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8 15:28:57 好文

(优秀)存货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存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秀)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1

  一、存货的范围

  凡在盘点及所有权归属企业的存货,不论其存放地点如何均应做为企业存货,商家代销或铺底销售产品也应作为存货单独管理。

  二、存货分类

  企业存货分为:原材料(酒水、饮料、鲜活食品、佐料、回收菜、成品菜、干杂等),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用品、一次性餐具、厨房用生产工具等),凡不属于公司财产目录的其他物品。

  三、存货采购

  1、存货的采购必须以审核有效的申购单购货。(严格按照申购单的质量,等级、数量、品名购买)

  2、存货采购必须按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标准采购。购买量不得超过最高储备量。

  3、(原材料)原则上实行滚动结算采购方式。

  4、供应商应趋于集中化、固定化、长期化、合同化。

  5、定期谈判制度。

  四、存货入库

  1、存货验收人员以质检人员、库管人员、加工车间负责人(或实物负责人)。

  2、验收时应注意验收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标准、金额。

  3、验收时还应注意申购程序是否合法和齐备。

  4、以上2、3条中应同时齐备,库管应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拒绝入库,如遇争议,应汇报基地负责人或上级分管领导。

  5、酒水、饮料、部分鲜活食品在店面验收,干杂、佐料在库房验收,大部分鲜活食品在基地加工车间验收,低值易耗品在使用部门(或库房)验收。

  6、成品菜、回收菜、按菜品质量等级分别计价回收,成品菜原则上不回收,如须二次加工的按出厂价回收。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回油按油的成品率计算入库数量。

  7、数量、质量等有不符,应按实物入库,并填写货物溢余(短缺)单。

  8、以实物数量、质量登记相关明细账。

  9、月终所有入库单(连同申购单存根联)存根归类建档,装订成册,以便查阅。

  10、入库名称应公司统一标准称谓为准,有俗称的备注俗称。

  11、存货的损耗及报损处置

  ①鲜活食品入库时合理损耗按相关部门制定的采购标准执行,同时计入采购成本;入库数量以实物为准。价格重新计算。金额以实付为准。

  ②所有存货经营过程中的报损应有实物报告书(说明原因、数量等),报损报告书由实物负责人书写,部门负责人签署报损性质和初步处理意见,执总复核,最后呈总经理签署处理意见后,库管和财务才能作为账务处理依据。

  ③存货废品能统一回收处理(例如:酒类包装物、生产用工具废品需经库管统一回收处理。无处理价值的直接报损,废品销售应由店长和基地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处理,处理明细单由库管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执总复核,出纳开具收据,事后呈总裁复核。会计上将此项目纳入部门成本核算范围。

  ④所有存货的报损属于正常报损的计入部门费用,非正常报损的,由实物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实物负责人不明确的由部门所有人员共同承担经济责任。

  ⑤采购过程的.损耗要制定合理的量化标准,经营过程中的损耗也要制定量化标准,低值易耗品损耗要制定定性标准。

  五、存货出库

  1、出库以部门领料人员(或库管)开具并经领用部门领导签字后,库管才得出库。

  2、按领料单登记相关明细账,低值易耗品还应建立部门实物卡。

  3、月终所有领料单(包括部门负责人指令出库指令手续),归类建档装订成册。

  4、代销商品、铺底销售商也应按第四、第五程序办理。

  5、退库、退货分别以红字办理领料单、入库单。

  6、在加工车间、直接办理入库的鲜活食品可不再办理领用手续,加工车间负责人应在该入库单的领用签字栏目签字,直接在使用部门入库的低值易耗品可同时办理入库和领用手续。

  7、领料单上的名称栏应以公司统一标准称谓为准,有俗称的注明俗称。

  六、存货管理

  1、库房和实物负责人应按存货的特性、注意事项,做好存货管理(防潮、防电、防火、霉烂、变质、堆放要求等)。

  2、原材料应制定存放数量标准(最高储备、最低储备等),以便销售和资金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负责人要把每件物品落实到人头(岗位),同时保管要建立部门区域物资卡片。

  3、存货应按要求分类,分区域摆放,并且标上存放标签,如有堆放,应摆放整齐,以便点数管理。

  4、存货发放以先进先出为准则,以便实物质量管理。

  5、存货中的原材料应每月对存货的质量进行详细检验,以防存货受损或霉烂变质。

  6、库管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保持库房清洁、卫生、整齐;

  ②注意库房通风设备等环境设施的运行状况;

  ③金额较大的存货应摆放在库房最里边;

  ④平时注意库房的门窗是否完好,做好库房防火、防盗工作。

  7、任何人、部门未具有相关合法手续,库房或实物负责人不得借用和领用存货。

  8、平时应加强实物、卡片、实账的核对工作(可每日核对)。

  9、成品菜回收菜(需二次加工的)严格以先进先出的准则,每日对菜品质量进行检验,严格按照成品菜摆放规则摆放(新、陈摆放规则等)。

  10、店面(桌、椅等设施)的管理

  ①参照财产管理方式管理。

  ②平时应加强桌椅等的清洁、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巡场工作,如遇顾客损坏设施设备的员工应有礼貌的寻求解决方式,并让顾客承担相应责任。

  ③店面经营设施者出现损坏,而员工未发现者或未有任何处理结果的,一切损失由店面全体员工负责赔偿。

  ④出现损坏应立即书面报告,并立即修理,修理费用扣除可收回金额(赔偿)后由部门承担费用,纳入部门核算方案。

  ⑤报损执行相关报损程序。

  七、存货实物账务(库管账务)

  1、所有存货均建立存货明细账。

  2、部门区域使用存货(办公用品、厨房生产工具、店面经营设施)应汇总填制实物卡,实物卡应登记本区域名称实物名称、数量等。

  3、所有存货收发登记明细账均有相关合法手续为依据。

  ①入库登记应以入库单、申购单、货物溢余(短缺单)为依据;

