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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20 22:03:56 美文欣赏

美文欣赏15篇[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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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欣赏15篇[优选]

美文欣赏1

  我历来认为,正如做官要有官德,经商要有商德,喝酒也需有些酒德的。

  有的人确实没有喝酒的本领,你硬要花言巧语哄着他喝,软磨硬缠逼着他喝,甜言蜜语诱着他喝,直喝得他趴在桌子上翻江倒海,酒菜飞泻,这不缺德?

  有的人虽能喝个半斤五两,每当端起酒杯就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但三杯酒下肚便浩气冲天,牛皮烘烘,酒水不分,狂咽豪饮,喝着喝着,便不晓得自己是谁了。在这种时候你再去逗他喝,灌他喝,醉上添酒,兴灾乐祸,这不缺德?

  有的人明明能喝,总说不行。或是认行,却从口袋里掏出单子、瓶子,推说最近患了什么什么病,正在服药,情况特殊,实难恭从。真不行,也就算了。虎落平川,不失英雄本色。可待别人喝得东倒西歪,口角流汤,胡说八道之时,他忽然抖擞起来,一拍胸脯:“我今天豁出去了!”杯子高举,一脸英雄豪气。你“豁”啥?人家早豁出来了,豁到头了,当众人皆醉,唯你独醒时,你来“落井下酒”,岂不缺德?

  有的人自知酒力有限,却硬要发动、挑起酒战,甚至不惜收买服务员杯中倒水,以假斗真。真的倒下,假的正雄,桌上一掌,顿发梁山气慨,声震屋宇:“上大杯!”直喝得众人醉如泥,唯你“乾坤大”,这不缺德?

  有的人明明缺少酒量,明明有公务在身或职务不允许,却为了友情豪情,争先恐后,奋不顾身,直喝得方向盘失灵,把一车人扔进了山沟里;直喝得坐在主席台上胡言乱语,还叫人家当重要指示聆听;直喝得借酒发疯,胡里起闹,打人骂人,侮辱妇女,随地撒尿……这不缺了大德?

  诚然,以上所言,些许夸张。仔细思忖,也不过分。

  你说,喝酒是为了助兴助乐,喝醉、喝倒了,何兴之有?非但无兴,反而生祸生病,岂不帮了倒忙矣。喝酒本是一种叙旧、交友、欢聚、喜庆之事,为何非要弄得那么英勇悲壮,秋风瑟瑟,狼烟滚滚,杀气腾腾,玄机四伏呢?

  积我之酒桌经验教训,我如今端杯,总免不了要说四句话:

  第一句是:“我喝完,被敬者随意。”我想既然我还有酒量去敬人家,就要竭诚相敬,让人家高兴,让人家欣然受之,让人家有高度的自主权,愿喝多少喝多少,不能强人所难。强迫人家喝,那不叫敬酒,简直就是下毒手!依我脾气,你实在蛮敬,我就走人!你没有酒量,就不要敬好了,没谁怪你。

  第二句是:“一个人的酒量有大小,能喝多少喝多少。”量大多喝,量小少喝,无量不喝,本是酒桌上最简单不过了的.实事求是。连喝酒都做不到实事求是,还有何实事求是可言?因此,我敬酒时,总是附加一句:“我喝完,你随意。”总之,要使人家喝得心情舒畅,轻松自在为好。

  第三句是:“有文化的人,不能喝没文化的酒。”何为“没文化的酒”?且听我来分解:自己真是不行,硬要去喝醉,特别是抱着大碗大杯去敬领导,酒水下肚,两眼翻白,泪水直流,此为没文化;已知别人不行,硬要扯衣拉袖,往人家嘴里倒,真是没文化;已知自己或朋友心情不好,硬要去借酒消愁,让愁生火,让愁生祸,让愁流血,更是没文化;大家都不行了,偏趁着士气疯涨,不断组织战斗,大呼小叫,鼓噪不已,非要使大家都醉得打针、吃药上氧去了,或者喝得舞瓶挥凳操家伙,互相撕打闹街头,最是没文化。有文化和没文化的人喝醉酒,都叫没文化。

  有人诡辩说,历代文人墨客都以豪饮善诗画为美事。诗圣杜甫落魄寓住成都草堂时,以酒吟诗,以诗伴酒,留下不少千古绝唱;诗仙李白嗜酒,无酒不成诗,斗酒诗百篇,你怎么说他们没文化呢?说这话的人就没文化。其一,李白喝的酒决不是今日之高度白酒。那时叫酒水或水酒的酒充其量二十多度。如是五六十度的白酒,你叫他们喝10多碗,能行吗?其二,他是以不喝醉为原则的,真要喝得酩酊大醉,还能作诗?别说“百篇”,一首也不行。其三,先人说的“斗”,不是我国农村五六十年代仍在用的、量谷米的10升为一斗的量具斗,而是古代盛酒的器具,装不过二三两酒。或者这个“斗酒”和“斗”,就是个形容词,可看作比赛、逗乐。如果用某些朋友想象的装谷米的斗喝一斗酒,不醉死也会撑死。

  第四句是:“感情深,不打针。”逢年过节,喜庆吉日、或者周末假日,邀三朋两友杯来盏往喝两口,真乃不亦乐乎,更别说有朋自远方来了。既然是朋友、战友、同事喝酒,彼此都要为别人的健康着想。你把朋友喝得打针抢救或者发酒疯去了,这心里好受吗?每个醉过酒的人都会对醉后的感受、特别是临吐前的痛苦和悲壮铭心刻骨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许是我对醉酒的痛苦太刻骨,我请客喝酒的最高境界和标准是:热情到位,喝好不醉。因此,时至今日,凡我请客陪客,没把人家搞醉过。就是客人自发组织进攻,我亦消极防御,概不出击。只要朋友们既尽兴又不醉不倒,哪怕牺牲我一个,幸福一桌人,于心也安。

  有同志建议:酗酒之举也要作为陋习革除,我完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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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久没有回家乡了,带着对家乡的无限深情,在新年的第一天,我便踏上了回家的路。同去的还有我的一位朋友,她也想去看看我的家乡。

  同无数次回家乡一样,一晚上的兴奋,第二天很早就醒来了,总感觉时间过得太慢,只望着黑夜里还看不清家乡方向发呆。可我又不能早早动身,按这位朋友的话说就是要把觉睡足了才有精神,让我九点来钟过去接她,同去的还有她十岁的儿子和一个不足八岁的其本家的弟弟。

  好不容易等到她一起出发,一天的艰难行程便开始了。同许多乡村有些格格格不入的是要走二十多公里凹凸不平的路,加之她稍微坐车远一点就要晕车,所走的每一步路都让我提心吊胆。这路除因正在修建一条高铁路导致这段路破烂不堪,一直未修建外,还有另一段泥土路要走,因我家乡盛产建筑用的石材,也造成这路至今未改造。

  我的老家除了二家堂哥住在那儿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亲人。母亲因十多年前一次意外车祸长眠于此,留下健在父亲的一亩多责任地也在七八年前种上了树,破败的老屋在二年前进行了重建,这是父亲的愿望,叶落归根嘛,一切都能理解。

  车子在高低不平的公路上颠簸,为不让朋友晕车,我一路上给她摆我家乡的故事,摆我小时候的故事,两个孩子也很高兴,一路上嘻嘻闹闹,我像一个勇武的骑士,车子好象也不是在烂路上行驶,仿佛是在宽广无边的草原上驰骋,只是在高低不平的公路处慢慢爬行。好不容易接近我的家乡了,家乡的路已在开始修建,泥土路通过压路机一压,显得很平整,就像在地毯上轻快地漫步,也让我看到了一线希望,给了我一些安慰。再过几个月,我再回家乡,就不用走这样让人伤心的路了。

  到了家乡,那熟悉的山水、房屋、树木、庄稼,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映入我的眼帘,清新、热情、大方、纯朴、厚重的家乡人是我久违了的亲情,在我心里交织、翻腾,是因我离开家乡太久了,许多时候都让我在梦里触摸家乡,现在他们就在我的眼前,我的家乡就在我的眼前。

  去拜访了我本家两位堂哥后,碰到相识的邻里打打招呼,问问好,叙叙旧后,便迫不及待领着朋友二个孩子来到了已修建一新的老屋。两个孩子都很新奇,缠着我们问这问那,玩棍耍棒,到果树上捣果子,同我们争锄头、刀具,还学着我们的样子挖土、除草,好不开心!

