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美文欣赏

时间:2025-12-20 14:36:28 美文欣赏

经典美文欣赏【精选】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看过一些经典的美文吧?在网络时代人们接触到的信息越来越多,微小说等很多网络文章也被笼统的列入美文行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美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典美文欣赏,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经典美文欣赏【精选】

经典美文欣赏1

  最近听了一首歌《刺猬的拥抱》,对里面的“……把伤人的刺都收好,换温柔的笑;把伤人的刺都拔掉,再温柔的拥抱……”感触颇深。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不是被困在象牙塔中,就是行色匆匆走在路上,再不就是沉迷于网络虚幻世界。总之能与他人之间的真诚沟通交流越来越少了,久而久之不要说相互理解体谅,甚至连招呼也懒得打了。

  我曾经看过一期动物世界的节目,里面介绍的是关于日本猕猴的野外生活经历。从表面上看日本猕猴在冬天居然有温泉可泡,真够幸福的。而实际上他们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寒风刺骨的树上以家庭为单位互相拥抱着取暖过冬。其中有只小猕猴的母亲因为眼睛受过伤在寒冬刚来临时就已不幸死去了,留下这只可怜的孤单小猴四处艰难求生。它跑到这家猕猴群里乞求偎依取暖被无情的拒绝了,为了不冻死它又不停地四处奔走,寻求下一家作猕猴群庇护所,但不幸再次被拒绝,他们都不愿接纳这只小猴,纷纷采取避让远离的态度,这也许就是它们与生俱来的动物生存法则。

  令人惊奇的是小猴为了生存从没有放弃任何一线希望,每日仅靠枯树叶和烂草根充饥后,继续寻找可以相互拥抱取暖的同类。终于功夫不负有心猴,一个有恻隐之心的母猴接纳了它,第一次让这只小猴感到同类带给它的一点温暖。故事本该到此结束,可是在一次被当地农民驱赶逃命的过程中小猴又一次不幸与那个猕猴家庭失散。但大家都相信这只坚强不屈的小猴一定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再次点燃生命的希望之火。在现实生活中,作为人类本身的行为法则也更像是刺猬的'拥抱,一方面在孤单寂寞中希望得到他人的关心和帮助,可是一旦彼此的距离太靠近时又会在无意中激发自身的防御本能,展开尖刺无情地伤害对方,造成对方要么逃之夭夭要么也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

  因此,要想实现一个简单的刺猬拥抱,必须首先自己要以宽容之心和温暖之道对待他人,其次,还要努力寻找一个真心愿意收敛伤人之刺与己平等相待的同类,在彼此互相理解、信任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一个能够照亮心灵之光的刺猬式拥抱。

经典美文欣赏2

  俺侄子生日,这次我不是一个人给小侄子送礼物和祝福而是与我的女孩一起。看这次吃饭比上次多了一人奶奶特别高兴就说:该来一重孙,该再来……。这话没说完还没痛快够就又马上咽回去并抬眼看看我大哥,其实大哥大嫂根本没在意,一个喝酒一个吃菜,一个刚挣完钱下班很累没心思听一个才摆平一桩人事案正在暗喜中。欢喜热闹中大哥不知说谁谁谁家那天做饭不小心差一点烧了房子,二嫂又说谁家差一点摔破盘子,谁家的小孩子呕了一地,让狗吃了让人踩了最后让自己打扫了。二哥只吃菜不喝酒喝还老拿眼盯着自己的儿子说:孩子哭就是有地方不舒服。父亲烟酒茶都不上瘾,在全家人面前很规矩地端坐着吃菜放筷都很标准。大哥是酒囊加饭袋,大块吃猪头肉大口喝酒筷子从来不休息。我从小就饭袋加酒囊还大口吸烟大杯喝茶因此,家里虽然有四个男人,却从来没有一起把酒喝个痛快过在我的记忆里,长呱都不敢啦还敢一起喝酒,还不打成黄河啊,这是母亲的话。

  昨天是小年,我的女孩在她叔家与奶奶一起。今早起床,点了三遍炉子又打了烟囱屋里才有了热乎气。八点半,我的女孩来到我面前,我们一起到一步距离的火烧铺吃肉火烧。十点,我与她一同出屋逛上大街。进大楼,去书店,走大街,挤市场。这次我真像个有伴侣的男人,我们挎着胳膊绕着人转,绕着东西转,绕着钱转。裘皮半大衣,纯兔毛,全黑色,一百元不够,要一百五十六元一件。我的女孩穿上好高兴啊,我看我的女孩穿上这件纯兔毛全黑色裘皮半大衣好美啊,要了要了。我们挎着胳膊,我们提着衣服,我们并肩向前,我们有些饿了。下午三点,我们去了一家和乐铺,我们要了三碗和乐还有一斤元宵,我能吃上我的女孩吃不上。差不多下午五时,我们一起疲惫着回到我的住处,你把我我把你好歹互相一扔,想不到两个人摽在一起很累啊,累死了,休息下,钻被窝,哈哈哈。

