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荐】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管理制度1
管理处主任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带领管理处全体管理人员,按照《条例》、《委托承包管理合同》对住宅区实施综合性的系统管理,接受管委会、业主、住户和有关业务部门的监督,实现各项管理指标。具体如下:
一、坚决执行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特区物业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领导工作能力。
二、建立富有活力的高效率的组织机构,按照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配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队伍;建立完善的科学的制度。监督和考核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反馈通畅,管理工作高效。实践中不断根据管理计划、目标和工作成效,调整管理体系。
三、负责制定实现振业物业公司承诺的"一年建成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区,建成全国唯一一个示范园林智能住宅区"管理目标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指标。
四、现各有关机构、部门,配合逐惭完善智能化管理体系
五、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收费原则,负责审批管理处收支,合理使用管理费,保证管理费的52%用于住宅区维修养护和办公费开支;不得向住户乱摊派、乱收费。
六、积极与住宅区、派出所、居委会、房管局等管理机构和智能开发建设单位、供电所、供气所、供水所、天威视讯、邮政通讯等服务机构建立友好的业务关系和人际关系;自觉接受业主管委会和业主、住户的民主监督;征求和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建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树立领导威信。
七、接受公司总经理和业主管委会组织的年度和任期考核,接受奖惩,对总经理和业主负责。
八、关心员工生活,为员工解决实际困难,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
九、完成住宅局、振业物业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公司管理制度2
(一)库房要经常打扫卫生,保证库房所有材料存放整齐有序。
(二)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别设专库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建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对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要坚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对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坚决拒收。
(四)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合格,对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修复或进行报废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提供产品使用情况。
(五)对批准的施工电气产品及安全防护用品,要纳入供应计划,保证及时供用。
(六)负责制定项目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并跟踪落实,保证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七)负责物资和设备的防潮、防雨、防锈、防晒、防火工作,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的单独隔离存放并加锁及防盗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3
货运车辆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一、利用公司集中学习时间,驾驶员领受到公司办事时间,零售商路检查时间,叮咛安全行车事项,注意行车安全。
二、告诫驾驶员,坚决制止旅客携带“三品”上车,安管人员随时上路进行抽查,特别是重大假日及本市重大活动期间。
三、对国家禁运物资,拒绝承运。
四、对货物运输必须收费合理,不坑害货主,保证货物安全。
货运车辆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制度
一、认真做好,“三勤三检”工作,准确掌握车辆性能和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禁带病运行。
二、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必须证照齐全,状态良好,牢记安全,情系民众,为个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
三、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和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集体安全学习教育每季度安排一次,凡因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活动的,没缺少一次扣罚15元,并限期补课。
四、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熟知《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各项条款,学习和掌握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
五、对驾驶员的学习成效,质量要定期进行测试,考评,并记入本人档案,测评不合格的应重新补考。
货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运输车辆的效能和消耗,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运输车辆应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监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的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上能发布的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
2、制定本公司车辆技术管理的规章和制度,以及车辆技术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并负责实施。
3、公司要一名副经理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人员负责车辆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并负责实施。
4、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的各级岗位责任制,明确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其作用,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
5、正确处理运输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关系,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行车投入使用前,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的附加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
三、车辆的经常性装备应符合国际GB7258—87《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CB4785—84《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和xxxJT3115—82《货运全挂车通用技术条件》、JT3115—82《货运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并保证齐全,完好,不得任意增减。
四、车辆在特殊运行条件下使用时,应根据需要,配备保温,预热,防滑,牵引等临时性装备;车辆运输超长,超宽或保鲜等特殊物质时,应根据需要增加临时性装备;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符合xxx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和个人必须逐年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不得任意更改,车辆易主和办理过户手续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完整移交。
六、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维修记录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七、建立必要的技术经济定额和指标、主要包括:行车燃料消耗定额、轮胎行驶里程定额,车辆维护与小修费定额,车辆大修间隔里程定额,车辆完好率,车辆平均技术等级,车辆新度系数等。
八、车辆的额定载质量符合制造厂规定,载质量一经核定,严禁下载,车辆载质量符合制造厂规定,载质量一经核定,严禁超载,车辆增载必须符合xxx1988年发布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车辆总质量超过桥梁承载量或运输超长,超高货物时,应报请当地交通,公路主管部门,采取安全有效措施,经批准后,方可通行,车辆运在易散落泄露物品时,应封盖严密以免污染环境。
九、新车、大修车以及装有大修发动机的汽车走合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走合期里程不得少于1000公里;
2、在走合期内应选择比较好的道路并减速运行;
3、在走合期内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走合期内严禁拆除发动机限速装置;
4、在走合期内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注意在运行中的声响和温度,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5、走合期满,应进行一次走合维护,其作业项目和深度参照制造厂的要求进行.
6、进口汽车按制造厂的走合规定进行.
十、车辆选用燃润料必须符合制造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燃润料应保持清洁,不同种类的燃润不得混合使用,更换不同型号的润滑油或季节性换油时,必须做好清洗工作.
十一、各车主单位应按xxx1987年颁布的《汽车运输行业轮胎技术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轮胎管理,提高轮胎使用维修技术水平。
十二、各车主单位应建立车辆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的检查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十三、车辆在低温下行使或停放时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使用前应预先换用冬季润滑油,发动机罩和散热器前加装保温套,注意保持正常工作温度,使用防冻液时应应掌握其正确的使用方法,调整电机调节器,增大发电机电流,注意保持蓄电池电解液的合适密度,冰雪路面行驶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十四、车辆在高温条件下使用时,应对汽油发动机供油系统,采取隔热等有效措施,防止气阴,加强冷却系统的维护,清除水垢保持良好的冷却效果,行车途中经常检查轮胎温度和气压,不得采取放气或冷水浇泼法降低轮胎的气压和温度。
十五、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行车前做到预热启动,低温提速,低档起步,严禁滑行,合理省油。
十六、车辆的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工作。主要内容是:坚持三检,即出车前,新车种,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的坚固情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保持车容整洁。
货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增强企业的竞争意识和职工的敬业精神,促进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遵守道路交通运输法规和条例,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杜绝各类交通事故,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自我约束,有章可循,才能立足于竞争激烈的道路运输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做到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到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制度.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中途溜号.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上班时间不允许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中途溜号,擅离工作岗位者,应扣减工作时
间,并扣减工资.二、保持工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办公室静有序: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衣着整洁,精神饱满,专心一意,热情和谒,严肃认真的处理好每一件业务工作,防止出现差错事故.
