)、档案借阅
1、公司内部人员借阅文件资料需经所在部门带领批准,在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借阅文件资料,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带有密级性文件资料,必须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者要妥善保管所借资料,如发生泄密情况,借阅者承担全部责任。
4、借阅期限最长为15天,借阅者必须按期归还,所借的文件资料,因特殊情况延期时,必须经行政部主任批准。
5、借阅者必须保持所借文件资料的清洁和完整,不得涂改、损坏、转借。
6、如违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借阅资历。五)、档案室管理
1、公司档案室设专职档案员进行管理,负责文书、技术及声像档案的归档、借阅、保管等管理工作。公司财务、审计档案由计财处负责存档管理。人事档案由XXX负责归档管理。
2、已经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按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进行分门别类地整理归档。
3、带密级的文件资料、紧张条约等,应设专柜管理。 4、录音带、录像带、磁盘等要采取防磁措施,防止资料遭到破坏。
5、档案室负责制定文件资料保管期限(永久、十年、五年、三年、二年、一年)。
6、对超期存档的资料,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在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销毁。
7、各种档案应保持清洁卫生,档案室应通风优秀、空气干燥,以防受潮、发霉或变质。
使用,防止火灾发生。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书;
1.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1.4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1.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应指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用于保存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保存期限原则上为3年,重要的见证资料应永久保存。
4、根据需要本单位可另外专门设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机构。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8
1、 药品试剂由专人保管,建立细帐,做到帐物相符。
2、 药品试剂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处,每学期结束时清点一次。
3、 实验室的药品不得私自借出,如需借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如不能及时归还的,由借出人负责追回,外单位借用的,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
4、 凡因教学实习或科研在实验室以外使用药品时,必须在实验室配制试剂。不能整瓶拿走,用完后,物品要及时归还实验室。
5、 因实验、实习或科研需要领用易燃、剧毒等物品的,必须填好申请单,注明所需数量、使用时间、使用原因等,经批准后方可到实验室领用,用剩的.须及时交回,不得随意处置。实验室应做到精确计量和记载。
6、 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药品应单独存放,加强保管,一般情况下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但在夏天、霉雨天至少一周检查一次,以防药品因变质、分解等原因造成事故。
7、 盛装危险物品的容器、变质材料、废液、废渣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9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企业。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非电力建设项目除按合同规定要求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电力部电建[1996]159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GB/T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3总则
3.1为了健全和统一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3.3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及所属施工、调试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做好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编制出版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4组织和职责
4.1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4.2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施工、调试单位在工程现场都必须有一位行政领导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4.3施工总承包单位档案部门的职责
4.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4.3.2制定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3.3负责管理所承担的.电力建设项目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
4.3.4负责协调、检查、指导各分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4.4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施工、调试单位档案部门的职责
4.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4.4.2建立、健全本单位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的实施细则。
4.4.3管理、监督、指导各项目工程部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4.5电力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开工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4.6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承包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5施工技术记录的内容
5.1工程概况
5.1.1简要说明本专业项目的施工规模、工程量、主要设备(结构)的规范、参数、系统特点以及必要的系统图和平面布置图等。
5.1.2施工大事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质量和进度等重要事项。
5.2施工技术记录
5.2.1施工中补充的地质和水文资料。
5.2.2建(构)筑物、大型设备基础的沉降观察记录、主要轴线的测量、放线记录及水准点一览表。
5.2.3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试件和材料的检验、试验记录。
5.2.4建筑及安装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记录和签证、隐蔽工程和中间交接验收签证。
5.2.5设备安装记录和分部试运记录。
5.2.6整套启动试运记录、调试报告。
5.3重要技术档案
5.3.1需要作为生产依据的合同、协议、来往文件和重要会议记录。
5.3.2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
5.3.3主要原材料、构件和设备质保书、出厂证件。
5.3.4设计变更和材料设备代用记录。
5.3.5质监机构对机组进行质量监督的评价文件等。
5.4各类联系单
5.4.1设计修改通知单。
5.4.2设备修改通知单。
5.4.3工程联系单。
5.5重大缺陷处理
5.5.1施工和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5.2施工和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5.6工程照相反映有关施工或调试过程特点的5英寸彩照6张左右,并附简要说明。
6竣工档案资料的要求
6.1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
6.1.1档案的完整是指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施工、调试、竣工全过程中应该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各种文件原件应齐全。
6.1.2档案的准确是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6.1.3档案的系统是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6.2施工技术记录是工程实况的原始履历和可靠凭证,是工程验收、维护、改扩建的重要依据。因此,施工技术记录是工程竣工档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并便于保管存档和查阅。
