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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板及创业板上市问答篇(2)

时间:2017-05-10 10:18:31 上市辅导 我要投稿

2017年中小企业板及创业板上市问答篇

足相关税款。整理公司设立时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评估报告(含土地评估报告)、历次验资报告及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原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公司治理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

  (7)办理公司房屋、土地的产权证明。

  (8)搜集行业研究资料,明确公司的行业地位及行业发展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战略规划及短期经营目标。

  (9)加强与监管部门及中介机构的沟通,了解证监会的最新发行政策动态及保荐机构内部推荐机制及程序,获得保荐机构按时报送申请文件的承诺。

  (10)中介机构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认为必要的其他准备工作。

  18、申请材料申报前是否必须先有一年的辅导期?

  根据《关于做好新老划断后证券发行工作相关问题的函》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人提交发行申请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聘请保荐机构进行辅导,履行相关辅导程序,但不再对辅导期限提出具体要求。

  19、招股说明书的披露需达到什么要求?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披露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尤其要确保所披露的财务会计资料有充分的依据。所引用的财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如有)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并由二名以上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署。

  20、企业如何参加发行审核会议?

  企业要挑选对企业情况最熟悉的二至三人作为发行人代表和保荐代表人一起参加发审会会议,参会人员要作简要陈述并接受发审委委员的询问。企业陈述时间应控制在45分钟以内。

  参会的发行人代表和保荐代表人应仪表端庄、整洁;发行人代表和保荐代表人应对材料充分熟悉;发审委委员的提问应主要由发行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回答;回答问题时注意不过分紧张;回答问题应言简意赅,简洁清晰,不夸夸其谈。

  21、股票发行方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承销方式。承销方式有代销和包销两种。在代销方式下,承销商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企业,承销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如果股票没有全部售出,企业本次发行股票不能募足。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代销方式比较少见,承销通常采用包销方式。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股票,承担全部销售风险。故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方式。

  (2)发行方式。发行方式是指股票向社会公众出售的.具体办法。

  (3)发行定价。在发行方案中应明确股票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价格没有事先确定,而是在发行过程中通过询价、竞价等方式确定,则应说明发行价格的确定办法。

  (4)发行对象。发行对象是指有资格参加股票认购的投资者,比如是否区分一般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是否有设立年限、资产规模、业务类型等要求。

  (5)股份锁定安排。股份锁定期的设定,使发行的股票能够分批流通,有利于股票的二级市场表现,但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股票的流动性。

  (6)发行时间。发行方案应说明投资者申购新股的具体日程。选择发行时间要考虑市场状况、其他证券的竞争性发行等因素。

  (7)路演安排。路演是公司推介股票的行为。通过路演,企业可与投资者直接沟通,提高股票发行的透明度。发行方案应说明路演的场次、网站、时间和地点等。

  (8)发行程序。发行方案应详细说明发行程序和操作细节(如日程安排、申购上下限、申购程序等),增加发行的透明度,指导投资者申购,促进发行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22、发行人经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如何申请在交易所发行、上市?

  发行人领取证监会的核准通知后,即可与交易所联系安排股票发行与上市的有关事宜。

  不同的发行方式下,发行人在股票发行期间需要完成的工作有细微的差别,依时间顺序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1)准备和报送发行申请资料、文件;

  (2)申请股票发行;

  (3)披露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发行公告;

  (4)发行结束后领取新股发行结果;

  (5)申购资金的验资(市值配售发行方式不需要此环节);

  (6)参与摇号抽签(不同的发行方式略有不同);

  (7)披露摇号抽签结果;

  (8)准备办理股份登记及股票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需办理上市申请等手续,主要包括:

  (1)变更公司注册登记;

  (2)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3)申请上市;

  (4)签订上市协议书;

  (5)在股票上市前5个交易日内披露上市公告书;

  (6)上市首日参加上市仪式。

  23、什么是路演?

  路演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证券发行推广方式,指证券发行商发行证券前针对机构投资者的推介活动,是在投、融资双方充分交流的条件下促进股票成功发行的重要推介、宣传手段,促进投资者与股票发行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以保证股票的顺利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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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企业申请挂牌的条件有哪些?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25、国有企业或者外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挂牌?

  根据《国务院决定》及《业务规则》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内股份公司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均可申请挂牌,对国有或外资持股比例、股东背景也无特殊要求。

  如申请挂牌的股份公司存在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申请挂牌材料除常规材料以外,需增加“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或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

  26、公司申请挂牌是否有行业限制?

  《国务院决定》及《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均未对申请挂牌公司所属行业做明确限制,但《国务院决定》强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为企业发展服务”,因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创新强度高、成长空间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兴业态企业申请挂牌,同时也欢迎传统行业企业的挂牌申请。

  27、已在区域股权转让市场挂牌的公司如何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根据《国务院决定》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要求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

  对于在已通过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挂牌的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须暂停其股份转让(或摘牌);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挂牌的函后,必须在办理股份初始登记前完成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摘牌手续。

  对于在《国务院决定》发布之前,已在尚未通过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挂牌的公司,须在申请挂牌前完成摘牌手续,由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期间是否符合国发〔2011〕38号的规定,并发布明确意见。

  对于在《国务院决定》发布之后,在尚未通过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挂牌的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在该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通过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后受理其挂牌公开转让的申请。

  28、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应在何时提供?

  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应在报送申请文件时提供,承诺书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发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模板。

  29、申请挂牌公司在完成股份初始登记后,是否需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文件提交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3年12月30日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不再要求将股票登记证明文件作为申请挂牌需提交的文件,申请挂牌公司可自行保管。

  30、申请挂牌公司是否要设独立董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申请挂牌公司是否设立独立董事未做强制要求,申请挂牌公司可根据自身企业特点制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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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什么是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下称“区域股权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一般以省级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管。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具有积极作用。

  32、哪些企业适合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

  (1)有进入资本市场意愿但暂不符合在主板、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虽然符合条件,但不愿意漫长等待,希望加快上市或挂牌进度的;尚未做好相关准备或不愿进入公开市场的公司;

  (2)未在新三板试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的企业;

  (3)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传统产业公司;

  (4)希望其股份(权)能在市场上流通,并获得市场定价,但又不愿意过多公开披露信息的公司;

  (5)具有利用资本市场长远发展规划,根据企业发展,股东和高管各方面准备的实际情况,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的公司;

  (6)业务发展具有一定基础,希望能在资本市场上找到合适战略投资者或财务投资者,以获得直接融资和企业持续发展资源的公司;

  (7)具有创新业务模式,需要借助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对外宣传推广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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