  我的女孩说青岛至通化的直快到潍坊是晚上十点二十二分,到终点再倒火车或大客才能到沟里林业局才能到家。她说她要先去与哥哥会合,然后再一起去车站,要坐差不多三十多小时的车呢。她说她要先去跟我奶奶妈妈告别,啊对啊,还有送你的'礼物和奶奶的问候啊。到了车站就看见人是人是,个个人是人是。车来了,上车吧,你挤我推上去了,所有东西都没掉下,还找到坐我看见坐下了:还有什么话,你还有什么话,我听不见,你呢,听不见,听不见,听不见,……窗口里那张渐渐离我远去的脸我刚刚亲过,窗口里那只向我挥挥的手抱过我的身体,还有什么话,是在问我吗。

  缓缓而动的火车带走了我的女孩也带走了我的心,那一刻,我像失去了心爱的玩具因为我还没玩够因为我还不太会玩。也像被火车偷了一把打了一拳踢了一脚似的,心里想要狠吃东西的感觉。还像被大雨湿身后又掉进池塘,刚刚出逃一边甩打又一遍又一遍地模糊眼前。那些不是欲望不是心酸不是泪水吗,我怎么也有了想泪流满面的感觉啊:别时不易见时难,一别两地三难全,你我若有长久日,千里万年共婵娟。

经典美文欣赏3

  纷飞于空中的精灵,正是冬天的象征,洁白的,不带一点的瑕疵,近似于完美的自然的造物,却也在默默地奉献着------那转瞬即逝的生命。

  ——题记

  也许直到去年冬天,我才第一次领略到雪的美与高尚。

  那一天,起得格外早。透过窗,看不到阳光的踪迹。“呵,又是阴天么?”心中登时升腾起这种想法,懒散地换上衣服后,正准备趁早到门外散步,免得被片刻之后,从天而降的雨点打湿了衣服。

  天空虽然灰蒙蒙的,但却没有大雨将至的那种压抑感。我凝望着天际,那灰白交织的云朵,真不知里面都藏了些什么,又能衍生出什么。

  很快,仿佛鲜活的生命,云层中释发出的数以万计的小精灵,乘着稍有一点刺骨的北风,降落在大地上。一批一批,好像永不停息。

  出人意料的是,这些可爱的小精灵并不是雨点,而是如同绵糖一般的白雪。

  下雪了!我在惊喜之余,便开始欣赏着这冬天独有的,尤为奇妙的景物了。

  雪一点一点的,落在了街上,行人的身上,路灯上,大树上……越积越多,越积越厚。很快,一幅童话般的雪景便展现在我的眼前。

  我刚一伸出手,就有数以百计的调皮的雪精灵迫不及待地降落到我的掌心。可是,正当我忙于欣赏之时,却又融化在指缝之间。我甚至还未曾看清它们的“长相”呢,竟这样狡猾地溜走了!

  一被人碰到就会融化雪花,似乎更偏好于接触没有生命的事物。当它落在了麦田上,便为麦苗们轻柔地盖上了洁白无瑕的棉被;当它落在早已变得光秃秃的树干上,便为其镀上了白银;当它落在干涸的土地上头,土壤便沐浴春风般的如获新生;当它落在了车窗上,便与车窗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整个大地银装素裹,大雪纷飞。

  雪花使这个世界变得美丽动人,虽然在时间上,是异常短暂的,但却能使素洁与美丽,也伴随着降临于世。雪是治愈心灵的,当白色的童话故事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你心中美好的祝愿与向往,是否也表露无遗了呢?那份烦闷与焦躁,是否也被带走了呢?雪使人雅兴大发。假使一位诗人,置身于这梦幻般的景象中,是否会吟诗作对,亦或是当场题诗一首呢?

  雪花对于人来说,是那么地珍贵、难得,同样,抱着哲学的眼光,它给予我们的启迪也是无数的。

  一朵雪花,它成长的过程——从一滴雨水,痛苦地蒸发,变为水汽,缓慢地上升,钻进了云朵,并且还要忍受那零度以下的,无比煎熬的低温冰冻,才会结晶,改变,成为一朵晶莹剔透的雪花——是如此地艰苦卓绝,令人钦佩。那纯净的洁白与治愈人心的.欢乐,竟能毫无任何怨念地带到这个世界,它是如此地坚强不屈,仁爱高尚!