  因回老家时候太少,在房前屋后的`树下长满了茂密的杂树杂草,有些藤萝植物伸上了树干,把树子缠得结结实实,伸展的树干也被压得弯腰驼驼背,我们必须将它清除,并将清除的杂草堆放在一块空地里用火烧掉。

  朋友说她很想吃烧红薯,孩子们也欢呼雀跃,嚷着要吃烧红薯,这还不简单吗?去堂哥家拿了几根大红薯,丢进了火里,用烧过了的柴火灰将红薯埋上,我们边除屋前屋后的草,边烧红薯,待一大堆杂草被烧尽后,红薯也烤好了。

  一张张花里复稀的脸,一双双被烟子熏得有些腊肉香的手,还有被烟子熏得发红的双眼,眼泪夹杂着汗水,再拍打着烤熟了的红薯,急急放进嘴里,烫得团团打转,烤红薯的香甜便扑鼻而来,别提有多惬意。草除过了,红薯也品尝过了,果树上天然的环保的果子也品尝过了 ,并摘了一大兜水果,挖了些地里的野菜带回城里享用。

  中午是在堂哥家吃的红薯干饭,堂哥为我们准备了蒜苗回锅肉、烟熏香肠、腊肉、咸蛋外加青菜滑肉汤,还有我最喜爱吃的花生,都是带着浓浓香味的家乡土特产,再喝上一小杯家乡的老白干,酐畅淋漓,口胃大开。孩子们吃饱了就在院坝里上串下跳,追逐嘻戏,同堂哥家的狗猫鸡混在了一起,仿佛让我看到了自己的童年,我们都在一边看着孩子们天真快乐而幸福满满。

  孩子们永远也疯不够,玩不够,我们经过一天的劳作,杂草还未锄完,却深感身心疲惫,手足无力。加之天色已晚,为在天黑前赶回城里,我们不得不起身出发,依依不舍地与老屋道别,与亲人道别,与家乡道别。

  生我养我的家乡哦,我的魂牵梦萦的家乡哦,寄予了我万千情思,珍藏着我无限深情与厚爱。

  我的家乡哦,我还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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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几何时,我告诫自己,对自己说:“不要用感情的光环将自己罩住,无论现实与憧憬差距有多么的大,都不能丢失理智的心灵。”然而如今残忍的事实的告诉我,我在这样一句不算誓言的誓言面前是那么的一败涂地。

  夜很黑、很冷,摇摇欲坠的世界好像只剩下一个失魂落魄的我,有些害怕,有些孤独,却说不出为什么。原本想象得那么美丽的世界,那么丰富多彩的将来,却在一夜之间变得那么虚无飘渺。其实,有的时候不得不那样想,付出太多,可能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活着,就跟你说的一样,不断地去寻找痛,那种真实而令人颓废的痛,目的却只是为了慰藉自己空虚的心灵,证明自己的心还在跳动。

  这个世界太朦胧,朦胧得让我们无法看清彼此;这个世界太伤感,所以我们根本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过得快乐。我知道,我们之间最痛的应该是那份干枯的爱情,那份若隐若现的爱情。在崩溃的边缘,还依稀记得你说过的话:“爱情是一种互补的东西,单一的付出不是完整的爱情;爱情也是很不公平的,我们往往会在爱的过程中陷得很深,甚至无法自拔,一不小心就受伤”。你哭了,我知道你很难过,可是我也感觉得到我的心流泪了。我们的话题少了,少得让人觉得恐慌,少得让人觉得可怜,少得让人觉得心疼。

  很无奈,不知道该怎么去浇灌这份憔悴不堪的爱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慢慢地枯萎,直到静静地死去。

  实在找不到坚强一点的理由,我也曾经不止一次地去追寻,每个夜晚都在想,为何一切从未开始,却已结束。真的好简单,一句“好聚好散吧”就抹杀了所有的热情与过去,这样子的事实真的让人很难以接受。我们都默认了,天涯之隔的确是一种无形的折磨,可是世事难料,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样的事实给本来就很累很累的心覆盖上了一层忧伤的面纱,那种滋味不知怎么言表。

  是的,遥远的温柔抚慰不了莫名的哀愁,我们只能面对残忍的现实,让痛楚缓缓地在身体的每个细胞里蔓延。

  风过留痕,人去无声。就像你说的:“树叶的离开是因为风的吹拂还是树的不挽留?”你知道吗?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它是我喉咙里的毒药,是我灵魂上的一把尖刀。你还说过:“一只断了线的风筝飘向远方,究竟是因为狂风的无情还是主人的粗心与疏忽?”我能够体会你的心情,我知道你是在责怪我,怪我不解风情,怪我的冷酷无情。我没有生气,更不敢说你伤害了我,因为自己的确很失败。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在努力改变自己,只希望让一切不是那么残忍冷清,然而每一次的努力总是事与愿违,每一次的挣扎总是伤痕累累,越是想改变自己,越是在途中迷失了自己,真的好无能能为力。

  我无数遍地在心里对自己说,你是坚强的,你一定可以坦然的面对一切。我安慰自己,其实这个世界真的很美好,任何事情都不会是自己想象的那么残酷与可怕。可是事实还是告诉了我,自己一直都是在自欺欺人。很累很累,我甚至怀疑自己还能坚持多久,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会突然彻彻底底的丢失了自己。可是我很不甘心,一个“冷酷无情”的人,或许他会是冰山下的一颗火种,关键的是要有个人能够去发现去点燃。一个“不解风情”的人,或许他很懂得浪漫,只是他不断地在想快乐短暂而仓促,最终的伤心无奈谁来买单?

  从来没有这么茫然过,也没有这么无助过。我没有给你美丽的承诺,因为我担心这样会为时过早,担心对那美丽的承诺无能为力,更担心傻傻的你会伤心难过。是我的错,我的木讷,我的疏忽。我真的很想改变,可是你很快地对我说:“你什么都不用说了,也不必想是你没有好好珍惜或者其它。但你知不知道这样子会让我感觉内疚,感觉不安,你是在惩罚我吗?

  这些天心情好低落,好低落。我已经失去了自己,可能即将要失去你,失去整个世界。在这样的思绪里,我除了整天呆呆地看着浑浑噩噩的天空和彻夜的不眠,不知道还对什么有一点点的兴趣。我很清楚明白,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就像你说的只是大家不愿说而已。而对于这一切我应该承担大部分的责任,一切都是我不够好,不够认真,在你看来就是抱着一种玩的态度。我很清楚,一声“对不起”已经不能代表什么了,我只能选择静默,向一切说一声“随缘”,纵然你会说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往事不堪回首,一切尽在不言中。我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语言来形容自己复杂的心情,我知道远方的你现在也一定很失魂落魄,很不知所措。没什么其它的,只是有些担心你,担心你不好好照顾自己,担心你又彻夜地看着冷冰冰的天花板发呆,担心你每天都闷闷不乐。说实话,我真的很不敢相信那句”我们还是好聚好散吧“是从你嘴里说出的话,但是事实已经如此,我只能面对。我相信那是你考虑了很久才对我说的话,我给不了你开心和快乐,那么我就只能尊重你的选择,毕竟就如你说的“很多事情是强求不来的”,做不成Lover可以做很好很好的朋友嘛,或许我们更适合做好朋友呢。

  一片树叶该飘落时它就静静地飘落,一朵花该凋谢时它就会悄悄地凋谢,一段情该结束时它就会淡淡地结束,一个人该离开时他就会匆匆地离开。任何的挽留都是多余,我们也不要惋惜什么,感叹什么,就相信这是上天的.安排好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既然给不了你你想要的爱情,那我就选择离开,我不能再耽搁你的时间,让你越来越累,带给你并不属于你的痛苦。请别怪我那么残忍,你就把我当成一个不可理喻的人。我相信不久之后,在你的脑海里会有一个人的身影慢慢地淡去,因为我确信时间是可以磨灭一切的。

  缘分天定,无论身在何方,我只希望你过得快乐,过得充实。真的很对不起,我在你身边,给你带来了那么多的疲惫和忧伤,我相信从今以后你可以回到从前开心快乐的你了,要加油哦!

  不知为何,原本以为时光匆匆的我,如今却突然发现自己是那么的不懂得生活,在短短的几天里,竟然体会了度日如年的辛苦,每天感受着身边死寂的空气,好像脆弱的生命随时都会窒息而死。为什么?还记得在不堪回首的日子里,你最喜欢问我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可是如今我对每个问题都感觉是那么的彷徨与迷茫。一败涂地,这是我一直以来说的最多的一个词语,因为自己的确很失败,甚至失败到不明白自己整天浑浑噩噩的在做些什么,失败到只会用无奈形容自己的心情。有的时候自己真的在想:“我是否每天都是在敷衍时间,蒙蔽自己,不断地往无底深渊靠近?”

  人生有三个地方,平原、沙滩、悬崖。可现在的我究竟身在何方呢,孤单流浪在一望无际的平原,还是漫无目的地游荡在灼热的沙滩,还是正傻傻地走在悬崖的死亡线上?可惜,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模糊,朦胧,让我总是看不清。一直都是那么认为,很多事情都可以看得很淡很淡,可是转瞬即逝的一切让我发现了自己不再是从前的自己,变得不得不在乎一些东西,甚至发现自己变得婆婆妈妈,变得脾气暴躁,变得莫名其妙。

  究竟我是怎么了,以前信誓旦旦的我那么坚信自己的感觉,认为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人和事,认为自己可以再滚滚红尘中两袖清风,潇潇洒洒。然而没想到的是浅浅淡淡的一句“好聚好散”却给了我那么彻底的冲击,如梦初醒。让我忽然之间觉得原来洒脱自由是那么的昂贵,遥远。有的时候认为缘分是一种让人欢喜让人忧伤的东西,而今天的我却对缘分难以定义,甚至怀疑眼前一切的虚无与真实。难道这一切注定在缘分面前都必须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问天何时灭,问情何时绝?时光匆匆过,心有千千结。你说:“你相信两个人是相爱的,可是我却给不了你你想要的那种爱,你也无法满足我我想要的那种生活。”我不得不承认,你说的是对的,或许我们都需要一段时间冷静,而这段时间的长度可能是永远。不敢想象你的真实想法,很担心你是在故意气我,而自己却独自默默伤心,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会很难过,很内疚,很恨自己。因为我曾经对你说过,我不想伤害任何人,或许这也是你一直对我纳闷的一点:“我为什么无论什么事情都不是那么主动?”现在我可以坦白的告诉你,那是因为我认为我自己还没有达到尝试爱情的时候,我还给不了任何人美丽的承诺,给不了任何人开心与快乐,我不能为了追求精神上的满足去做那种伤害彼此的游戏,可是这一次我别无选择。