  ②出库登记应以领料单(部门负责人出库指令、有效的报损报告书)为依据。直接在加工车间入库的食品根据月底的盘存数量来凳记材料明细账。

  4、存货明细账采用活页三栏式材料明细账,应对明细账标明页码,不得撕毁和涂改。

  5、登记明细账时,应注明收发凭证证号(领料单号、入库单号)存货购进日期,摘要写明“主要事项、采购人、货物批号、保质期”等。存货存放地点应详细载明。

  6、月末应清理业务数据,将本月末最后一笔业务登记账薄。

  7、月末应将本月领料单、入库单存根连同其附件(申购单等)按号码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按会计规定注明相关事项,以便查询。

  8、年末应在账、账证、账实核对后、结账、新账,并将账薄装订,在封面注明会计规定相关事项。

  9、年末财产管理员要编制低值易耗品部门分布表。

  八、存货盘点

  1、存货盘点、采取每月盘点、不定期抽检制度。

  2、盘点人由:实物负责人、财务(或库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3、应将本月所有业务登记在账,货物已到库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做好账务金额调整表,已办理相关手续且已入账的,但货物仍然在库的应另行办理调整表。

  4、盘点时应注意:实物与实物卡的核对。

  5、部门应准备好盘点计量工具。

  6、编写盘点报告,如有溢余(短缺)应填写报告书,经总经理签署处理意见后作为财务账务处理依据。

  九、本制度暂适用于分公司。

存货管理制度2

  1、检查残次商品,其处理需经批准;

  2、货物收发需登记并与相关凭证相一致;

  3、所有的存货账目需与总账核对一致,不一致处应查清原因;

  4、存货数量应由负责仓库以外的人定期根据记录来检查,不一致处应查清原因;

  5、没有保存连续记录的`仓库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

  6、最高和最低记录应作预先设定并评审;

  7、再订货点应预先设定并评审;

  8、各类商品的存放地点应标识;

  9、商品应存放于安全之处,以防止损失;

  10、所有商品应标识相应信息并按类存放于各处;

  11、进入仓库应受到限制。

存货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存货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储备的主要原燃材料、包装物、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设备及配件,以及已完工入库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

  第二章存货采购

  第三条存货采购由公司采购部负责。存货使用部门提交采购申请,生管中心核实后拟定采购计划经审批后交采购部门组织采购,采购部需对购买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要求进行核实后进行询价。向供应方询价时应选择不少于三家进行比选,经审定后及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时应按《合同法》的规定对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供货时间、提货方式、验收标准、运费承担、结算付款方式等有利于公司的条款进行约定,签订的合同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方为有效。

  第四条对于无法签订采购合同的小额急需物资或备品备件,采购部在确定供应商时应就需购买的物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和价格进行约定后制定简易订单。采购员在采购物资时应要求供应商出具随货同行依据,明确所购物资的时间、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和价格,以便保管验收入库。

  第三章存货验收

  第五条公司采购物资应按照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在实物到厂时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核对审批的物资采购计划、供货企业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单、随货同行通知单等原始单据与待入库货物是否相符;

  2、对拟入库物资的交货期进行检验,确定该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与合同订购单中的交货期是否一致;

  3、对待验物资进行型号、数量、质量的复核。

  4、质量验收合格的物资应于物资到厂当日以实际数量及时办理入库相关手续;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物资,应及时办理退货和暂缓入库,办理退货和暂缓入库时应由对方经办人、采购部人员和保管共同签字。

  5、因特殊原因无法入库而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物资,由采购人员(送货承运人)通知库房保管共同与实际使用部门进行物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再由使用部门按正常程序办理领用手续。保管应按正常入库和领用程序进行处理。

  6、保管在对所有进厂物资验收时,对需要过磅的存货必须查验公司指定过磅单位磅秤房出具的过磅单,无过磅单不得验收入库。

  7、保管每日须将上一日已入库物资的验收单据与供货企业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单、随货通知单等原始单据一并上报公司采购部,由采购部汇总核实后提交相关单证按审批程序及时将相关结算票据报财务部进行审核入账。

  第六条公司自制存货应由生产部门组织专人对其进行检验,存货保管凭检验合格手续办理入库。

  第四章存货保管

  第七条存货管理部门对入库的`存货应当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第八条存货的存放和管理由库房保管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保管应建立健全存货登记薄,对存货的收、发、存及时进行登记,存货摆放处应有登记卡片,并详细标明规格型号。

  第九条库房保管应当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保证账表与实物一致,发现存货损坏、变质等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存货核算员(开票员)应对已领用到生产现场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等物资进行控制管理,存货的使用部门应对所领用存货的安全负责,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第十一条存货核算员应正确核算存货采购成本。采购成本按不含税价计算。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与仓储部门经常性账实核对工作,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做到账实相符,避免出现将已入库存货不入账或已发出存货不销账的情况发生。

  第十三条公司每年应结合决算的要求对所有存货进行盘点,盘点前由财务部制定盘点计划,明确盘点时间、范围、方法、参盘人员等。

  第十四条公司需盘点时,保管员应提前进行整理,盘点时应保证存货有序摆放、保持盘点记录的完整。对于特殊存货,可以聘请专业人员采用特定方法进行盘点。

  第十五条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编制盘点表,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建议,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六条库房保管应通过盘点、清查、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存货的状况,及时发现并报告存货的残、次、冷、背等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主材发出计价使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辅助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发出计价使用移动平均法,设备的计价使用个别计价法,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八条采购部与财务部应结合盘点结果对存货盘亏、毁损原因进行分析,明确相关人员责任。报经批准后,进行会计处理。

  第五章存货发放

  第十九条生产车间存货领用时,必须有当班领用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等)签字才能开据领料单,保管凭领料单发货。豪意车间、豪虹车间领用豪森产品,应由生管中心开据产品调拨计划单,保管凭调拨计划单开据产成品出库单后,由领用经办人签字后发货,分公司门卫见单放行。

  第二十条保管应根据核算员开据的领料单与存货进行核对,确保与存货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一致,防止人为错发。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管理部门领用材料,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二条公司已完工库存商品销售的发出,必须经生管中心签字批准后,填制产品出库单,出库相关单据应及时传递到财务部进行核算。仓库保管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销售出库单发放货物,并定期将发货记录同销售部门和财务部核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制度之一的,处具体经办人100元罚款,处主管负责人2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资产损毁、缺失,由经办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控股各子公司。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存货管理制度4