三、遇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应随传随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工作上不准闹情况,对客户耍态度,推托发难,若明知故犯,对初犯者提出批评警告,第二次再犯调整下岗.
四、业务人员出差或外出办事,必须向主管领导招呼,并妥善安排好工作,将未了的业务委托其他人员办理.
五、对业务电话要记录清楚,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办理.
六、办公场所,不准招惹闲人,不准带小孩玩耍,不准打扑克,下象棋,玩麻将,打闹嬉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坏公司形象.
七、节假日,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安排有关人员值班.
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职工均应考核出勤,有办公室统一考记,月终汇总存档.
二、请假.职工因故不能到岗上班,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应持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假满后回公司报到销假,因故超假应讲明原因,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扣发工资.
三、职工在工作期间为按时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处理,旷工按旷工时间加倍扣罚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者月旷工两次者,责令下岗.
四、半小时以内为到时岗者,迟到(早退)超时半小时者记旷工.迟到一次扣两小时工资,月累月计迟到(早退)三次者,补记旷工一天.
货运车辆定期进厂检查制度
一、日常维护每日由驾驶员在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进行,主要是对车辆进行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查等。
二、车辆间隔行使里程一般在20xx—3000公里时,应在修理厂进行一
般维护,除日常维护作业处,应以检查,润滑,紧回为主,并检查相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三、车辆间隔行驶里程一般在10000—15000公里时,应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测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在具有“二级”维护资质的修理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或进行轮胎检查换位等。
四、车辆在温差轿大的季节需进行维护,进入夏季和冬季前结合一次定期的二级维护,更换润滑油,调整油电器,检查维护冷却系统和加装有关防护措施等。
五、车辆定期保养的目的是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车辆技术技能,节约运行消耗,延长其他使用寿命,既是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也是保证行车安全,节约能源,减少污染,高效的完成道路运输任务的技术瓮中保障。
货运车辆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每日业务收入必须全部存入银行。出纳库周转现金不得超过日平均现金流出量的三倍,公司用现金支票从银行提现款,必须经财务主管审核,经理审批。
二、严格费用支出审批,严禁白条顶库和非税务发票入帐,坚持先审批后支付,一切开支项目要符合规定,按计划支付。
三、要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按规定归集费用,按时结帐,报送报表。
四、严格控制业务费用支出,管好电话,控制招待费用,实行帐目公开,接受股东监督。
五、财务人员必须尽职尽责,管好用好公司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严防丢失,被盗,或违反元宝公款私存,公款私用事件的发生。
货运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公司每季度对职工及全体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学习教育,学习生产安全法,传达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审查的指示精神.
二、根据上级安排和公司安全工作的需要,在安全月,重大节会前,冬季,春运,学生假期前,利用集体学习,大型横幅挂图,散发传单形式,对市民和驾驶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三、虽然公司的具体工作不适应班前和出车前安全教育,但必须在驾驶员到公司办理手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对驾驶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四、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驾驶员,进行重点帮教活动,除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外,还必须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不能让他们带情绪开车.
五、对新入户的驾驶员,除了拥有必要的:驾驶证,资格证xxx外,还必须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组织下进行不少于八小时的上岗安全技术培训,主要学习《安全法》,《交通安全法》,《运输业驾驶员管理规范》,《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对他们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测验,进行打分。
货运车辆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分析,处理公告制度
一、对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如实地用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进行汇报。
二、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接受教训,制定整改安全措施。
三、对事故处理结果,以及整改措施要向上级报告。
四、对重大事故要向广大驾驶员公告,组织驾驶员座谈,从中吸取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公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工作责任。
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个体要求,完善车辆安全设施及司助有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三、经常性,多样化,广泛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灵活的宣传安全知识,推广行进管理经验,分析典型案例,通报违章事故,提高大家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四、安全生产管理法律责任,企业法人对社会和主管部门负责,安技办负责人对企业法人负责,车辆等事故的安全责任人,必须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有关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公司领导利用协助处理事故,办理车辆运输手续机会,业务人员利用车主,驾驶员来公司的机会,了解安全情况,宣传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引导他们学习报张杂志,灌输安全思想。
六、每月五日定为安全例会日,由安技部门负责通知并召集会议,为了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必要时邀请有关安全部门参加会议,就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促使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得更扎实,稳妥。
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消结合的方法,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到预防上来。
八、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板报,广播,宣传栏等形式,结合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和严重违章现象,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说安全,时时查安全”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激发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九、把办公室作为安全宣传窗口,平时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安全材料,收集安全生产信息,丰富自己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向他们推荐,散发学习村料,宣讲事故案例,增强他们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
十、实行领导现身说法活动,充分利用一切机会检查驾驶人员的安全工作,测验其安全信念,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事故案例,实现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凡参加营运驾驶必须有两年以上驾龄,并有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符合颁标准,并备有以下安全服务设施:
1、车门上喷有公司名称,车厢喷有安全警语;
2、前排座位备有安安带;
3、张贴有里程票价表和收费规定及里程地图册;
4、车上配有灭火器,枕木,防滑链;
5、车上张贴或喷有明显,清晰的监督举报电话;
6、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卫生清洁无异味;
7、车身外观保持良好,无脏物,无严重锈斑和脱漆,前后车牌号整洁,清晰,车门车窗开闭自如,门锁可靠,玻璃齐全明净;
8、驾驶员衣帽整洁,仪容端正;
9、驾驶员在营运时必须携带《道路运输证》、《驾驶证》、《资格证》、《行驶证》、《保险证》、《附加费证》,不得涂改或转借,并在车内安装由运管部门发放的监督卡,路单;
10、驾驶员出车前应首先检查油表,水表是否合格,检查轮胎是否松动,是否有气,刹车是否灵活有效,所有灯具是否合格有效,车门车窗是否开闭自如,门锁可靠,方向转向是否灵活;
11、上车后系好安全带,方可行驶;
12、坚决禁止酒后驾车,思想波动大驾车、带情绪驾车,过渡疲劳驾车;
13、不准将车辆交给外我驾驶;
14、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5、不准在驾车时吸烟饮食,闲谈打电话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6、不得闯红灯,不得超速行驶,不得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抢道、不得原地掉头。
17、收车时应注意检查乘客或货主遗留的物品;
18、收呈时对车辆履行安全检查;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制度
一、分管安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必须年终对行车安全工作同驾驶员对安全责任书的完成情况逐条进行考核,总结,评比,对完成好的进行奖励,对完成差的进行批评指正,处罚。
二、主管领导对分管领导及机构,结合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安全工作总结,考核,评比,并进行奖励处罚。
三、主管领导在年终总结和公司年初的《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和下年安全生产目标。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保证每季度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员安全意识,保证行车安全。
二、随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对驾驶条件不达标的人员,严禁驾驶车辆。
四、严把车辆保险关,对参营车辆必须要求参加车辆保险,建立保险登记,随时督促保险到期车辆续保,保证参保率达到100%力争全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力保小事故控制在3%以内。
五、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国家方针,政策,法规。树立一个合格的企业形象。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货运车辆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制度
一、公司将每周星期六上午定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检查上周工作日志及有关事务,总结上一周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安全工作计划.