  你很了解我,那是你几乎在每一次电话中都傻笑着对我说的对白,可是你说现终于明白了,了解一个人是那么的困难,原来你看我是那么的模糊不清。我很想知道你是在抱怨自己还是在怀疑这份真挚的感情?还是你所说的的一切都是为了引出最后一句:“我们还是好聚好散”?其实,有些话说了就说了,没有必要去追究为什么,那样会很无聊很烦。不过,我真的没有想到,我会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感觉心在隐隐作痛,一想起就有一抹淡淡的,挥之不去的苦涩。而且这样的感觉日日夜夜的包围着我,时时刻刻地折磨着我,好累,好难过。

  我不想承受,也无法承受,却要别无选择地苦苦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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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2年11月14日,林肯正式向恋人玛丽?托德求婚。二人随之去了一家珠宝店,买了一枚结婚戒指,让人在上面刻了一行字:“爱是永恒的”。

  是的,没有谁不希望自己的爱是永恒的,但没有谁像林肯与玛丽对永恒之爱的认识与渴望之深。

  1837年3月的一天,伊利诺伊州议会在州首府所在地斯普林菲尔德市举办了一次最大的舞会,舞会几乎聚集了全州所有的政界精英和全市所有的美女。时为实习律师的林肯幸运地受邀出席了舞会。舞会上,有一个女孩一出场,令所有的男士眼睛发亮。

  女孩就是玛丽?托德,在男士们向玛丽大献殷勤的时候,林肯却默默坐在一边。他的“特立独行”引起了玛丽的注意,她谁的邀请也不接受,却主动与林肯共舞。用她后来的话说,当时她就料到林肯将成为总统。这一年,林肯31岁,玛丽21岁。

  玛丽出生于贵族世家,她的父亲是伊利诺伊州著名的银行家,她聪明伶俐,深得父母亲友的宠爱。不幸的是,在玛丽6岁时,母亲患病去世,她爱的天空突然坍塌了一大块。不久,父亲再婚,后母有了自己的孩子后,爱的天平就开始倾斜了。她并不向后母低头,同时渴望有一个伟大的人来爱她,证明自己能得到世界上最好的爱。在遇见林肯后,生性高傲的她坚信自己能成为一位总统夫人。

  在精英荟萃的舞会上,林肯选择了沉默,并非是自傲而是自卑。因为在认识玛丽之前他有过几次恋爱,每一次都是以失败告终。

  最早让林肯动心的女孩是他的同学肯塔基州的凯蒂,凯蒂对聪明勤奋的林肯也有好感。可他俩的关系就像林肯的学业一样断断续续。后来,凯蒂却嫁给了詹姆斯,那是林肯雇主的儿子,因为林肯太穷了。自尊心极强的林肯随之选择了离开。

  林肯离开肯塔基州后就到了伊利诺伊州,通过不断努力,他成了州里一位颇有名气的律师。

  伊利诺伊州有一位女孩叫卡罗琳,出生于当地的名门望族,气质高雅,热情大方。一次,她邀请林肯参加当地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玉米脱壳会。参会的全是青年男女。按照风俗,与会的小伙子,无论是谁,只要找到带红穗的玉米壳,他就有权去吻自己爱慕的姑娘,且姑娘不论喜欢与否,都不能拒绝。游戏开始后,林肯夹在人群中东跑西颠,手中始终没有红穗玉米壳。卡罗琳一看急了,赶紧去找红穗玉米壳,找到后急忙递到林肯手中,而且送上了自己的热吻……然而,卡罗琳最终还是没与林肯走到一起,富有的她嫁给了一位同样富有的农场主。

  因为贫穷,林肯的恋爱一连受挫,即便他成为一名正式律师有稳定的收入以后,在爱情上也依然走麦城,以致他说,“爱情是一桩十分古怪的事。”

  那年林肯25岁,在塞勒姆市时,玛丽?欧文闯入了他的生活。欧文大家闺秀的特有气质让林肯着迷,在经过几次交往后,林肯迫不及待地向欧文求婚。欧文拒绝了,理由是林肯在男女交往时,显得拘谨、木讷。

  也许是连续受到打击,林肯在女孩子面前渐渐丧失了信心。

  不久,林肯入选伊利诺伊州立法委员,他来到了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就在这次州议会举办的舞会上,对爱情心灰意冷的林肯遇见了玛丽?托德。玛丽的出现给了他极大的.信心,他觉得玛丽就是他的精神灯塔。

  经历了情感波涛的起伏后,林肯与玛丽就要走入婚姻殿堂了,婚礼定于1841年元旦举行。此时的林肯为了政治抱负,四处奔波。因而,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他误了车次。待他风尘仆仆地赶回住所时,气愤的玛丽毅然提出分手。任凭林肯如何解释,也无法使得玛丽回心转意。

  与玛丽分手后,林肯便倾心于政治活动以疗心灵之伤。一次,林肯用笔名“丽贝卡阿姨”发表了《桑格莫恩日记》,反驳一位叫詹姆斯的政敌。奇巧的是这篇文章被玛丽读到了,玛丽对文章的观点十分欣赏。更为奇巧的是,玛丽写了续篇,以同样的笔名发表了。詹姆斯连续读到了批评自己的文章,觉得受到了“丽贝卡阿姨”的侮辱,一怒之下,提出要决斗。

  这时,林肯勇敢地承认“丽贝卡阿姨”就是他,并表示应战。幸亏双方朋友出面斡旋,一场悲剧才得以避免。不久,事实真相在报纸上公布出来,玛丽没想到自己竟然是为林肯写的续篇;两人的事他又一人承担,这样的英雄行为太令她感动了。就这样,一次政论文章续篇,让他们的爱情也有了“续篇”。1842年11月14日,历史上极富传奇色彩而又伟大的爱情终于彰显于人们面前。

  尽管两人所受的教育不同,家庭背景、性格、爱好有差异,婚后免不了时有磕磕碰碰,但他们的婚姻一直走到了生命的终点。1865年4月14日,玛丽陪林肯坐在华盛顿福特大剧院的总统包厢内看戏。晚上十点半,正当演出达到高潮时,在内战中同情南方的演员布斯经过周密准备,持枪潜到林肯包厢后,对着林肯的后脑连开数枪,林肯倒在了玛丽的怀中。

  玛丽见证了世界最黑暗的一刻,也遭受了生命中最大的打击。挚爱的人去了后,玛丽一度精神错乱。1882年7月16日,玛丽的人生也落下了大幕。弥留之际,她的手上依然戴着他们的婚戒。她是看着“爱是永恒的”咽下的最后一口气,脸上没有痛苦。

  是的,爱是永恒的,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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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远去的童年

  岁月如同手中的流沙,凉凉的滑过指尖。时间就像涓涓流淌的小河,它公平的对待着每一个人,从来不肯为谁多停留一会儿,也不与任何人商量,就那么静静的兀自流淌,将我们一分一秒变老……

  曾几何时渴望金色的成熟,而当离开儿时的天空,淌过青春的河流,走上而立之年,生活的琐碎与真实、无奈充斥着麻木的心灵时,谁又不幻想找回多彩的童年?童年的风筝早已飞到天外天,童年的记忆却像月光一样,温柔而绵长,穿过夜色,透过淡黄色的窗帷,静静得、甜甜得微笑……

  片段一:坐到锅里玩水。

  这个事情其实没什么印象,是妈妈在我长大后告诉我的。

  小孩子都有一个特性,好动,特别是农村的孩子。天真无邪的眼睛对这个世界的一切充满好奇,不愿在一个地方静静的呆着,总想着迈着蹒跚的脚步去发现更多,更多有趣的事物。周围的一切很美妙,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所以照看孩子的人总不愿意孩子离开他们的视线,总怕孩子的好奇心与判断能力的缺乏引起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而妈妈的一时疏忽,我差点成了炖汤的主料,许多年后说起来,依然令妈妈哈哈大笑。

  当时是有三姑六婆到家里来拜访,都说“三个女人一条街”,她们在一片友好的气氛中就目前大家所关心的事情互相交换看法,对当时村里所发生的一些大事展开热烈的讨论,三姑六婆们约定遵守互不侵犯的基本原则,维护各方家庭的完整统一,并就在各方展开更加密切的合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在客厅热烈的气氛中没有在意有一个小孩已经迈着小脚步离开她们的视线,到了厨房。刚刚午饭后的灶里还有些尾火,为了防止炒菜的锅烧锅放了些水在里面,一摸,挺暖和的。灶不是很高,有个小凳子在旁边,我踏着凳子,努力着爬上去,坐在锅里玩起水来。水很暖很舒服,心里还想怎么没有鱼儿陪我呢?我愉快的玩弄着,沉醉在这独自的欢乐中,如温水煮青蛙一般,完全不知道危险在慢慢向我靠拢。

  没有时间的概念,不知道过了多久,妈妈发现我不见了,在屋里找了起来。当看到我坐在锅里玩水的时候,紧张的把我抱了起来,脱了裤子看小屁屁有没有被“煮烂”,只是有些红。见我又哭又闹不愿离开那锅水,才确认我没事,不顾我的哭闹把我抱到了外面,按坐在腿上。此事引得三姑六婆们狂笑了好一陈。后来为了防止我再做出类似的事情,妈妈对我看管越紧了,让我少了很多自由。