  第一条

  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资产。存货的范围包括下列三类有形资产。

  1、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储存以备出售的存货;

  2、最终出售正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存货;

  3、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提供服务以备消耗的存货;

  第二条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的计价以实际成本为依据。由于公司取得存货的渠道不同,因此在存货的确定上也不一致,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购入存货,按照买价加上应由公司负担的各项杂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和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库存入账价值不含买入价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自制的存货,按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包括制造、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料、工、费等实际支出。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按照加工的材料或者半成品本身的价值加上支付的委托加工费用以及委托加工所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等费用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5、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既重置价值计价。

  6、按受捐赠的存货,应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应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计价;如果没有发票帐单的,则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第三条

  存货领用或支出的计价方法

  1、原材料的领用或支出按计划成本核算,以加权平均价格和实际领用数量确定总价值。

  2、产成品月末结转销售成本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对外工业性作业成本时,采用费用直接摊销法。

  3、低值易耗品出库计入成本采用一次摊稍法。

  第四条

  存货采购、付款及入库管理

  1、公司生产经营耗用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其它生产资料,由供应管理人员根据生产作业计划、消耗定额、合理库存等确定采购量,并统一组织采购;设备零部件、配件等由设备管理人员根据需求和储备提出计划,由供应管理人员组织采购。

  2、物资采购要进行比质比价,实行招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

  3、存货入库必须履行正常手续,即单位领导和采购人员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字,保管员以单验货,查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相符,外观质量是否合格,包装是否完整,验收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字划价办理入库手续。

  4、材料及备品配件由供应管理人员出据付款通知书(在月度资金平衡会资金使用范围内),财务部门根据资金情况统一调配付款。

  5、入库的原材料要按品种、规格分类保管,摆放整齐,账、卡、物三相符,同时要注意防火、防爆、防水、防潮;对大宗原材料做到分类堆放,不混杂、不流失、不损坏。

  第五条

  存货的发放和调拨

  1、大宗材料和专用设备配件等来取送料到现场的制度,互相协同好现场交接,质权两清。

  2、各基层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的材料领用档案,对所需领用的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时间要心中有数,一目了然。

  3、按定额发放或控制使用的材料在领用时,必须持有关主管人员批准领用的证明。

  4、材料领用必须由材料员或直接使用人员持单到仓库领料,民工或外单位人员禁止领料,领料人员不经允许不得随便进入仓库,更不允许到货架上胡拿乱取。

  第六条

  存货的合理使用

  1、对领回的材料要按照生产、维修、技措及大修工程合理使用,防止流失或挪作他用;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节约,并及时回收废旧材料。

  2、对按照检修或专项工程项目计划领用的材料,要保证用于上述项目,严禁假借项目名称虚报冒领。

  3、车间每个班组、技术工人都要有工器具登记卡片。领用时按规定使用年限以旧换新;属于车间统一使用的工具,要有专人保管,领换要有记录,登记造册,有据可查。

  第七条

  存货退库及废旧物资回收

  1、由于计划报多或当月未使用完的材料,要办理退库或假退料手续。办理假退料的材料,下月初需再开具料单领出,而且要有实物存在。

  2、材料使用过程中换下的废旧物资应及时送交仓库,在指定地点整齐堆放,根据实收数量开退料单。

  3、车间无权对外处理废旧物资,车间回收的废旧物资必须交到仓库,由公司根据有关程序处理。

  第八条

  产成品管理

  产成品是指公司已经完成全生产过程,经检查合格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和技术条件,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是可以作为商品对处销售的产品。

  1、产成品入库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质量、数量不符合标准不入库,自提货物不点清不出库,铁路代运货物不核对清楚不出库。

  2、做到四防,即防水、防盗、防损坏、防变质。

  3、产成品要按不同产品分类保管,帐目、单据要齐全,每月末要编制出入库表,产成品收发明细表,要求做到帐据一致,帐物一致。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凡既不属于固定资产,其实物形态又不转移到产品中去的物品,均属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2、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各使用单位对本部门的办公桌、椅、各类家具、电子计算器、电话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3、各使用单位要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台帐,反映低值易耗品的购入、领用、转移、报废等情况,做到帐物相符。各使用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专人保管、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转让、转移、销毁。

  4、低值易耗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因保管不善或其他因使用人本身的原因而造成的丢失、损坏要进行赔偿,根据其价值及使用年限赔偿原值的10—100%,需要正常报废时要各使用单位提出报告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第十条

  存货清查盘点制度

  1、存货清查的方法

  公司存货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法,即每年的中期期末或终了时,通过盘点确定各种存货的实际库存数,并与帐面结存数相核对。对于帐实不符的存货,核实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数量,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请公司有关部门批准。

  2、存货清查结果的处理程序

  (1)在报经有关部门处理之前,将盘盈或盘亏、毁损的存货的实际成本调整存货的帐面价值,使存货帐实相符。

  (2)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存货盘盈或盘亏、毁损的不同原因和处理结果,将待处理的财产损益分别结转到不同的帐户,以落实经济责任。

存货管理制度5

  存货仓储管理的原则是反映存货储存的基本要求,是控制存货收、发、存业务和存货资金管理的基本准则与方式。存货仓储管理主要有以下3个基本原则:

  1.实行存货限量管理,节约资金使用。

  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积压、脱销脱供等情形的发生,保证商品销售和产品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对存货储存实行控制管理,制定各种商品、材料物资的最高和最低存量,以控制存货的储存量与存货资金的使用。

  各种存货的'最高存量(限量)与最低存量(限量),须由销售、生产、财务部门根据销售与生产的计划和实际需要,以及资金供应状况共同制定,由仓库和商场各个柜组执行。会计部门要监督检查限额的执行情况。存货的限量管理原则要求仓库保管员和商场各柜组组长经常检查各种存货的存量情况,如发现有高于最高存量,或低于最低存量的情况,须立即报告仓库主任会同销售、生产和采购部门处理。

