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
1、目的:为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品、药品处于良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围:应急救援装备为消防器材和设施、标识或图标、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资包括抢险时所需的物品。药品包括因中毒或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
3、职责:
3.1、安全行政部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标识和图标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4、检查与维护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物资。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行政部门许可。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4.1.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1.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4.1.4、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按照治疗要求合理配备应急药品。
4.1.5、由安全行政部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4.2、维护管理:
4.2.1、日常检查
4.2.1.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应检查由所在岗位执行,所在车间主任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警铃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4.2.1.2、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4.2.1.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2.1.4、安全行政部每周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4.2.2、报警警铃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4.2.3、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4.2.3.1、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4.2.3.2、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4.2.3.3、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4.2.3.4、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4.2.4、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2.4.1、外观检查
4.2.4.1.1、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4.2.4.1.2、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4.2.4.1.3、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4.2.4.1.4、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4.2.4.1.5、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4.2.4.2、定期检查
4.2.4.2.1、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4.2.4.2.2、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4.2.4.2.3、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4.2.4.2.4、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防毒面具及滤毒罐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剐伤和其它损坏。每半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4.2.5.1、防毒面具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4.2.5.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失效。
4.2.5.3、对空气呼吸器的检查,应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2.5.4、任一项不合格,都应尽快更换。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2
危险源安全管制度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检测、评价、监控、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综合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源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各部门在危险源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
危险源所属部门全面负责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对危险源辨识、评价、建档、监控,在职责范围内对危险源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
各专业处室依据自身职能划分负责专业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
危险源的辨识、登记、评价和备案
第七条
公司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公司统一监管,职能处室专业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xx)中规定的标准,由综合部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对公司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及时进行登记。
第九条
危险源在辨识出后,公司成立安全评估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评价,以评估危险源的危险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现状、导致事故的途径等。
第十条
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安全评估组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分析科学、辨识充分、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改进措施应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其编制内容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途径及严重程度;
(五)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评价;
(七)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在编制完成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确认,经审核批准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报送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十二条
当重大危险源现状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当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与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生产、储运地址发生变化的;
(二)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的;
(三)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变化的;
(四)危险化学品的容量、介质发生变化的;
(五)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国家有关标准发生变化。
第十三条
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所属部门应及时对危险源进行登记、评价、建档;对经技术改造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经安全评价后,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负责及时更新公司重大危险源信息,对消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综合部核销。
第二节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四条
对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由综合部会负责进行统一管理,综合部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生产部负责日常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危险源实行安全承包制度。由公司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检测监控等规章制度、控制方案,并将管理职责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明确各级人员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职责。当危险源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调整重大危险源安全承包人。
第十六条
危险源旁设置标识牌,标识牌中应明示危险物质、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注意事项、承包责任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
公司每季度对危险源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归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五)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第十八条
根据管理职责,危险源的各级安全承包人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定期对现场环境进行检测、分析;对涉及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尤其是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检验、检测记录、台帐。
第二十条
检查中发现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事故隐患信息应立即上报公司综合部。
第二十一条
针对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公司应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充足的应急器材、设施,并每季度组织员工的学习与演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
公司将危险源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保障岗位员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操作规程、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置、安全防护、安全管理要求等安全知识。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部建立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