  童年的思想总是那么的单纯和美好,而那口大铁锅也早已不知遗落在何方,换成了另一口。每次回家看到它,想起当年这有趣的事情,总是忍俊不禁。而这事情,却如同夜晚的星星,在儿时的心空灼灼闪光,放射着璀璨的光芒,伴我走过幻想而丰盈的童年。

  片段二:上小学。

  那应该是我多年求学生涯最快乐的时光。

  学校离我家只有一墙之隔,非常近,近到在课间十分钟都可以跑回去吃两碗饭再去上课而不迟到。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喜欢趴在教室的窗台上听教室里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们齐声朗诵:“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那琅琅的读书声时常环绕在我耳边,那时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快点长大,可以像他们一样坐在教室里读书。

  有一年学年新开学,一起玩的几个小伙伴都在家里人的带领下背着书包进了教室,我像一个走丢的孩子一样趴在窗台看着他们,隐约还能闻到那新书墨迹的清香,心里充满了失落感。爸爸看到我这样,知道我的心思,就问我:想不想上学?我毫不迟疑的说:想。在经得学校的老师同意后,我终于是走进了那个梦想的教室。当时我只有五岁。

  新鲜事情总令人充满活力,当新鲜感过后厌倦情绪就蔓延开来。开始讨厌早晨天没亮就起床,长时间的坐在教室,无休止的作业……生怕父母的打骂只好硬着头皮继续着上学。要是离开学校也就离开了小伙伴,也会很孤单。当时嘴巴又特别馋,看到小卖部里的冰棍总想吃,而更多的时候又不敢说,有时就在那哭。妈妈不知道我为什么哭,一个劲的问我怎么了?而我还是不敢说出口,眼睛只是盯着那个白色的冰柜。妈妈明白我的意思,拿了一根给我,哄了几句,我才乖乖的去学校。现在再吃到冰棍的时候,再也吃不出儿时的味道了。只是站在那里不说话只会哭的小身影一直在我的脑海里。

  似乎是崩崩跳跳的过了几年,周围的同学们总是羡慕我家离学校很近,不怕风吹雨打,不用走很长的路上学,饿了渴了还可以跑回去解决一下。而当时的我不这么认为,因为我总是捣乱,搞恶作剧,学校像是我的天堂,所以经常被老师找去办公室批评。因为离得太近的原因,这些事情几乎都毫无保留的传递到爸爸妈妈耳里,在家总免不了一顿训责。好在学习成绩还不是很烂,老师在每次期末总评中也总不吝啬的写上一个“甲”字,爸爸妈妈也就放松许多。

  今年过年的时候在家翻到小学时的一个作文本,幼稚的笔迹依稀能看到当时的情景。这些旧物记载着我儿时的记忆,记载着我的憧憬,有快乐,也有伤心与失落。

  童年已经远去,许多的情节被定格成了记忆,可以记载的'远不止这些。就像W所说的,童年不富裕但富有,时过境迁依然是梦里一串甜蜜的回忆……

  流年、记录了时刻的改变

  春花秋月,只因四季改变,人情世故,只因事态变迁!无时无刻,因谁改变?下一刻,是否会不认识自己?

  岁月是一首歌,静静聆听它的悲喜交加,回味曾经错过了的很多东西,现在无力挽留,只是徒有惋惜!

  没有谁为谁倾负一生,这一刻的誓言,在下一刻或许成了谎言!世事难料,流年,时刻谱写着太多的无知。 经历多了,就以为自己成熟了,思想就这么单纯,异想天开!

  “你知道我的梦,你知道我的痛,你知道我们感受都相同!”懂你的,什么蓝颜,什么红颜?岁月终将拿走他那似水容颜,然后留下几多沧桑!世界太美,自己太执着,要去追求自认为的天方夜谭般的幸福,最后累坏了自己还是一无所有!那个让自己受伤的人自己欲罢不能,那个让自己欢笑的人在自己的世界被忽略了,或许渐渐遗忘,渐渐地,渐渐地,自己最后在他面前变成了贱贱的!从在意你,到淡忘你,只因你毫不在乎!

  爱来得无声无息,谁都没有理由言卑微,一直的一直,都有一个人在背后在乎自己,注视自己。肯定自己的存在,不要被他人的思绪所左右。

  时间和空间交织在一起,那些一个个瞬间悄然离去,这成了一切的改变!

  我心中的那爱情

  杨柳岸晓风残月,谁为谁挽起三千青丝?

  ---题记

  与所有花季少男少女一样,我对那崇高的爱情报以好奇之心。闲聊时,也会读一些一两本杂文杏书。那自书中飘来的气味袭人,那是爱情的味道。爱情是什么味道?

  四面楚歌,为谁歌?

  曾经,霸王别姬的故事成为一段佳话。 它令多少青年才俊、红粉佳人羡慕着。我为项羽在周亚父多次劝阻下而对虞姬不离不弃所折服。亚夫说,虞姬就如妲己,为祸国之妖女,只会扰人心智而毁了大业。可谁说,成大事者就不可儿女情长。谁,在项羽内心疲惫时送去春风般的安慰。谁,在四面楚歌飘荡与军营之中时,仍不离不弃。我想,在这条路上,项羽并不孤独。若是可以,弃大业又有何不可?

  七夕笑牵牛,今日何在?

  在杨贵妃吃下第一颗荔枝时,洋溢在她脸中的是幸福的笑容,汁水润绩她的唇角,那笑灿若夏花。在杨贵妃独身一人玉御花园中畅饮时,无人能看到她脸颊悄然滑落的泪珠,泪水横肆在脸上,纵使在月光下衬得貌如天仙,也无人知晓。在杨贵妃得知“六军同驻马”时,她的绝望是任何人也触摸不到的。几天白绫之后,也只能是香消玉损。那玄宗“如何四纪为天子”?我想,杨玉环是没有悔恨的。

  此去经年,晓风残月旧模样。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离别是凄凉的。柳永,一代大词人在与恋人辞别时,愁绪万千,又怎奈船夫的催促声。一个转身,留下落寞背影,孤身一人至天涯。会不会在“兰泽多芳草”时节,他会采一枝芙蓉欲赠予远方的思恋之人,而受“同心而离居”之苦。我想,他会的。距离并没有切断他的万丈情丝。

  人在少年,莫愁前路无知己。

  青春期,是甜美的,亦是酸涩的。随着生理、心理上的变化,我们对异性关注的多了。异样的情傃在心中滋生,它比友情多一点,比爱情少一些,但它不是爱情。有人说,青春要张扬,要活得潇洒,才不会使自己遗憾。但我想,那并不是意味着让你去谈一场恋爱,让自己风光一回。我们是春天的花儿何必为了一时新鲜提早进入更年期,成为了秋天的落叶?人在少年,何须愁烦前路无知己?

  夏天的风带着湿热拂过,蝉儿聒噪地叫个不停。夕阳下,一对老人相互搀扶进入了光晕中……我想,那便是爱情。

  年华尚好,我们策马扬鞭,天下谁人不识君。

  为你种一辈子土豆

  每一次闻到土豆的香味,我都禁不住想起你,然后泪流满面……

  你最喜欢吃的就是土豆,无论是煮土豆、炒土豆、还是炸土豆;无论是土豆丝、土豆片、还是圆圆整整的土豆;去肯德基或德克士炸鸡,你总不忘点薯条,还要加一个土豆泥;去小饭馆吃饭,没有土豆你会有遗憾。你知道许许多多土豆的做法,而我一词一句地记在心里,然后开始偷偷学一片一片地削土豆皮,学一刀一刀地切土豆丝,梦想有一天能够逐一逐一地烧给你吃,无论味道是好是坏,也要你一口一口地吞下,因为那是土豆,你喜欢的土豆,我为你亲手烧的土豆!

  土豆是你生命的源泉,有它的日子,你总是开开心心;没有它的时光,你仿佛失落了什么。而我,没有你的日子,就象你没有土豆的日子,忧愁它整天的围绕着我,让我不安,让我的生命显得暗淡,失去了光彩。你不能忘怀是“土豆情结”,而我不能忘怀是“恋你情结”!我对你的爱恋是与生俱来的,是我的基因决定的。自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开始,那些流淌在我血管里浮躁的细胞因子,那些拥挤在我体液里跳跃的免疫球蛋白,那些渴望扩张和收缩的一氧化氮、前列环素、血栓素、自由基们,无时不刻地争先恐后,冲动地喊着:我爱你!

  为爱你,我付出我能做到的——我努力地工作,想以一点小小的成绩来吸引你;你日日夜夜地想你,期待你心灵能有感悟;我使劲让知识和财富来充实我自己,为了在你面前证明我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而不是小男生。然而,你却离我越来越远……

  我对你的爱,朋友们都是知道的,所以有人开玩笑地说:买房子,不如回家种土豆!

  为博得你的芳心,难道只需种土豆?如果是这样,我宁愿放弃一切工作,面对黄土背朝天,为你种一辈子土豆!不,不仅仅是一辈子,如果有下辈子,我还是去种土豆!

  为你,我愿意!

  为什么你不懂我

  强:

  在我心中,我真的有很多东西想和你说清楚,在和你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里,有过很开心的时间,但现在,泪我流了很多、很多,为什么你就是不懂我?