  2.实行凭证查验收货,核准发货、出库,控制存货的收与发。

  这个原则要求凡仓库收货,必须由专人负责,根据进货凭证逐一验明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尺码、款式、牌名、质量、生产期、保质期、产地或生产厂家后,由收货人员收货入库;凡仓库发货,必须由专人负责审核销售、生产部门签发的销售发货凭证或生产领用单,审核无误后核准签发,由配货人员配货,并由发货人员核对无误后签证发货;门卫人员须查验发货人员签证的发货凭证,确认无误后放行出库。

  3.实行专人负责存货保管,设明细账卡登记收发货,核对实存量。

  这个原则要求存货必须专人保管,并设存货明细账卡,逐笔登记收发货,结出存量,并清点核对实物,做到账、卡、实物相符,以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存货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酒店业(包括餐饮、客房和休闲娱乐三大部分)的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购进、领用、耗用、节余库存保管及存货各环节核算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行为,现根据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货是指集团酒店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行将消耗的原物料、燃料及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具体包括:

  1、原材料:餐饮业各种制作的基础性原材料,如鱼、肉、蔬菜等,以及干货调料等;

  2、库存商品:存放于仓库及水吧的香烟、酒水、纸巾等出售商品;

  3、物料用品:一次性餐具、客用拖鞋等一次性耗材和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4、燃料:指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各种燃料等。

  第三条存货的购进管理

  一、存货的购进采取“采购计划审批制”:

  1、单价在500元及以上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指低值易耗品部分)的购进审批办法,参照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日常经营所需的原物料及燃料的购进审批办法,按照本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对不同存货,采取不同时期申报计划:

  (1)日计划:指需购进的各种基础性原材料食品,由厨部、餐饮部于头一天预测第二天的需要量,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厨房订货申请表》,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天下午4:00-8:30。

  (2)周计划:指需购进的.冻品、烟等,填制《xxx酒店申购单》由部门或仓库申报,交采购部办理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3)半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干货调料,由仓库报计划,填制《xxx酒店申购单》,仓库领班签字后,送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1-5号和15-20号.

  (4)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客房用品、印刷用品等,由仓库以及各部预测该月需要量,并据此拟定需求,填制《xxx酒店申购单》,送交采购部,并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25-30号。

  3、上述第(3)、(4)项填制《xxx酒店申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需交仓库核签:仓库主要核查需购进的物料在计划申报时仓库中实有的各物料(包括可代用品)库存数量,并将相应的数量据实填入对应栏次,并提出计划意见。

  4、对需特别制作(指经营物品上需加注酒店管理公司或酒店的标识)的各种经营性材料及物品(如一次性餐具、纸巾、客房洗具、拖鞋、茶具等),原则上应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相对固定的制作供应商,签订定期的供货合同(除非因产品质量、结算价格及其他合作方面的原因需更换)及价格协议(按时间段);每月末,各物料使用部门(指客房部、餐饮部和休闲娱乐部)根据酒店预计需要量拟定需求计划,填制《xxx酒店申请单》(一式四联,申购部门留存一联,其他三联经审批后一联交采购部、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存货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企业存货管理,保障仓库保管安全、有序、规范,提高仓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在产品,以及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等。

  第三条存货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加以确认:

  (一)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章存货的计量

  第四条存货的初始成本的计量

  存货在取得时,应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存货实际成本的`计量因来源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购入的存货,其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二)自制的存货,有自制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它们的实际成本包括制造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工资和有关费用等实际成本。

  第五条存货发出成本的计量

  采用加权平均成本进行日常核算。

  第三章存货的收发管理

  第六条化工产品采购必须由销售部依据公司年度制定的采购计划采购,周转材料由综合办公室依据公司年度制定的周转材料采购计划采购。

  (一)存货入库管理

  1.存货采购必须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确实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事先提出申请,报经财务部批准,方可采购。

  2.化工产品入库由经办人员根据发票、运杂费等外来凭证与采购计划、采购合同核对,检查凭证所列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发货日期等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核对无误后,交由仓库人员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仓库人员根据入库单的内容核对入库并签字,化工产品经办人据此报帐。财务人员根据有关凭证审核发票合法性、正确性及价格的合理性,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周转材料入库由综合办公室经办人员根据发票等外来凭证,检查凭证所列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相符。核对无误后,交由综合办公室仓库人员填制周转材料入库单,综合办公室仓库人员根据入库单的内容核对入库并签字,综合办公室经办人据此报帐。财务人员根据有关凭证审核发票合法性、正确性及价格的合理性,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存货验收过程中,如有数量、质量、型号规格不符及破坏、毁坏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属产品质量问题的,拒绝入库,实行退货,如不符,应由销售部或综合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司关于质量管理规定提出索赔等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当拒绝付款或部分拒绝付款。

  (二)存货发出的管理

  1.周转材料,根据当期消耗计划,由使用部门填制'周转材料领用单',由责任部门审核签字,综合办公室仓库人员据此办理周转材料出库。

  2.化工产品出库,公司坚持先款后货原则,由销售部依据公司制定客户管理办法和结算管理办法进行销售出库单编制,财务部相关人员对货款是否到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销售出库单签字确认,公司领导进行最终签字确认,销售部将确定无误的销售出库单盖章传真至仓库,仓库据以办理提货手续。

  第四章存货明细账管理

  第七条所有入库储存的商品、材料物资,应按品种登记明细卡,记录收发数并结出余额,随时与实存数量进行核对,并做到卡、实相符。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及时纠正。

  第八条仓库应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的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并定期与财务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第九条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必须按品种、规格登记,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存5年。

  第十条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应当经有效授权批准。

  第五章存货的清查

  第十一条每月要进行不定期盘点,每年要进行期末全面盘点工作,对库存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等存货资产进行盘点。

  第十二条由财务部组织力量,做好充分准备,根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盘点时间;要事先准备盘点清册,盘点时逐一登记,发现损坏、变质、陈旧、失效的存货,要单独注明,写明盘点日期,并由盘点人签章。对从实际盘点日至12月31日的存货每一笔收发业务都要单独列示计算。