  堪与月光相比的素雅,是雪花无比完美的色泽;与明月相称的形状,那六角形的,精致已极的雪花,使得除了将它创造出的大自然以外,任何的能工巧匠都自惭形秽。乳白的,几乎看不出任何杂质的它,是“完美”的代名词。然而,美丽无比的它,却选择了低调,不与桃李争艳,却与腊梅比肩;不受人类的赞美,却无私地供他们欣赏,这正是雪花具备的精神:低调、崇高与伟大。

  雪的生命,虽然是伟大的,却极易逝去。生来冰清玉洁的它,被火热的物体所触碰,就化成了水;被人们用脚践踏的时候,便失去了那份童话的洁白。是啊,它的生命是何等的脆弱,但仍愿意彻彻底底地奉献着自己,用自己的生命去营造一个让人梦想的天堂。也许,一缕阳光就可以让它化为雪水,但它却可以,让整个世界都置身于短暂的梦幻之中,让人的心灵,也能受到雪的净化。

  当阳光透过云朵,再次洒向大地,一切都恢复到了雪前的景象,刚才的一切,好似一场梦,雪令人怀疑它的存在,也许,在它融化成水,融入大地之时,已经成为了梦幻。

  雪是导师,它比传统的教师更能给予人们启发。因为,它用短暂的生命,教会了我们什么是奉献,什么是高尚,什么是真正的美丽。

经典美文欣赏4

  秋意渐浓,一缕眷恋的风,吹过季节的眉眼,清爽淡然。阳光照射着大地,缓缓的在天地间流动着。有阳光的秋天,显得是那么的静谧祥和。

  沉郁许久的树木,还有一些倔强的,不肯落下的枝叶,在阳光的照射下柔美生姿,张开活力。春去秋来,花开花落,日子如白驹过隙。在生命行走的路上,没有永远的雨天,也不会有恒久的晴空万里。很多时候,我们的心情,也总是会被天气左右着。

  当突兀的雨破坏了你出行的好心情,平常烟火的我们,也难免会有那么一点憎嫌。而此刻,唯有保持一份云水禅心,随遇而安的态度。栉风沐雨,砥砺歌行,春华秋实,总有一些美,陶醉心扉。

  秋天是一个静美的女子,从唐诗宋词里姗姗而来,带着满身的诗意和婉约,静立于蒹葭水岸,正满载着一船秋色,平铺十里湖光,带着甜美的笑靥,朝着我的诗句中走来。

  秋色明媚,细水微澜,山高空旷,闲云飘逸,这些代表着秋的景象,总是文人墨客笔下对秋天最美的伏笔和写照。

  柔和的.阳光,静静温暖着大地的每一寸的肌肤,像母亲温暖的手,快乐着,喜欢着。大片大片的阳光,铺天盖地而来,穿透过树上少许翠绿的叶子,流泻出斑驳多彩的光晕。阳光是暖的,心情是暖的,思念你的感觉也是暖的。文字也在阳光里沐浴,在指尖轻轻跳动着,生着无限温暖。

  日子淡泊、清闲。不耿耿于怀过往,不纠结于现在。不艳羡,不嫉妒;不忘流年,不忘美。一杯茶,一首诗,一段曼妙的音乐。坐在秋光旖旎里,窗明几净,许久未有的心旷神怡,让思绪任性的飞舞。柔和的阳光,醉人的音乐,沁脾的清茶,这份恬淡的静美,无需画笔,已经在我的心间,渲染成了一副最美丹青画卷。

  人生苦短,光阴不可留,该享受生活的时候,就要好好的享受。不问前生,不谙来世,且行且惜。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不要等到一切都来不及的时候,我们再去唏嘘长叹。上天馈赠于我们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每一寸光阴,都隐藏着它的绝妙之美。

  只是忙碌的生活脚步,让我们常常忘却了欣赏,总觉得时间还长,机会还多。殊不知过一天生命就短一天,生命的尽头,我们谁都掌握不了,决定不了。就像莎士比亚说的那样:“这个世界莫名其妙的事情多着呢!”

