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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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5篇(精品)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5篇(精品)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

  当20xx年的第一场雪在新年的钟声中飘落时,我们送走了20xx年。这一年里,在院领导的关心培养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下,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快速的提升,通过对工程现场实践工作的锻炼,使我已逐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技术员。在此感谢单位领导对我的信任及同事们的支持,通过各方面努力,摸索出了一些的工作规律,在此对这一年工作情况进行个人总结,请各位领导予以指导和纠正。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20xx年1月,担任峨口铁矿详查(240m)、浑源张旺金银多金属小口径(650m 75°)斜孔、原平郭家庄铁矿小口径304机(578m 82°)、305机(610.20m 85°)、306机(587.20m 81°、360.93m 80°)钻探技术员一职,完成水文观测、丈量钻杆、测斜等钻探质量观测任务。工作期间机台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圆满胜利完成钻探生产任务。

  浑源张旺金银多金属矿区多裂隙地层,返水量不大,经常只有1/3,采用锯沫、聚乙烯醇、植物胶多种混合物堵漏,并且灌水泥堵裂隙多次,边打边漏。浑源矿区主要是裂隙地带,破碎带只有435.62m—439.02m,花岗片麻岩、角闪岩地带。钻孔进尺最快速度为白班23m,夜班18m。

  郭家庄铁矿区地层复杂多变,土层过厚,为xx0m—230m,土层太长,取心时繁琐、费时、劳动强度大,地表黄土、粉砂、卵石等部分地质要求采取率达到60%以上,这样就增加了施工难度。在用Φ89钻具取心时,要不停的起大钻进行取样。在钻进时,水泵改用最小泵量,防止土样被水冲掉,并在采样时,干拧几次,以确保取样达到标准要求。在基岩地层中,绳索取心孔段的工作量同样不小,碎砂地层、绿泥岩层过多,反复多变。孔内掉块、漏水、漏砂经常发生,导致孔内缩径、抱钻等事故发生。采用加入锯沫、纤维素以及灌注快硬硫铝酸盐水泥等方法堵漏。经过现场多次调试与实践论证,郭家庄矿区采用膨润土泥浆钻进效果最佳。最佳泥浆配比为:以1m搅拌罐为基准,土层:1袋—1.2袋(25kg—30kg),完整基岩层:1袋—1.5袋(25kg—37.5kg),沙漏、掉块地层:1袋—1.5袋(25kg—37.5kg)+0.5kgCMC(钠羧甲基纤维素)。

  20xx年1月6日凌晨2:00点孔深340.80m处遇到砂漏地层,将泥浆混合成砂浆,泥浆密度过低,以及上孔段300m处缩径,造成抱钻事故。出现事故后,上下不停活动油缸,在8:00—16:00有1—2油缸活动间隙,在16:30由于猛提油缸,负荷过大导致钻机“停车”,电流:40A—80A,泵压:4—8Mpa。19:30用主绳强拉变径水接头,拉起6根钻杆,事故解除。郭家庄遇到砂漏地层,泥浆中经常混有蓝黑色细砂,容易造成砂浆,降低泥浆粘度,及时在泥浆中加入CMC,增大泥浆粘度,将孔底碎砂、碎渣尽量清理,带出孔底,孔内沉渣清理不干净,对泥浆泵、泥浆冲洗液都是一种很大的损害。

  回顾已经过去的一年里,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圆满完成了生产计划,并且在生产过程中我们取得了较好的业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我们在以后工作中注意的'问题。例如事故处理要防止越处理越复杂,事故加事故,所以要慎重制定方案。

  (1)处理事故一定要保护好孔壁稳定,做到事故性质清楚、事故位置清楚、机上余尺清楚。

  (2)钻探施工中难免发生孔内事故,所以设计加工钻具时,各种材料规格尺寸要留有余地。

  (3)生产前应做好紧急预案,并要在现场准备一定的事故处理工具,预防突发事故等。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与学习,虽然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总结出一定的不足。比如讲,开创性的工作开展的不多,个别的有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及时改进。在新的一年里,自己有决心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水平,为实现我院的经济跨越式(降本增效)发展,贡献自己应该贡献的力量。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2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

  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3

  1、安全组织机构制度

  1.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施工队长、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材料科长等有关人员。