预案和演练记录。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综合部每月统计各部门危险源的运行、监控情况,填写《危险源监控台帐》,经公司安全主管审核后,每月28日前报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与总公司相关制度出现相抵触时,按总公司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3
目录
1、值班工作制度
2、待机工作制度
3、交接班制度
4、技术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5、学习训练制度
6、考勤制度
7、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8、下井预防检查制度
9、材料装备库管理制度
10、救护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1、计划与财务管理制度
值班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工作岗位,一律不准脱离本队范围,不迟到、不早退、仪器要保持完好状态。在值班期间迅速完成各自的任务。
2、值班人员严禁饮酒,发现饮酒上岗者立即停止其工作,责令检查,按管理制度进行处理,酗酒闹事,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3、担任电话值班的人员按照《煤矿救护规程》履行自己的职责,电话值班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违者按中队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4、值班装备必须时刻处于完好的战斗状态,并保持清洁,处理事故迅即出动。
5、每次转入值班前,要按时检修各种仪器、装备,使各种仪器、装备达到战斗准备的完好状态,救护队值班期间不定期抽查,一项不合格,除即刻整改外,扣除当月绩效考核100分。
6、值班小队须24小时坚守岗位(就餐时间按照作息时间表进行);电话值班员轮流就餐,其任务根据《军事化矿山救护队战斗行动准则》对队员特殊职责的规定执行。
7、值班小队职责是担任井下排放瓦斯、启封密闭、外出救灾、反风演习、处理矿井突发事件等工作。
待机工作制度
1、待机小队负责本周的井下预防检查、熟悉巷道、演习训练、业务考核、矿临时性任务等。
2、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如需要待机小队,待机小队应立即出发,完成抢险救灾及其他任务。
3、待机小队分组下井预防检查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检查地点按照中队安排,不得随意改变检查地点,严格遵守上下井管理制度,违者按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待机期间,严禁请假,特殊情况须经值班领导同意。
6、待机人员不得饮酒,发现饮酒停止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
7、如因特殊工作,需要待机小队上班时,待机小队队员接到命令后,应按时到位,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协同值班小队共同完成任务。
交接班制度
1、救护中队实行5天待机、5天值班、5天休班制度,3个小队轮流待机、值班、休班。交接班时待机小队转入值班,值班小队休班,休班小队转入待机,法定节假日由值班小队来担任值班工作。
2、各小队长履行交接班手续,交班小队必须保证共用装备、值班电话、电视、床、桌子、椅子等设施及各种表格完好、记录齐全。
3、交接班时间为1小时,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交接班,无故不到者责令做检查,根据情节轻重按中队有关规定制度予以处理,有特殊情况要事先请假。
4、救护队的电话值班室、会议室、各小队的设施、物品如有损坏、丢失由电话值班员、小队长负责赔偿或修理。
5、交接班时,救护中队室内外卫生必须保持清洁,室内外卫生做到共用设施完好,窗明地净无杂物,否则接班小队不予接班。
6、值班小队在交接班后,听到事故电铃实验响声后,方可离开中队。
技术装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认真执行救护技术装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队员个人使用的仪器实行专责制,小队装备保管和使用实行定人、定物制,大型救护装备实行副中队长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2、救护仪器装备的使用队员和维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
3、救护队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仪器装备,通过日常学习、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懂原理;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救护队小队长及队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⑴正确使用仪器装备,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按标准规定对仪器进行校验,对装备进行检查。
⑵精心维护、严格执行个人自保、小队长联保、队分管领导全保制度。
⑶仪器装备的拆装按相关说明及程序,严谨、细致按顺序进行拆装。
⑷认真填写个人仪器、小队装备及中队大型救护装备检查运行记录。
⑸经常保持装备仪器和环境清洁卫生,达到“全、亮、准、尖、利、稳”六字要求。
5、小队共用装备必须认真执行完好交接班制度。
6、中队指挥员、小队长,应定时、不定时的进行仪器装备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学习和训练制度
1、业务理论学习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学习与矿山救护工作有关的煤矿专业理论知识及救护业务基本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完成作战任务。
2、业务学习为“矿山救护理论知识500题”及救护相关专业知识;仪器装备为八大仪器和救护装备;救护技能为模拟人心肺复苏、包扎止血搬运、风帐等救护基本技术;体质训练为8项体育;战术训练为高温演习、急行军耐力训练;军事训练为军事队列演练。
3、在业务学习时间内,中队值班指挥员进行监督,小队长组织,队员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交头接耳、大声喧哗,要认真做好记录。
4、定期对所学内容进行考核,业务考核及格分数定为90分,90分以下为不合格,达到90分(包括90分)以上方进行计分。
5、矿山救护队必须进行严格的军事化训练,军事训练必须做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6、仪器装备的训练值班期间每天正常不少于2h,并进行月度综合操作考核。
7、战术及相关技能训练,按要求进行月度集中训练,并进行小队集体及个人操作考核,进行评比,与奖罚制度相挂钩。
8、全体指战员必须每天坚持规定的体质训练,通过训练应达到资质认证验收最低标准要求,并进行月度综合考核。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我队的劳动纪律,规范职工工作行为,促使职工严格遵守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工作时间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队值班领导为全队的考勤员。考勤员应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全体职工要支持点名、考勤人员的工作,提前到规定的考勤点,端坐在自己的位臵上,保持严肃的纪律,点名时必须答“到” 。
三、点名、考勤的具体规定:
1、待机、值班期间为24h工作制,实行每天3次点名,上午1次、下午1次,晚上1次;
2、点名具体时间为:上午上班8:00点名;下午上班2:00点名;晚上为7:30点名(作息、点名时间根据矿工作时间,进行调整);中队管理人员、事务员、材料员实行一天四签名制度,迟签或漏签每次给予绩效考核50分的处罚。
3、救护队职工,每迟到一次扣月度绩效考核50分;早退一次扣100分;超过半小时不到岗也不请假视为脱岗扣绩效考核500分;
4、因工作性质特殊,中队值班领导可在值班期间实行不定期的“合事故电铃”进行点名:值班人员听到事故铃声后,必须在1min内赶到车库内列队点名,迟到或不到者分别扣除绩效考核100分和200分。
四、下列情况视同出勤:
1、矿或单位因工作需要,外出短期岗位培训或学习;
2、因工外出或在外执行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外出;
3、实行补休制度的职工在补休期间;
4、职工经组织批准外出疗养期间。
五、请假和销假: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果却有特殊事由,可在保证队员6人值班的情况下,向中队值班领导和小队长请假,并办理外出请假手续,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值班期间请假必须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凡请假超过1天的必须向中队长请示,不允许他人代请或电话请假,确因急事需他人代请或电话请假时,过后本人必须补填请假单申明理由;
2、休病假、事假,每休1天,扣除月度绩效考核200分,扣除部分分给本小队其他上班人员;
3、1次请假超过4小时(包括晚上),均按1天事假计算;月度请假的核算实行请假时间累计,全月请假时间累计4小时者按1天处理;不足1h,按1h处理;不足0.5h,按0.5h计算,每小时扣个人绩效考核50分。
4、病假:必须有旷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方可进行请假;
5、年休假:职工根据年初排定的休假日期休年休假,但必须经中队长批准,工资科核实并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上班,没有请假不按时上班的均按旷班处理。
七、因工作特殊需要,职工必须在制度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包括法定节假日、休班期间)加班时,尽量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职工在因工外出、学习、集训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公休假日,按正常工作处理,回单位后不再补休,也不按加班考勤。
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一、战后总结讲评工作必须在归队后48小时内召开。
二、总结讲评要实事求是,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对救灾工作、技术性出动中出现的违章行为,敢于指出、揭露。
三、对救灾及技术性出动当中的违章行为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有违章行为不指出不放过;违章者不接受教训不放过;对违章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四、总结出的'好的经验教训要求全体指战员共同学习,遵守在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指战员要进行表扬、奖励。
五、讲评工作要求每个指战人员都踊跃发言,以认真、严肃的态度来对待此项工作。
六、每次总结讲工作必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并保存。
七、所有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的指战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战后总结讲评制度,无故不参加者扣考评1分。
下井预防检查制度
一、每周必须下井检查矿主要采掘工作面,由待机小队担任预防检查工作。
二、下井预防检查的人员为待机小队全体人员,并由中队指挥员带队,安排预防检查地点,并对检查点所经的封闭巷道和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
三、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四、预防检查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做到有巷必查,不得漏检、假检、如果违返上报中队进行处理。
五、预防检查必须按时下井,按时出井,如提前升井,发现一次扣当月绩效考核200分。
六、每天预防检查要作好记录,升井后绘制好检查路线图井,并由小队长向中队详细汇报检查存在的情况。
材料装备库房管理制度
一、目的: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供应日常救护所需物资,合理储备和节约使用物资,保证物资质量,减少浪费,提高救护中队的经济效益。
二、物资保管
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区存放;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号定位”摆放。(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3、实行一料一单,先进先出,后进后出,库存情况及时反映领导,并按计划定时向矿供应科领取;
4、发料应对保质负责,严禁发不合格物资;严格注意防火、防盗。
三、帐务处理
1、保管员应建立材料帐,并按规定项目仔细记好帐目。
2、记帐要认真,帐、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3、每月3号前填报收支结存月报表,报有关领导和内部市场。