  谁说不是呢?这个苍茫的尘世倏忽不定的事情太多了,谁也不知道明天的我们会在哪里?是否还在这里?这不是一种悲观的态度,而是让我们懂得珍惜时间,珍惜现在,用自己握在手里的时间,和你父母好好相聚,给他们快乐幸福的晚年。

  不要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别说时间还长,可是你的父母呢?他们过一天,就会少一天。趁着秋光尚好,带着你的父母和孩子,去欣赏秋的旖旎静美吧!简单而幸福的活着,且行且惜,珍惜每一寸光阴,珍惜每一次相聚。

经典美文欣赏5

  我没有女儿,因此前前后后,收了不少个干女儿。如今这一群干女儿都在国外。她们忙于读书,忙于工作,已结婚的身兼数职,当然更忙。她们在与时间赛跑中,给自己的“湿妈”所写家信,都像打电报似的只有寥寥数语。我这个干妈,逢年过节,给我寄张花花绿绿金光闪闪的贺卡,就算有无限孝心了,我还能对她们苛求什么呢?说实在的,“慰情聊胜于无”,实在是“慰情已等于无”了。现在,儿子又已远离身边,唯一承欢膝下的就是“猫女”凯蒂了。

  凯蒂已经两周岁了,一身纯黑毛,油光发亮。眼睛是翡翠绿的,有时对你脉脉含情,有时对你虎视眈眈。据说黑猫绿眼珠的猫是泰国种,可以上谱的,但我从不注意品种的。我相信任何一个爱小动物的人,都不会功利地因种之不同,而爱有差等的。凯蒂之成为我的“独养女儿”,也和过去收留的“猫儿”“猫女”一样,都是从马路或水沟中捡回来的“弃婴”。我曾写过一篇《家有丑猫》,说明了她的可怜身世和我收养她的经过。

  我对于凯蒂,可说是威信不立,她要跳到我膝上、肩膀上,甚至爬到我胸口,翘起鼻子对准我吹气,都得由她高兴。她饿了要吃饭,就在我脚背上咬一口。如嫌饭煮得不对胃口,再来咬一口,而且咬得更狠,边咬边呜呜地骂。此时,我一面低声下气地给她重新调味,一面还不断地夸她聪明,嘴巴刁得可爱。外子听了又好笑、又好气,说我是前世该她的,说我当年抚养儿子都没有这么大耐心。我对他说,养育儿女的心情不同,期望他长大了成为正人君子,所以必须管教,不能纵容溺爱。对动物就不怀这份期望之心,溺爱点也无妨。

  他说:“对动物一样管教,要她知道家有家规。而且愈懂规矩,也就愈伶俐可爱,不信看我的。”说也奇怪,凯蒂对于他,可真是既敬且爱,每一天听他钥匙开门声,就到门口等他,然后在他脚背打个滚表示欢迎。他看电视新闻时,她就毕恭毕敬地坐在地上,仰首望着他。他不伸手摸她,她是绝不敢跳上膝头的。不像对我,进门时视而不见,绝不迎接。叫她时爱理不理,不假辞色。我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外子说:“很简单,跟教孩子一样,把握原则,令出必行,绝无通融,千万不可将就。”他这个一点一画的人,处理任何事情非谈原则不可,倒没有想到凯蒂反而服了他。动物岂只有第六感,而且还能明辨是非呢。但尽管凯蒂对我予取予求,我还是疼她。因为白天我不上课时,就只有和她相厮守,她究竟解除我不少寂寞。而且有了她就有话题,每天外子下班回来,一进门就要告诉他凯蒂闯了什么祸,凯蒂咬了我几口,然后看他俯身抚摸她时那一脸慈祥中透露的得意。我也暗自得意,因为我毕竟还是赢了。也是由于聪明的凯蒂之合作而赢的。因为,他一直不赞成我养猫,在凯蒂以前所有的猫,他都不喜欢,而凯蒂却赢得了他的爱。凯蒂居然了解人性中的一个弱点就是喜欢奉承,她乖巧地以奉承取得他的欢心。凯蒂也兼有人性中的一个弱点,就是欺善怕恶。我,是她欺辱的对象。幸得我不但不在乎,反而甘之若饴。记得《圣经》上有句话说:“人家掌你一记右颊,你再把左颊也给他掌。”这当然是宽恕精神的最高标准,只有神才做得到,血肉之躯的人是没有这么大气量的。但养一只小动物来折磨自己,也多多少少可以锻炼自己的宽恕与容忍程度。凯蒂长得如此清秀、高雅,完全是闺中少女风度,她温驯时懂得百般讨好,撒野性时抓我、咬我,我竞一点也不对她生气,因为动物本来是没有理性的。她虽无理性,却也没有恶意,再怎么说,她是爱我、信赖我的,知道即使伤了我,我也不会伤害她。再有一层,对动物除了爱和照顾,不会期望她对你有所报答,在感情的.天平上不必求其平衡,在心理上反而能够平衡。

