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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
学校要加强资金投入,建设自己的实践教学基地,培养社会和企业所需要的人才。此外,要制定科学的实践教学计划,构建完善的教学体系,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发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真正提升教学质量。 学校应当加强与当地企业的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模式,由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践场地,而学校负责为企业培养人才,使双方共赢,同时还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缺乏科学有效的教学管理机制。
作为职业学校,其肩负着培养经济发展所需人才的重任,其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有效与否,将对职校学生的素质培养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需要职校管理层在教学工作上应重大狠抓。然而,当前的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存在思想观念落后、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现象。首先表现在管理方式比较单一粗暴,缺乏应有的民主精神,各个层级的领导往往是发号施令,而未能虚心听取教职员工对教学改进的意见;这种恶性循环久而导致他们也不再提出自己的看法,给学校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其次,教学研究和教材开发严重缺乏,由于长期对教师采取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以及缺少科学合理的科研奖励机制,致使职校许多教师缺乏科研的积极性和热情。可见,教学管理机制的不科学,既不利于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也不利于学校核心科研能力的增强。
2、缺少高素质的教学管理团队。
促进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不仅与一线教师有关,与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也密切相关。当前,职校都非常重视人才引进,将大量的资源投入到了师资队伍的建设上,不断增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能力。但许多学校在抓师资队伍建设的同时,却忽略了教学管理团队的建设,造成教学管理人员管理思想落后,管理方式简单粗暴。教学管理者的素质欠缺,对教学质量提升是不利的,表现在不重视教材内容的改革、教学方法的改进等;对实践教学场地缺少开发,学生实践课程较少,实践能力较差。缺少高素质的教学管理人才,对整个教学体系都有较大的不利影响。
3、缺乏健全的教学评估体系。
当前,职业学校的教师主要分为两部分:专任和兼职外聘,不论是对专任教师还是外聘教师都缺乏健全的教学评价体系,也缺少有效的激励措施。例如,目前职业学校采取的是听课制度,每个学期对教师的讲课情况进行抽查,往往是走形式,缺乏实质效果。即使得到学生的意见,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也缺乏一个系统的了解,单凭一两次的听课是难以发现根本性问题的。时许多职业学校的管理模式是“人皮人”的模式,而非制度管理;对学生管理较为宽松,许多学校所谓的学分制管理只是一纸空文,“只有皮却没有肉”,对于学生只是个形式,因此职业学校许多学生都没有什么学习压力。所以说我国的许多职业学校尚未建立成科学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缺乏全面衡量教学质量的硬性指标,缺乏科学严谨的学生成绩评价体系;许多信息领导不能获悉,也就不能及时采取措施来改正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的质量。因此,建立健全教学评价体系是学校管理者亟需采取的措施。
4、缺乏有效的实践教学训练,职业学校学生的一个特色是学生具有良好的技术技能
但是,目前一些职业学校许多专业的实践教学的学时较少,没有一个完整可行的实践方案。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职业学校在实践教学方面投入不足,造成实践场地少,因此实践教学难以安排。其次,部分教师是从学校学生直接到职校担任教师,没有实践经验,对实际操作不熟悉,导致教学难以达到良好的效果。此外,职业学校与当地企业等社会资源未能进行有效整合,没有突出职业教育的实践特色。
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校舍短缺,硬件建设滞后
学校共有学生1160人,其中住校生420人,校内勉强能解决300人住宿,且无法集中管理,100多学生租住在校外,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因为没有实验室和相关设备、器材、药品,实验课未能开设,严重制约了理综成绩的提高;现代教育设备短缺,不能满足需求;音乐、美术教室偏小、简陋,操场不够体育训练标准、体育学生无换衣服地方,且辅导地点分散,不利于管理,制约了学校特色化建设。
2、师资结构不合理,教师素质参差不齐
几年来,学校涌现出了一批敬岗爱业、教学成绩突出的好教师,是他们撑起了高中部这一片蓝天;但语文、英语、数学科目教师有断层,历史、地理学科教师紧缺,整体结构上文科教师人员紧张;部分教师责任性不强,教学、管理能力弱,无上进心,学风不浓,工作马马虎虎、得过且过,教学效果差;加之高中部办公条件相对差,交通不便,部分教师吃苦精神不够,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学校的发展。
3、教育教学管理因循守旧,创新不够
作为普通高中中的薄弱学校,生源较差,学校外部环境差,在发展上困难重重,生存的空间很小,要走出困境,步入顺途,除了坚持我校优良传统,吸收外校先进的管理经验,还必须推陈出新,创出自己的管理思路和方法,但我们在这方面做得过少,所以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强,管理上的漏洞很多,许多阻碍发展的因素尚未清除。
4、校园周边环境差,校内文化氛围不浓
两校整合后,学校住地本身名声很差,加上学校周围吸毒人员多、社会闲杂人员多,对我校招生负面作用极大,生源质量明显下降,对我们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干扰也很大;校内文化气氛营造不够,对师生良好修养的形成抓得也不力,所以还没有形成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没有一个能潜移默化、熏陶、自我教育的教育氛围。