  第十三条存货发生盘盈、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按规定审批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应查明原因,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应予以罚款,在扣减过失人或者保险等赔款和残值后,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存货管理制度8

  存货在公司流动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而且存放地点分散,接触此项资产的人员较多。加强存货管理,对于保护存货安全,加快周转速度,减少积压,浪费和损失,提高存货运营效率,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

  (一)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市场购买状况和商品库存状况,制定年度商品采购计划,并按季,月分解。商品采购业务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及采购流程按业务部门采购手册执行。采购人员应在职责范围内按审批意见办理采购业务,特殊情况下无法及时报批的,作个案处理,事后须补办审批手续,以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损失。

  (二)商品采购须取得供货方的发票或其他进货凭证(如送货单,发货单等由供应商开具的单据)

  (三)商品到达后须及时组织进货验收。验收人员应验明品名,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与发票单据或合同订单所列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查明原因视不同的'采购方式作相应处理。未办理入库的商品不得与己入库商品放在一起。

  (四)验收合格的商品,保管人员应及时办理入库,在进货发票单据上签名确认后开商品验收入库单。在开据时,应认真细致,并注意核对单价及数量,确定准确的商品单价及数量以开据。开据后应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

  (五)商品验收入库蛋一式三联,一联收货人记帐留存,一联交供货方,财务联连同进货发票单据以及合同订单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根据验收单及有关进货合同订单和发票单据对验收合格的商品办理入帐及货款结算。月未,货到票据未到的商品,应予暂估入库。

  (六)总仓的商品配送出库,应在点验无误后,输入电脑,打印商品配送出库单,告知直营店准备收货。总仓人员须在配送单上签名,以示负责。配送单一式三联,由直营店签名确认后,一联总仓记帐留存,一联交直营店验收,财务联交财务部作配送帐务处理。

  (七)存货应定期盘点,以便掌握存货结构以及毁损,变质等情况在盘点的过程中,需在店长的监督下由仓储进行盘点,参盘人员应认真,细致,负责地做好盘点工作。核对无误的盘点数据应及时输入电脑。

存货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采购、耗用、销售与核算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第三条存货的范围的确认,以公司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公司的存货。

  第四条存货的分类: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包装物等。

  第五条存货的核算与摊销方法: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发出的.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对于价值超过20xx元,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具和工具,采用领用和报废时各摊销50%的方法进行摊销。

  第六条存货的入库:

  (一)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与采购合同一致;

  2.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

  3.完成实物品质检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

  (二)验收中发现溢余时填制'溢余货物单'。

  (三)验收中发现毁损短缺时填制'毁损短缺货物处理单'。

  (四)按实收数量入库,并记录实物账卡。

  第七条存货的出库:

  (一)根据调拨单、领料单等发货指令发出存货之前,必须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报告仓库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

  (二)出库单以仓库为主体,分年度编写和顺序编号,并按下列程序运作:

  1.本单一式四份;

  2.完成出库单全部内容,空白行应盖'以下空白'章;

  3.发货并经清点完毕,应盖'存货已全部发出'章。

  4.仓库内所有存货,没有调拨指令,均不准出库,禁止以白条抵库。

  第八条仓储要求

  (一)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二)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每种存货应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等,并标明现存数量。

  (三)仓库保管员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有关人员,保管人员必须亲自陪同;

  2.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更新、补充消防物料;

  3.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库容整齐、美观;

  4.注意门锁安全,贵重物品应设内库存放;

  5.经常核对账、卡、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第九条实物账务

  (一)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必须按品种、规格登记,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存五年。

  (二)记账应有合法依据,凭证必须完整无缺,并遵守以下记账规则:

  1.根据入库单记收入,出库单记发出,有关指令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顺序编号,作为记账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日后查询;

  2.账页不准撕毁,遇有改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订正。账面记录,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3.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计算结存余额;

  4.启用账簿,应在账簿封面载明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内载明账簿名称,启用日期,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调换记账人员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

  5.废损处理

  (1)存货在库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存货毁损、变质、霉烂造成损失时,必须严肃、认真、及时填制'废损报告单',上报审批。

  (2)根据审批意见,仓库方可作减少账务记录;财务部方可作有关账务处理。

  第十条存货盘点按照《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物盘点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存货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农业公司存货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提高农业公司的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制度适用于农业公司的所有存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业公司存货的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决策、规范操作、公平公正、高效快捷的原则。

  第四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明确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农业公司存货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五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工作,应遵守合同制度,保证存货的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及时进行盘点核实。

  第六条农业公司存货的管理应当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七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应当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存货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的准确性。

  第八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工作应遵循经济、合理、实用、科学的原则,确保存货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存货的分类与管理

  第九条农业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三大类。

  第十条农业公司原材料的管理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执行,通过合法渠道采购原材料,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第十一条农业公司半成品的管理应进行记录,及时监督加工制作,合理安排生产进度,确保半成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二条农业公司成品的管理应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进度,确保成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三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确保存货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对存货的仓库管理,建立专业化的仓储团队,制定详细的仓库管理规程,确保存货的`安全、整齐、易取。

  第十五条农业公司应定期对存货进行核查,建立盘点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数量和质量的问题。第十六条农业公司应按照存货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存货的堆放位置和存放方式,保证存货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章存货的采购与销售

  第十七条农业公司存货的采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的采购计划执行,采用竟价、招标、询价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农业公司存货的销售应当制定销售计划,根据市场

  需求进行销售,确保存货的质量、数量和价格符合公司的要求。

  第十九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周期性的评估,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

  第二十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客户回馈制度,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提供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配送体系,确保存货能够按时送达客户,并及时收回滞销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保证公司形象和品牌声誉。

  第四章存货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三条农业公司存货的使用应根据生产需求和市场需求进行合理的安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保证存货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四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存货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存货处于良好的状态,延长存货的寿命和使用年限。

  第二十五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设备维修制度,定期维护

  和保养存货的设备,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存货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六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存货的安全监控和防范,确保存货和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存货的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农业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存货

  的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十八条农业公司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对存货的价值进行准确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建立妥善的资产负债表。

