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读后感

时间:2025-03-09 18:01:20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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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读后感

高中生读后感1

  《波莉安娜》是美国作家埃莉诺·霍奇曼·波特写的。作者以十分美妙动听的手法描写了一个身世凄惨的小女孩波莉安娜,她就是此书的主人公。波莉安娜的双亲都在她幼年时去世,她只好住在妇援会里,直到她的姨妈波莉小姐把她接走。可是好运并没有降临在她身上,她在波莉小姐家并不舒服,但她无论遇到什么烦心事都会乐观地去面对,相信你看了也会被感动。

高中生读后感

  我觉得妇援会的人很善良,但是她们太喜好功名了。她们不把钱用来帮助自己镇上的一个小男孩,而却全汇给印度小男孩。这全是为了功名。她们却不想想,如果她们把外面需要帮助的人都帮助了,但自己镇上却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那不是件很可笑的事吗?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波莉安娜帮助吉米有一个住处的事。她先问自己的波莉姨妈,可波莉小姐不同意。她就又去找妇援会的人,请妇援会的人给他一个住处,可也失败了。最后,又去潘德莱顿先生,虽然一开始也没成功,但最后他也答应了。波莉安娜愿用尽的`努力去帮助一个自己刚认识不久、还不熟悉的人呢!要是在现在这种环境下,会有三种人,第一种人比第二种人多,而第三种却比大熊猫还珍贵,而且快绝种了。第一种人是完全被利益所占据,他们会说波莉安娜很傻!第二种人是还有良知的,他们会说波莉安娜是个好人。而第三种人什么也不说,而用自己的行动说明:波莉安娜做到的,我也做到了!说实在,我是第二种人。虽说我平时侠肝义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我还没有像波莉安娜那样。

  我认为《波莉安娜》这本书想告诉我们:无论什么事都要乐观面对,但是,记住,首先要做个好人哟!

高中生读后感2

  今天,我发现了一本书,书名是《我的动物野生朋友》。一看到书名,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只听说过家禽跟人教朋友,可是野生动物怎么能和人交朋友?跟人交朋友还是野生的吗?······我带着一个个问题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在非洲出生后跟那里的野生动物有了感情,交了朋友,跟它们玩耍,给她带来奇趣、欢乐、惊险、幻想,以致皮肉之苦。

  我打开书,发现有很多很多作者和野生动物的图片,爬在野象鼻子上,坐在鸵鸟背上,豹子骑在背上,两手抓着鳄鱼,搂着狒狒,抱着狮子······我一边看一边思索:作者的这些图片真的好奇异呀!充满野性的动物跟她这么好,更奇特的是蒂皮会跟动物说话,她可以用头、用眼睛跟它们说话,用心灵与它们沟通。而且它们也懂得作者的意思,它们在回答作者,它们做出一些动作,或者是用眼睛看,好像它们要说的话都从眼睛里说出来。好神奇的蒂皮啊,她有那么多的野生动物朋友。

  我看着看着就变得气愤:既然人类可以跟动物交朋友,为什么还要残忍的把它们猎杀?难道这些大自然的孩子们就这样互相残杀?人类和动物本来就是一家嘛!可是如今多少动物已经濒临灭绝,人类却无所事事,继续那样害人害己的行为!我知道作者的目的了,她是想自己的.经历和照片打动人们,从而让人们不再猎杀动物,读到这,我真想大声说出:“蒂皮,我永远支持你!偷猎者,停下你们卑鄙无耻的行为吧!”

  让我们每个人行动起来,团结起来,共同保护我们的星球——这个将由我们继承的星球!让我们告诉所有的大人们:尽一切努力爱护我们周围的环境,一起保护我们的家园吧!

高中生读后感3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我们也一定要好好学习,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高中生读后感4

  学校近日举行了“国学经典朗诵活动”,我有幸阅读了中国远祖着作——《弟子规》。其中,我明白了做人要孝顺父母和诚实守信这两个道理。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掀开《弟子规》的扉页,这短短的二十四个字引起了我的深思。在古代时,人们已经懂了“百德孝为先”的道理。可如今,我们却对父母横蛮无理,面对父母的热切呼唤,我们却不理不睬;面对父母的再三交代,我们只是口头答应,却迟迟不肯动身;面对父母苦口婆心的`教导,我们并非虚心接受,反而强词夺理……为此,我们应在“孝”上下苦功,尽量做到“冬则温,夏则清;晨则省,昏则定。”

  做人不仅要孝顺父母,还要诚实守信。这在《弟子规》中的“信”便有提及——“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其意思是:开口说话,诚信为先,答应他人的事情,一定要遵守承诺,没有能力做到的事情不能随便答应,至于欺骗或花言巧语,更不能使用!的确,古往今来,人与人之间十分讲究诚信,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着“轻诺必寡信”的忠告;坚持着“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信念;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通过这次活动,我不仅对《弟子规》有了认识,还树立了新的人生观。在以后的岁月里,我应该严以律己,做一个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和知书达礼的人。