  1.2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安全负总责。

  1.3安全工程师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2、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

  2.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2项目部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4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管理三类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项目部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3.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项目部与职工、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经济承包合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要有明确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教育(一、二、三级安全教育),并不得少于三个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教育,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进行验审操作证。

  4.3安全教育做到有针对性、及时性、真实性,内容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事故案例等。

  4.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调换工作岗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5、安全会议制度

  5.1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3次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参加人员有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对当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指明目前需要注意的问题。

  5.2安全员会议:每天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对本单位当天的安全进行强调或总结。

  5.3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项会议,积极落实会议要求。

  6、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保障制度

  6.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1.0%,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所计量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6.2建立专门安全资金帐户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账户,用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不得挪用。

  6.3安全生产所必须资金投入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4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台帐,附安全生产投入证据。

  7、安全生产责任书、合同签订制度

  7.1工程中标后,业主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7.2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7.3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责任。

  7.4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总工、各专业工程师等)。

  7.5项目经理与外协队伍(劳务外包队、外租机械)签订安全协议。

  8、消防安全制度

  8.1项目部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成员为安全工程师、仓库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油料保管员。建立防火责任制及重点部位防火安全制度

  8.2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习消防知识。

  8.3消防管理重点是油罐区、仓库、食堂、配电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8.4仓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8.5电焊、气焊作业人员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氧气瓶、乙炔瓶间距至少5米间距,距离明火距离至少10米。氧气瓶、乙炔瓶运输时严禁摔打、滚、敲击,减压阀、压力表性能良好。

  8.6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8.7遵守燃气安全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及炉具,禁止摔、砸气瓶不安全行为。

  8.8编制消防安全设施配备计划,安全环保员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验收,确保状态完好。

  8.9建立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并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9、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9.1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

  9.2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合格,不得采购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

  9.3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劳保用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规定保管及领发劳保用品。

  9.4进入作业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9.5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进行报废。

  10、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10.1安全工程师负责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10.2采购的机械设备必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10.3施工机械经安全工程师、机械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

  10.4设备操作人员做好'一日三检',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10.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使用性能和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国家淘汰、检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

  1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

  11.1开工前由安全工程师编制,同送安全部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11.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满足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技术上可行、安全有保证。

  11.3危险部位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编制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1.4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暑降温措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汛、防洪措施;防风、防火、防冻措施。

  1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

  12.1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危险性较大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2.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超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大型脚手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未经评审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执行。对不执行或擅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要追究违反者的有关责任。

  12.3工程设计变更对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机械有安全重大影响时,技术负责人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上报专家组进行重新审批。

  12.4专家论证审查要求

  12.4.1专家组人员不少于5人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12.4.2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附件,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1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3.1工程开工前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安全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安全验收)。

  13.2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工程师编制施工质量、技术、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实行'三级交底制度'将技术交底向各施工队进行详细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安全防护、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参与交底的人员参加交底会议并签到,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中签字。

  13.3施工队、安全员、班组长必须向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13.4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补充、修改。

  14、安全检查制度

  14.1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综合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制定纠正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验证。

  14.2安全员每日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影响安全的重大违章及时制止,停工整改。

  14.3接受公司、驻地办、总监办、业主、上级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4.4建立安全检查记录,问题有整改、有验证。

  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5.1事故分类: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5.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3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事故报告

  15.2.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在向集团公司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立即向省市项目办、驻地办、总监办和**市(河东区)公路局、交通局以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15.2.2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3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4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5事故报告内容

  15.2.5.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5.2.5.2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必须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

  15.3事故抢救

  15.3.1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3.2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5.3.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15.4事故调查

  15.4.1项目经理及安全工程师会同集团公司及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及国家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15.4.2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3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4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所有参加调查的人员均须在事故报告单上签字。

  15.4.6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5.4.7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5.4.8事故调查完后,在查清原因、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驻地办、总监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项目部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5事故处理

  15.5.1根据发生事故的大小,国家对项目部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犯罪的负有刑事责任。

  15.5.2按照事故处理报告,对项目部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15.5.3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16、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16.1存在重大危险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控制措施。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等风险必须编制应急预案。

  16.2应急预案编制要结合工程实际,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包括编制目的、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响应、应急演练、应急完善等内容。