二、公司主管安全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及职能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能无故缺席,否则按公司的考勤制度处罚.
三、对每发生的一起安全事故报案,都必须有详细记录,并立即召
开事故分析会,查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出新的整改措施.四、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绘图,查明事故原因及时间,地点,天气状况,进行分析,并建立事故档案.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安全部门对本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每月定期分批分期对营运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系数进行普查,抽查。
二、检查车辆制动系统,方向系统是否合乎国标及国家规定的要求; 驾驶人员有无合法证件(驾驶证,资格证),年龄在不驾驶权限; 驾驶员是否遵守交通法规,操作技能是否合乎营运要求; 驾驶员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拉运禁运物资,严禁酒后驾驶; 车辆是否持有有效,合法的第三者强制性保险。
三、对以上查出的问题,要做详细的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对整改后的车辆驾驶员,要有详细的记录,什么原因进行整改,以及时间,地点,整顿后的详细记载。
货运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驾驶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
三、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分管
领导为主要成员,负责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能。
四、公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
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消结合的方法,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以预防上来。
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客观不变的形势和条件,及时研究,修定制度,使各项管理制度常处于完善,适应和较高水平。
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责任制,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等责任制,逐步形成制度体系。
八、经常性,多样性,广泛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灵活的宣传安全知识,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分析典型案例,通报违章事故,提高大家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九、建立安全工作例会与安全活动日制度,开会必须讲安全,布置检查工作有安全内容。
十、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公司领导利用协助处理事故,了解车辆手续,业务人员利用车主,驾驶员来公司的机会,了解安全情况,宣传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引导他们学习报纸杂志,灌输安全思想。
一、加强对驾驶员队伍的管理,建立一支技术精良,本领过硬,健全意识强,防范方法好,遵纪守规的驾驶队伍。
二、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种类违章和事故,事故责任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有关人员未受安全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十三、严格执行xxx《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办法》对发生的重大,特大责任行车事故要在四小时上报。
四、因工作不负责任,渎职,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失的,必须负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货运车辆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凡是本公司营运车辆,必须在本公司指定的维修企业每季度按时进
行二级维护保养,维护合格后,凭出厂合格证到公司接受检查,登记。
二、凡是本公司营运车辆,欺行霸市,语言粗暴,辱骂乘客等不良行为被投诉,经查实者每次罚款50元,保证监督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公司安全部门对本公司所的车辆必须每月定期分批分期对营运车辆技术性能,安全系数进行抽查。
四、检查车辆制动系统,方向系统是否合乎国际规定的要求。
五、营运车辆每月1—5日必须到公司所指定修理厂进行安全检查,缺席一次罚款50—100元。
六、驾驶员应在每天出车前或出车后,尤其是长途运输必须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带病车辆坚决禁止营运,经检查安全性能良好方能出行。
七、驾驶员应经常对车辆进行清洗,保养,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八、安检前必须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漆皮完好,车牌,门徽,警语,资质证以及行车证件齐全,车证相否。
九、必须依法购置车辆保险,保证合法有效,不能脱期,弄虚作假。
十、必须配备灭火器,枕木,防滑链,铁锨,随车工具等安全用具。
货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车辆新增入户,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资料档案,台帐及驾驶员档案等。
二、营运车辆每季度必须进行二级维护,对维修情况建立登记台帐,不按期维修者,由本人承担处罚。
三、营运车辆每年必须搞好技术等级评定,技术状况达到二级。
四、营运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年检和春检,季度检验。
五、营运十年货车,必须强制报废,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明确交易前后的责权,债务及行车安全责任。
货运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礼貌待人,文明服务,按规定停(发)车,上(下)客。
二、每次发车前,检查证件是否携带齐全,并认真检查车辆的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后视镜,刮水镜等机件是符合要求,车门,车窗是否关好,安全带是否系好。
三、行车中,严禁吸烟,饮食,闲聊和左顾右盼,严格遵守会车,停车,倒车和掉头的有关规定,下坡时,严禁熄火,空档滑行,经过交交叉道口时,坚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严禁超速,超载和违反交通标志行驶,在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前方有障碍物,应及时减速,停车,僻让或者做出果断应急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和公司应急指挥部报警电话,严禁离开现场或逃离,救援到达后,应协助救助伤员,并保护好现场.
四、进站后,按规定停好车辆,认真检查各机件是否损坏,若有损坏应及时更换,问题严重的,及时进入公司规定修理厂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营运。
货运车辆票据、文档管理制度
一、各种票据实行计划管理,建立健全据领用手续。
二、为了保证文档工作准确及时,提高管理水平,文档人员要努力学习有关文档方面的方针,政策。对策,对各级组织的来文及时登记处理,做到工作行之有效,保密安全,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收文分类保管,装订规范,整洁有序。
三、草拟各类上报下行文件,领导签发后,要及时编号打印,对文件要仔细检查校对,准确无误后发出或上报,文件底稿及时归档。
四、单位公章制定专人负责,严加管理,除正常业务盖章处,车辆入户,转户,易主,事故赔款等事宜盖章,需经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盖章,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盖章,私自盖章的,谁盖章谁负责,超越权限批准盖章出了问题的,谁批准谁负责。
货运车辆生产经营制度
一、制定公司年度方针目标经营计划,并对年度方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二、制定公司经济责任制,测算各种费用指标,并进行考核兑现工作.