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
1、及时对废旧材料、仪器、装备进行回收;
2、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为保证矿山救护队正常战备值班,充分合理用好车,管好车,厉行节约,严格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救护队车辆管理工作由中队长专管、司机班具体负责,非事故性出动由调度室或矿分管领导负责派车,严格执行派车记录制度。
二、战备救护车在非事故出动情况下,任何人无权动用;矿特殊用车情况下由分管矿领导安排方可动用。
三、救护值班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和齐全的救护应急装备,要做到闻警即出。如有故障,要立即报告中队值班领导,经救护中队长同意后,及时修复,否则影响救灾出动,要从严处理。
四、救护车辆出车必须坚持专人安排、及时返回、准确记录,司机若未经派车或允许将车开出,按开私车、脱岗进行处理,发生一次扣除当月全额奖金。若发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并进行下岗学习三个月。
五、调度室安排非战备车辆进行巡检或长途用车,值班司机要按时发车、收车,如不能按时返回,跟车司机应向救护队长讲明原因。
六、严禁将车辆私自交给非值班救护车辆驾驶员动用,违者扣除绩效考核200分。随车工具驾驶员要认真保管,无故丢失照价赔偿。
七、除正常出车检查、日检查外,每星期
二、六司机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检查和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达到安全,整洁,随时保证出动。
八、救护车辆需要修理(值班司机无法修理)时,先由救护队长、技术主管组织值班司机制定修理方案,报告矿主管领导,批准后送矿修理厂修理。
九、车库的一切设施由驾驶员保管,个人不准私自换车库,不准私自给外单位借用车库,车库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十、救护队车辆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车辆带病、装备不全交接班,出现问题一次,追究交接班当事人责任。
计划与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本队的计划与财务工作,发挥计划与财务在本队经营管理和提高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中队计划与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矿各项财务计划规定;
2、建立健全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年度财务计划收支进行科学预测;
3、在合理安排经费的基础上,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内容详尽的财务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4、财务及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本队的日常经费的使用,对本队的各小队及司机班使用经费进行严格的监督,及时纠正各种铺张浪费现象。
5、固定资产的移动、报废,必须有主管领导同意和财务部门的监督。
6、使用现金办理报销及外出学习结帐时,必须要有正式的发票和详细的购货单,一并报呈队主管审批后,再交至财务人员办理。
7、办理各项业务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现金和支票,如没有使用,必须立即交回矿财务部门。若因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由经办人承担。办理业务的人员,必须遵守财务制度,领取现金和支票,必须签字并及时办理报销事宜。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4
一、事故的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上报。
2、事故发生后不隐瞒、不谎报、不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
3、民工、临时工、合同工发生死亡事故一律按正式职工上报。
二、应急救援组织措施:
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就近就快实施。
1、本施工项目遇突发性时间盒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全面动员,组织施救,公司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必须首先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物资、经费施救工作。
2、项目办在接到建筑施工重特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总公司指定的应急救援,并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安全部门报告。
3、总公司在接到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时间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通知综合协调组,起动应急救援系统,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会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救援。并迅速向区政府和市、区建设局报告。
三、现场施救具体注意事项:
1、请医护抢救人员携相关器械药品赶赴现场,并依相关医院做好抢救准备。
2、请公安人员、城管清人员现场维护治安,疏散围观群众,设置警戒线,确定警戒范围。
3、清点人数
4、确定施救方案,落实施救人员安全措施和标志,排除重大险情,有序组织施救,监督相关单位落实施救物质和伤员救治经费。
5、清理现场,清点现场人员,撤离现场。
6、小结、分析。由专门人员向公众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救援远的重大意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人员的救助和疏散摆在首位。施救工作应采取科学的态度,在保证施救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切忌蛮干。避免造成新的伤亡。
1、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
3、职责
3.1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3.2安全管理部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4.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4.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4.4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4.5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4.6应急事件管理
4.6.1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4.6.2当发生各类事故时,依事故严重程度,分别启动车间二级事故应急预案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4.6.3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按各级预案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6.4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施救人员应保证在3人以上。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4.6.5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4.6.6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设备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4.6.7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4.6.7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更大的伤亡。
4.7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各专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5、附则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5
一、为避免起重机械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发生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
四、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五、在救援过程中,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八、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镇各有关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处置力量,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战斗体系,最大限度地削减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危急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分工、素养要求、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奖惩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预防危急化学品事故发生和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3.1.2组织制定、修订危急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危急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队。
3.1.3审批用于危急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的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
3.1.4检查、督促做好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预备工作。
3.1.5发布和解除环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危急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1.6向上级和友邻单位报告危急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状况。
3.1.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环境应急救援的阅历与教训。
3.1.8负责公司内职工危急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学问的培训。
3.2技术质量部职责
3.2.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内部和外部的通讯联络工作。
3.2.2编制危化品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3.3财务部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等所需资金的筹措。
3.4办公室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所需通讯及运输车辆等的保障工作。
3.5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按方案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4、内容与要求
4.1应急救援队员素养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体条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乱、不怕”的心理素养。
4.1.2喜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4.1.3能娴熟把握相关专业学问和技能。
4.1.4纪律严明,听从指挥,听从命令。
4.2应急救援队员应履行的.义务
4.2.1乐观参与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及不参与。
4.2.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不得擅自做打算实施救援。
