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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与儿童游戏有何关系

时间:2018-04-16 14:22:03 游戏动漫 我要投稿

动漫与儿童游戏有何关系

  看动漫与玩游戏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娱乐消遣活动,客观上都具有促进儿童发展的功能。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关于动漫与儿童游戏的关系,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儿童自发性表演游戏中的角色装扮大都源自动漫作品。虽然目前幼儿园大都设有表演活动区,但儿童开展的主要是歌舞表演类活动而非表演游戏。动漫、绘本与教学相结合,有助于儿童表演游戏的开展,但必须把握好娱乐性与教育性的关系。

  一、动漫的游戏功能

  不知从何时开始,文化出版界流行将“图画书”称为“绘本”,将“动画”称为“动漫”了。这或许与外来文化有关,因为这些年来进口的动画片和进口的图画书比比皆是。但不管怎样,人们还是欣然接受了这两个新名词。“绘本”虽然和“图画书”的意思一样,但表达更简练了,而“动漫”的内涵则比“动画”丰富得多。动漫是动画与漫画的结合,动画中揉进了漫画幽默、诙谐的元素,促使动漫的娱乐功能更加凸现。

  儿童天生爱看动画片,就如他们天性喜欢游戏一样。对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来说,进入他们视野的整个世界就是一幅图画。如果说婴儿有视觉偏爱的话,那么这幅世界图画中动态的那部分是最能吸引他们眼球的。当婴儿还不能支配自己的肢体去与外界做更多交流的时候,他们首先是以欣赏外部世界为乐的。他们爱看马路上移动的汽车,爱看人们的举手投足,电视屏幕上跳跃而变换的画面更是强烈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待年纪稍长,他们便会主动要求看电视。许多好动的儿童一坐到荧屏前,就会长时间安静下来,因为电视能告诉他们很多新奇的东西,能大大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儿童不理解现实中的成人世界,也不理解电视里的成人世界,只有那些动画形象才使他们觉得好玩,动画形象简短的语言和夸张的动作与他们的心理世界非常契合。因此,当成人限制儿童看动画片时,他们通常会拼命抗争,大声嚷嚷,因为这是他们的娱乐。

  娱乐正是游戏的本体功能,而游戏的通俗表达就是“玩”。当我们说某个孩子在“玩”的时候,就是指他在进行除了正儿八经地“学习”以外的任何自发性活动,其中当然也包括看动漫了。在这里把动漫与游戏相提并论,正是因为动漫与游戏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一是它们都具有娱乐和消遣的功能,二是都有在娱乐的过程中促进儿童发展的功能。儿童在游戏中通过动手动脑获得感知经验和操作技能,在看动漫的过程中通过视觉和想象吸纳各种知识和信息,这种获得和吸纳尽管是无意的,但客观上却是必然的。但是,如果把看动漫和玩游戏相比较的话,年龄越小的儿童还是更愿意选择玩游戏的。这一方面是因为正在成长中的年幼儿童身体里充盈的内在能量,必须通过释放才能得以再生,即儿童是好动不好静的:另一方面,相比其他游戏,看动漫只是一种接受性游戏,即动漫故事的情节是不以儿童的意愿为转移的,儿童只能看,不能与之互动,其参与的自主性不如玩游戏那么随心所欲。但之所以在成人限制儿童看动画片时儿童会抗争,往往是因为儿童缺少玩伴和其他有趣的消遣所致。因此,儿童喜欢动漫是一回事,而沉迷于电视则是另一回事了。

  于是,矛盾就产生了:儿童喜欢看动漫。成人限制儿童看动漫;动漫具有娱乐和发展的功能,但若不加限制,则有损伤视力和削弱社会交往能力的负效应。其实,如果成人能够顺应儿童的天性,让儿童的其他游戏需求得以满足(包括游戏空间、游戏时间、游戏玩伴、游戏材料),那儿童看动漫的时间将会是有限的,因为看动漫只是游戏的一种。但是如果让儿童以孤独地消磨时光或者以成人所谓的正经学习去取代看动漫的娱乐,那只会强化儿童对电视荧屏的眷恋。