  第二十九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存货成本核算制度,做好存货成本的计算和分配工作,提高存货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十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对存货的预算和费用控制,优化存货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六章存货的风险管理

  第三十一条农业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存货的风险评估和控制,降低存货的经营风险。

  第三十二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存货的质量把关,确保存货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三十三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存货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十四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对存货的市场信息和竞争对手动态的监测,积累行业经验,提高存货的竞争力。

  第三十五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对存货的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存货的独特性和市场竞争力。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农业公司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农业公司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

  第三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替代原有的存货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

  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制度是农业公司重要的管理工具,通过规范存货的采购、销售、使用和财务管理,有效控制存货的成本和风险,提高农业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农业公司应认真落实该管理制度,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存货的质量和供应能力,为农业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存货管理制度11

  1.0目的:

  为了存货、财务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存货盘点:是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的盘点。

  2.2财务盘点:是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的盘点。

  2.3财产盘点:是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2.3.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3.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2.2.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3.0术语:

  3.1年中、年终盘点:

  3.1.1存货:由仓库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1.2财务:由财务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盘点。

  3.1.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3.3月份检查: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4.0职责:

  4.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4.2主盘人:由各经管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4.3复盘人:由总盘人视需要指派及各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4盘点人:由各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4.6监点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派员担任。

  4.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监点人,其职责亦同。

  5.0盘点前准备事项:

  5.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5.2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5.2.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5.2.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5.2.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2.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5.3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6.0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6.1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6.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6.3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6.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6.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7.0不定期抽点:

  7.1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办理。

  7.2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7.3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7.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8.0盘点报告:

  8.1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二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财务总监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8.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8.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9.0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9.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9.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9.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9.4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二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

  9.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四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第四联送往财务总监。

  10.0存货盘点:

  10.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10.2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11.0其他项目盘点:

  11.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二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

  11.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11.3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12.0注意事项:

  12.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12.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12.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12.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12.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12.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12.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12.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13.0账载错误处理:

  13.1账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3.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4.0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4.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14.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14.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15.0解释权:本制度有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6.0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司董事长批准之日起生效。

存货管理制度12

  1.存货验收制度

  1.1.各分店负责质检的办事人员应对来货“订单”进行检查,验货原则:订货数量=实际送货数量,供货商多送的货不能收,严格按照“订单”收货对于有损坏的商品一律拒收。

  1.2.各分店负责质检的办事人员在对供应商所持“订单”查验合格后,指派相应商品区域理货员与供货商送货员凭供应商所持本公司的“订单”点验实物,认真核对商品名称、规格、编码保质期等信息,并准确填写每个商品实收数量。若有破损商品,则要求供货商带回,破损商品不能入库;若有供货商送货单某个(些)商品名称或条码等信息与“订单”上的某个(些)有差异,则这(些)商品信息上报营运管理部协调处理,不予收货,其他正常商品,继续以下步骤。

  1.3.验货完毕后,理货员与供货商送货员在已填写实收数量的“订单”的`签字,然后将“订单”传给营运管理部录入员,录入员根据“订单”制作“进货单”并打印,供货商送货员到录入员处领取“进货单”一式两联,再次与理货员校对验货商品与数量,核对无误后,理货员与供货商送货员签字,并加盖商品收货章,“进货单”供货商送货员携一联带回。

  1.4.理货员凭“进货单”的另外一联上商品的库区库位对商品进行对照陈列,陈列完毕后“进货单”交营运管理部负责质量的办事人员。

  1.5.厂家送货单一联,“进货单”一联,由营运管理部负责质量的办事人员集中汇总转交给总部财务部。

  2.存货保管制度

  2.1.仓库防火制度

  2.1.1.保持防火通道畅通无阻,通道上不得有一件物品;

  2.1.2.保证防火器材完好有效;

  2.1.3.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在库内吸烟和使用打火机、火柴等;

  2.1.4.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1.5.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库房。

  2.2.仓库防水制度

  2.2.1.每逢雨雪,库管员要认真检查库房有无漏水之处和地面返潮对货物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汇报;

  2.2.2.库房清扫洒水,不得洇湿或浸湿货物及包装;

  2.2.3.饮品不得放置在货物上面。

  2.3.仓库防戍、防虫制度

  2.3.1.严禁在库房内存放食品;

  2.3.2.经检查库内有无老鼠、蚂蚁、蛀虫,并投放药品。

  2.4.仓库防盗制度

  2.4.1.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库管员在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

  2.4.2.库房钥匙由库管员负责保管,库管员不得委托其他任何人代管钥匙;

  2.4.3.库管员必须检查库房门窗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汇报,共同采取措施。

  2.5.仓库例行检查制度

  2.5.1.仓管人员每天对车间仓库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防护巡查,确保仓库的安全、卫生正常,商品按品种、型号、规格堆放整齐,标签朝外;

  2.5.2.仓库管理员提前十五分钟进入仓库对产品的堆放、标识、及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给予纠正,并将检查及纠正情况登记在《仓库日检表》上;对仓库的防安全,门窗,电路等各方面工作进行检查及维护,做好仓容仓貌工作。

  2.5.3.仓库管理员负责对辖区内产品每一货号批号明示看板的设置。仓库管理员对所辖区内有哪些货号,产品放哪里,有多少必须做到心中有数,且以看板和台帐的形式反映出来,特别是对新品种、型号产品的入库必须准确及时;接收的产品必须按货号批号分开堆放整齐,杜绝不同种类、型号商品接收时集中堆放或同一型号商品分开放置。

  出库与盘点制度

  3.存货发出制度

  3.1.对自营商品,柜台如需补货,应由柜台向门店仓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填写一式三联的“请货单”,经门店负责人签字后,一联交门店仓储管理人员处。

  3.2.门店仓储人员对“请货单”中货物及审批核对后应尽快发出货物至柜台,并开具一式两联的“出库单”由柜台签字后,一联留存,一联随货同行由柜台保管。

  3.3.发出存货后门店仓储人员应及时登记存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4.存货盘点及处理制度

  4.1.存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点工作主要由营运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