  我欣赏凯蒂的还有一样,就是她的“饮食起居”,规矩到“一丝不苟”的地步。外子说是被我宠坏了,我却说她是择善固执。比如说她不吃隔夜饭,每顿饭鱼都得为她烤得香香热热的才吃,再饿也不掏垃圾桶。吃饱了睡在固定的沙发上,还得用爪子把靠垫拉下来垫着,摆好一定的姿势才睡。冷天里,她一定睡在我的脚边,绝不越雷池一步,大清早一定咪唔咪唔去叫男主人起床,却绝不跳上他的床。她不喝盆子里浮着一层灰尘的水,听我们一开水龙头,就跳进洗手盆,就着龙头喝涓涓滴滴的活水。医她如此的洁身自爱,我给她取名为“玉女灵猫”。

  近半年来,凯蒂时常心绪不宁,有点“不安于室”的样子.想来玉女已经怀春了。我想让她生一窝小猫,看她如何教育子女。可是外子坚决反对说,一只已甚,其可“多”乎?有人劝我送医院动一下手术,免去许多麻烦,我总觉得不忍心。为了给自己解除寂寞,把她关在公寓房子里,缩小她的天地,已经很抱歉。若为了免麻烦,而剥夺她生儿育女的权利,更是违反自然规律。如果凯蒂知道人类是这般自私的话,她咬起我来,可能还要狠一些呢。

经典美文欣赏6

  河崖是早年间人工修筑的,一层沙坝一层黄土。上面可以行走而坝体则变得如搓板一样。

  奶奶与邻居在河边洗衣闲聊。衣服浸湿后摆在青石上,再抹上一种叫“甘子泥”的“肥皂”,它不起沫浅灰色却很环保也能把衣服洗得很干净。当然,那年代天蓝水清地净人更纯也无需强力去污剂。

  我在来回爬河崖玩,一抬头猛然看见了在远处的`玩伴小莲,就后退着傻叫起来:莲莲,莲莲。一失足,一会儿,就滚下河崖躺在河边吓了奶奶一大跳,还好,无大碍。而裸在外面的皮肤却被搓了一遍。

经典美文欣赏7

  酒之于男人,很多时候就像是生命的一部分,喜之爱之,不离不弃。倒是一个不会酒的男人,难免会遇见微词:不像个男人。相反,对于女人来说,女人不会酒或者会而不爱才是正道。要是一个女人不幸正好会酒偏偏又爱酒的话,便难免会被些许人说闲话了。

  好胜的男人们在一起喝酒就像竞争对手,不是我击败你,就是你征服我。无论是何种结果,都是两败俱伤,狼狈不堪。而酒席上若有女人喝酒,酒桌上的男人就有了几分绅士风度,酒场会多了文雅,少了粗俗。更有甚者,在某些场合,酒让女人本身就成为了一种情调。

  试想,一个没有女人在场的酒局该是多么乏味枯燥。但若有了女人在场,女人只顾一味低头的夹菜,沉默的独自品味佳肴,也是多么冷场的事儿。这种时候女人稍稍的喝些酒,就能活跃酒席,就能制造异性魅力的情趣,气氛便会因此变得热烈而融洽。

  有朋友分析:一般的女人不喝酒,女人不喝一般的酒,喝酒的女人不一般。确实,聪明的女人喝酒会不动声色,恰如其分地点到为止。喝酒的女人既像红酒一样款款生动,优雅典致;又如啤酒一样清冽光亮,活泼多姿。男人对喝酒的女人总有一点异样的感觉,有点喜欢又有点惧怕。因为男人明白,对于真能喝酒的女人,男人赢不漂亮-不懂怜香惜玉;输不光彩-不如一个女人,真是左右犯难。

  酒对于有才情的女人来说,更犹如一种催发的道具。喝了酒,文思便若泉涌。比如李清照,《如梦令》云: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若非有“沉醉不知归路”,怎会有“误入藕花深处”的风景呢?又如:《醉花阴》云:…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三杯两盏淡酒”在她心中掀起巨大的情感波澜,因此而生悲秋伤别之绪,成就了“人比黄花瘦”之佳句。

  诚然,女人喝酒虽然是美事,但还是应该有个度,知道点分寸。偶尔醉一次未尝不可,算是一种生活的体验。因为:爱过才知情重,醉过才知酒浓。但若一味的放纵与沉溺其中,那便会煞了风景,有失女人柔美典雅的天性。所以,在与男人喝酒中,我从不让自己喝醉。

  那天,我在桐城六尺巷景点采风,主办方招待我们喝的'是当地品牌“六尺巷”酒。我是从来不喝白酒的,因为白酒伤身。给我斟酒的文友说:你既然说要吸取六尺巷先贤的文化精髓,就要尝试这“六尺巷”白酒,它如六尺巷文化一样,悠远深长,保准你喝了也会成为“李白斗酒诗百篇”啊!