  二、动漫与幼儿园表演游戏

  在儿童游戏的分类中,角色游戏和表演游戏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游戏。它们虽然都是角色装扮行为,但是装扮内容的来源是不同的,角色游戏的装扮内容来源于生活,而表演游戏的装扮内容来源于文学作品。游戏则体现了儿童装扮行为的自发性,即装扮什么角色、角色的语言和动作等都出自儿童自己对生活、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是对生活和文学作品中自己最感兴趣的内容的反映。

  目前虽然许多幼儿园设立了表演游戏活动区,但若仔细观察会发现,儿童大多是在活动区进行歌舞表演类活动,表演的大都是音乐教学活动中学会的歌曲和舞蹈,很少有剧情式的角色装扮。根据国内外相关学者对表演游戏内涵的界定,表演游戏是儿童以故事为线索展开的游戏活动。目前许多幼儿园往往把歌舞表演活动当作表演游戏,这实际上是对表演游戏概念的一种误解。因此可以说,当前幼儿园表演游戏活动区开展的大多为音乐游戏,如果有类似演员、观众、卖票等角色出现的话,也只能算是角色游戏,而非表演游戏。原因在于儿童的自发行为往往源于自己的经验和环境的诱导,教师在表演游戏活动区投放的大多是歌舞服饰、节奏器乐、音乐磁带等材料,这必然诱发的是儿童的歌舞表演行为。于是,我们只能在表演游戏活动区之外看到儿童进行某些嬉戏性的表演游戏了,比如儿童假装奥特曼,假装灰太狼,假装孙悟空,散在性地模仿这些角色的言行,而这些角色的语言和动作主要源于儿童看过的动画片,道具也大多是一些替代品。

  我认为,表演游戏对儿童发展的特殊意义是歌舞表演类活动绝对不能取代的,对儿童文学理解力和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发展以及艺术素养的启蒙等都大有益处。如何才能促使教师重视表演游戏的重要性,引导儿童从嬉戏性的表演游戏进入相对结构化的表演游戏①,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游戏是已有经验的表现活动,是一种通过模仿创造性地再现已有经验的过程。可见,任何游戏都需要儿童具备丰富的先前经验,角色游戏需要丰富的生活经验,表演游戏则需要接触大量的文学作品。生活经验是儿童的亲身经历和耳濡目染,儿童模仿的是自己最熟悉和最感兴趣的生活事件。而要想把文学作品转化为装扮行为,则需要对文学作品中的角色行为和事件情节加以体验。如果仅仅听一个故事,看一本图画书,儿童未必能将其转化为表演游戏。要想把文学作品转化为表演游戏,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儿童能明确区分文学作品中的角色。这就要求教师绘声绘色,声情并茂,以不同的语气语调将作品中的角色区分开来,以使儿童容易模仿。(2)儿童对文学作品很熟悉。越是儿童熟悉的故事情节,越容易成为他们模仿的对象。这就要求儿童必须对某个作品进行重复性感知,而儿童确实会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听、一遍遍看自己喜欢的作品,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3)需要一定的道具支持。如果有与儿童熟悉的文学作品相应的形象材料呈现在眼前的话,那会很容易诱发儿童产生与该作品相关的装扮行为。这就要求教师选择那些适宜开展表演游戏的文学作品,为儿童提供相应的形象道具。就这三点来说,动漫是最有助于儿童为表演游戏作先前经验准备的。这是因为动漫通常有鲜明的角色形象,有动态的角色语言和动作,便于儿童模仿;可以反复播放,便于儿童重复感知,熟悉作品;由于其形象和情景的直观性,便于教师根据表演游戏的需要制作简单的道具或提供替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