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党组织的政治导航与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多数学校党政没能很好的分开,校长、书记由一人担任(俗称:“一肩挑”),因此,学校党组织其他成员在参与学校工作的决策面和对“一把手”的监督面相对狭小,使得党组织在政治导航作用与监督作用等方面发挥不够充分。有些学校党政即使分开了,书记是照顾退下来的老校长、或其他老领导,学校工作、职工思想动态、学校发展前景等,不闻不问,只等退休走人,同样是忽视了党组织的政治导航作用与监督作用的发挥。
二、教代会制度不健全,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1、有些学校教代会走程序,内容不完善。比如学校财务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表面化,大帐目多,明细帐目少,关键帐目采取回避或含糊的手段一带而过。现在好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是暗亏,上得台面的大帐,都有两三位数余钱,据说,上级主管部门不允许账面有透支现象。而当校长调走或退下来,进行财务审计后,赤字立显,少则几十万,多的有过百万。让教职工雾里看花,看不明白。
2、行政领导往往把让他们感到头疼棘手的问题推到教代会上,让代表审议决定,这也无可非议;但是,有些应该放到教代会上让代表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比如较大的硬件投资项目或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并未让教职工参与,忽略了民主决策和监督。
3、有的学校对代表的提案和批评意见要么敷衍了事,要么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4、有些学校教代会上搞的有关民主测评活动,当时不公布测评结果,说是作为领导以后对有关人员和工作的考核依据。这种做法缺乏公开性和公平性,也不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暗箱操作在所难免,群众意见很大。
三、校务公开不健全,流于形式
1、有些学校未建立完善的校务公开机制,校务公开形式单一,把校务公开狭隘地理解为公示,以为有了公示就是校务公开了。
其实公示仅是校务公开的一种形式,它还包括多种形式,比如教代会、全体教职工大会、离退休教工座谈会、家长学校和家长会、学生座谈会、校长信箱以及热线电话等等,这些都是校务公开的有效途径。而事实上,有些学校并未建立这些机制,或者并未充分发挥这些机制向教师和学生公布学校的重要事情和应知的事项。
2、有些学校领导独断专横,仅凭个人的喜好或亲善关系,未经正常程序,确定评优、晋级人员,未经公示就上报;有的虽经公示,但流于形式,无视群众的意见,找出种种理由给予否决;有的仅在局部范围内加以通报,就算公开了。
3、不少学校的领导忽略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和平等协商的权利,擅自作出一些违背教师意愿或利益的决定。
4、有些学校领导未发挥所建立的民主监督机制的作用,忽略这些机制的存在,常常越过它们(如:工会、学校财务监督小组等),直接作出决定。
5、有些学校挑一些估计群众不会有太大争议的事项给予公开,对于容易引起群众争议或反对的问题采取不公开或回避的办法,这样的做法往往会造成不良的后果。
6、有些学校对于一般性的、规模不太大的硬件投资或维修工程,往往不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而是个别领导说了算,缺少民主监督。
四、工会得不到重视,难以发挥作用
工会作为一个具有独立社会法人资格的群众团体组织,肩负着参与、监督和维护三项重要职责,应该在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现实工作中,工会是在党政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的,工会往往受制于行政领导,难于真正发挥参与和监督作用。
1、有些农村中小学校属于分会性质,工会本身没有经费,想开展一项活动,内容、规模、所需经费都要请示校长,使工会主席失去独立开展工作的权利,受制于行政领导,难以发挥工会应有的作用。
2、工会主席的选用普遍都体现了学校行政领导的意愿,不是会员自己推选出来的、能真正代表职工利益的主席,这样的主席难以真正发挥参与和监督作用,往往屈服于行政领导的压力。
3、有些工会主席不是党委(党支部)书记或委员,不能参加党委或支部委员会议,也不能参加党政联席会议,从而就谈不上从源头上参与决策,这是从源头上参与和监督的缺憾。
4、工会主席本身不过硬。社会上对工会工作有两种评价,一种是“工会是我家,主席是我妈”;另一种是“垫底领导凑个数,有他没他一样过”。后一种情况的出现,既有工会主席所处的生存环境方面的问题,更有工会主席自身主观能动作用发挥方面的问题,即未能站在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位置上,理直气壮地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五、社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不完善
有些学校已成为不融于环境的“孤岛”,学校既不与社区接触,社区也不与其来往,更谈不上社区与学校共谋发展大计了。有些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已成为虚设的机构,将其用来应付上级的检查,往往只召开一次家委会的成立大会后,又要进行下一次的换届,更谈不上家委会为学校献计献策等民主“桥梁”作用。
全国特级教师魏书生认为充分发扬民主,有助于发挥群众的聪明才智,有助于提高师生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魏书生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做了类似规定:党支部应加强学校的民主化建设,在全校建立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教育教职员工都要尊重人、理解人、关怀人、帮助人、体谅人。校长负责制必须与民主管理相结合,家长委员会应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建立学校评议教师制度。
可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制度完善是基础,职权落实是关键。不仅要求基层坚持求真务实,更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形成共识。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和评议权。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全面落实教代会的基本职权,把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