  该是说清楚的时候了。我不知道,在你心目中,我究竟算是什么,但你在我心目中已经很重要了。但为什么你总是不懂我,总是对我置之不理,为什么我那么小的要求,你总是理都不理,你成天说忙,说累,是不是总是有那么多的忙,那么多的累,特别是在这一,二月里,你总觉得我对发的脾气是无理取闹,但你对我说的话,对我做的事,你有没有顾过我的感受,你不觉得这样会伤害我的吗?

  你这段时间压力大,心情不好,要我理解你,体谅你,那你有体谅过我,有理解过我吗?我也是人,也会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但这些心情不好全都是因为你,如果你总是觉得我是对你无理取闹的话,你就是太自私了。就今晚的这件事,就说明了,你根本就不在乎我了,你是忙,但你不应该用这样的方式跟我说话的。为什么你不用好的语气跟我说,为什么你总是对我冷言冷语的,你自己可能有没感觉到,但听在我耳里就很难受了。跟你说话我都要很小心的,一说了你不喜欢听或是不喜欢的事,你知不知道你自己是怎么跟我说话的?

  你知道你那晚对我说话的语气,我简直想死,太难受了,就算是我不对,但你不应该用这样的语气对我说话。

  你知道吗?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在一起好好的说过话,我发现我和你的距离越来越远,我越来越不懂你了。为什么你已经不像当初那样对我了,是因为你这段时实在太忙,太累,压力太大,还是你已经不爱我了?

  或者这样说,你根本是不需要我的。

  爱我,好吗?

  爱我,好吗?你愿不愿意给我这样的一种依靠:让我可以在红尘的烦恼与喧嚣中一想到你,就会有甜蜜的平静,就会有无穷的勇气想前去走?

  爱我,好吗?因为唯有在你的爱里,我才能够知道自己今生的名字,才能够了解自己为什么会存在于这个世上,才能够清楚什么叫做幸福和快乐。

  爱我,好吗?生命是如此的短促,聚散总是如此的匆匆,在这浮萍般的人生舞台,如果你愿意怔怔的向我凝眸,我便会在你期许的目光中有着倾情的演出,然后带着微笑着在掌声中谢幕。

  爱我,好吗?也许只是为了能让我自己爱你更多,从容地在你的生命之杯中注入别人分享不到芬芳和醇厚。

  爱我,好吗?如果命运让我们这么相遇,还赐予了我一场春雨,让我就此沉睡在你的眼眸,它就应该记得再送我一把伞,让我为你阻挡住一生的风雨,你可以在我的伞下用你温柔的目光仰望我,悄悄地靠紧我。

  爱我,好吗?不问我们前生是秦时的明月,还是汉时的风,我的前世就是你窗前低眉的垂柳,就是你屋檐下不愿高飞的燕雀,就是你家路边那棵苍老的树……每天我都会注视着你回家的路。

  爱我,好吗?别在乎谁会在千年后来读我为你写下的情书,别在乎我曾经为迎接你的到来,跋涉过多少的山川,等白了几世的眉头。

  爱我,好吗?人生总是在拚拼凑凑,爱情总是要缝缝补补,我不怕这样的一场辛苦,等待你我的一定会是一种接近完美的幸福。

  爱我,好吗?因为与你一刹的相逢,对我来说就已经是永恒的千古;从此,我生命青鸟的来去都只是为了我和你今生这一场缘分逐渐完美的追逐。

  爱我,好吗?也许在你的这一生当中,并不是只有我才能为你奏响如歌的行板,但是,请你相信我对生命的真诚,对爱情的忠诚,对你的赤诚,只有我能为你的生命写下最美的歌。

  爱我,好吗?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梦想过:整个宇宙因你注视着我而湮没成灰,从此世间的笙歌就此沉默,黎明破晓时的曙光都是我深情注视你的眼眸。

  爱我,好吗?其实无需其他太多的理由,只是因为爱你的我是我,这样的我,爱你的我。

  爱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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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打旗子的,恐怕就很不易唱出文武带打的大戏吧?所以,我永不轻看打旗子的弟兄们。假若这只是个人的私见,并非公论,那么自己就得负责检讨自己,找出说这话的原因。噢,原来自己就是个打旗子的啊!虽然自己并没有在戏台上跑来跑去,可是每日用笔在纸上乱画,始终没写出一篇惊人的东西,不也就等于打旗子吗?

  票友有没有专学打旗子的?大概没有;至少是我自己还没见过。那么,打旗子的恐怕——即使有例外——多数都是职业的。凭本事挣饭吃,且不提光荣与否,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我不敢轻看戏台上的.龙套,也就不便自惭无能,终日在文艺台上幌来幌去,而唱不出一句来。

  天才是什么?我分析不上来。怎么能得到它?也至今还未晓得。所以,顶好暂不提它。经验,我可是知道,确是可以从努力中获得,而努力与否是全靠自己的。努力而仍不成功,也许是限于天才,石块不能变成金子,即使放在炉中依法锻炼。但是,努力必有进步,或者连天才者也难例外;那么,努力总会没错儿。于是,我就这样安慰自己,勉励自己:努力呀,打旗子的!是不是打末旗的可以升为打头旗的?我不知道戏班子里的规矩。在文艺台上,至今还没有明文规定升格的办法;假若自己肯努力,也许能往前进一步吧?即使连这在事实上也还难以办到,好,我在心理上抱定此旨,还不行吗?干脆一句话,努力就是了,管它什么!

  这样,能产生伟大的作品吗?不知道!这样,不害羞自己永远庸庸碌碌吗?没关系!不偷懒、不自馁、不自满,我呀,我只求因努力而能稍稍进步!再进一万步,也许我还摸不着伟大的边儿,那有什么关系呢?努力是我所能的,所应该的;在梦中我曾变为莎士比亚,可惜那只是个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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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春三月,多美丽的季节,就差一场春雨淋漓而来,把半睁开眼的生命们通体淋透。

  浇过水的麦田像是泼了墨,油绿的叶片齐刷刷地向天空伸长手臂,积蓄了一个冬天的力量,遏制不住地喷薄而出,像是要跑在时间的前面,争着抢着去赶夏日金黄的赛会。

  杨树上的虫儿被杏花喊出来了,榆钱儿也急忙忙地跑出来,可是好像晚了,杏花儿已经脱下白衣,留下一地残妆,让位给绿色的小杏叶了。

  桃花开,杏花败,粉红的桃花才是妖艳的美色,那艳丽压倒了雪白清丽的樱桃和梨花,要不,人们会说桃花运呢!

  桃花总让人想起少女羞红的粉脸,美得不染半点尘埃。她的艳中透着丰盈,而不单薄,像成熟的桃子,肥美,诱人。

  樱桃花素雅俏丽,飘逸中略显清瘦,像她的果实,小巧丽姿,鲜艳可口。

  梨花赛雪,气势宏大,一束梨花一首诗,万千丽人聚于此,冰清玉洁化作水,满口清脆润人心。

  此时,最清高的莫过于玉兰吧,貂皮大衣护着的花瓣,娇羞地敞开了怀抱,像蜻蜓盈盈立于水上,迎风而舞,曼妙华美,大方且傲慢,令她周围的小花儿们使尽了浑身的解说也不能及得一二。

  我的小院里有一棵香椿树,自我结婚住进来时,它便在了,婆婆总给我讲它的历史,曾被一个贪嘴的'人拦腰折断了,差点毙命。但是,它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中心的部分已死,树皮上发出芽儿来,颤巍巍地生长着,生长着。我们从不敢再吃它的嫩芽,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它。每年,它的中轴必死,却会在树皮的部位发出新芽,生长,死亡,再发芽,生长,死亡。

  我们舍家去北京的时候,把它的树顶据去了,留下一个光秃秃的树干。如今,这树干已经生出一个颇为壮观的树冠来,大的领着小的,很是骄傲的霸着这一方领地。死亡干枯的中心已被新生的组织包围,膨大的枝干半环绕着空洞,皲裂的树皮,可怕的洞穴,彰显着生命的坚强。它像一个老者,倔强地延续着自己的生命,一年,又一年。

  令它骄傲的,恐怕是另一个成绩,就是院子里,竟然平添了很多的小香椿树,我知道,这是根生的。小香椿树们调皮地散在院子周围,有的三两棵傍在一起,像一群可爱的娃娃。这不,它们竟然先于老树绽开了嫩芽,初生牛犊不怕虎,它们是初生小树不怕霜打啊。

  满院子的野草儿自不必说了,它们随处长着,秀色可佳,我当然不舍得去掉它们,与孤独的我来说,它们,是最不讨人厌的伙伴。我爱看它们怎样一天天的长大,怎样悄悄地举出一束小花儿,在风里傻傻地笑。

  野草里面,我最喜欢的要数野枸杞了。它几乎遍地皆是。特别是厕所里,好多好多,且早早地便生出来新芽儿,在那枯枝一般的细条上,一点点的钻出来,那鹅黄的绿,像星星,像眼睛,眨呀眨。

  春天是什么?就是这遍地的生命嘛!