  16.3应急预案编制后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演练,发现不适合时要及时进行完善。

  17、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7.1由质监站、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项目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

  17.2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

  17.3隐患整改要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17.4对安全检查都要留有齐全准确的记录,安全隐患的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整改措施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验证为安全工程师。

  17.5对存在隐患、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

  17.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安全检查人员提出整改方案。现场负责人及时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必须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17.7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1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8.1从事电工、焊工、登高架设、起重机械操作、起重信号、爆破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8.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8.2.1年龄满18周岁以上,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8.2.2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

  18.3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8.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18.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8.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4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及范围

  目的:强化科技理念,优化服务产业,以科技为先导,以技术为核心。为公寓业主提供一个高品质、强安全的现代化居住环境。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项目的安全监控治安管理。

  二、安全监控的职责

  1、保证小区安全、和谐;

  2、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治安犯罪,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方法

  (一)监控管理与设备维护

  1、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高智能化的先进设备,是物业管理可靠的保证。一个高水平技术部门的技术保障,可使智能化系统长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强化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尤为重要。管理人员的文化水平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并长期从事智能化设备的开发工作,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能力,熟悉设备性能,了解内部结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监控中心的运行与管理

  (1)、对辖区内已安装的电视监控、云台、红外线周界防护、户内已安装的可视对讲、三表远传等设备每天开机运行、检查设备工作状态、信号传输质量,并做好操作记录。

  (2)、当设备出现报警信号时,监控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区分报警种类、报警地点。如属误报自行消除;系统故障派人前去处理;确有情况迅速通知事发现场最近的治安管理员赶赴现场处理,必要时可以派快速应急队伍救援。

  3、设备的安置区域及功能

  (1)、对公寓辖区内的三个大门主要出入口,进行24小时屏幕监控,监视进出行人及车辆。并将影像资料、录像保存,以备查证。

  (2)、对楼宇单元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随时监控。监控主出入口人员,并将影像录像资料保存,以备查证。

  (3)、在辖区周界范围内安装的红外线周界报警设备,主要防止外来人员翻墙入内,实施犯罪,破坏辖区内的治安秩序。

  (4)、建立固定专职巡逻人员负责辖区内治安巡逻,人机相辅,确保辖区内无死区,无盲区。

  (二)、对辖区内车辆的.管理:

  对辖区内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将车主的资料输入电脑,并发放车辆出入ic卡。车主一旦不慎丢失,应立即向管理中心汇报,避免出现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三表远传、自动抄表系统的管理

  对三表远传系统采取统一收费原则。管理处密切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当设备出现异常和接到用户反应时,控制中心立即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并派人做好修缮维护工作。

  (四)、智能化设备的运行、维修和维护

  1、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安《闭路监控系统操作规范》和《三表远传系统操作规范》,每日进行自检,检查该系统各项功能运转是否正常,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运行记录表中。

  2、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系统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应首先区别故障类型、类别、区为,并及时排除。当排除不了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部,属保修范围的通知保修单位,尽快修复,投入运转。并记录在设备维修手册中。

  3、设备维修人员每日对该系统的周边设备、外接设备、电缆及接线端子,进行常规检查。设备是否完好,传输质量优劣。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检查记录表中。

  (五)、制定控制系统的管理制度

  根据控制系统的构成,分析设备的组成,制定一套适合于某小区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的修改完善。

  1、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2、制定监控管理控制中心安全操作规程条例。

  3、制定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制度,设备巡检制度。

  4、制定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处理程序和事故处理报告工作制度。

  5、制定设备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进一步搞好文明生产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生产设备标示整齐、规范,做到现场标示清晰,确保工作人员不误碰误动设备,不误接触带电物体,不出现因标示不清晰而出现的各种事故和异常。根据集团公司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安全标志的管理。

  1、各种标志的'制作必须选择正规的专业厂家,其式样、内容应规范、合理、美观;

  2、各种标志的布置必须符合现场条件,能够满足现场需要,并且布置整齐、合理,色调一致,整体协调;

  3、各种标志的安装必须根据现场采用合适、恰当的固定方式固定;

  4、各种标志的式样设计应符合京沪高铁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5、安全标志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确保日常生产以及现场作业的安全;