三、执行《经济合同》以及相关规定。
四、按文件规定程序,洽谈各类合同,草拟合同,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五、每月定期召开本公司经营分析会议,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成果,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六、每月月底结算各种收入,支出费用,核算公司成本,分析成本运营情况,提出成本降低方法。
七、每月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日期:(盖章)签字:
公司管理制度4
为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制定以下四项制度。
一、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制度
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应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
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须向广告客户索要。
二、广告业务审核制度
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之后,由公司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1、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真实合法的'组织。
2、审查广告是否真实。
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
b。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
c。广告内容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3、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a。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也就是广告中有无涉及到《广告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中禁止出现的情形。
b。审查广告宣传的表现形式是否合法,根据《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不得以新闻报导形式发布广告。
c。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d。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人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关规定。
e、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4、复查。
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三、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1、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应领会依法签订广告合同的意见
2、在签订广告合同中,必须做到认真细致,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一方面是维护广告市场正常秩序的保证,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必要措施。
3、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如下广告合同的内容和种类:
内容:
a、数量或质量;
b、价款或酬金;
c、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d、违约责任;
e、纠纷的解决方式
种类:
a、广告发布业务合同;
b、广告制作合同;
c、广告市场调查合同;
d、广告代理协议书。
四、广告档案管理制度
1、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有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管理好广告档案
2、广告档案是广告活动当事人分类保存的广告样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该管理好如下内容:
a、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样件;
b、广告合同;
c、承接登记记录;
d、全部有关证明文件和有其有效复制件;
e、广告审查员和审查意见;
f、在条件许可下争取建立发布效果及反馈的记录;
g、其他与该广告有关的文件资料。
3、定期档案检查、清点、归纳、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4、广告档案资料保存时间一般自广告最后发布之日起保存两年。
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投资理财行为,促进投资理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参照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制度》,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及分支机构,从事投资理财业务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业务是指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融资咨询、投资顾问、资金中介等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投资理财类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制企业。
第四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第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由各级政府实施属地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市政府成立市投资理财类业务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级联席会议),负责投资理财类公司的政策制订和督导检查工作;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金融办为牵头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调度。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级联席会议),负责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管理与服务。
第九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督促会员单位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依法合规经营,并自觉接受市级联席会议的指导。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条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注册资本。
(三)主要负责人应具备金融、信贷、担保、投资或理财从业经历。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第十一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其实收资本金必须为货币资金,并且一次性缴付。
第十二条企业法人投资入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三)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五)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十三条自然人投资入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二)坚持股东本地化原则,本辖区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60%,原则上不吸收市外股东入股。
(三)有持续出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和投资理财从业经历,熟悉国家、省市有关投资理财行业的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向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投资理财类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章程草案。
(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法人股东的企业信用报告,个人股东的个人信用报告、资金来源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七)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八)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工商部门收到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申请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及时告知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第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报经工商部门批准后,提交联席会议重新备案: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公司住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
(六)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七)分立或者合并。
(八)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七条市辖区内投资理财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需按新设立公司的要求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部门提交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市辖区外投资理财类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严重危害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投资理财类公司解散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县级联席会议监督其清算过程。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二)融资咨询业务。
(三)投资顾问业务。
(四)资金中介业务。
(五)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十一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法活动。
第四章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配备或聘请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才。
第二十四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所收取的各种费用,可根据项目的风险程度,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与当事人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立业务关系,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承担责任的方式。
第二十七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与债权人应当建立债务人相关信息的交换机制,加强对债务人的信用辅导和监督,共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每季度将公司治理情况、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资本金构成及运用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报送至当地金融管理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市级联席会议对全市投资理财类公司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市投资理财类公司信息统计工作。
(三)指导全市投资理财类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第三十条明确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市金融办负责搞好组织协调;市工商局负责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市公安局负责受理有关部门移交和群众举报的涉嫌犯罪线索,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会监管分局负责对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理财业务活动的监管,及时向联席会议反馈有关监测情况。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其中对有合法手续的投资理财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由市工商局负责监管和查处;对无合法手续的投资理财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由市公安局负责查处。
第三十一条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联席会议负责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核备案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设定业务范围。
(二)负责对投资理财类公司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
(三)负责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重大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应急管理,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市级联席会议报告本辖区投资理财类行业的重大风险事件和处置情况。
第三十二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工商部门报送经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合法合规报告等文件和资料;提交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工商部门审核后抄送县级联席会议其他部门。
第三十三条县级联席会议根据监管需要,有权要求投资理财类公司提供专项资料,或约见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或进行必要的整改。
第三十四条县级联席会议根据监管需要,每半年对辖内投资理财类公司现场检查一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投资理财类公司出示检查通知书和相关证件。
第三十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发生风险案件,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投资损失,以及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县级联席会议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市级联席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经营活动涉嫌违规经营的,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邀请检察机关介入侦查。
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管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销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1、所有司机出车前,需检查好车辆及携带相关证件。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2、司机出车前需填写好当日出车记录(注:当日出车司机若被电子眼抓拍或由于个人违章导致的罚款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 。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给予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上班前严禁饮酒(包括所有酒精饮料)。下班后及时休息,保证有充足的.精力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驾驶车辆。
第十三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司机室待命,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客服调度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客服调度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主管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客服调度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客服调度人员的电话,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规定车位上,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上报公司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开除处理。
公司管理制度7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借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加快公司资金周转速度,规范公司借款审批手续,督促借款及时归还,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
三、借款原则
1、500元以下的小额款项原则上不办理借款事宜,采用直接报销形式。
2、凡有借款未结清的,不得再行借款。
3、普通员工当日单笔现金借款原则上不得超过2千元,2千元以上的需由本部门负责人办理借款。
4、严禁多头借支、多头报销。
5、同一事项借款不得拆分借款。
四、借款方式
1、借款按支付方式可分为现金借款与支票借款。
2、现金借款的支出范围限差旅费、劳务费。大额现金借款(1万元以上,含1万元),均需提前1天与财务部联系,以便财务人员事先从银行提取所需款项。
3、支票借款主要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支付印刷费、物流费、房租、物业、水电费等商务性借支行为。
4、为加强现金管理、控制现金支出,除了必须使用现金的事项外,原则上其他事项均需采取支票转帐方式支付。
五、还款规定
1、劳务费、差旅费之外的借款。借款人须在自借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还清。
2、差旅费借款按以下规定办理
a、借款人当月返回公司的,必须在返回公司后当月内销帐。
b、当月不能返回公司的,借款人须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财务部说明理由,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时销帐。
c、公司派出的长期出差人员借支差旅费的,每月将报销单据寄回公司,委托部门相关人员办理手续。
3、如借款确需延长还款周期,应提出说明并由主管副总裁批准并送交财务部方可。
六、还款方式
1、直接报销冲帐。借款人用报销款直接冲抵欠款。
2、现金还款。借款人报销冲帐后仍未还清欠款的`,以现金将余额部分还清,并由财务人员开具收据结清借款人的欠款。
七、未及时还款处理方式
财务部门每月出具欠款统计表,对欠款长达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发送欠款催缴通知书,催促欠款人在规定时间内(7日之内)还清欠款;限期内未归还者,由财务部通知人力资源部执行扣款对定,将于当月在本人工资中扣除,直至欠款还清为止。
八、审批人责任
借款审批人对每一笔借款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并配合财务部对未按时归还的借款进行追缴。
九、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公司有关借款的管理规定废止.