6.3竣工图是工程建设的实际反映,是工程的重要档案资料,按照原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由设计院负责编制,按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草图。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承包单位应按照工程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7竣工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移交和归档
7.1汇总整理
7.1.1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时,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7.1.2施工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施工单位发包时,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的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7.2移交和归档
7.2.1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应在工程(项目)移交试生产后一个半月内移交建设(生产)单位。少量有特殊情况的资料,经同意后可延期移交,但不能超过试生产期。
7.2.2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在移交建设(生产)单位的同时,各施工、调试单位应保留一套归入本企业档案室。凡由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并在现场设分公司(工程公司)的工程项目,分公司也要保留一套,在工程结束后归入有限责任公司档案室。
7.2.3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企业今后参加招投标积累更广泛的技术资料,凡电力建设典型工程项目,各施工、调试单位还应保存首台机组的施工图、设备图及其他有关资料。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0
新项目清洁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的建立管理
(一)拟设立的清洁管理规章制度
1。设立完善的清洁工作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
(1)行政架构完善:保洁/服务员—班长—主管(主办)—经理
(2)完善的规章制度:上下班制度,纪律制度,统一的考核标准。
2。建立完善的监控监督机制和流程
(1)清洁工作岗位责任明确:
a、主管的职责
—负责部门因清洁而引起的不合格服务、紧急事件、各类投诉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审核,评估其有效性。
—负责清洁技术、蚊虫消杀技术与环保技术的运用。
—负责引进在清洁方面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并推广运用,不断提高绿化专业水准。
—负责清洁工作的管理,审核各部门的清洁工作细则。
—负责审核拟外包的清洁方案及监控程序。
b、班长的职责
—负责制订完善清洁工作作业细则,合理调配保洁员。
—负责每日对清洁各岗位进行巡查和班员的月工作情况的考核。
—负责保洁员的日常技能培训、岗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工作能力。
—负责及时收集顾客意见并汇报。
—负责对保洁设备具维修保养及操作指导。
c、保洁/服务员
—熟悉楼宇结构、人行道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办公室内家私布局、材质,服务要求等情况,以便于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严格按照保洁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对责任区域内的物业进行清扫、保洁、整理,并不断巡视,保持整洁。
—维护责任区域卫生,有效制止各种违章、违规现象,劝阻、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直接向上级报告。
—爱护保洁工具、用品,每次使用后应清洗干净,并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
—对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等的损坏情况,及时报告相关主管人员或控制中心进行处理。
—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及时与当值安全管理员或控制中心取得联系进行处理。
—发现火情时,必须及时通知控制中心或本部门工作人员并按照消防作战图履行相应职责。
(2)工作区域责任明确
a、工作区域责任明确:各种区域保洁;
b、工作区域界限明确:分区管理;
(3)等级检查机制的建立和落实
a、建立行政等级的检查机制
公司的管理:品质部是环境质量管理的总负责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其服务质量,不断策划新的管理流程和方法,协助和监督物业服务中心持续提高服务质量。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环境管理第一负责人,负责绿化、保洁、消杀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环境主管:负责保洁、绿化和消杀工作的组织、安排、实施专业知识的培训,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并定期检查各项工作效果,同时不断寻找或探索新的绿化养护和环境消杀的方法。
保洁班长:协助环境主管制定清洁工作流程,合理调配保洁/服务员,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并对保洁、服务员培训各种专业知识。
保洁/服务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保洁卫生及办公室内物品清洁及整理工作。
b、建立科学的时间分级管理
日检:保洁及班长负责每日多次巡查(根据工作内容或特点来具体决定巡查次数),环境主管进行抽查。
周检:环境主管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初步的评估。
季检:公司品质部每季度至少对环境各岗位进行全面检查一次,进行总体服务质量评估。
月检:部门经理或助理每月至少对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清洁管理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同时组织日常多次不定期的抽查。
半年检:公司每半年会进行一次大型的各项服务质量检查活动,对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根据质量运作体系进行内部质量审核,检查所有服务的操作状态,督促物业服务中心按照规范的体系进行运作,最大限度的提升工作效率,规范各项流程。
(4)建立合理的整改机制
—分析原因
—整改
—复查
—评分考核
3。建立环境服务质量的自检和保障体系
月度顾客回访调查:
物业服务中心片区客户服务理及部门经理、助理组织每个月至少一次对顾客满意程度的回访,回访对象一般为服务需求人或各单位负责办公室后勤的主要人员,了解顾客对保洁保养情况和消杀服务情况的认同程度或可能存在的看法,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半年顾客满意度调查:
公司组织每半年至少一次对顾客的满意程度的调查,及时对物业服务中心半年的消杀服务和保洁保养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经过不断的整改,并把调查的结果纳入部门的年终考核,以加强管理的力度,督促相关部门不断的提高服务质量。
(二)、物业清洁管理服务档案料的建立与管理
1。物业清洁管理服务档案料的建立
日计划和记录:
计划:班长每天执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制度,确定日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
记录:保洁的洗手间记录、消杀记录、办公室清洁工作记录表等所有保洁保养工作计划记录:物业服务中心和公司的巡查记录。
周计划和记录:
计划:主管每周召开周例会,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周工作进行计划。
记录:环境主管和班长每周的巡查记录,物业服务中心和公司和抽查记录。
月计划和记录:
计划:经理每月召开月度例会。确定月工作计划。
记录:环境主管、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分管助理)、品质部的月度评估,以及日常抽检记录。
季计划和记录:
计划:每季度写工作计划。
记录:物业服务中心、品质部季度评估。以及抽查记录。
年计划和记录:
计划:下一年度保洁、绿化和消杀工作计划、定期作业计划。
记录: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抽查记录。
2。清洁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管理
(1)定期收集
(2)定期检查
(3)检查结果与考核挂钩
(五)清洁设备、工具装备配置方案
1。物质装各的原则
(1)确保质量与控制成本的原则
(2)设备先进性与实用性结合的原则
2。拟投入物资装备
(1)清洁物资装备一览表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1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见证,它记录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文字依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条件,为加速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档案应字迹清晰、完整有效。
第二节应急档案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应将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各部门科员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凡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一)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正式收文、发文、除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