高中生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读完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什么是母爱,什么是为了儿女而不顾一切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黑天鹅家庭,原本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家庭,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却因为一场意外的.灾难,使这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雄天鹅,因此变成了单亲家庭。这是文中的主人公年轻的动物专家威廉斯为了拍摄到袭击黑天鹅家庭的袋狼,而留在雌天鹅紫水晶身边,临时充当雄天鹅的责任。在这个过程中,紫水晶多次用自己的行动感动了威廉斯,与它们一家和睦相处。威廉斯手中有一卷羊皮日记,记载了三百年前祖辈与天鹅之间的雪海深仇。

  从紫水晶种种行为中,是我感受到一切困难在母爱面前都显得那么渺小,书中这样写到:“就在火烧眉毛之际,雄袋狼一口白森森的犬牙眼看就要咬到幼天鹅红宝石的脖颈了,突然,一个黑色的物体,宛如一颗黑色的流星,从天空飞驰而下的身影正是紫水晶,两只蹼掌自上而下踩踏在雄袋狼的脸上,将雄袋狼蹬倒在地,可是,袋狼也咬住了紫水晶的一只蹼掌。”它本可以自己单独逃走,但是,它为了救自己的幼崽而奋力反击。母亲这个词,只有人类妈妈才配享用,通过紫水晶勇敢的救自己孩子,我认为它完全有资格享用这个高贵的称谓。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母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不仅表现在人之间,同样也表现在动物之间。

高中生读后感6

  昨天有幸读到一本儿童文学作品《瞎眼狐清窝》,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也让我的心灵得到一次洗礼。

  红狐有清窝的习惯,所谓清窝,就是成年红狐将满一岁的小红狐用暴力从窝巢驱赶出去,强迫它们离开家,这是为了减轻同一块领地的食物的压力,腾出生存空间,好繁殖下一茬幼狐。

  故事中的母狐蝴蝶斑是不会清窝的,因为他的夫君身体强壮,一对儿女活泼可爱,它们的窝巢安全可靠,食物丰盛,无忧无虑。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狐也有旦夕祸福。一天黄昏,它们一家出去觅食时突然遇到巨蜥的袭击,顶多一分多钟,一个美满的家庭便两死一伤。雄狐和他女儿惨遭遇害。更不幸的是,蝴蝶斑的两只眼睛在救雄狐和女儿时被抓瞎了。从此,蝴蝶斑衔着小公狐的尾巴,跟随儿子外出觅食。他们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的度日。尽管如此,狐狸妈妈还是狠心地决定清窝了。一只完全依靠儿子生活的瞎眼狐,这时清窝等于自杀,可她还是狠心地把儿子赶出了家门,留下自己一声声凄凉的啸叫……

  读到这里,我的心有一种被揪着痛的感觉。我不禁在想:狐狸妈妈真的是残忍,是不近情理吗?不,假如狐狸妈妈不狠心的话,小狐狸永远不会真正离开自己的妈妈,永远不会独立生存,母爱真的'很伟大!再想想我们,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生活在父母为我们撑起的一片天底下,有父母为我们遮风挡雨。尽管如此,我们有时还不满意,想到这些我真感到惭愧万分。所以,我们也要学习红狐的清窝精神,父母对我们要早日放手,让我们好有自己的施展空间,不但要学习好,还要有独立的生活自理能力,做一个新世纪全面的人才!!

高中生读后感7

  《简爱》,它告诉我一个人生的真谛:即使你并不富裕,但也要活的有尊严,不向困难低头,不屈服于逆境。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美好的事物,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妈的嫌弃与厌恶,约翰的侮辱和毒打以及他妹妹们的蔑视和冷漠,就连仆人也讨厌她,认为她是个坏心肠的女孩……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她在罗切斯特的面前,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它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高中生读后感8

  最近,我读了《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读了之后对我很有启发《笑猫日记》是杨红樱的经典著作之一,本文的主人公是一只会笑的猫,只要读过《淘气包马小跳》的人差不多应该知道这只猫是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最喜欢的猫。这只猫的感情都是通过笑来表达。寒假里女儿买了二三十本书,其中也包括我推荐给她的美国作家罗拉的《小木屋的故事》,本打算与她一起以该套书为主题各写一篇读后感的,目的是拓展她的阅读范围,让她能接触到更多的不同作家、不同类型的作品。不想,她反过来说服我:妈妈,我更希望你跟我一起看《笑猫日记》,希望你看了后能走进我的心扉,能理解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小动物,为什么会那么喜欢杨红缨、郑渊洁、伍美珍、郁雨君的作品。看着女儿期待的眼神,我捧起她推荐给我的《笑猫日记之蓝色的兔耳朵草》试着阅读起来。