  文人就是会劝酒,同桌的人都在附和着,见实在躲不过,我只好勉强接了一杯。本以为第一次喝白酒肯定要醉倒,还好没有。因为那酒确实入口绵软,香气逼人,回味无穷,和我想象的“白酒就是辛辣味道”完全两码事。就这样,在众人的劝酒声中,两杯白酒自然而然就进我的胃了。最后我两腮绯红,眸子里的一泓醉意更显成熟女性的柔媚。这可不是醉,这叫做酒不醉人人自醉。

  古话说“酒能乱性。”而喝酒的女人还能够在酒精作用中很好地把握自己,这就让同桌的男人惊异于我的度量和韧性了。

  女人喝白酒是风景,因为有那么一点不寻常,就更加吸引男人们的目光。如此,在日后的人际交往中,我会有修养地将酒喝得恰到好处,让自己的快乐和优雅很好地释放,文章也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应运而生了。

经典美文欣赏8

  冥冥之中,爱的小使者丘比特将他的爱神之箭射向了30亿人民。

  5月12日,一个特殊的日子,瓦砖不是从房屋上落下,在废墟下,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与时间在赛跑坚持、奋斗,还是放弃、睡去一直在他们脑中徘徊。这是爱的小使者用自己的爱神之箭射向30亿的人民。人们纷纷行动起来,他们捐款捐物,让灾区人民重塑信心,让他们不再懦弱,勇敢的'面对生活,面对人生。不再让他们认为世界时灰暗的,要让他们真心感受到世界是美好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

  正是爱的小使者丘比特,他为我们射上了爱神之箭,我们才会在大灾难面前这样的团结,愿意付出自己的一份爱心。

  但或许小爱神丘比特并不存在,那么这一件惊天动地的国家大事证明了什么,这证明了其实人们的一些慷慨正体现了中华儿女的无私大爱,正式这份人人从内心深处发出的大爱才换来了着美好的世界。

经典美文欣赏9

  在我们周围,被“祭”起来的人和物很多,伟人如孔子,图腾如龙,圣物如舍利子。但如果说,有人把中国的汉字也当作圣物一样“祭”起来了,而且是一群村民,很多人还是会感到吃惊的。确实,中国文字虽然很独特,但天天都看着,天天都用着,感觉很平凡,并没有什么特别神圣的地方,需要“祭”起来吗?而且是一群识字不多的村民!

  但在临桂县的农村,就是有一群村民把最平常不过的汉字给“祭”起来了,而且不止一个村,而是两个相去甚远的自然村,分别是中庸乡的王者坪村和四塘乡的田心村。王者坪村的惜字塔和“敬字惜纸”碑刻以及田心村民许晓峦亲笔所书的“字冢”石碑,目前仍耸立于村前或被村民恭恭敬敬地放在祠堂里。

  当然,中国人对汉字的尊重,还是古有遗风的。中国的汉字确有其值得敬重的地方。中国五千年文明史得以绵延不绝,独特的中国汉字成了最重要的传承者,至今,在电脑键盘时代,我们仍能读懂五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刻在甲骨上的.文字。同样无比辉煌的古埃及文明,现在,除了金字塔仍高高矗立在世人面前外,它的古文字已无人能识,它的古文献已无人能懂。卓尔不群的中国汉字,与承载了世界其他古代文明的各种古文字比起来,无疑是尊严无比的。

  但这似乎也与一群与汉字打交道不多的村民不相干,就算“祭”,似乎也应该是由衣冠楚楚的白面书生来“祭”吧,天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在田间勤于劳作的农民们与展现于学堂的汉字确实相去甚远。

  但临桂的村民们却不是这样看的,他们就认为中国文字太神圣,只有刻碑设冢,造塔供奉,焚香叩拜,才能显示对文字的尊重。

  一群村民,为何对文字如此尊崇,使人不得不走进村野巷陌,一探究竟。

  在科举时代,四塘乡的田心村是很有名的,全村朱、许两姓共出了9个进士2个翰林,所谓“一门九进士,父子两翰林”。小小的一个村子,就创造了这样的科举奇迹。站在至今保存完好的“承薰门”下,摸着一块块历经风雨、做工考究的石块,遥想当年土生土长的许霖、朱若东及其两个儿子朱依鲁、朱依炅两个翰林及许受之、许晓峦、徐步云、徐登云等9个进士,峨冠博带、高头大马,从这里鱼贯而出,春风得意地奔赴外地任职,那是何等的风光!