  6、各种标志的增加或撤除应经相应管理部门批准,特殊的应经上级安全负责人批准。标志管理部门应建立各种标志的档案,并且及时记录标志变更情况。施工现场及相应施工队应做好各种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维护工作,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标志分解到人,落实责任。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6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经理负责。

  2、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5、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

  (4)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

  6、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7、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减少或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园区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园区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全过程。

  三、职责

  1、园区企业负责人履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主体责任。

  2、园区行政部负责园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监管。

  四、工作程序

  (1)总要求

  1.凡园区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企业,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企业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企业概算,园区企业负责人应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的足额投入。

  (2)可行性研究

  1.园区企业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由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2.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企业,如危险物品仓库,喷油车间等,在进行企业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建设企业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的具体方案。

  3.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应对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设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4.对于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企此,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安全设计专篇。

  5.负责可行性研究的机构和负责安全生产评价的机构不能是同一单位,且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6.主要负责人应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园区行政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设计

  1.园区企业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

  2.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安全设施设计应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

  (4)施工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前,园区企业应报相关政府企业立项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施工时,应聘请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聘请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能是同一单位。

  3.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5)验收

  1.建设企业竣工验收前,园区企业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2.园区企业应将安全验收评价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专项验收。

  3.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后,园区企业应向建设单位申请对建设企业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6)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企业必须通过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和建设企业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正式投产使用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或拆除,应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7)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

  1.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包括设备设施型号变更、配件更换、电气设备变更、安全设施变更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等。

  2.施工过程中或设备设施生产使用过程,若需要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变更时,应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设计,并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书》,经过原设计单位签字同意。

  3.在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的全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8)“三同时”档案管理

  园区企业ehs(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人员收集与“三同时”相关的资料,并建立“三同时”资料档案,永久保存。“三同时”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可行性报告研究、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企业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计图纸、施工万案、施工许可证:材料供货证明资料;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证明、建设企业总体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安全设备设施变更申请和变更意见书;与“三同时”相关的其它资料。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8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省局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事故预防和事故监控,努力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3、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部各岗位、工种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负责。

  (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各项生产措施。

  3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整改事故隐患。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贯彻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以身作则,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5推广先进技术、工艺改善职工作业环境,预防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7组织开展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坚持对特种作业及相关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

  8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将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9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并按合同及安全生产的要求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落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按规定发放并督促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生因工责任重伤、死亡事故时,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2、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政策和大队及地勘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参与制定、修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工作要点,经项目负责人批准执行并督促实施。

  3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参加野外地质作业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4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本项目新上岗从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项目级安全教育,协助开展换岗员工、新岗员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项目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参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查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7每天深入作业现场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违反安全法规行为,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劝阻无效的有权责令暂停施工,限期完成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险情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再报告领导处理。参加项目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伤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督促进硐地质编录的技术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保温防冻措施,并检查、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资料建档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3、地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精心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遵守劳动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爱护安全设施装置,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操作工具,并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经常对所处的安全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有较大危险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隐患排除后再恢复生产。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操作使用的设备和工具;

  7、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规定,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二作业安全规程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野外地质勘查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在野外地质勘查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地勘部所有从事野外地质勘查施工的项目及人员。

  (二)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1、项目组应了解和掌握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情况,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等状况,及时将安全信息和预防措施应及时向野外作业人员告知。

  2、项目组应为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配备野外生存指南、救生包,为艰险地区野外地质勘探人员配备有效的无线电通讯、定位设备。

  3、禁止单人进行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食用不能识别的动植物,禁止饮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新水源和未经消毒处理的水。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4、野外地质勘探施工应收集历年山洪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并采取防洪措施。

  5、在悬崖、陡坡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清除上部浮石。一般情况下不得进行两层或多层同时作业;确需进行两层或多层同时作业,上下层间应有安全防护设施。2m及以上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6、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7、雷雨天气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孤立的大树下、山顶避雨。

  8、坑、井、易滑坡地段或其他可能危及作业人员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野外地质勘探作业应设置安全标志。