4.2.3要照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
4.2.4时刻预备好,随时待命。
4.3应急救援队员享有的权利
4.3.1对不清晰、不明白的应急救援学问,应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学习。
4.3.2当缺少应急救援装备时,有权拒绝参与应急救援作业。
4.4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4.4.1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马上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应急救援队员和技术人员立即待命。同时依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准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掌握事态的扩散。
4.4.2救援队员接到通知后,快速集合队伍奔赴现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切断事故源;依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命令,快速抢修设备和管道,掌握事故,防止事故扩散扩大。
4.4.3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调集救援所需的设施、器材和物资。假如需要疏散和转移人员,要马上发出通知警报。要严格掌握好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状况。
4.4.4应急救援结束,或者危急因素消退后,指挥部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4.5要乐观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员,要准时进行救治;紧急调用的物资,要准时赐予补充;监督有关部门做好环境污染消退工作。
4.4.6应急救援结束后,要对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阅历教训等问题,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4.7应急救援的总结和各项记录,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整理归档。
4.4.8有关事故信息的发布,按《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执行。
4.6应急保障
4.6.1人力资源
生产车间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仔细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并动员全员有组织地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6.2财力保障
财务部要确保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包括应急救援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的购置,以及突发事故应急预备和救援所需资金的预备和筹措。
4.6.3通讯和交通运输保障
办公室要确保救援所需通讯和交通工具的优先支配,确保通讯畅通,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的准时、安全送达。
4.6.4人员防护
要指定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员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实行必要的措施,严格按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4.6.5应急设施和器材
应急救援人员要仔细做好救援器材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4.6.6医疗保障
会同120急救中心,乐观组织现场救援,准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4.7监督管理
4.7.1培训教育
生产车间要组织生产员工,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培训,增加员工忧患意识、社会意识和自救、互救力量;对应急队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专业技能。
4.7.2预案演练
生产车间要根据公司制定的方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素养和应急保障力量。做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交技术质量部存档。
4.7.3奖惩制度
4.7.3.1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果显著的队员和生产员工,公司赐予表彰和嘉奖。
4.7.3.2应急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据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分:
a)未做好应急装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预备工作,导致事态扩大影响恶劣的。
b)未准时实行措施处置突发大事或处置不当造成严峻后果的。
c)不听从指挥机构对突发大事的指挥擅自行动的。
d)应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职、渎职行为而丢失救援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要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灾难事故的应急处臵能力,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矿井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稳定,结合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专职急救援队伍、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
第二章 应急管理方针
第三条 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第四条 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矿井灾变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即做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搞好战备值班训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第五条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广大煤矿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灾难事故对广大职工的危害。
第六条 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条 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
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三章 专职应急队伍管理
第八条 服从矿应急指挥部及矿应急管理部门指挥调动,参加矿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 坚持理论武装、作风锤炼,加强事故案例分析和救援经验总结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救援的科学性、失效性,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第十条 坚持专人24小时值班,其它人员24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实施救援行动。
第十一条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一)值班工作制度;
(二)待机工作制度;
(三)交接班制度;
(四)技术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五)学习训练制度;
(六)考勤制度;
(七)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八)下井预防检查制度;
(九)材料装备库管理制度;
(十)救护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十一)计划与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查清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损失,抢救事故遇险遇难人员,控制危险源。
第十三条 对事故现场进行恢复通风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时事故现场的安全。
第四章 兼职应急队伍管理
第十四条 组建兼职救援队伍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证照齐全,依法成立并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
(二)具备针对某一类或某几类灾害事故的救援装备、器材、物资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装备、器材、物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相关规定,特种设备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第十五条 救援队伍组建后,应设立队伍负责人,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上报矿调度室备案。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三)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四)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六)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第十七条 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定,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章 应急管理专家队伍
第十八条 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按照煤矿生产事故类别、自然灾害类型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划分救援类型,确保应急救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 制定本矿应急预案,部署各项防治措施和应急处臵工作。
第二十条 对突发事件分级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提出建议,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第六章 应急医疗队伍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应急医疗队伍应配备医疗救治和现场处臵设备,承担安全生产事故和其它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传染病、食物中毒和记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
第二十三条 应急医疗救援专用设备及常用工具,要做好维护、保养和报废更换。
第二十四条 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定,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五条 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臵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臵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第七章 后勤保障
第二十六条 保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应急设备、装备和车辆运行正常。将应急装备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救援设施建设和应急通讯等经费纳入安全生产费用,优先安排保障。
第二十七条 规范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储存、管理、维护和调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配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第八章 附录