(二)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应急救援合同等;
(三)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调研材料、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第五条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
(一)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三)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
(四)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五)每年六月份之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向矿档案室移交已归档完毕的上一年的文件材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六)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和具体办公人员有责任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应急救援档案的借阅
(一)根据《石岩沟煤矿档案借阅利用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阅,并填写利用效果反馈登记簿。
(二)借阅文书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天。
第七条应急救援档案的保管及销毁
(一)专职档案员有责任对矿各部门文书档案的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二)矿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文书档案;
(三)专职档案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文书档案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并进行数据化管理,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并建立文书档案销毁清册。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2
一、为加强本公司资料、档案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公司的资料、档案工作。
三、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收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专(兼)职人员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四、资料归档范围
1、上级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2、本公司正式发文及与有关部门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部门的批复。
4、反映本公司主要活动的各种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报道。
5、本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
6、本公司所完成的工程任务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书、责任状、工程设计、工程量清单、变更请示及批复、质检验收及竣工报告、验收鉴定书等,以及工程有关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7、本公司所购机械设备、财产清单、说明书、履历等。
8、本公司关于管理者任免文件及员工奖励处分材料。
9、本公司员工劳务合同、考勤管理、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材料。
10、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有关决议及会议纪要、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复的文件材料,统一交由专(兼)职经办人员集中保管。
六、各部门除应平时及时将文件、资料交公司办公室外,最迟于每年三月底前将上年的所有文件、资料、移交公司办公室。
七、公司办公室与各部门的文件、资料、移送、接交应办理有关手续,明确责任。
八、公司档案室应按有关统一立卷归档规范要求,按年、部门、内容分类进行整理归档,保持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和随时可查性。
九、公司档案室的文件、材料要注意安全和保密,未经公司董事长领导批准,不准翻看、抄录、复印、带走,确因工作需要,经过批准的要有详细登记,并办理有关手续。
十、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档案室要定期(按年)清理造册,并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在公司经营部最少二人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3
一、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由社区村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4
(一)试验室内业资料包括试验检测资料、规范、标准、专业技术图书、文件及仪器设备档案等;各级试验机构应有专人管理。
(二)档案资料应指定专人管理试验检测资料,试验检测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按不同试验检测项目分别编号、放置;档案盒内应有卷内目录,资料按卷内目录有序放置;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查阅,需要借阅时,应经试验室主任批准,管理人员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后要及时收回,以免丢失。
(三)标准、规范、技术图书应实行登记造册,分别编制目录,供查找方便;及时掌握新标准、规范变更情况,适时收集补充,不得采用作废标准。
(四)文件应按内部、外部进行登记分类保管,内部文件较多时,可再分为上级、同级、下级进行管理,年底按文件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5
为规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及《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档案工作方针,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
第二条档案管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第三条忠于职守,负责完成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等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积极开发档案信息,编制各类档案检索工具及参考资料,为生产、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
第五条负责档案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收集工作。
第六条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七条熟悉馆藏,做好档案利用工作,积极主动热情为用户提供服务。
第八条积极参加各种档案管理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岗位工作质量。
第九条加强团结协作,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公司档案机密安全。
第二章保密测绘资料建账、收发、借用、销毁等制度
第一条为了优化档案室档案,加强档案的保管和有效利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做好测绘资料的建账、收发、借用及销毁工作。
第二条档案建账、收发、借用及销毁工作必须在本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成员由公司领导和档案室人员组成。
第三条测绘工程建立档案必须按照公司颁布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第四条建立档案以案卷为单位,对档案的内容、名称、来源、完整准确率程度等,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建立。
第五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六条对于移交接收的资料,必须分类进行归档,并按存放目录保存,便于查寻整理。
第七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八条本档案室内需要发送的资料,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并保留好备份及相关手续。
第九条销毁档案必须从严掌握。慎重从事。鉴定结束后,对确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主管领导和档案室审查后签字盖章,报公司领导审批或备案,再销毁。
第十条销毁档案要派两人以上监销,并在指定地点销毁,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销毁人、监销人、批准人、鉴定小组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十一条对保管期满但属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测绘档案,要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保管期限。