  也许是基于对村民不把汉字当回事随意丢弃字纸的村风的痛恨,为了激励后进永葆求学心志,进士许晓峦在村后许家读书山洞中,手书“字冢”两字,并命人勒石成碑,每逢初一、十五,村民们并将学童废弃的习字纸拿到字冢前焚烧,并燃香祭拜,让后人永远铭记读书是高尚的,文字是神圣的。

  无独有偶,在与田心村相隔百里的中庸乡王者坪村,同样一些惯握犁拿锄的大手,在村旁空地,用鹅卵石做底,砌起了一座12米高的六面青砖塔,塔分4层,顶层为葫芦造型。村民建塔筑庙,并不算什么特别,而王者坪村民建的塔,却非同一般。因为村民们在塔身正面建了一个宽0.24米,高0.4米的拱形孔,里面既没有供奉佛像,也没有摆祭牌位,而是作为焚烧学童的习字纸用的!塔身其他五面也建有同样的拱形孔,是让村民丢弃带字的废纸用的。为了表达对文字的无比崇拜,村民们将刻有“敬字惜纸”四字的砖铭牢牢地镶嵌在塔身正面檐下。

  建造惜字塔,爱惜字纸,王者坪村不是独创。《二刻拍案》卷一开篇就写道:“世间字纸藏经同,见者须当付火中。或置长流清净处,自然福禄永无穷。”据说,宋朝时,王曾的父亲非常爱惜字纸,只要看见地上有丢弃的带字的废纸,就捡起来拿去焚烧,就算是落在污水中的,他也设法取出来,用水洗干净,或者将它丢到长流水中,或者烘晒干了,用火烧。在他妻子准备临盆生子的前夜,他忽然梦见孔圣人对他说:“你家爱惜字纸,阴功甚大。我已奏过上天,遣弟子曾参来生你家,使你家富贵非常。”第二天,他的妻子果然生下了一个男孩,因为梦中之语,就取名为王曾。王曾后来连中三元,官封沂国公。于是民间便广造惜字塔,到明清时更盛。

  但据手头掌握的资料,王者坪村并没有出过显赫的读书人,村民的读书氛围与周边村子相比较,也并无特别浓厚之处,但他们,却建了这样的一座“敬字惜纸”塔!

  建造惜字塔,在中原地区是比较普遍了,现在虽然已无法考证出王者坪村的村民们是通过什么途径把中原地区先进的文化传统引到这样一个小小的村子里来的,但其实,无论是书声琅琅的田心村,还是平凡如斯的王者坪村,他们对文字的敬重,对读书识礼的向往,却是相同的。

  汉字的最高尊严,在临桂县的村旁巷陌中,在凡夫俗子的焚香叩拜中,得到淋漓尽致地体现。对文字的敬重,其实是对文化的渴求,对汉字的膜拜,其实是对文明的尊崇。有时我想,临桂县在古代出了这么多的名人,创造了这么多的科举辉煌,它的根基是什么,它凭什么能创造出这么多的科举奇迹,站在四心村的“字冢”前和王者坪村的“敬字惜纸”塔前,答案似乎已若隐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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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挫折,就是我们常常说的“碰钉子”。每个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就象月亮有阴晴圆缺一样,就像一年中有春夏秋冬,暖凉爽寒一样,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挫折。因为人只要做事,就必然会面对顺境、逆境两种境地。相比较而言,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取于逆境之中,我们感受更多的是与挫折面对面的情况。

  我相信,同学们都已经历过无数的挫折:成绩下降了,父母对你的不理解或是与好朋友之间有了误会等等。但是,未必我们都能够很好地去正视这些挫折。

  我们如能正确地对待这些不顺心的'事,将会收获很多东西,因为一个人的成功与其对挫折的态度直接相关,所以大家都有必要学会在挫折面前不是气馁灰心,而是更加勇往直前,努力使自己在逆境中成长。历史上有很多在逆境中成才的例子:司马迁受了宫刑之后,忍辱著书,写成了《史记》这部伟大的著作,失明的左丘以顽强的毅力,著成了《国语》一书:还有被流放的屈原,被削了膝盖的孙膑……他们都是在受到了挫折后,使自己的情感受到升华,从而成为对历史有影响的人。

  如果我们不能正视挫折,在压力面前就不能坚持自己的追求和信念。自然就不可能取得事业和生活的成功。有一位品学兼优的高三女生姚某,因为高考时没有正常发挥潜能,结果她的成绩不理想,与她理想中的学校失之交臂,姚某由于不能正视这个挫折,心理上难以承受,她竟然选择了投江自尽,了却了年轻的生命,这是怎样的一个惨痛的教训啊。

  泰戈尔曾经说过:“人的一生需要经历无数次的挫折、困难,你可以选择性地发泄你的情绪,但你绝不可以由此而堕落。”朋友们,让我们用笑脸来迎接命运,用百倍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正视挫折,战胜挫折,做一个生活中的强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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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待人向来不喜欢献殷勤,这倒不是因为我不够谦卑不愿讨好别人,而是实在感觉到我们之间隔着点什么,有点不大好意思。这仅仅是彼此陌生隔膜的缘故,不涉其他。生活里,我也愿意一个人私下处理自己的事情,不想过多的思考其他问题。譬如,中午放学,我只是简单的考虑下我该吃什么,而不是又和谁在一起。我喜欢繁华,但不喜欢热闹,繁华有一种冷寂的艳丽,而热闹只是一种俗。我欢喜这样的人生,如此简洁分明的快乐!