公司管理制度8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专案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专案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专案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专案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档案,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档案,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专案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专案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专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专案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公司管理制度9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选购的治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选购治理的第一责任部门,详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会同投资进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选购,必需进展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比,采纳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相宜招标工程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展具体地考察了解,选择适宜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依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选购规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选购供货方后,应签定具体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根据合同规定,保证准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治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准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准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准时供应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工程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展监视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公司管理制度10
1目的
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管理,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储和厂房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控制管理。
3职责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相关生产现场、办公场地、厂房区域等的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为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能动性、满意程度和绩效/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业绩,各单位、部门应对产品生产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生活的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2各单位、部门应识别和确定对产品质量及其实现过程有影响的工作环境,并按照工艺要求,对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3各单位、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确定并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并提供必须的作业场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包括:
4.3.1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参与机会,以发挥公司内人员的潜力;
4.3.2设备设施的管理,并力求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 提供适宜的劳保和防护用品;
4.3.4工作场所的位置;
4.3.5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4.3.6热度、湿度、光线、空气流动;
4.3.7卫生、清洁度、噪声、振动、防静电和污染。
4.4工作环境区域划分: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内部各部门的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4.5工作环境的维护
各区域负责人负责对工作环境进行保持维护以达到生产经营的需要,可通过使用看板管理、目视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种方法实现。
4.6工作环境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情况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照前期策划的工作环境要求对其内部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事项按相关程序文件要求由缺失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对其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4.7工作区域环境要求
工作区域环境要求应符合《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 7009-20xx)要求,主要包括:
4.7.1通道的环境要求:
a)通道宽度要求:
1)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宜大于0.8,分割线应清晰、准确;
2)车行道宽度应大于3.5m;
3)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2m。
b)通道规划的颜色要求:
1)通道线颜色:黄色;
2)通道线表示法:用黄色胶带粘贴或黄色油漆涂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尽量避免弯角,考搬运物品的方式采取最短距离;
2)通道的交叉处尽量使其直角;
3)左右视线不佳的道路交叉处尽量予以避免;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时常保持通道地面干净,有油污时应立即清除;
6)安全出口必须畅通,不可堵塞,并且要有“安全出口”标示。
4.7.2工作场所的环境要求:
a)使用清扫工具定时清扫工作场所的`地面、塑料板、工作台、机器设备、测量设备等;
b)工作场所内不可放置3日内不使用的物料;
c)易损零件、产品或材料应将其置于容器或存放设施内,不可直接将其置于地面上,并且对其要有一定的标识;
d)零件、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不可掉于地上;
e)经常清理地面,使其清洁、干净,不可有油渍(油污)或水渍;
f)消防栓、配电柜与公告栏前均不可有障碍物;
g)工作场所内不可有“没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响现场的视野;
h)车间现场车行道、人行道及安全通道要畅通,地面应平整无破损;
i)地面、墙壁、工具箱内外,工作台上下,机床内外均需保持整洁,无散落套圈,机床周围不准放置与本机台无关的物品;
j)检测仪器、器具、标准件应放置有序,位置适当,便于使用和操作,防止变形和工序磕碰伤;
k)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台、在制品塑料/筐板等)均需按规定位置摆放,不能超出规定的标准线;
l)工序间产品要摆放整齐,在加工摆放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磕碰受损,并及时交检;
m)生产现场严禁吃零食,吃饭,看书刊杂志,不准将雨具带入生产车间;
n)厂区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o)生产现场不准穿拖鞋,不准穿高跟鞋,穿好工作服,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可在某区域集中放置);
p)对暂时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产现场。
4.7.3工作区域的标示要求:
a)区域线的颜色规定:
1)合格区:绿色油漆或绿色胶带,5cm宽;
2)不合格区,可疑品区或安全警戒线:红色油漆或红色胶带,5cm宽;
3)待检验区域、定位线或通道线等:黄色油漆或黄色胶带,5cm宽;
4)办公区、工作区、作业区域,待作业品区域等:白色油漆或白色胶带,5cm宽。
b)区域定义:
1)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2)不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不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区:指专用来存放因无标识或标识不完整而无法辨别产品名称种类或无法明确产品状态(合格或不合格)之产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4)待检验区:指专用来存放等待本制程检验员检验的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需要所而定;
5)暂存放区: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电梯或等待出货等物品暂时存放的区域,暂放时间限为一周内,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6)×作业区: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将作业的区域,如进货检验区等,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7)×放置区:指用来定位某些非质量体系类物品的区域,为了现场的整体美观,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如清洁用具放置区、文件柜放置区、报废产品放置区等。
4.7.4仓库、储存室的环境要求:
a)仓库、储存室须有管理责任者的标示,仓库、储存室管理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领发作业,并确保其“帐、物、卡一致”;
b)光线的照明亮度应适适宜,且仓库、储存的区域应通风、不积水、不潮湿、干净、整齐;
c)必要时,仓库、储存室需有贮存平面布置图标示,其内储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应以标签、标识牌等作明确的标识;
d)仓库、储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纸箱储存,须有叠放高度的限制;
e)对仓库、储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化学药品等储存须以明显的标识牌进行标示,并对其予以隔离、防潮及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f)贮存区或其料架上不允许有好几种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对仓库、储存室等内材料进行盘点和检查,清理呆料和已经生锈变质过期的材料;
h)贮存区料架上不准存放呆料、废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锈或变质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准放置于贮存区内或其料架上。
4.7.5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管理的环境要求:
a)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管理规定:如编号、目录、存放处定位;