第二十八条 在综合应急队伍管理和抢险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调度未履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相关职责或因处臵不力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8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为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二、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下的分级管理制: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应急救援制度。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旅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是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
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制定和演练等工作。消防等各级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修订一次,强化一线一员的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科学实用: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三、分级响应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由总经理为组长(总指挥):分管安全总经理为副组长(副总指挥):安全部、技术部、运务部、财务部、行政办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其职责如下:
1、总指挥:总经理
负责组织相应救援预案的启动,实施及其演练,根据总结、评估的结果及时修改,不断完善更新预案,根据事故情况需要,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形式,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各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启动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成员之间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总指挥不在单位的,由副总指挥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接到报案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迅速通知当地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并协助交通部门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保证处理事故的车辆进出有序。
(2)、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实施,根据事故的类别和性质及时协调相关警力参加救援。
(3)、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处置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4)、负责对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监探,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调查的顺利进行。
(5)、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汇报实施情况和救援情况。
(6)、及时组织人员到达现场,根据事故特点组织相应的机械和设施进行事故抢险。
(7)、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8)、负责联系和安排有关医院进行抢救,组织急救车辆和医院人员。
(9)、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
(10)、负责协调好应急救援资金的调度工作。
(11)、配合事故处理,协助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12)、配合警方好好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录音录像等调查工作。
(13)、做好公司事故性质及成本分析,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4)、做好善后工作。
(二)办事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司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工作机构
公司安全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各类应急预案的起草鱼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四、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看着危险辨识、坏境因素识别是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理。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它报警方式。
2、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辨识、环境因素识别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已经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实行、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信息发布、打电话等方式进行。
五、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及安全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保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3、应急响应
①、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才、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②、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③、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安全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④、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六、事故救援
1、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各成员接到指令及时赶赴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勘查组、现场抢救组、维护秩序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和事故调查组。并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和各自的职责、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高速高效、紧张有序的开展救援工作。
2、组织抢救和现场勘查同时进行。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必须在抢救人员的同时进行勘查,协助交警部门从事事故勘查工作的人员要仔细,及时在现场收集各类痕迹、物证,勘查结束后恢复现场交通,积极配合交警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先进行登记,保证事件的质量。
3、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时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工作。指挥成员接到报案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对延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八、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调查与评估: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3、恢复重建: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九、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1、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2、信息的报告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十、应急保障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资源:公司安全部、技术部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力保障:财务科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补偿或救助政策。
3、物资保障:运务部要建立健全应急车辆和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车辆及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德尔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卫生保障:办公室要及时联系医疗机构,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作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及时、安全送达。
6、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十一、监督管理
1、预案管理:安全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由安全部负责牵头,行政办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案、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存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计划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
4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有安全部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预案管理
1、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部负责预案实质内容的调整和完善,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补充备案。办公室负责文字修改,就应急机构人员的变化进行及时更新,对预案归档管理。
2、预案制定与解释:预案制定与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9
为加强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标准化,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他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催促,不断改良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项目部必须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二、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除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项目经理审核,公司总工批准。
4、事故应急培训由各单位组织自培,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
三、应急准备;
1、各单位要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他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一切行动听众指挥部的`指挥。
2、各责能科室成员要根据预案内容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