  4.2.由营运部制订盘点计划,确定是全面盘点,还是局部范围的部门盘点,向门店、信息中心等相关盘点部门发送盘点通知和盘点日程计划表。

  4.3.准备工作

  4.3.1.各门店将商品整理陈列整齐,门店理货员按商品陈列位置抄录“手工盘点表”,核对手抄盘点表的准确性。

  4.3.2.根据盘点日程安排,门店在盘点日营业完毕后,所有未录单据全部录入,所有未登帐单据全部审核登帐,保证帐面库存是最后盘点库存。

  4.4.开始盘点

  4.4.1.营业结束后,实物盘点开始,理货员分柜组进行实物盘点,并在“手工盘点表”上填写商品盘点数量。

  4.4.2.门店日结完毕后,在门店制作电脑“盘点表”,并打印。

  4.4.3.按“手工盘点表”录入盘点数量,录入完毕后,生成盘点差异表。

  4.5.盘点结果处理

  4.5.1.营运部组织人员对金额或数量差异较大的要予以抽盘,查找差异原因,并用复盘数据更正先前的录入数据。

  4.5.2.根据“盘点表”和实盘数通过系统生成“盘点报告”,报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并予以审核确认。

  4.5.3.系统根据经过审核的“盘点报告”调整商品库存,并作为财务核算控制损耗的考核依据。

  4.6.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报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盘亏和毁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於非常损失的,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存货管理制度13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以期达到以下目的:

  1.1.1使公司存货盘点制度化,有依可循;

  1.1.2保证公司存货的账物相符,其中账物相符包括:仓库账务与实物相符、仓库账务与财务账务相符、公司账务与海关记录相符;

  1.1.3通过盘点得到准确的'库存数据,以便于财务记账。

  1.2本制度所规范存货包括:原片、半成品、成品以及备品备件等等,固定资产、财务现金等非存货资产遵循相关盘点制度,不在此制度规范以内。

  2.存货流转流程及存货仓库分类

  2.1我司内部存货流转流程(不考虑各环节销售):

  2.1.1原片、半成品及成品等存货流转图:

  (略)

  2.1.2备品备件仅限于入库和领用,库存仓库仅有备品备件仓。

  2.2针对以上存货流转及仓库,盘点范围涵盖:原片仓、隔离仓、封存仓、半成品仓、收集片仓、成品仓、外发仓(外发仓指外发加工存货)、生产在线存货、CT在线、CT成品仓、备品备件仓库。

  2.3以上仓库仅指各种物品分类进行存货管理,并非实际物理仓库。

  3.盘点流程

  3.1月度盘点

  3.1.1盘点方式:仓库全盘,财务抽盘约30%;

  3.1.2具体方式:每月仓库在财务月结日前打印盘点表进行全盘,财务视具体情况选取个别品种进行抽盘,抽盘数量约点总库存量的30%

  3.2季度盘点:

  3.2.1盘点方式:仓库与财务全盘;

  3.2.2具体方式:每个季度末在财务月结日前仓库打印盘点表进行盘点,仓库与财务部共同实行全盘,商务部报关组视具体情况可选择参与盘点。

  3.3年度大盘

  3.3.1盘点方式:仓库预盘,与财务、审计公司一起全盘;

  3.3.2具体方式:每年底,财务视关账日和审计时间的安排,通知仓库预盘及全盘时间,预盘日由仓库进行全盘,全盘日由财务部和仓库共同进行全面盘点,并视具体情况可能与财务年度审计事务所一起盘点。

  4.存货报废管理

  4.1每月盘点后,对于需报废的存货,由仓库、品质部及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提交《存货报废申请单》(见附件一),并说明存货报废原因及数量,交公司相关领导审批;

  4.2在《存货报废申请单》审批下来之前,仓库需对报废存货单独存放,但财务无需处理账务,报废申请单核准后,仓库统计报废存货数量金额交商务部,待商务部办理完海关手续(做废料或内销处理)后,仓库准确登记进入存货盘点表,交财务入账;

  4.3已报废存货进行销售处理的,销售款交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4.4以上报废过程需详细保存相关单证,仓库还需对报废存货进行拍照留存,报废全程需按相关规定报海关及税局。

  5.盘点报表反馈

  5.1仓库盘点完成后需提交财务部完整的《盘点平衡表》(见附件二),《盘点平衡表》不仅记录月末结存数,还需包括月初数以及本月各仓库的进出、外发、报废等等具体数据;

  5.2 《盘点平衡表》需分仓库统计数据,仓库类型包括:原片仓、隔离仓、封存仓、半成品仓、收集片仓、成品仓、外发仓(外发仓指外发加工存货)、生产在线存货、CT在线、CT成品仓;

  5.3所有盘点报表仓库须在盘点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给财务部。

  6.盘点差异处理

  6.1对于盘点发现实物与账务存在差异,首先对于盘点有差异的部分进行复盘,如确定实物数量的准确性,需详细查询账务数据有无错误;

  6.2如通过反复核实,可以消除差异或找到原因,按照具体情况处理;

  6.3如经过核实,确认差异存在,并无法找到明确原因,应填写《盘盈(盘亏)调整单》(附件三),经仓库主管、生产经理签字,交厂长、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做账务处理。

  7.仓库、财务及海关数据的一致性管理

  7.1仓库须严格按照公司库存管理控制程序对存货进行管理,并依据本制度,对存货进行盘点和报告;

  7.2通过对本制度的切实执行,仓库与财务部保证公司内部账务的一致性,即财务账上数据、仓库账上数据、存货实际库存三者的无差异;

  7.3财务部每月初提供财务账上存货数据(此数据与仓库实存一致)给商务部,由商务部核对海关数据,如有差异需查明原因并纠正,直至双方数据一致。

  8.本规定制定于现行生产核算流程下,自批准公布之日起实施。用友ERP上线后视具体流程进行修改。

存货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存货管理,节约存货管理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管理范围

  包括企业临时出租房、周转房以及在建工程、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章 工程物资的管理

  第3条 工程物资的采购

  (1)工程物资的采购,根据工程计划和预算,编制总体采购计划,报企业领导审核后执行。

  (2)每月初,有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上月工程物资的实际消耗情况、工程进度变化情况及合理的需要量制订月度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盲目采购。