  春天是希望,是新的天地。

  老人们在自然地老去,但是他们在春天里也焕发出力量来。暖阳给了他们重新伸展四肢,展示活力的机会,看着那些新生的绿叶,他们仿佛觉得自己的血液也解冻了,不再粘稠,像开化的溪水一样欢快的流淌起来。

  最高兴的还是孩子们,脱去了厚厚的棉衣,真的是像卸下了盔甲一样轻松。那活力四射的劲儿,叽叽喳喳的,好像小鸟一样,要飞到蓝天上去翱翔。

  可不是,春天是爱情的季节,看那对欢叫的小黄鹂,心里定然开出了爱情的花朵,就像那些少男少女们一样,在当今文明的社会里,美丽的爱情之花,像那漂亮的花裙子,在街上飘扬。

  春天,属于爱美的年轻人,时代的宠儿,把春天的美丽,演绎到极致。

  可惜,小虫子也飞出来了,在空中盘旋着,叮咬那些可怜的人们。

  地里的害虫们也苏醒了,张开饥饿的嘴巴,撕咬着猎物,吮吸着鲜红的血液,种植着可怕的病毒。

  于是,农民们背起农药喷洒起来,杀灭庄稼地里的野草,同时,也杀灭害虫。

  可是,人类思想里的病毒,在春天里,也一样的繁衍着,蔓延着,在美丽的春天里,隐藏着,一些并不美的东西。

  丑陋的阴暗在各个角落里施虐着,网络上,现实里,飞翔着一群群的蚊虫,叮咬那些淬不及防的思想者,让他们迷茫,昏睡,甚至堕落。

  我们,该怎样去消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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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崖是早年间人工修筑的`,一层沙坝一层黄土。上面可以行走而坝体则变得如搓板一样。

  奶奶与邻居在河边洗衣闲聊。衣服浸湿后摆在青石上,再抹上一种叫“甘子泥”的“肥皂”,它不起沫浅灰色却很环保也能把衣服洗得很干净。当然,那年代天蓝水清地净人更纯也无需强力去污剂。

  我在来回爬河崖玩,一抬头猛然看见了在远处的玩伴小莲,就后退着傻叫起来:莲莲,莲莲。一失足,一会儿,就滚下河崖躺在河边吓了奶奶一大跳,还好,无大碍。而裸在外面的皮肤却被搓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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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子,是我当民师时遇到的另一位比较特别的学生,已经14岁了,才读三年级。他的顽皮足足让我领教了。

  哦,你看他那样儿:刚刚上完写字课,满脸污垢,光头赤脚,已经冬至过后,却穿着一件这样的衣服:没有扣子的夹袄,两只袖子却没了袖口,其中一只胳膊肘上还开了一个五六寸长的口子。为了御寒,腰间扎着一根粗粗的葛藤;下身就只穿着一条大大的单裤。两只小手乌龟爪儿似的,裸露的双脚已经过早的皲裂了。然而,他却会骂人,会打架,会耍无赖,会欺辱女同学;更有甚者,会偷、会扒┅┅怎么说呢,总之,我所见过的最顽皮捣蛋的恐怕就该数他了。

  上课铃“噹、噹、噹”的敲了几下,我健步走上讲台,将教科书、粉笔盒放在讲台上,拿起自绘的教学图片,在黑板左上方挂好。班长叫过“起立”之后,我便开始板书课题。乘这机会,虎子却装着伸懒腰,一伸手有意将同桌的铅笔盒推到地上,发出“哗啦”一声响。“同桌”憎恶而愤怒地瞪他一眼,无可奈何地捡东西去了。当所有同学的目光向他聚拢去时,他却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儿,谁也不看。我知道这时与他来硬的,一点用也没有,因此我只是缓缓地回过头,略显责备的看他一眼,然后继续板书课题。他见我回过头去,便将眼一眨,嘴一张,舌头一伸,做了个鬼脸,引起一片哄堂大笑来。我将课题板书好,转过身来,用严肃而又亲切的目光扫了一眼课堂,顿时课堂安静了下来。他故意装着胆怯的样子,伏在桌上,将下颌扣在拢着的肘弯里,两眼不时地瞟一眼我的举动。

  我开始上课,尽量用亲切动人的声音,和蔼可亲的目光,不时在教室里回旋,以尽量控制课堂节奏。同学们一个个闪着纯真的眼睛,被我引人入胜的讲解带进了知识的龙宫圣殿。而他却无心听讲,竟在我发给他的崭新作业本上乱画一气,最后竟别出心载地在一个乱画的头像下面写上了我的大名┅┅

  晚上,我来到了他的家,这又是一个破碎的家庭(似乎越穷的地方越留不住女人),虎子的妈妈抛弃了他们,跟着一个外地男人跑了,他爸爸因此经常神情恍惚,有时甚至神经质,生怕别人伤害他儿子,谁说虎子好,他就咧着嘴嗤嗤地笑,如果谁要是说虎子的坏话,他就拿着斧头要和人家拼命。因此,虎子得以放纵不羁,任何人也不敢拿他怎样。以前的老师也曾来过虎子家,都被他爸爸撵了出去,以后就再也不敢登门了。今天,我也不知中了什么邪,竟然登了阎王庙┅┅

  幸好,这个晚上,虎子的爸爸没在家,家中只有比虎子大两岁的姐姐。他姐姐很懂事,为了虎子不知呕了多少气,今晚,又是她替虎子接待老师。而虎子却躲在房里,关着门,不敢出来见老师。我见他躲我,也不着急,一边和他姐姐拉着家常,一边等待他出来。好心的姐姐用尽了办法,讲尽了好话,虎子就是不理。我等了好大一会儿,终于隔着房门对虎子说:“虎子,我并不是来批评你的,我来一是为你补课,我知道你今天没有注意听课,所以作业不会做。这不怪你,是我的课上得不够生动,没能引起你的注意力。二是看你脚都冻裂了,特意买了双鞋给你送来,这么冷了,没有鞋穿怎么行!”我停了停,继续说:“功课今晚就不补了,明天早上去早点,我用早读时间替你补上。”说完,我走了。

  事后,他姐姐告诉我,虎子捧着我买给他的新鞋,一股滚烫的眼泪滴落到了鞋上。说了一句“老师真好”就抱着鞋躲进了房间┅┅

  第二天,一大早虎子就来上学了。我把他叫进房间,一边替他补课,一边脱下他的破夹袄,找出一件不能穿的旧棉袄送给他穿上。我发现他的眼里湿润润的。

  这以后,他的学习变得认真了,功课也慢慢赶了上来,因为,我知道他在心里默默地立下了誓言:一定要用自己的刻苦努力报答老师对他的关爱!

  在我的学生眼里,我是一位严慈兼济的老师,我真心的`爱护我的学生,关心体贴他们,但更重要的是耐心的启发教育他们如何搞好学习,如何做人。我特别注重培养我的学生应该怎样做一个有爱心的人,精心指导他们怎样去学会爱,如何在爱的前提下去做事。

  记得有一次上作文课,我出了一道题目是“家乡的秋色”。我把我的学生们带到田野间、山坡上、村庄里,去看那沉甸甸的稻海、黄澄澄的果山、请洌洌的溪流、喜融融的村庄,并指导着怎样开好头,怎样记叙,怎样描写,怎样结尾。可是,我发现虎子的思想怎么也集中不起来,等到正式写的时候,他却迟迟没有动笔。后来为了敷衍差事,草草交来一篇东拼西凑的东西。我揣测,在他看来:家乡不就是那么几棵树,树上结着果;几块田,田里长着稻;平平常常的几个农民,扛着锄头,出工、收工,有什么好写的!但是不写是不行的,写就写吧,反正秋色就是要赞他几句呗,这词句书上、报上有的是呢,抄他几句不就行了。于是,什么遍地稻浪遍地金呀,什么炊烟袅袅呀┅┅而描写秋收的景象就是什么银镰飞舞、机声隆隆、挥汗如雨等都拼凑到了他的作文里。在他看来似乎赞美堆砌的越多,老师打的分数就越高。

  你说,看到这样的作文,怎不叫我皱眉头。我把他叫到身边,指着那些划了一道道杠杠的地方说:“你的作文条理不清,错别字很多,而且没有你自己的语言,更没有写出你对家乡秋天的感受。需要重写。”他不服的嘟着嘴,一面拿过作文簿,一面咕哝道:“我又不是抄的。”我发火了:“你还狡辩!”那严厉的目光,那威严的声音,是不允他侵犯的。他沮丧的耷拉着脑袋走开了。我看着他的神情,又重重地补上一句:“放学后,留下来。”

  放学后,他留下了。我也不发火了。我再次把他带到田间,指着那黄澄澄的稻谷说:“你看,这就是秋色。这秋色是你的爸爸、姐姐及全村的劳动者用汗水浇灌起来的。你再看哪些水果树,一串一串的果实缀满了枝头,压弯了树身,那也是你的爸爸、姐姐们汗水的结晶啦。还有那一方方水库,一幢幢新房,也都是你的父辈们辛勤劳动的果实。这一切构成了你家乡的美,这美又是你的爸爸、姐姐们用劳动创造出来的。你要写出好的作文首先就要学会爱你的家乡,爱你的亲人。要倾注你的感情,用你觉得最真切的语言文字,要像从你的心里流出来的一样。即使不怎么通顺、流畅,但那是你对家乡最真切的感受呀。”

  他听着我给他的启发、指点,感受着我那带着爱怜、充满鼓励、寄予希望的目光,他似乎有所震动。我知道他一定会认真的写了!因为从他的神情里看出:他已经感受到他家乡的美了,何况这美就是他的爸爸、姐姐和他的乡亲们创造出来的,他一定会赞颂这种美,他有什么理由不写呢?!