  9、地质勘探爆破作业,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10、地质勘探野外工作机动车辆应满足野外作业地区越野性能要求,并在野外作业出队前进行车辆性能检测,在野外工作期间应随时检修。野外工作机动车辆驾驶员除持有驾驶证外,需经过野外驾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野外营地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a借住民房应进行消毒处理,并检查房屋周边环境、基础和结构。b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背风场地,预防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c营地应设排水沟,悬挂明显标志。

  d挖掘锅灶或者设立厨房,应在营地下风侧,并距营地大于5m。e在林区建造营地,应开辟防火道。

  12、山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行进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b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高度超过2米的边坡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带。c山区作业,两人间距离应不超出视线。

  13、林区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林区作业应随时确定自己位置,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联系。b在林区作业,生火时应有专人看守,禁止留下未熄灭的火堆。c在森林地区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遵守林区防火规定。d林区出现火灾预兆或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

  xx、水系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水上地质勘探作业,应配备水上救生器具。b每天应对船和水上救生装备进行检查。c徒步涉水河流,水深应小于0.7m,流速小于3m/s,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xx、岩溶发育地区及旧矿、老窿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进入岩洞或旧矿老井、老窿、竖井、探井,应预先了解有关情况,采取通风、照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b在垂直、陡斜的旧井壁上取样应设置绞车升降作业台或者吊桶。c洞穴调查作业,洞口应预留人员,进洞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

  16、进入矿山尾矿库时,应预先了解有关尾矿库情况,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防止工作人员陷入尾矿库,行时小组应有2人以上。

  17、特种矿产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a在放射性异常地区作业,应进行辐射强度和铀、镭、钍、钾、氡浓度检测,采取防护措施。b放射性异常矿体露头取样应佩戴防护手套和口罩,尽量减少取样作业时间。井下作业应佩戴个人剂量计,限制个人吸收当量。

  c放射性标本、样品应及时放入矿样袋,按规定地点存放、处理。d气体矿产取样应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e地下高温热水取样,应采取防烫伤措施。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9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本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定期组织全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置程序、相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的学习。

  2、新职工、合同职工及民工上岗之前必需进行2-7天的技术安全操作培训,上岗之后不断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进行施工作业交底。

  3、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开展之前,要对职工讲授安全操作规程,并坚持上班前5分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作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4、分工种、分施工项目、分工点、分班组定期讲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升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及技术操作本领。

  5、对特别工种经常进行操作规程检查和安全生产教育。

  6、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试,以促进职工安全生产概念,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二、安全培训制度

  (一)项目部职工必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二)项目部职工每年应当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应当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别工种(包含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应当接受有针对性地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候岗、调岗、转岗的职工在上岗前,应当接受20学时以上的安全培训。

  (三)新员工在通过公司安全培训后,还应接受项目部对项目和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他们只有通过考试后才能上岗。

  1、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现场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项目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该类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平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各班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必须根据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在冬、雨季和节假日前后及时重视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避免违法作业。

  (五)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未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六)项目部制定年度员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公司(分公司)备案。

  (七)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组织组织实施;项目部组织对待岗、转岗、转岗的一般员工、新上岗、新到现场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八)建设部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批准的职工安全培训培训方案和教材。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暴露生产流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明确重点,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0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项目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每月二十八日作为安全生产教育日(各队每月开展两次,班、组、承包人每月开展三次),其内容: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标准化作业等学习内容。

  二、按照项目部三月六日签发的《关于成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缺谁补”的原则。

  三、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二十五日为安全检查日,每月二十八日公布检查结果,并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每季度或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队负责爆破的人员,必须持有安全技术合格证,无证上岗者罚款200元、罚队1000元。使用火工品要严格按《火工品的管理办法》执行,如发现用炸药炸鱼或作其它用途者,处理同上,出现倒卖火工产品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10元/次,罚队50元/次;超过3米高以上的高空作业者,必须拴好安全带,违者罚款20元/次,罚队100元/次。

  六、汽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罚50元、罚队200元;严禁酒后驾驶,违犯者罚款100元/次,罚队500元。

  七、机械操作必须专人专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热爱本职工作,若出现故意破坏机械设备或刁难用户等行为视情节给予严惩。

  八、供电线路管理,项目部由***负责。各队也要配专业电工,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罚队100元。现场临时管线应合理布设,特别是洞内,搞好用电安全。