  杨红樱的书女儿有一整套,她可以反复地看完又看,里面可爱又淘气的马小跳、成语王子丁文涛等人物我也已耳熟能详了,但像今天这样那么认真的阅读还是第一次。

  认真地看完《蓝色的兔耳朵草》我也被深深地感动了,故事讲述了一个坚强、勇敢、善良的笑猫历尽艰难险阻为耳聋的虎皮猫寻找治病的良方,故事虽然简单,甚至可以说有点老套,但是语言轻松幽默,深入浅出,不经意间就在故事里学习到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比如,“我们都想做能”同甘共苦“的朋友,但事实上,有的朋友能‘同甘’却不能‘共苦’,有的朋友能‘共苦’却不能‘同甘’。你我之间的关系,就属于第二种。你总是在快乐和幸福的时候忘记我,在遇到麻烦和不开心的时候想起我。这只能说明我才是你真正的朋友。”故事里还有许多美不胜收的语句,例如:山中,一会儿晴,一会儿阴,一会儿雨。秋雨好比神奇的`染料,把树叶都染成了彩叶,有红叶、黄叶、紫叶,还有的树叶,正面是绿的,背面却是红的,还附生着白白的茸毛。如果说春天的山是百花装点的,夏天的山是绿荫装点的,冬天的山是冰雪装点的,那么秋天的山便是由浓艳的彩叶来装点的。还有:山中忽晴忽雨,十里不同天,黄昏时分,落日的余晖如红葡萄酒,山林醉了,尽显浓艳的秋色。

  细细品味这本书后,余兴未了。在网上查阅了一下关于

  杨红樱等作家的写作风格:她不是站着和孩子们对话,而是坐下来和孩子倾心交谈的。她的作品符合孩子的阅读心理,她说“孩子天性中会有很多向往的东西,要给他们向往的空间。不能总是用成人的思维、方式来要求、解决孩子的问题。”

  

高中生读后感9

  拜读完杜书伍的书《打造将才基因》我发现成为将才的身上和内心体现出一种精神,如果归纳有以下几点:

  1、从基础做起,脚踏实地。

  杜书伍在《打造将才基因》里说:将才不需要万中选一的天赋异禀,但也绝对没有速成的方程式。他需要的是从基层开始,经过长时间的淬炼,才能培养出扎实的能力与丰富的经验。若是一味急求速成,只有一个结果;长歪的树长不高。短暂的成功也只是一闪即逝的流程。无法获得长久的功业。年轻人士在企业界只要一年可得其要领,而三年则可有成。杜书伍把一本从基层打造将才基因定论成自我锻炼手册,那是他本人的成长经历,就是一部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兵小卒做起的奋斗史。

  2、喜欢分享,善于沟通。

  每个人进入一家公司都是带着梦想进来的,他们有激情。但企业招进人后就让其自我成长。好员工不是招进来的,而是培养出来的,让一个人认可企业文化、熟悉工作流程是需要时间的,所以需要不断的进行培训。也是杜书伍在书中倡导的观念普及,是组织跃进到动能。杜书伍是一个喜欢观察与思考的人,他每天看到人员面对难题是如何处理的,思考部门之间的摩擦如何消除……点点滴滴中,他感觉这背后都有其共同的规律,洞悉其运作原理就可以事半功倍的解决问题。正因为想把正确的做事观念与方法普及到每一位同仁身上,杜书伍把他的思考心得尽可能多的说与同仁知晓。有些是针对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容易产生的迷惑,有些是针对可以减少部门之间摩擦的小观念,有些是针对普及存在企业制度运作的孕育点……等。一有了机会杜书伍就讲,一而再,再而三的讲,直到同仁认知、认同为止。

  3、勤勉务实,不急不燥。

  杜书伍在书中讲到“聪明的.人容易不务实”。打造将才基因,有关(读后感)键的黄金五年,若能及早认知价值观,潜心修炼基本功,就能提高幸运文神的眷顾的机会,成为职场的常胜军。书里还有一篇叫“人两脚,钱四角”。一个人想要有钱,想要拥有长久的财富,只有把时间投注在不断提升能力,不断强化自己的实际当中。且此一来,不但可以从中获得自我满足与成就感而且财富也会随之而来。

  《打造将才基因》一书中有这么一句话“企业中真正奇缺的不是人才,而是将才”!对个人而言,要想在职场中不断超越,堪当大任,必须将自己培养成为大将之才。什么是“大将之才”?以我理解标注是:有想法、肯努力、会沟通。

  怎么成为“大将之才”?最根本的还是要实现职业化。一个人仅专业化是不够的,只有职业化的人才能飞在别人的头顶,让人难以超越。职业化了才能逐渐实现职场的三重境界:“一、当基层员工,让人喜欢。二、当中层管理,让人尊敬。三、当高层领导,让人崇拜。”

高中生读后感10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之一。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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