b)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专用的文件柜,并有管理责任者之标示;
c)文件档案实行目视管理,让人能随时使用;
d)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保管须有目录、有次序、且整齐,让人很快能使用;
e)个人资料(卷宗)不可放在共用文件柜内。
4.7.6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的环境管理要求:
a)生产现场各单位的机器设备摆放必须整齐、干净;
b)建立机器、设备的责任保养制度(包括:机器、设备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制度),并定期检查机器、设备润滑系统、油压系统、空压系统、电气系统等;每一台设备都要有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确标示;
c)建立机器、设备的操作指导书,要求所有人员按规定对机器、设备进行操作,并扫除一切异常现象;
d)不可有短期内(二周内)不使用之设备存放于生产现场,如有则需以“停用”等标牌进行标识。
4.7.7实验室工作环境管理要求
a)实验室必须按防火、防灾害事故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管理机制;
b)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动力电源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c)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管理;
d)实验室内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注重防火防爆;
e)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坏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f)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工作结束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设施,注意关好门窗,方可离人。
4.7.8用电安全管理
a)配电房管理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b)生产过程用电管理
1)每台生产设备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2)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3)有接地要求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接地,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线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4)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5)屏柜调试过程中应按照要求将屏柜接地。
4.7.9饮食管理要求
a)地面、台面、用具及就餐环境管理要求
1)每天工作结束应及时打扫地面、地沟、台面,不留死角;
2)定期对食堂各个功能间进行彻底清洁大扫除,包括:墙面、地面、餐饮具、公用具、案台面、冰箱(柜)内外壁等,保持干净整洁,特别是放假结束后的食堂清洁卫生;
3)餐桌应当餐前擦净,餐后除油清洗干净,桌面、桌腿及各部位无灰尘、无油腻感。应当有专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应当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4)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暖气、空调机清洁整齐;
5)餐厅安装灭蝇灯、紫外线灯、门帘、风幕及其他防菌、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
6)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或机械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摆放整齐,放于原位;
7)配餐过程快餐公司职工服装要求整洁,挂胸牌,戴帽子、口罩、手套;
8)运餐车辆要求清洁,盛装饭、菜、汤的器具必须加盖或用保鲜薄膜包裹,严禁人货混载;
9)全体员工就餐时应保持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
10)各加工产生的废料、废弃物及泔水等应存放在加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运走,清理后的垃圾桶应里外清洁不遗留食物残渣;
11)饭菜留样48小时,每份重量不低于150克;
1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与日常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与监督。
b)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
1)应当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记录。要相对固定食品、原材料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和便于监督;
2)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设立专职仓库保管员,要严格食品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数量、索取有效证件(票记要与食品批号相符);
4)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应当通风良好;
5)储藏的食品应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列整齐。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臭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6)储藏场地,要通风良好,温湿度低,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
7)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保质措施,坚持先进先用的原则,切实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c)饮用水安全管理
1)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内茶水间的开水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清洗,并做好记录;
2)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一年换水两次,并保存相关记录;
3)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质每年做好水质化验,并保存化验记录。
4.8工作环境管理的实施
4.8.1各单位上班工作前及下班生产结束后,须对其工作区域地面、工作(办公)桌内外、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物料存放区、废料箱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并在工作过程中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有序。
4.8.2必要时,各单位工作区域的环境可以设专人每天进行清扫。
4.8.4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其他生产废料等必须整齐放置于指定区域,并对其进行标识,严禁将其凌乱堆放,其具体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8.4生产所需要的推车、电瓶车、叉车等各类转运工具必须分类停放到存放区,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4.8.5各单位建立工作环境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公司管理制度11
1、早:上班9:00晚:下班9:00早班:8:00(含晚班打卡)。
2、不按时打卡迟到、早退一次20元。
3、早晚不打卡算旷工一天,一次30元。
4、值班人员9:00下班必须打扫卫生,不及格一次10元。
5、上岗工牌、工装佩戴整齐,未穿工装、未戴工牌一次20元。
6、每周周六周日不可以请假,一月2天公休,每天只能休1人(自行商量)。
7、超出2天公休一天扣30元(2天公休不能一起休)。
8、自己私自接单(不含美团外卖)发现一次罚款200元,2次立即开除,工资没有。
9、离职提前15天申请,招聘到人员替代你的岗位才可以离职。
10、上岗期间不可以办私人事务,发现一次罚50元。
11、中途离职没有提前15天申请,工资没有。
12、上班期间,不开上岗接单软件,一次罚款20元。
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经营管理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明确领导责任,提升公司整治和内部掌控建设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为个人、股东的利益而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者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点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也没有参加,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进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本制度所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经营、决策、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失误,包括决策失误和操作失误。决策失误是指在经营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点不良影响的行为。操作失误是指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内部掌控程序,不执行公司决策层有关决议,擅自处理,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点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称公司资产损失,是指公司、子公司和其他股东对公司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公司、子公司所持有的其他权益的削减或灭失。
第六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公平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6、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正原则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执行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同公司审计部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提出相关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负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的不定期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范围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责任:
1、在经营决策中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点不良影响的;
2、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内部掌控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更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擅自处理,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点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进展规划、进展目标的;
4、违反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生产计划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担保及关联交易制度等公司内部掌控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