  九、严禁违章指挥,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发生工伤事故或恶性安全事故,要及时汇报,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上班,违者罚款10元;严禁在施工时嬉戏打闹,违者罚10元;严禁酒后闹事、打架,违者罚50元;严禁下江洗澡,违者罚20元;严禁擅自撤除安全警示牌,违者罚50元。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项目部应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并单独建立台帐,实行专项存储、专项核算、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严禁挪作他用。行政一把手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承担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

  第三条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详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项管理费,按年计划产值的'0.5‰提取;各单位、项目部安全专项经费按计划产值的1%~2%提取,不足部分在成本中列支。

  第五条 各单位、项目部要根据公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制度》的规定,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计划,安全生产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针对造成死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原因所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危险源监控点所采取的监控措施一并编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计划。

  第六条 各单位应在每年元月上旬和12月下旬,分别将安全专项资金计划和全年实施情况报公司;项目部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和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分别将计划和整个项目实施情况报公司。每月经费使用情况按月上报。

  第七条 公司工程部负责督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作为考评各单位、项目部工作的内容之一。各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专项资金的监督使用,其经费报销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第八条 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法制水平,使他们能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我工地的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对新进场的员工,由其他施工现场转入本现场的'员工,在本现场工作的因工作需要转换工种的工人(包括联合力量的管理人员及工人),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工地上岗操作。

  3、教育内容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季节性施工的方案、措施。

  4、培训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为16小时,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为16小时,班组安全教育为8小时。

  5、项目经理部对受教育人员考试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6、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由北京市劳动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合格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的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由局、公司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及素质。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保证惠康居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的正常开展,在遵循湖北省住建厅、武汉市建委、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及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的前提下,结合惠康居项目的实际情况,特编制以下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在总公司的帮助指导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项目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做好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部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项目部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部署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本制度是为了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工程部质安部备案。工程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2.项目部应在接到工程项目任务后,质检安全部门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总负责人审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承包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备案。

  5.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项目工程部编制,经技术负责人审定,项目部总负责人批准,并备案。

  6.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机械设备的操作使用,必须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使用规定。报技术负责人审定,项目部总负责人批准。

  7.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提出,会同质检安全人员审查,项目部总负责人统一平衡批准后列入开支计划。

  8.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质检安全负责人检查与考核。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相关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施工特点,做好针对性的做好口头安全交底,必要时要有书面记录。

  4、新进场的施工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构成架体的各种材料,以及施工中所使用的塔吊等设备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

  2.塔吊及施工设备安装后,由项目部及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

  3.所有架体搭设或塔吊等设备的安全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有结论,数据量化。

  4.架体及塔吊等设备安全检查,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班组长或操作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其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5.各种质量安全检查、验收,如发现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6.质量安全验收资料中,应有各种许可证、准用证与合格证。需按规定要求做好设备试运转记录,用电设备须有电阻测试记录。塔吊验收资料中还应包括拆装单位、作业人员省市级资格许可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1.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2.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3.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班组长和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4.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班组长和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5.对于施工机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现场施工队建立维修组,全面负责各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修理工作由专业的机修部门负责。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六、安全检查制度

  1.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项目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施工单位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班组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或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均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检查,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教育内容有:

  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文件规定。

  ②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一切规定、制度和有关协议规定的要求。

  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⑤以往施工生产中的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

  ⑥班组必须每天实行岗前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并须有每日安全活动书面记录。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

  2.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一是对新入职工人的安全教育;二是对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三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登记,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项”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质检安全人员会同施工单位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施工单位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和劳动纪律教育。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累计为20学时。

  职工的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后,须经市、区劳动部门考试合格颁发证书。上述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项目部技术人员和工程施工单位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各类安全培训计划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审批,质检安全负责人落实。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上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验评标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和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对年度工程质量获得优质奖的,按照上级部门的奖励办法执行。

  1.开工前,必须查验安全组织设计和持证人员履历表及证件是否齐全,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按下列规定罚款。

  (1)为了加强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须配备执证专职人员。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100元罚款。

  (2)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

  2.工地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并接受部门质检安全部门的`工作指导。如工地贯彻不力,经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外,对工程建筑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平时质检安全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气设备、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

  脚手架的立杆基础:立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拉结、防护栏杆、踢脚杆、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上人便道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