第十二条应销毁的档案不得改作它用或以废纸出售。
第十三条销毁国家密级图纸或测绘成果,必须经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被销毁的档案必须与销毁清册无误,为防止遗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卖给废旧物资收购部门或收购人员。档案被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以示负责。 鉴定报告、销毁清册及审批文件,应存档保存。
第三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及电子文档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归档范围及保管制度。
第二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要求及一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归档;归档的资料应当齐全、完整,分类整理立卷,案卷首页为案卷文件目录并编制档案著录卡,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档案分类、组卷、编号方法。
第四条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同时将登记表进行统一管理保存。
第五条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书写,只能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以利长期保存。
第六条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七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八条所有档案必须登记,详细到文件级,尽量用数据库或电子表格进行登记。
第十条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本公司档案管理之规定操作。
第十一条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
第十二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确需复制的,应报领导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联网装置。涉密计算机和载体介质未经批准不得带出保密档案室。使用和维修涉密计算机系统,须有专管人员监督。
第十五条保密、防虫、防霉、防盗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档案资料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测绘资料,做到职责分明,并应设置资料室和铁柜,存放测绘资料。
第十七条将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工作列入总工办工作日程,并由总工办或其指派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第四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使用登记和审批制度
第一条为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和企业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室应当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编和各种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服务。
第三条档案室保管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利用,不属于开放利用范围。对外提供利用须经领导批准。
第四条对各类档案均按规定的查阅范围提供利用,查阅人员要如实说明查档的目的和内容,符合查阅条件的办理手续后,方可查阅,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阅览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本单位工作人员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内的档案,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外的.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借阅。
第六条利用者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借阅机密、绝密档案材料,需经主管经理及保密责任人签署意见,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利用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确需外借利用者,须经档案公司领导批准。会计档案借阅,不得拆散原卷册,并按期归还。
第八条利用者必须注意保护档案,不得拆散案卷,不得折叠文件,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勾划或作其它标记,不得污染文件。未经许可,不得转借他人和随意复制、摘抄档案。
第九条科技档案项目的腊底图、计算单、概、预、决算档案,概不外借;确需复制件的,须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需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处理。
第十条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内进行,利用者对涉密内容要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利用者,对所借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拆散或损毁档案,不准拆卷、抽页,不得在档案原件上划线、加注、勾抹、涂改、圈划、污损等,未经许可,不得摘抄或复制档案,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二条借阅国家密级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须经国家密级测绘成果提供部门批准,并按原密级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查阅者应按规定及时清退档案,清退档案时,档案人员必须当面严格检查核对,如发现与原卷册不符,须酌情处理。
第十四条查阅者必须保守档案机密,凡损坏档案和私自泄露档案内容,给国家、公司(集体)、个人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应按《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档案室应注意搜集档案利用效果反馈信息,不断总结开发利用档案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第五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条为了保守档案机密,维护党、国家、人民和企业的利益,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条档案文件密级的界定、变更、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档案密保存的档案不属于开放利用的范围,只限于公司职工利用,不对外提供利用。外单位需要查阅、利用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查阅、利用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利用者须持本公司介绍信(查阅科技档案须经本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跨单位或部门查阅档案。须同时经归档部门领导的同意,借阅机密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利用者借阅档案必须说明利用的目的和范围,不得要求查阅与利用目的、范围无关的档案,尤其是机密档案。
第六条利用者必须维护档案机密的安全,不得在个人存储设备或其他记录工具等私人用品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扩散档案机密。
第七条档案案卷只限于在阅览室阅读,未经许可不得抄录档案内容。确需借出档案,必须经领导批准,借出档案须按时归还。
第八条非档案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档案库房。
第九条非档案人员必须注意档案库房门窗的关闭情况和防火工作。尤其是在重大节假日,档案人员更应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第十一条档案室一般不向利用者提供机密档案的复制件;确需复制件的,须经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须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登记造册,报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查、批准并进行监销。
第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对外泄露档案机密,对泄露档案机密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萧县大地测绘有限公司,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xxx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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