4、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 畅通,发生事故时要及时上报。
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接的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
四、应急响应与救援;
1、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及时汇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工作。
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要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假设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4、各班组长要听众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5、现场救援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求护原则进行。
6、每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在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1、各项目部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评审,对预案中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0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我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管理,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3.内容
3.1公司行政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1)制定有关组织管理制度,指导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2)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应急救援队伍工作中的问题;
(3)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
(4)申请用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支持资金,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5)指导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与演练工作;
(6)监督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3.2行政部负责该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1)明确应急救援队伍与职责,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工
作;
(2)整合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固,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建设;
(4)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工作。
3.3公司应成立事故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应急救援的管理与救援现场的指挥协调。
3.4公司应成立兼职的急救援队伍,明确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3.5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与“险时搞救援,平常搞防范”的工作原则,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抢险救援任务;
(2)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应急预案演练,熟悉本公司的道路交通、作业环境、场所与应急预案、处置方案、救援物资储备等情况;
(3)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普及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与应急处置知识,提高生产生产单位从业人员避险救助能力,指导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落实应急预案演练等有关技术服务工作;
加强自身宣传,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4)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结束后,应在15日内形成救援总结评估报告。
(5)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与规章制度,并做好工作记录;
(6)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应急救援队伍日常工作;
(7)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固,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8)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安排资金用于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
3.6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国家与上级单位的要求做好日常训练、队伍管理与应急救援工作:
(1)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通讯、训练、演练、装备管理、应急救援、业务学习等管理制度、程序;
(2)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接到调度命令后,迅速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制定人员培训与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日常训练;
(4)制定装备配置计划,按照有关规定保护、保养与报废应急救援装备;
(5)定期组织救援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体能与技能训练、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3.7应急救援队伍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配
备应急救援装备。
3.8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应急救援设备的保护保养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装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能够及时投入应急救援行动。
3.9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若上级部门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需要对应急救援装备进行调配时,给予配合。
3.10报废或者者新购置应急救援设备,应当及时更新台账。
3.11应急救援队伍及行政部应当根据应急救援事故、灾害类型与应急救援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工作计划,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记录人员同意培训的情况。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安排承担应急救援工作。
3.12应急救援培训的要紧内容包含:
(1)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与规章;
(2)应急救援队伍规章制度;
(3)应急救援预案;
(4)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5)应急装备、工具操作规程;
(6)特殊情况的鉴别与紧急处置方法;
(7)自救、互救知识;
(8)应急通讯联络方法;
(9)应急救援案例。
3.13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应急
演练计划与方案,明确应急演练种类、范围、目标、时间、参加人员、评审人员等具体内容与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每季度组织应急演练不得少于一次。
3.14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总结应急演练情况,编写应急演练书面报告,落实改进措施,并将方案、改进措施与总结报告。
3.15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安排带班负责人与应急救援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工作人员暂离工作岗位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应当及时安排人员替补;调离工作岗位的,应当及时补充人员,确保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时刻在位。
3.16应急救援队伍值班人员接到应急救援报警后,应当记录事故类别、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并立即向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报告。
3.17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接到应急救援指令后,应当立即调动应急救援人员及设备,选择最佳路线,在第一时间到达救援现场。
3.18应急救援队伍在抵达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服从现场指挥人员指挥。同意应急救援任务后应当及时确定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指挥人员报告有关情况。
3.19现场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当清点人员、设备。需要恢复救援现场的,应当根据现场指挥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恢复,经现场指挥人员同意后方可撤离现场。
3.20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总结与分析每次应急救援行动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救援程序、措施等进行评审与改进。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确保应急机制有力有序有效,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第三条引用文件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AQ/T9002-20xx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总经理职责:
(一)负责签批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二)负责组织成立应急指挥部,并按照预案开展救援;
(三)应急救援物资的保障。
第五条调度中心职责:
(一)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单位,相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
(二)负责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应急队伍训练和应急演练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四)发生事故后,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救援。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评审、修订和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并报送外协单位;
(三)负责事故应急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职责:
(一)负责成立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并开展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评审、修订和发布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负责本单位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的管理;