  后来,听他姐姐说:这天晚上,他直到十一点多钟才睡,尽管他姐姐一而再再而三地催促,他却决意要写出他的作文,哪怕是草稿。可是他写了又删,删了又写,一遍,两遍,揉搓掉,扔进墙旮旯里,又写┅┅

  但是,一个晚上的心思白费了,他煞费苦心,绞尽脑汁,却仍是没有着落。第二天早上,他姐姐发现他起得很早,一个人看着那漫天的朝霞沉思,突然,他兴奋得不得了,跑到屋子里一个劲的一气写了两页多纸。

  从他交来的作文里发现他看着美丽的朝霞得到了启发,一个奇妙的思想在他的脑子里跳了出来,你看:“啊,那金黄色的稻浪,可不就是这漫天的朝霞么?而那朝霞却又怎么铺到我们庄子上来的呢?哦,是我的爸爸、姐姐和我的乡亲们用剪刀剪下来的。那锄头、耘耙不就是剪刀么?”

  作文讲评时,我特意将他的作文作为重点,突出爱的主题。然后叫他用最工整的笔画抄写在一张白报纸上,我把它张贴在教室正面的墙壁上,作为大家的范文。这件事对他的触动很大,从此,他爱上了语文,更乐于用爱去感受身边的人和事。

  两年多以后,虎子进了初中。我也离开了那个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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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情的雪花去了又来,还在惦记那美丽的姐妹,水天一色旷远苍茫间,突兀定格“八女投江”群雕刚毅身姿,愈发撼人心魄,半个多世纪前那段悲壮岁月,仿佛从缓缓流淌的牡丹江水奔腾而出。沉郁顿挫间,“朔风怒吼,大雪飞扬,征马踟蹰,冷气侵人夜难眠”,那悲壮激昂的《露营之歌》又在耳畔回响。

  如火如荼的艰难岁月清晰浮现在眼前,崇山峻岭间,东北抗日联军第5军西征妇女团女战士,低声吟唱着李兆麟将军在艰苦卓绝的战斗中创作的歌曲,跋山涉水,风餐露宿,穿行在鸟兽麇集,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里,砥砺坚韧的的斗志。在一个严霜雪寒的'拂晓,与日伪军熊谷部在牡丹江支流乌斯浑河畔展开激战,为掩护大部队突围,妇女团指导员冷云毅然带领女战士,奋勇与日伪军浴血奋战,在弹尽无援的情况下,冷云等8位女战士宁死不屈。集体沉江,壮烈殉国。

  稚嫩的花蕊还在含苞待放,就血染冰河,永赴国难,用生命绽开最美的绚烂。她们中年龄最大的冷云23岁,最小的王惠民只有13岁,表现了中华儿女壮烈的英雄气概,谱写了“八女投江”瑰丽诗篇。东北抗日联军第2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闻讯后,在日记中悲愤地写下:“乌斯浑河畔牡丹江岸,将来应有烈女标芳”。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如今深情缅怀化作柔情飘洒的雪花,轻轻抚慰乌斯浑河畔东岸八女投江纪念啤,也轻轻告慰牡丹江畔英烈群雕。奔腾的雪浪花裹挟着不屈坚贞气节,似乎还在诉说那难忘的峥嵘岁月。英魂有知,可以笑慰故里了。

  魂兮归来,冰心可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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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她离了。

  初闻这消息,是在他们离异后近一年了。碰到他的年老的母亲,逛街回来,刚上了一段坡路至我们楼下,喘息不已,我们正有事出去,他妈妈却很有慢慢一聊的兴趣,他的父亲于几年前过世了,如同很多老年人在家说话没人听或根本找不到说话的人,总想逮着一个人闲聊。对作为邻居和同事的他们的婚姻,我内心有着羡慕、失落、好奇等说不清的情愫,于是站在路边不时发问慢慢听完了他们的故事。

  他是当兵转业分配的工作。那是多年前,居民户口服役三年后还可以安排工作,他顺理成章就进入了他父亲所在的单位,成了一名网络维修员。他喜欢武侠小说,看了很多书,慢慢就戴上了一副眼镜,斯斯文文,总是安静地做事,安静地玩,本分地上着班,本分地干着上司安排的事儿,本分地领着一份不高不低的薪水,本分地过着平静淡然的日子。我从未见过他发火的样子,或许本来就是一个不会发火的男人吧。印象中挺好的一个居家过日子型的男人。

  在应该结婚的年龄,他很顺利地找到了一个媳妇结婚生子。当然,那个年代或许更多地源于他那还算可以的工作单位以及条件不算差的家庭背景吧。他的妻子是一个大学生,常在脑后整齐地扎一高高的马尾巴,也戴一副眼镜,说话有力语速较快,听其言就知道是一个做事风风火火,性格直爽的热情的人。他妻子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一个厂,没过几年后来厂的效益不好下岗,帮别人卖房,后来又进入一家二手房买卖的中介所上班,很快熟悉了中介所的全部操作流程,遂自己创业,开了一家,生意很好,很快又开了一家。她是一个能干的'女人,所有人的都这样认为,他也曾感慨现在的女人远远超过了男人。常常碰到他和她、以及儿子一起出席婚宴、生日宴什么的,总觉得他们的婚姻会一直这样走下,直至终老。或许是相信了她的话,她曾说不会离婚,要离的话早就离了。总觉得这样一个女人说的话肯定是可信的。她不离,他更没有离的理由和念头,本质上他就不爱折腾。

  在她事业发展得很好的时候,他们的日子也如小城中多数人一样,波澜不惊,平淡幸福。他工作之余,接送儿子;她全身心管理着两家店,生意不错。后来,二手房买卖的生意不如鼎盛时那么好了,她便转让了一个店,后来干脆把剩下的一个店也租给朋友经营,自己又联系了一份工作干着。那些日子,我也总碰到她早出晚归地坐车到一个不远的工厂上班,过着比较轻松的上班族的日子。仍是爽朗依旧,干练依旧,充满阳光。也常常碰到他骑着摩托接送十多岁的儿子上着各种兴趣班。我在心中常常羡慕和祝福着他们——一个对家庭有责任心的勤快的丈夫,一个能干会挣钱且不浮躁的安然过着自己日子的妻子,一个逐渐长大的懂事的儿子。婚姻如此,不亦美好乎?

  从他母亲口中亲耳听到他现在独自一个人没有人关心的话语,我不相信地确认了一遍,“他们离了?”,一瞬间心里竟是相当地难过,如同亲眼看到一个自己非常喜欢的肥皂泡沫在眼前破灭。婚姻中的美好真是太过脆弱了!我是多么地希望他们能一辈子向我及他人展示着他们婚姻的美好与幸福啊!而我几乎是盲目地相信着这个美丽的童话。

  他母亲缓缓地伤感地说,离异只是源于一次他的战友聚会,战友通知了她,她打电话给了他,而他竟因为工作忙没去参加。当然,或许这只是表面的他母亲能看到的导火线而已。人内心的真正所想,谁又能知道呢?然而,他们毕竟是离了。起初说儿子归他,后来她又要了去;说每个月付给儿子的抚养费800元,后来又涨到1000元。母亲唠叨,一个儿子又不是养不起,为什么要给她,他淡然地说,儿子总是随着父姓,总是他家的后代,有什么关系。母亲说他现在工作更忙了,常常周末休息接到单位的电话还出去,平时中午也从来没有时间回家吃饭,每天晚上也是很晚才回家。亲戚朋友给他介绍了好多个对象,他都没有时间去见上一面。我问她搬到哪儿了,在哪儿做事,他们竟也不知。知道又有何用呢?一个女子带着儿子离开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房子和丈夫,总是有着她自己的必然的原因吧。只能说他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只能感概情浅缘尽吧。

  他问自己何时能开始新的生活,答案无解。或许没有她的生活已经是不得已的新生活的了,然而日子终将继续过下去。正如她带着儿子在钢筋混凝土构筑成的另外的屋檐下过着自己的生活一样。

  日子从来不会中断。除非到了上帝宣判的那一刻。而在漫长的一生中我们又会历经或看到多少泡沫的破灭?或者我们又怀着多少期望,期望那些美丽的泡沫永存下去。这样对我们相似的人生该有着怎样的鼓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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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小生活在清山绿水之间,与鸟儿鱼虾相伴,对大自然的爱亦如血液在全身流动。

  高三时,三点一线还没有假期的生活让我倍感沉闷。我的闷闷不乐被父亲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星期天下午半天假期,父亲说,带我去郊外走走,我喜出望外,立马变得欢天喜地。

  父亲骑着摩托车带我兜风,不一会儿,我们就远离了喧嚣和污浊。轻轻地踏上青草地,软绵绵的,像母亲的手轻抚着脚底板儿。我看见白云在笑,微风在嬉闹,树叶儿在舞蹈。我在蓝天下,欢快的奔跑。

  我看见许许多多小树苗在参天大树下生长,娇嫩极了,充满了生机。我伸手想拔起几棵带走,却被父亲抓住了手。他慈爱地望着我说:你为什么要拔小树苗呢?我高兴地说:你看,它多嫩呀,我把它带回去放在家里,吸收二氧化碳。父亲若有所思地说:大树比小树更加茂盛,它不仅能净化空气,还能遮阳避雨呢!你怎么不带走它呢?我得意地说:你能把大树拔起来吗?我能不费吹灰之力就拔起小树,而且容易带走。父亲摸摸我的脑袋说:如果在你很小的时候,我要眼看着你被别人带走,被别人利用,不知你还能不能长成参天大树,成大才,那我该有多么的痛苦呀!我若有所思的看着父亲。

  父亲语重心长地说:万事万物都是有生命的,我们不能欺负一只蚂蚁的.弱小,不应该剥夺一朵花开的权利,更不能把因一己之私就扼杀了一个新事物的生命,若如这样,那你爱的自然还能永存吗?