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挥霍的;
7、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存在重点差错的;
8、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十条对安全、环保、生产事故及工作责任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方法执行。
第十一条依照董事会议事规定或经理办公会相关规定讨论通过的事项,虽属于集体决策行为,但假如该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内部掌控程序或客观事实,造成重点不良影响或公司资产损失的,追究决策层或经理层的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提出明确理由的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个人除外。
第十二条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中,显现重点会计差错、重点信息遗漏或错误的,应依照有关要求照实披露重点会计差错、重点信息遗漏或错误更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的情况。
第四章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三条种类
1、通报批判:
(1)董事会内批判
(2)监事会内批判
(3)经理办公会批判
(4)公司系统内批判;
2、警告及限期整改;
3、记过、降级及处以罚款;
4、赔偿损失;
5、提请革职:
(1)24个月内累计2次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或者进行监管谈话
(2)24个月内累计2次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判或累计2次公开谴责
(3)24个月内累计4次对公司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被行政惩罚负有领导责任
(4)有证据证明缺乏专业胜任本领、管理不善或者违反承诺
(5)未能有效执行公司整治和内部掌控相关制度,造成重点损失或影响
(6)擅离职守
(7)对公司其他高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经营管理责任隐瞒不报
(8)授权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或者高管任职资格失效的人员、不适当人选代为行使职权;
(9)拒绝向中国证监会供给相关的监管信息及其他不搭配监管的情形。
第十四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显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行政惩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惩罚,惩罚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实在确定。
第十五条依据公司廉洁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在进行岗位变动、离任时,由公司法律及审计事务管理部对其在任职期间对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相关经济活动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显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事件时公司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惩罚决议。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但够不上追究责任处理的,由公司办公室对负有经济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诫勉。
第十六条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因有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追究人承当全部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公司、子公司决策程序,未按权限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或股东大会批准,擅自以公司、子公司名誉供给担保、投资、交易或关联交易,给公司、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相关责任人员涉嫌重点违法违规处于行政、司法机关调查期间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暂时停止相关人员的职务。
第二十条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当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免予追究:
1、情节细小,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2、自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矫正的;
3、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4、非主观因素未造成重点影响的;
5、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接受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6、依照有关议事规定,证明在有关决策表决时曾提出明确理由的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惩罚: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2、屡教不改且拒不承认错误的;
3、事故发生后未适时实行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4、造成重点经济损失且无法补救的。
第五章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责任追究因内部员工、机构举报提出的,由公司办公室同公司审计部进行调查核实,依据制度提出处理看法,并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做出的处置看法,形成书面记录。
第二十四条在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进行岗位变动、离任审计工作中发觉的问题,由公司审计部将有关资料书面反馈给公司领导,由公司办公室同审计部按前一条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被追究责任者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做出的处理看法有不同看法的,可以提出书面的申诉看法,上报公司。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议的执行。经调查确属处理错误的,公司予以矫正,出具书面看法。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
公司管理制度13
各部门(中心):
近年来,随着公司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公司及各部门(中心)相继制定出台了许多管理规定、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内容,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此次汇编的规章制度类别分为: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办法)、操作流程、应急预案、行业规定及法规、工作手册及员工须知、其他规章制度(通知)。
二、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受控部门,在汇编本部门规章制度时,可参照《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三、各部门(中心)制度内容力求贴合工作实际,便于实施操作。
四、时间安排:
1.自即日起,各部门(中心)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形成汇编目录,于5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交至公司办公室。
2.6月30日前,各部门(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对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形成制度汇编初稿,以电子版形式交至公司办公室。
3.9月20日前,各部门(中心)完成本部门的制度汇编,定稿后以书面形式,经编制人、核对人以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稿件交公司办公室汇总。
4.11月份前,总公司办公室对各部门制度进行编辑、汇总,形成公司的.制度汇编,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5.12月份前公司制度汇编定稿,并交付印刷。五、公司此次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是对公司各部门(中心)制度化管理工作的一次检查和促进,希望各部门(中心)高度重视,科学组织,认真修订,务必全面按时细致地完成此项工作。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xx年5月14日
公司管理制度14
家具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目的:为改善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管理人员的满意度和未来成就感
适用:除总经理、业务销售以外的所有在职管理人员
关键词: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绩效奖金考核内容考核标准
主(抄)送:总经理室厂长室财务室各个在职管理人员及生产与职能部门
考核种类
第一条考核分成三部分:一般绩效考核、特别绩效考核与产值绩效考核。
1、一般绩效考核是指对公司所有管理人员进行的绩效考核,该考核为月度考核;
2、特别绩效考核是对有特别绩效的管理工作人员、与年度目标利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的考核,该考核为年度考核;
3、产值绩效考核是指对目标产值进行考核,该考核为季度考核。
考核原则
第二条考核人在进行考核时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存有偏见;
第三条只对考核时期和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以外的事实和行为做出评价;
第四条为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应有确实根据并做出说明。
第五条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核方法的一致性。
第六条考核要客观的反映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避免由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误差。
条七条对于同一岗位的人员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第八条对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及时通知给被考核人。
考核程序
第九条在绩效考核时,公司组成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指导、监督和仲裁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厂长、行政、财务四人组成。
第十条厂长领导、协调和控制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行政部积极协助、跟进考核的全过程,并及时公布(内部)考核情况。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可作出考核内容的修订和调整,召开月度、季度或年度会议研究决定绩效考核事项。
第十一条绩效绩效考核一年进行一十七次,即共一十二次的每月度绩效考核、共四次的季度绩效考核和一次的年终绩效考核。月度绩效考核在每月最后一个的星期五开始,季度绩效考核在次个季度的第一个星期五开始,年终考核在次年的第二个星期一开始。
第十二条考核步骤按自我评价考核打分对其初核打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依次对其分别审核打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对其复核打分的顺序进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核无误后,由行政部计算平均分数,呈总经理核定的平均分做为最终考核积分。