(四)负责编制应急队伍训练和应急演练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五)发生事故后,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救援。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八条应急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
第九条应急机构设置
(一)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总指挥,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中心;
(二)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小组,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各车间(科室)第一负责人为成员;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应以文件形式发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条应急救援队伍
(一)公司建立以各机关部室专业技术人员、消防队、煤气防护站、监察部保卫科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二)各单位应建立不少于员工总数10%的应急救援队伍;
(三)应急救援队伍应包括以下人员:
1、电气、仪表、煤气、氧气、氮气、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专业技术人员;
2、设备维修人员;
3、其他人员。
(四)应急队伍应形成名单,联系方式应及时更新;
(五)各单位应编制应急队伍训练计划,明确训练科目、时间、参加人员等,按照计划每半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的训练,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体系
成立公司、厂部、车间三级应急救援体系。公司为一级应急救援体系;各厂部为二级救援体系;车间为三级救援体系。
1、公司应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2、各厂部应针对某一种类的风险,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各车间应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预案编制
1、公司及各单位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2、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履行以下步骤:
(1)资料收集;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应急能力评估;
(4)应急预案编制。
3、应急预案的内容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进行编写;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三)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1、预案编制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或论证,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参加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2、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总经理签署公布;
3、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四)应急预案备案
1、安全环保部应将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规定报齐河县安监局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2、预案修订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协作单位通报修订情况,并向当地主管部门县安监局重新备案。
第十二条应急物质管理
(一)调度中心应收集和汇总应急物质及装备清单,至少每半年对应急物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各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存放位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应急培训
(一)人力资源部应当将应急培训内容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并监督落实;
(二)各单位至少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三)应急预案的要点、处置方案(措施)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十四条应急演练
(一)调度中心每年年初应编制本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
(二)各单位制定本单位年度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三)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十五条事故救援
(一)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齐河县安监局;
(二)应急结束后,调度中心根据救援情况及时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生产调度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项目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项目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本项目存在的各种风险,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项目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质总监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项目部专项预案包括:爆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隧道坍塌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施工队长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项目部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项目经理或安质总监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项目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XX专线指挥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项目部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项目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项目部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周围施工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3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4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5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项目部及时向XX指挥部相关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6.9项目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10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3
1概述
1.1监测目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是系统地收集、汇总、分析、解释并评价有毒有害因素对职业人群健康影响的信息,为职业病防治计划执行过程提供有用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评价职业病防治规划提供重要依据,为预防、控制职业病提供信息服务。
1.2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技术标准是制定本监测方案的依据。
1.3适用范围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机构、卫生防疫站,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等均适用本方案。
2监测类型
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2.2全国常规监测
2.3主动监测
3监测对象
3.1监测对象
为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的劳动者。农药中毒病例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而引起中毒的患者和由于误服、有意接触农药的患者(不包括食物农药残留超标和属于刑事案件的中毒患者)。
3.2监测点
依据不同的监测类型确定监测点
3.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首诊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
3.2.2常规监测的法定监测点
凡符合《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患者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法定职业病常规监测点,或称责任报告单位。
3.2.3主动监测
主动监测是为适应职业病防治工作需求,根据历年报告的职业病发病信息,而确定优先、重点的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目标人群,为掌握危害较严重的职业病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抽样选择监测点而开展的一类监测。
①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点是依法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理化实验室,该实验室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技术质量考核的;②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监测,是以确定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不同的地区、行业、企业规模进行抽样确定的监测点;③农药中毒监测点,是在全国使用农药量较大的15个省采用分层抽样原则选取的监测点。
3.3监测项目
3.3.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三类: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要求,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和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进行实时报告和信息监测。该事件属地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应在确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后2周内填报《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同时进行个案病例网上直报,纳入常规急性职业病监测信息月统计汇总。
3.3.2常规监测
3.3.2.1疾病监测
①职业病监测
以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80号)为准。属于本监测范围的职
业病病种共9类102种(不包括放射性疾病和电光性眼炎)。
②农药中毒监测
3.3.2.2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
3.3.2.3作业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的监测
3.3.3主动监测