  施工用电: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安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四口”防护: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等有一处没防护设施的,处以20元到50元罚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险装置、路基与路轨、塔吊与输电线路距离、夹轨钳的通挡验收、电缆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龙门架、井字架、限位保险、缆风绳、卸料平台、吊篮操作棚、避雷验收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施工机具: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30元到50元的罚款。

  4.被当地质检安全部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程不文明的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上级处罚外,项目部将再对工程施工单位处以相同额度的罚款。

  5.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上级或总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

  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6.工地开工前,应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也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每发现一人罚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元。

  8.“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安全网。如工地在临街处或人行道通道处不挂安全网,处以1000元处罚。高空作业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系安全带而进行高空作业,每人罚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带,工人不系者,罚款由个人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罚款10元。

  9.工地必须悬挂“七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责任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如发现缺一块,罚款300元。

  10.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而且要有针对性,发现安全资料不全,缺一项罚款100元。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都要有安全、事故报告,有事报告事情,无事报告平安。

  2.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总公司。同时组织力量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由总公司按事故轻重,通告和报告有关部门,按上级有关伤亡事故报告程序进行。

  3.对发生的事故,应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处理,查明事实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

  4.要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措施不放过),通过调查、分析、处理、整改安全管理工作。

  十、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区场地必须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3.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给。

  4.宿舍明亮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流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5.安排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7.办公室要保持清洁,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8.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防鼠,远离污染源,食堂内外必须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十一、消防(动火)安全责任制度

  2.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3.焊割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必须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动火证),明确监火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任意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上班前要让全体职工知道,安全生产是每天工作的第一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必须人人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的思想观念。

  二、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三、应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四、应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进入施工现场。

  五、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六、下班后进行当天安全总结评比,离岗下岗检查。经常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十三、不扰民措施

  为了保障建筑工地职工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工程的正常运行,制定下列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定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施工现场要制定防尘措施,以达到减少或杜绝扬尘的目的。特别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

  3.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4.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防噪声措施,事先作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5.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控,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十四、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资料存入档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有发现,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十五、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每天上班前,施工现场电工应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在施工现场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做好记录或汇成材料归档备查。

  3.每月由项目部组织质检安全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检查内容按建设部国家工程建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十六、建筑工地“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保护应按(JGJ59—20xx)有关标准认真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2.搭设井架、脚手架等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阳台、楼面、屋面等临时保护必须防护严密,设不小于二道防护拦杆或挂安全网封闭。

  4.楼梯踏步及平台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拦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防护栅栏或采用全封闭围护。

  5.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以上的洞口,四周须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设警示标志。

  6.通道口应均搭设防护栅栏,栅栏宽大于通道,栅栏顶铺脚手架,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栅栏顶须设双层片(交错搭设)。

  7.严禁使用破损,缺带安全帽和霉变断裂,硬脆的安全带或安全网。

  十七、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做到就层就地破碎利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净,按规定存放并上油,注意保管。在脚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脚手架上的垃圾,在清除垃圾时,不能影响其它班组区域的落手清工作。

  5.每天班组长下班前先检查一次,然后报相应对口的管理人员检查,如果不符合要求,不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的,处以材料价5倍的经济处罚。

  十八、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劝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2.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⑴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⑵二米以上的高处、县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⑷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⑹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⑽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

  十九、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2.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3.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质检安全人员及时做好台帐。

  4.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5.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6.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进行制约。

  7.检查施工现场的“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

  ⑴施工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上岗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⑵禁止任何人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拌和场地时必须戴安全帽。进入其他作业现场时需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时间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⑶上岗前检查本岗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领导报告。

  ⑸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

  ⑹司机必须持证驾驶自己车辆,不准酒后驾驶,不准开带病车。

  ⑺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地接零。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掉闸装置。

  ⑼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

  ⑽掌握本工程事故抢险的技术和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生事故时,积极进行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负责人如实报告。

  二十、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4

  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2、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

  3、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

  4、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行一次验收。

  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8、临时用电安全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团的要求在定点厂家购买。

  9、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

  10、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现场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

  11、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

  13、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14、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摇测记录。

  15、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的内业资料和台账。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5

  钢筋工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入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9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10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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