二是要进一步坚持和推进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校务公开,关键在基层学校领导。要把校务公开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坚持把教代会作为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充分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实效性。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学校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强化监督机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建立党政工协调一致、分工合作又各有侧重的工作格局,形成集体议事、民主决策科学管理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会监督职能。
四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行政领导进行有关民主管理的教育,强化学校行政领导民主管理的意识,促使学校行政领导积极建立本单位民主管理机制,通过各种不同渠道和层面把民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应定期到基层学校召开民主管理测评会,准确了解学校民主管理情况,并把民主管理实施情况作为学校领导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五是学校行政领导应摆正行政与工会的关系,应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积极邀请工会参与管理和监督。工会的参与和监督是对学校行政领导的关心和爱护,是对行政领导工作的支持,是为行政领导分忧解难,也是融洽干群关系的重要环节,决不是与行政领导对抗,更不是争权夺利。
六是工会应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工会主席自己应该明确,工会主席职权中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法律关系和工会法律关系。作为教工,工会主席与学校是隶属关系;而作为工会主席,他与学校行政是平等关系。有了这样特殊身份的工会主席,如果再不充分发挥积极作用,那就难怪被职工视为“垫底人”了。
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2
顶岗实习是职业学校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之一,也是一种产学合作教育模式。这种模式将学生最后学年顶岗实习和就业有机衔接起来,使学生能长期为企业所用,是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技能人才的行之有效的途径,受到企业和学校普遍欢迎。但由于顶岗实习时间长、管理难度大,学生、学校和企业会遇到诸如离职、报酬、工伤责任认定等问题。本文对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简要探讨了提高顶岗实习实效之对策。
一、顶岗实习的依据与意义
顶岗实习是《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一种教育模式,即“2+1”教育模式,学生在校学习2年,第3年到专业相应对口的指定企业,带薪实习3-6个月,然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就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20xx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职业学校基本的教学制度。
这种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对学校、企业、学生三方都提出了相关要求,不仅需要学校的精心管理,学生的积极参与,还要求企业的积极配合。顶岗实习作为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实习的一种方式,在毕业前就把学生带入社会,推向企业生产、管理的第一线,安排在实习岗位上一边学习,一边工作,实现“过渡”,是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重要载体。其与集中实习、分散实习最大不同在于学生离开课堂、离开学校,以职业人的身份参加企业的生产实践活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旨在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培养具备适应企业工作岗位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作风以及综合职业素质,为以后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顶岗实习,学生可以把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可以从书本上寻找理论依据,从做中学、做学合一,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二、顶岗实习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由于顶岗实习时间长、管理任务重,涉及的关系复杂,学生、学校、企业一般会遇到诸多方面的问题,如管理、权益、合同等方面的问题。为此,笔者就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容易出现的相关问题,试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以期对更好地贯彻落实顶岗实习制度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离职问题及处理方法
在顶岗实习中,学生离职是常见的问题,导致学生离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的原因,如缺乏耐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体健康问题、怠工旷工、违反厂规厂纪、就业期望值与实际工作差距较大、适应力差等等;也有实习单位的原因,如拖欠工资、随意组织加班加点、劳动强度大、随意变动实习岗位等等。作为学生管理者的学校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强化预防教育。学校应加强实习前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学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勤俭节约,以避免随意离职。同时告知学生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如果不听劝阻,擅自离职,关于顶岗实习的一切后果自负,同时学校还要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强化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沟通。了解学生离职的原因。因个人原因离职,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因单位原因离职,要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同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三,强化学生运用正确离职方法的能力。对于有离职意向的学生,老师应该及时告诫其按实习单位规定的程序办理辞职,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好学校在实习单位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在此期间,学校应该注意做好以下两点工作:
(1)当学生个人离职原因出现时,实习带队老师应与学生单独谈话,避免学生不辞而别,教育学生办理辞职手续后返校;
(2)经实习带队老师证实,并确定已办好辞职手续后,先通知校方、班主任、学生家长,告知返校的确定时间、搭乘的交通工具、到校的.具体时间等联系工作。
第四,强化不正当离职的惩戒措施。如果学生不听劝阻,擅自离职,给实习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实习单位可以按照民事侵权要求赔偿,或者按照顶岗实习合同规定追究离职学生相应的责任,学校也应该给予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报酬问题及处理方法目前有些企业把实习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少给或不给报酬,安排实习工作随心所欲。有的企业甚至还认为,能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已经是对学校、对学生莫大的恩惠了,还谈什么报酬?目前《劳动法》确实没有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问题做出明确规定,难道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真成了免费、廉价劳动力?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明确下面几点:
第一,顶岗实习阶段付出的劳动具有社会性。经过推荐就业程序的具体运作,学生来到用工单位进行校外顶岗实习,这种顶岗实习的劳动不同于校内实习时期付出的劳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说明其“劳动”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概念相同,带有明显的社会性、创造性,也正是实习单位必须支付报酬的理论依据。
第二,顶岗实习阶段获取劳动报酬具有合法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由此可见,只要顶岗实习的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产生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就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第三,顶岗实习阶段劳动岗位的形成具有职介性。顶岗实习的学生与工作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形成离不开学校的主动参与,职业院校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一个中介桥梁的角色。综合分析可知,顶岗实习阶段学生付出的劳动具有社会性、获取劳动报酬具有合法性、劳动岗位的形成具有职介性,故实习单位应该给付一定的劳动报酬。此外,实习期间还涉及加班加点费用的给付问题。《劳动法》中有关于在一般情况下与特殊情况下加班加点的规定,对加班加点的条件、时限与情形作了限制,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方式强迫劳动者加班加点。《劳动合同法》中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可见,对于加班加点期间实习学生的劳动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实习单位应该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报酬。在处理实习学生有关实习条件和实习待遇问题时,一般应该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若因报酬问题引发争议,学校、学生、单位三方应该协商处理;处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对中职学校实习生实习待遇和实习条件以及部分高劳动强度、危险实习岗位作了规定和限制,对实习生进行顶岗实习的劳动时间规定每天不能超过8小时。
(三)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工伤责任认定问题及处理方法
劳动过程中的职业风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无法避免的。在职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可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但是顶岗实习的学生发生工伤事故时如何处理,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常常引发争议。在实际中处理此类问题,应该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在实习协议中对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学生工伤赔偿做出明确约定。目前我国法律对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做出专门规定。根据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来看,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严格意义上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能适用《劳动法》,不能获得工伤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往往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对受害学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因而学校应对其承担一定的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则学校对学生的人身损害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从法理角度分析,实习单位属直接责任人,而学校仅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考虑到顶岗实习的意义与实习各方的利益,为避免过多地发生此类纠纷,应当事先在实习协议中做出明确的约定。