在监测点对作业人群的劳动条件、健康监护(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有害因素和职业人群健康影响等信息进行连续、系统的监测,收集、汇总、分析、管理和评价,为预防、控制职业病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优先确定的职业病有害因素:粉尘类包括矽尘、煤尘,化学物质类包括铅、苯、锰、一氧化碳、硫化氢,物理因素包括噪声。具体内容见相关监测方案。
4报告原则
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报告、审核、汇总、分析的原则(不包括主动监测,下同)。
4.1报告单位
常规监测的各类监测点(见本方案3.2.2)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的各级机构,都是责任报告单位。
4.1.1急性职业病(主要是急性职业中毒)和急性农药中毒由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填报《职业病报告卡》(限于急性职业病内容)和(或)《农药中毒报告卡》。
4.1.2依法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填报《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和(或)《农药中毒报告卡》。
4.1.3各类职业病死亡病例由出具死亡证明的医疗单位报告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包括在医院外的死亡病例)向属地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报告,由后者填写相应报告卡上报。
4.1.4依法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填报《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以厂为统计单位)。
4.1.5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填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以厂为统计单位)。
4.2报告方式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组成部分,依托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各类责任报告单位(监测点)为直报口,实行一次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确认的分级管理制度。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按各类报告卡的报告时限要求,把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能机构,代其进行网络直报。农药中毒报告依托乡镇卫生院传染病监测网。对各接口授权确定资格,进行网络直报。
4.3报告流程(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流程示意图)
示意图中职业卫生个案卡包括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卡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包括职业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
4.4报告时限和报告内容
各类职业病病例(包括农药中毒病例)均在确诊后15天之内进行网上直报(不包括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本监测信息报告的三种时限,系指各级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机构进行最后确认和汇总分析的时限。
4.4.1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实行实时报告。
4.4.2急性职业病实行月汇总和零报告:
急性职业病实行月汇总制度(包括重、特大事故的个案病例),如该月内无急性职业病发生,应进行零报告。
4.4.3各类慢性职业病和农药中毒病例等实行半年汇总:
包括《职业病报告卡》(不包括急性职业病)、《尘肺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卡》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卡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分三类,一是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二是全国常规监测、三是主动监测。常规监测是进行职业病及其相关信息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与上报。常规监测报告包括6张报告卡:即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凡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在我国境内参与职业病防治活动的机构、组织,均为法定报告人,应承担监测信息报告的责任。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报告卡适用于我国领域内在职业活动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所有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包括外国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港澳台资企业(简称用人单位)。所有报告卡由各级各类责任报告单位进行网上直报,经所在地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机构统一审核、确认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论隶属国务院各部门,还是地方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均由所在地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能机构负责统一审核、确认上报。职业病及其相关信息报告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统计报告的职业病应符2002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所列的职业病病种(详见参考资料4、6—职业病目录)。为了避免重复报告,涉及放射工作单位的有关监测报告内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放射工作场所监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归口放射卫生相应的报告卡统一上报。报告卡均须经责任报告单位盖章、责任报告人签章和填写报告日期后生效。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与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5.4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并防止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各车间负责配合安全环保办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公司采购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5.7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工作要求
7.1培训公司安全环保办,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7.2应急救援
7.2.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7.2.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7.2.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7.2.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7.3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7.3.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车间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3.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7.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7.4应急物资管理
7.4.1公司在浸出车间东临设有应急物资,内设有防化服、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剂回收设,并设有专人管理。
7.4.2公司配备气体检测仪、呼救器等个体防护设施,以确
保作业场所实时检测,并定期测试,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7.4.3浸出车间装有溶剂泄露报警装置、防护风机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
8.监督与处罚
8.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2安全办监督车间对安全防护措施维护保养监督,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3安全环保办,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8.4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降职处分。
9.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制度中未尽事项,或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预案评审、预案实施、应急队伍、宣传教育、应急装备、应急演练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求援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
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专项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本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由分管安全副总组织编制本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处理及保障措施、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一种类的风险,由 部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运输泄漏应急预案、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施救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及现场处置方案等内容。
3.3.3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
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装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分管安全副总、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分管安全副总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及参与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公司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交通运输局、
安监局等有关主蟹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i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4.1生产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4.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4.3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4.4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4.5应急预案发布年满2年从未修订的;
6.4.6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5公司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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