第十三条在复核时,如有必要,考核人应与考核对象进行面谈,征询被考核人的意见,以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性。
第十四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之后的一个星期内向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接到申请之后的一个星期内做出最终裁定。
工资与绩效奖金
第十五条下调所有管理人员的.原定工资的40%。其中,下调30%的部分做为一般绩效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一;下调5%的部分做为季度绩效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一;下调5%的部分做为年度绩效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一。
第十六条公司补贴被考核人下调30%的部分的等额资金做为一般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二。
第十七条完成每个季度目标产值的超出部分,按0.5%提取做为季度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二。(季度绩效考核的目标产值为上年度的平均季度产值的100%,月度绩效考核的目标产值亦同)
第十八第取公司全年纯利润的0.15%、全年目标纯利润超额部分的3%做为年度绩效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二。(年度绩效考核的目标纯利润为上年度纯利润120%)
第十九条被考核人原定工资下调40%后的工资称为坐标基准工资。
一般绩效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下表
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
第二十一条一般绩效考核结果的评价:
1、一般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级别。
2、考核结果的评定级别根据考核表积分的常态分布为标准。积分在59(含)以下的为不合格,积分在60-69(含)的为基本合格;积分在70-79(含)的为合格,80-89(含)为良好,90(含)以上的为优秀。
3、一般绩效考核结果在职位晋升及相关福利待遇方面,作为参考的一个因素。
4、不合格、基本合格级别的,没有资格参与晋升、调工资等。
5、连续三次考核级别在基本合格的,将降低级别使用;如仍然连续两次考核级别在不合格以下的,将进行下岗学习培训,经考查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公司给予解雇或辞退处理。
第二十二条一般考核结果的反馈:
3、一般考核结果经过核定后,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与被考核人进行面谈,告知其考核进程及结果,听取其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同时对其优、缺点和未来的工作及表现提出建议。
第二十三条一般考核的绩效奖金的配置:
1、以考核积分60分为坐标基数分,刚好在坐标基数分上的人员不奖不罚,只予以发放坐标基准工资。
2、坐标基数分以上的人员,根据被考核人的绩效奖金总额,每增加1分,奖励绩效奖金总额的2.5%。奖励的绩效奖金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3、坐标基数分以下的人员,根据被考核人的坐标基准工资,每减少1分,扣罚坐标基准工资的1.66%,直扣罚至被考核人的工资为800元止。扣罚款项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二十四条年度绩效考核中的特别考核主要是指对公司的业务做出特别贡献的员工业绩进行的考核。
1、对于达成订单的特别考核:
a、如果达成订单回报率超过20%,则对超过20%的部分提取其中的20%作为特别绩效奖金;
b、如果达成订单回报率在0%―20%之间,则不进行此项考核;
c、如果达成订单回报率在0%以下,则根据亏损额扣除年终绩效奖金,直到扣完为止。
2、对于融资项目的特别考核:
如果该项目扣除各种成本后达到10万元以上,则按实际的计算金额提取其中的5%作为特别绩效奖金。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见下表:
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表
附则
第二十六条考评结果只对考评人、被考评人、行政人事管理负责人公开。
第二十七条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由行政人事部存档,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第二十八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予以解释和说明,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九条该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拟订,厂长审核、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亦同,并自20xx年01月01日起执行,以前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公司管理制度15
在国家“厂网分开”的政策实施以后,近年来各大发电公司打破地域限制,纷纷走出家门,跨地区建电厂,各发电集团规模急剧扩张,于是许多新电厂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其主要特点包括跨流域广,涉及的行业较多,前期(或基建期)项目多且所处发展阶段不同,地区差异大,母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控制情况各异。
以上种种新情况,也给发电集团财务部门带来不少新问题。本文将主要探讨分公司制度下的经营,特别是财务管理模式。
一、分公司财务负责的主要工作
在分公司管理模式下,分公司统管所属各电厂的财务工作,分公司财务不插手各电厂具体财务业务,更不能沉溺于日常业务的处理之中不能自拔。具体业务由各电厂财务自己去办,分公司财务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负责组织各电厂预算编制、预算审批,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2)负责与电网协调,统一行动,及时回收电费;
(3)负责全分公司范围内贷款合同的审批签订工作;
(4)负责全分公司范围内的资金调度管理工作;
(5)负责全分公司统一财务制度的制定及监督执行工作;
(6)负责组织全分公司范围内的财务报告编制、审批工作;
(7)负责全分公司财务基础工作检查及审计工作;
(8)负责全分公司范围内的财务分析工作;
(9)负责全分公司范围内财务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
二、分公司的资金管理模式
根据分公司发展历程,分公司的资金管理可分三个阶段:
(一)分公司筹备阶段
此时不仅分公司本身还处于筹备阶段,其所属的项目公司还都处于电力建设前期阶段,主要表现在没有独立的资金来源,前期费主要由母公司代垫或者是就近的一个已投产的发电厂代垫;财务人员较少或不设财务,从代垫款的电厂借款后,支付各种前期费用,然后凭报销单据回有关电厂财务记账,冲销借款;没有工商执照,没有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由于处于筹备阶段,所以一般不能取得工商执照,因为按《公司法》有关规定,筹备处是不能核准登记的。正是基于以上原因,以及母公司工资,保险等管理的实际需要,分公司人员的各种工资,工资附加费由有关电厂代管。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简称“五险两金”)由有关电厂核算,按属地原则缴纳。
这样情况下,会产生种种弊端,其一是分公司资金调度受电厂限制,不能独立运作、自主调度资金,常常出现资金调度不及时情况。其二是资金管理与前期工作进展脱节,无法真正实现财务的核算监督职能。其三是分公司支出,由有关电厂代垫,这样处理的合理合法性受到质疑。其四是如果分公司及各项目部不能完全独立核算,由有关电厂代垫费用,代为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的“会计主体”假设。
(二)分公司所属项目核准,正式成立公司,即处于基建阶段
在此阶段,分公司已经至少有一个项目公司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取得工商登记,正式动工,就可以取得银行借款了。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除了用资本金以外,其余建设资金全部靠贷款解决。所属项目公司有了资金来源,就相当于分公司有了自己的资金来源,可自主调度资金。
(三)电力项目投产后,即进入生产阶段
在此阶段,分公司下属的项目公司投产发电,资金来源除了资本金及银行贷款以外,资金来源方面又增加了电费收入,分公司根据需要,负责与电网的协调工作,催收电费,设立电费专用账户,每月收回的电费先在电费户归集,然后再根据需要拨付各电厂(或项目公司),按照资金计划(或预算)及贷款合同,归还银行长短期借款。如果资金还有剩余,可通过和银行做工作,提前归还一部分长期借款、这样可以减少企业财务费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增加企业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三、分公司的会计机构设置及核算方法
分公司体制下,分公司不是法人,只是一级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境内各发电公司。我们常说“企业管理以经营管理为核心,经营管理又是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因此我们若想实现分公司的管理职能,必须在分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电厂的经营管理工作。要实现分公司对各电厂经营工作的领导,就必须施行分公司对各电厂(项目筹备处)财务工作的统一领导。我们不妨建立一种“大财务”管理方式,即各电厂在分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执行分公司统一的财务规定,统一调度资金,统一编制预算及依据预算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这种财务管理体制,主要的优势就是:
首先是各电厂的财务工作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领导,对各发电厂能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监控。在该体制下,各电厂的主要财务业务,都在分公司财务的实时监控之下,可以充分发挥分公司的管理效能,加强内部控制,极大的减少各电厂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其次是能够整合企业资源,更好的发挥整体实力。统一调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财务费用,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最后是可争取合并计算增值税,合理降低分公司税负。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交纳企业所得税。按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以企业为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一般不能合并交纳所得税,但特殊情况,国务院另有规定,就可以这样处理。分公司可以向所在省(市)税务局申请,请求其所属所有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如果部分电厂有亏损情况,按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这样盈亏相抵后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单个企业交纳的所得税合计,可以合理降低整个分公司的税负。特别是分公司所属企业,多元化经营涉及行业较多,个别企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出现亏损时,分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比各企业分别计算缴纳所得税,可以依法合理降低分公司整体税负。目前已有某国有大型化工企业取得此项优惠政策,其所属所有境内子公司合并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四、分公司的财务人员人事管理模式
(一)实施内部正常轮换制度
在分公司范围内,财务干部正常交流,对财务人员进行正常换岗,既能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又能减少舞弊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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