  (3)工程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应根据经审核过的计划及采购清单实施采购。

  第4条 工程物资的入库

  (1)工程物资购进后,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工程物资入库验收时,发现采购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直接负责;验收入库后发现问题的,由保管员负责。

  (3)工程物资验收时发现短缺、毁损等数量、质量上的问题时,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其中应由运输部门负责的,要填制《工程物资短缺毁损清单》,由运输部门鉴证后,连同工程物资一并送交仓库。对于数量尚未点清、验质尚无结果的工程物资应单独保管,不得领用。

  (4)工程物资经验收后,保管员应填制《收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材料采购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第二联随同发票送交财务管理部门报账,第三联仓库留存。

  (5)采购人员向财务管理部门报账时,原始单据和入库手续必须齐全,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账。

  第5条 工程物资的领用

  (1)工程物资的领用必须按《领料单》的要求严格填写,《领料单》如有缺项,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仓库材料核算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通知领用人补填完整。

  (2)领料批准的权限按各级领导的审批权规定办理。

  第6条 工程物资的库存管理

  (1)仓库必须建立收、发、退料责任制,严格执行验收,规范计量工具、量尺过磅、点数、估堆、验质、上架、入库、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2)建立工程物资管理台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设立核算人员,认真填写收、发、退料凭证,做到真实可靠。

  (3)仓库根据收、发、退料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并于月底报送财务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核对无误。

  第7条 工程物资的盘点清查制度

  (1)为了不影响财务核算工作,仓库应在每月25日结账,编报《工程物资变动表》、《支出清单》并附收、发、退料凭单及时送交财务管理部门。每月25日结账时,要做好收、支、结存的盘点工作,核对库存数,从量上查明盘盈、盘亏数,报送财务管理部门。

  (2)建立工程物资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用点数、过磅或测量等方法点清数量。盘点后,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将仓库工程物资卡片所列的结存数和盘点的实有数核对,对于账实不符的材料,应切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工程物资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财务必须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合理组织工程物资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账、卡、物、资金四相等。

  (4)做好工程物资的索赔工作。

  第8条 工程物资的稽核

  (1)财务管理部应设置专职的审计人员(在企业的中、远期规划中,视企业的发展状况,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工程物资业务进行核查,对工程物资资金的利用效益进行分析。

  (2)审计人员应参与工程物资的盘点,现场观察存货的流动与控制。在调查过程中,还应听取生产技术人员、工程师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因为有些工程物资的专业技术性强,不了解这些情况,就很难对工程物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判断。

  (3)工程物资资金利用效益的考核是通过对材料会计核算反映的存货资金使用情况的计算、检查、分析(如计算工程物资周转率、周转天数等指标),以加强工程物资的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

  第三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9条 根据企业的情况,规定××元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为低值易耗品。

  第10条 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企业领导批准后,方能选购。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五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及企业总经理双签批准。

  第11条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计算机类低值易耗品由信息资源部管理,其他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12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参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2)参与品种、型号、规格、价格的选择;

  (3)负责验收;

  (4)提出转移、报废处理意见及参与清理;

  (5)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

  第13条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买。

  第14条 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第15条 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

  第16条 各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

  第17条 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并及时按照制度办理凭证,进行会计处理,按各使用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第18条 企业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入库残料按照规定做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财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查审核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

  第19条 所有离职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四章 存货盘点和核算

  第20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21条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企业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22条 财务管理部应于每财年末对比存货的账面价值和现行市价,若账面价值低于现行市价,则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

  第23条 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正确核算完工产品成本,确保回款的及时性,随时掌握产成品状况。

  第24条 出租开发的房屋、建筑物按竣工决算成本入账,在使用期限内分期进行摊销。建立出租开发产品台账或卡片账,定期进行盘点,至少每年一次,评估出租开发产品的使用状况,正确、及时掌握资产的现实价值。

  第25条 对工程支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准确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第26条 预算内工程支出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预算外工程支出由总经理会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附则

  第27条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28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29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管理部。

存货管理制度15

  煤矿存货管理制度为加强存货管理,保证存货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管理内容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第二条库管科对入库材料应当建立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科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应当经授权批准。

  第三条财务科应当针对存货种类繁多、存放地点复杂、出入库发生频率高等特点,加强与仓储部门经常性账实核对工作,避免出现将已入库存货不入账或已出库不销账的情形。

  第四条库管科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存货损坏、变质等情况,重视现场管理控制,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第五条财务科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规定进行存货的初始计量,正确核算存货的采购成本,进行存货的账务处理。

  第六条材料发出计价方法采用计划成本法,并按照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规定执行。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存货的清查盘点原材料清查,由财务科和库管科共同负责,每年除必须在年终决算前全面清查一次外,在年度期间,还应区别不同情况,对存货进行轮流盘点、重点抽查或定期清查。对贵重物资至少每月清查一次;仓库保管员岗位调动时,必须进行清查盘点。盘点必须形成《存货盘点表》,并由参加盘点人员签字确认。

  库存商品每月盘点一次,由企业科、财务科、生产科、质检科共同盘点。财务科负责编制《煤炭库存盘点情况表》,盘点数量要与账面数进行核对,对差异率大于20%或绝对额超6000吨的要进行原因分析,并由参加盘点人员签字确认。

  第八条存货的.清查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通过点数、过磅或测量等盘点方法,准确确定材料及产成品的实存数量,将盘点数量与账面结存数量相核对,并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

  (二)在清查中要注意库存材料及产成品的质量,发现霉烂变质和毁损的物资以及超储积压的物资,应查明原因。

  (三)编制的《存货盘点表》和《煤炭库存盘点情况表》要正确反映各种材料及产成品的账存、实存数量和金额,以

  及盘盈、盘亏、报废的数量和金额,并说明盘盈、盘亏、报废的原因等情况。

  第九条盘库结束后,财务科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存货盘点报告》,报经营副经理、分公司经理审阅并提出处理意见。财务科根据处理意见进行处理或上报公司财务部。

  第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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