第二,在顶岗实习过程中运用工伤保险机制,加强对相关各方的利益维护。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不仅涉及受伤学生、学校,还涉及提供实习场所的企业和单位。劳动过程中的职业风险是实习学生无法规避的,应该把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事故纳入工伤保险体制,这样既维护了学生的权益,也为学校和实习单位分担了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有利于消除企业的顾虑,调动他们接受实习学生的积极性,为人才培养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
第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学生工伤问题。长期以来,由于缺少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和处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给此类事故处理带来很大难度。20xx年6月,教育部从明确学校责任,保护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校伤害事故,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目的出发,制定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此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八条又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完善顶岗实习制度的几点建议
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既需要学校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也需要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相关制度措施,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一个良好和谐的环境。
第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实习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职业教育长足有效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产生巨大的作用,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过程的主导作用,通过建立健全有利于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的引导,将有助于调动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使此项工作在更高层面上展开,取得更好的效果。为此,针对顶岗实习制度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国家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完善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学校也应当制定相关制度,以减少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后顾之忧。如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界定顶岗实习学生身份属性、广泛建立实习责任保险机制,有效破解顶岗实习学生人身伤害赔偿困境,彻底铲除阻碍校企合作顺利开展的瓶颈问题。
第二,加强顶岗实习的管理,为实习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一是要注重顶岗实习前的教育和学习。为使顶岗实习学生尽快适应企业工作岗位,学校要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培训与教育,主要包括目的与意义教育、权利与义务教育、身份教育、爱岗敬业教育等。二是要强化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顶岗实习具有管理主体多元化、实习地点分散化、实习内容多元化等特点,加强组织与管理是顶岗实习顺利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为此,学校要成立学生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建立专门的顶岗实习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全校的顶岗实习工作。校企要共同制定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实行顶岗实习“双导师制”,明确企业兼职教师和学校指导教师各自的责任。三是要严格顶岗实习的考核评价。要将顶岗实习考核作为学生获取相应学分和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顶岗实习的评价主体应是校企双方,校企要共同制定评价标准,共同参与评价过程的实施,共同考核成绩。要完善顶岗实习评价指标,从学生的工作表现、技能水平、实习报告、实习答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使学生更加重视顶岗实习的各个教学环节,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三,加大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实习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实习实训基地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一是要加强校内实训基地的生产性。职业学校都有一系列的校内实训基地,但不少实训基地都是纯教学型、纯消耗型的,一方面学生很难真刀实枪地做“项目”,另一方面也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增加了学校的成本和负担。因此,学校要整合、深度开发校内实训基地,要对外开放,承担实际生产任务,以建成生产性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工作环境。二是校企合作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立有赖于互惠互利驱动机制的形成。要让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学校就应该让企业获利,即学校要为企业“量身”打造符合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和培训员工,为企业提供技术或产品开发服务,为企业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难题,积极宣传企业,提高企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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