  我使劲地点点头,摸了摸小树苗说:抱歉,我差点带走了你的快乐,等你能够遮天蔽日时,能否让我倚靠着你读一部经典。

  拉着父亲的手,我走在乡间的林荫道上,仰望,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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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屋的窗子是朝西开的,我便有机会尽情地欣赏那迷人的夕照了。

  透过窗子向下看,是一排整齐的红砖瓦房。砖瓦房后面立着一排挺拔的钻天杨。每临近黄昏时,太阳顺着这排杨树缓缓滑落下去,便出现了如诗的夕照。

  太阳被裹上橘黄色,没有了刺眼的光芒,稳稳地站在那排杨树的树梢上,没有丝毫衰老的样子。柔柔的光泻下来,给砖瓦房镀上一层华丽的金黄;房顶顿时化作一汪晶莹的湖水,每一片瓦都跳跃着红润的光,变得波光粼粼一般了。很明显,这雀跃着的“波纹”是夕阳得意的杰作。那平静的“湖面”难道不是被它踩碎的吗?啊,它和我们一样调皮!

  这样想着想着,眼前的太阳便又向下溜了一截。

  这会儿,太阳的脸上开始泛出微红;轻轻的,如纱一般。不一会儿,那红色变深了,成了小姑娘脸上害羞的红云了。

  一会儿,那张可爱阚阚的脸渐渐变红,变红,最终一只熟透了的“大石榴”出现在树杈当中。光带着收获的喜悦从“石榴”里溢了出来,映着钻天杨矫健的.身影,在天际形成一幅绝妙的工笔画。

  天空的黑色渐渐漫了过来,几乎要把太阳包住了。太阳则变得越发的红,宛然一团燃烧的烈火将黑暗照亮。我呆呆地望着这如火的夕阳,油然而生出一种感慨,一种激动。

  渐渐地,夕阳在我的视野中远去,远去,最终完全消失了。我知道,此时它已经到了地球的那一面,又为那里的人们带来一个美丽的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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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常听见长辈们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听到这样的话,我的心里充满忧伤,我也是女儿,将来也会出嫁,难道我嫁出去了,就不能再没结婚前那样粘着父母了吗?难道我嫁出去了,就不能像以前那样时常陪伴父母了吗?我很难过,我琢磨不透这句话的意思。

  慢慢的,我长大了,找男朋友了,领结婚证了,结婚了,我从一个女儿,变成了别人的媳妇。我发现了女儿和嫁出去的女儿的区别,如此明显,如此这般让人心寒……

  我是妈妈的女儿,我没钱的时候,妈妈会偷偷的塞钱给我,爸爸会催我找个男朋友,心疼我一个人在外面打工无人照顾,有时候钱花的透支了弟弟会打钱给我,或许是我太会花钱,太喜欢消费,或许是我爱生气,一花钱,所有的气就都消了,但是不管什么原因,我都不缺安全感,因为家里有疼我的爸爸妈妈,有比我省钱的弟弟,他们都是我的后盾,是我脆弱时可以栖息的港湾,是我流浪结束最想念最希望回归的地方。

  我依旧是爸爸妈妈的女儿,但是我嫁出去了,我有老公了,我找到人照顾我了,我圆了爸妈多年的梦,我这个剩女终于嫁出去了。但是,自从我有了老公,我就感觉似乎我就只有老公了。爸爸依旧是我爸爸,妈妈仍然是我妈妈,弟弟还是我弟弟,可是一切都变了……

  妈妈偷偷的塞钱给我,是怕我过的不好,爸爸喝完酒的胡言,才是发自肺腑的真心话,人家的女儿都挑三拣四,挑肥拣瘦,挑了个有钱的老公,我却挑来挑去,挑了个穷老公,是啊,人家选择嫁给金钱,嫁给物质,而我选择嫁给爱情。不是因为因为我有多高尚,不是因为我自己多伟大,我只是固执的认为,没有金钱和物质,我们可以一起努力,总会有的,如果没有爱情,我的`每天,我的每年,我的这一生将和一个什么样的人同床共枕、甚至同床异梦呢?或许未来我会后悔,后悔嫁给这样的穷老公,但是,如果30年以后,让时光倒流,我仍然会坚持我现在的选择,我选择嫁给爱情,冒着未来会后悔的危险,我仍然选择嫁给我现在的老公,嫁给爱情,我相信夫妻合心,其利断金,我就不信,十年后的我们还会这般贫穷!

  我理解父母当初不同意我们婚事的苦心,可我不理解女儿和嫁出去的女儿为何如此大的区别……

  我结婚了,回到家,妈妈把她的钱跟我的钱,分的特别清楚,用了我的钱,就一定要还给我,我用她的钱,她也会算的很清楚。爸爸把这么多年的积蓄拿出来在县城给弟弟买了房子,以后弟弟结婚还要给弟弟买辆新车,因为在我们这里,没有车子房子,是娶不到老婆的。可是,我是嫁出去的女儿,我的亲生父母愿意把他们一生的积蓄拿出来给他们的儿子,却把他们的女儿这样活生生的拒之门外!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女儿,就是父母泼出去的水,嫁出去了,就没想让她回来过……嫁出去就等于丢了,没有了,不要了……我虽然很伤心,但是我真的想说,爸爸妈妈,等你们老了,你们花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娶回来的儿媳妇真的会如同亲生女儿一般去照顾你们吗?我不富有,甚至很穷,可我并没有指望别人给我买车买房呀,我也没有希望自己一辈子伸手向别人要生活费呀,我有自己在努力,我们会自己白手起家,我们想要的车子房子,我们会自己挣钱去买,我只是想更多的走近你们,走近我多年未在的家,走近我冷落了多年的爸妈,在外打工几年,回家次数有限,既然回来了,就想多多陪陪你们,你们何必一直拒我千里之外呢?我以前那个栖息的港湾,变成了我的娘家,别人的家,我以前那个可以依靠的爸妈,变成了别人的爸妈,我自己成了外人,外人,甚至是客人。为什么结个婚,一切都变得如此陌生,甚至可怕……

  我记得,我小时候,每年大年初二,都会跟爸妈去外婆家,元宵节过后也会去,中秋节过后也会去,平时几乎都不去。基本都是每年去几次,没事就不去。后来,外公外婆去世了,几年都不去一次,以前一年见面几次的舅舅舅妈,也好几年不见了。从妈妈嫁给爸爸,妈妈每年就只能看见自己的妈妈几次,仅仅几次。我不知道妈妈有没有见到外婆最后一眼,如果没有见到,妈妈会不会觉得有遗憾?这些话,我都不敢问。我不想过像妈妈过的那种婚后生活,所以我经常待在妈妈的客厅,没事就陪陪妈妈,我怕她孤单,我担心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会不做饭,随便吃一点填饱肚子就好,所以我忽悠我老公经常跟我回家。我怕爸爸舍不得吃穿,所以会经常买一些东西回家。我记得爸妈和弟弟衣服裤子鞋子的所有尺寸,我记得爸爸妈妈弟弟的所有生日甚至手机号码都倒背如流,我记得妈妈说她想要什么样的衣服,看见谁家阿姨穿了什么款式的衣服,我全都在网上找,找好了就买给她,妈妈说邻居家买了一个泡脚盆,我二话不说,上网找,找见了就买了寄回去,妈妈说谁家的烤箱烤出来的食物好吃又省事,我二话不说就买。妈妈说家里的鞋子穿着不舒服,衣服不好了,裤子烂了,我二话不说,买。妈妈说爸爸要去哪里吃酒席,没有像样的衣服,我上班时间偷懒跑去厕所上淘宝,买。家里的吃的,用的,穿的,好多都是我买的。自从我们县城的快递泛滥,我们的地址几乎在快递小哥的记忆里挥之不去,每个月都有几个快递,一年12个月几乎不间断。可是,好景不长……人家结婚了都喜气洋洋,我结婚了怎么这么伤悲……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有些话,只能通过文字表达,怪我懦弱,有的话从不敢说,只能一个人偷偷抹眼泪……

  从此以后,我就是泼出去的水,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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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吻抱夏晨的黎明。

  宫殿前的一切依然静寂,流水止息。绿荫尚未在林路中消失,我走过,唤醒一阵阵生动而温馨的气息,宝石般的睛瞳睁开,轻翅无声地飞起。

  第一个相遇,在晨曦洒落的幽径上,一朵花告诉了我它的名字。

  我朝金色的瀑布一笑,她的散发飘过松杉林:自那银白的.顶端我认出了女神。

  于是我一层层揭开轻纱,在小路上我挥动双臂。在平原上,我向雄鸡举告了她。在都市里,她在教堂的钟塔与穹顶间逃匿,乞丐般飞跑在大理石的岸上。我追逐着她。

  在路上,在月桂树边,我以层层轻纱将她环抱,隐约地感觉到她无限的玉体,黎明和孩子一起倒在丛中。

  醒来,已是正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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