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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之犬灯》原文及译文

时间:2017-06-17 17:41:28 国学智慧 我要投稿

《聊斋志异之犬灯》原文及译文

  引导语:《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短篇小说集。下面是yjbys小编为你带来的《聊斋志异之犬灯》原文及译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译文:

  韩光禄大千之仆[1],夜宿厦间[2],见楼上有灯,如明星。未几,荧荧飘落,及地化为犬。睨之,转舍后去。急起,潜尾之[3],入园中,化为女子。心知其狐,还卧故所。俄,女子自后来,仆阳寐以观其变[4]。女俯而撼之。仆伪作醒状,问其为谁。女不答。仆曰:“楼上灯光,非子也耶?”女曰:“既知之,何问焉?”遂共宿止。昼别宵会,以为常。

  主人知之,使二人夹仆卧;二人既醒,则身卧床下,亦不知堕自何时。主人益怒,谓仆曰:“来时,当捉之来;不然,则有鞭楚!”仆不敢言,诺而退。因念:捉之难;不捉,惧罪。展转无策。忽忆女子一小红衫,密着其体,未肯暂脱,必其要害,执此可以胁之[5]。夜分[6],女至,问:“主人嘱汝捉我乎?”曰:“良有之[7]。但我两人情好,何肯此为?”及寝,阴掬其衫[8]。女急啼,力脱而去。从此遂绝。

  后仆自他方归,遥见女子坐道周[9];至前,则举袖障面。仆下骑,呼曰:“何作此态?”女乃起,握手曰:“我谓子已忘旧好矣。既恋恋有故人意[10],情尚可原。前事出于主命,亦不汝怪也。但缘分已尽,今设小酌,请人为别。”时秋初,高粱正茂。女携与俱入,则中有巨第。系马而入,厅堂中酒肴已列。甫坐[11],群婢行炙[12]。日将暮,仆有事,欲覆主命,遂别。既出,则依然田陇耳。

  注释:

  [1]韩光禄大千:韩茂椿,字大千,淄川人。父源,明代任通政使司右通政使。茂椿岁贡生,以恩荫授光禄寺署丞,补太仆寺主簿。传见《淄川县志》五《恩荫》。

  [2]厦,房廊。按,作者家乡一带,无前墙的房屋称厦屋,又叫敞屋或敞棚,多供储放柴草杂物及安置碾磨之用。

  [3]潜尾之:偷偷跟随其后。

  [4]阳寐:假装入睡。阳,通“佯”。

  [5]胁:要胁,胁迫。

  [6]夜分:夜间,半夜。

  [7]良有之:确有此事。

  [8]掬:这里是双手剥取的意思。

  [9]道周:路旁。

  [10]恋恋有故人意:有旧交相爱不忘的情意。借用范睢语。见本卷《阿霞》篇“绨袍之义”注。

  [11]甫坐:刚刚坐定。

  [12]行炙:谓斟酒布菜。

  译文:

  光禄寺署丞韩大千有位仆人,夜晚住在一座楼房底层,见楼上有灯光,如明星一般,不一会,这灯光亮闪闪地飘落下来,落到地上化作一只狗,这仆人看了它一眼,它就跑到房后去了。仆人急忙起来,偷偷尾随它,到了后园之中,又化为一个女子。仆人心想,这是一只狐狸,又回到屋睡下。又过了一会,女子从后园过来,仆人装睡以观察她的动静。女子缩在仆人身上摇晃他,仆人假作刚刚惊醒的样子,问她是什么人,女子不回答。仆人问:“楼上的灯光,是不是你呀?”女子说:“既然知道,还问什么?”于是,二人一起上床过夜,以后总是白天离去,晚上欢会,习以为常了。

  主人韩大千知道了这事,另派两个仆人夹着这位仆人睡觉。这二人一觉醒来,则已躺在床下,也不知何时坠落下来的。主人因而更为愤怒,对这仆人说:“这女子再来时,你就把她捉来,不然的话,我拿鞭子抽你!”仆人不敢辩解,答应了退出。他反复琢磨;捉这女子很难,不捉呢,怕因此获罪挨打。正辗转反侧,无计可施时,忽然想起来这女子有一件小红布衫,贴肉穿着,从没有脱过,这必然是她的要害之物,拿到红布衫就可以胁迫她。

  到了夜间,那女子来了,问仆人:“你主人让你捉我吗?”仆人说:“是有这么回事,但找们二人如此欢好,我怎么肯干呢?”到了睡觉时,仆人偷偷扯女子的.红布衫,女子急声哭叫,用力挣脱而去,从此,就不再来了。

  后来,这仆人从外地归来,远远地望见女子坐在道旁,仆人走到她面前,她就用袖子把脸遮住。仆人下马,大声问她:“为什么作这样的姿态?”女子于是起身,握住仆人的手说:“我以为你已忘记旧时相好的,如今你既恋恋不舍有点相好情意,你过去的事也尚可原谅。那事出于主人的命令,我也不怪你了。但二人缘分已尽,今天设几样酒菜,请进屋和你告别。”这时正当初秋时分,高粱正茂盛,女子拉着仆人的手进入高粱地,原来其中有一座大房院。仆人把马系好,进到宅中,厅堂里已经摆好酒宴。刚刚坐下,丫鬟们为他烫酒敬酒。到了日暮时分,仆人因有事,要去向主人禀告,于是向女子告别,他出门之后,房宅消失,仍是一片高粱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