  心理学家曾把幸福分为,物质上的享受和精神表层的愉悦,而后一者恰巧是最容易受刺激和给与的。一个人的时候,我还是喜欢捧着自己的心爱的书来看,虽然有时很朦胧,但最亦有一种原始气的`欢喜。一度我曾拼命的挤出生活费去买想看的书,大多买不起,未免也还是快乐的。有一次,逛街的时候,我一直盯着路边的地摊看,因为那里往往有许多我最需要的东西。比如,一本陈旧的书,一叠过期的杂志,亦是我呕心搜寻的对象。

  常常我不大喜欢呆在人多的地方,那种空间,总感觉不是自己的。即使活生生的热闹,于我也要打折扣的罢。这倒不是我古怪,对我而言,实在希望能有一处私人的空间,可惜总有遗憾。在学校里的时候,与同学打个照面,也要兴奋的不好意思,低头匆匆过去,只装作没望见。但只在这一瞥一低之间,快乐便就有了高矮,有了匆僈,有了飞扬的意义。

  国庆假期过去一天了,但我心中亦是平淡的,没有哀乐,没有忧愁,亦没有悲痛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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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早与金钱有亲密接触的事发生在在老家的日子。

  那是在冬天,可能是总看见奶奶从这个柜子里拿钱的缘故。我便试着也拿了一次,而且一次得手。

  西屋大炕的.对面有一个柜子,不是现在柜子的摸样。首先它有四条腿,面子上放些暖壶罐子油灯小盒之类的杂物。面子下有一个大的封闭空间可以装很多东西,前面有一块可以活动的木板算是个门,木板的一头可以插进边框的槽里,一枚钉子穿一木条别住木板的另一头就算是锁上了。里面多是用不着的东西,但奶奶的全部家当也在里面放着。我很自然地从里面找出一张大团结,没有买什么也没去合作社,就是拿着玩拿着显摆。不知是谁看见了并告知了奶奶,一张大团结在一个不知事的孩子手里可是大事件。记得奶奶叫过我来小声哄我,我就拿出来了,当时不知道此事有多严重,还好没有丢。

  奶奶没有责怪我,爷爷说,胡大殃,这孩子,作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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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渐凉了,她看我冻得发抖,让我进被子里去,我靠着床头,把被子盖在下半身,她也盖了,靠着我,又把头枕在我肩上,我身上一阵寒意,我感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爱,有点像小时候在母亲怀里……

  那个大年三十过得极别扭,似乎家人的喧吵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

  父亲叫我听电话,每次不在老家(父亲的故乡)过年都要照例打一个电话过去,而每次我都是什么都不会说,用鼻子哼哼着应付两下便罢了,我自小在外祖母家长大,和老家那面本没什么感情,至今回去也不过十次,可那边倒对我格外亲热,我也便客客气气,怎么看也不像一家人,唯有一个姐姐,我一直将她当作亲姐姐,一直念着,不知是因为什么。

  电话那边是一个男人声音,我也分不清是哪个叔伯,寒暄了一阵,又问候了祖父,说姐姐要与我说话。我吃了一惊,本没作好准备,偏偏都来了。听筒中先是一阵沉默……

  “我想你,”那声音无力的让人绝望。

  我等着听下一句,却没有了,我条件反射地哼了一声,才反应做错了,她已不再听了,又换成了那个不知排行的叔伯。他又说了一堆,我只顾想刚才的,没有听,只是哼哼。我想姐姐一定又哭去了。这事引得我一直到今年年前都很不安。

  姐姐大我三个多月,小时候回老家,我不熟人也不熟路,总是她带着我,我也惹哭过她,可是她总对我很好。那时她家还住北方农村普便的砖土混合房,有个大院子,院门口总来一些小男孩(那时对我来说得算大了)喊着她名字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但那话应该是在激怒她。我那时不知哪来的勇气,出去和他们打架,最后那些男孩都被祖父赶走了,当然我也会被教训一顿,(祖父是不跟我客气的)。后来,她让我给她写信,但是我却坚持不下来,总是写几张不写了,回一次老家,再写几张又不写了。信中无非是她对我的忠言,我对她说其实我们年龄差不了几岁,但她总是当我是她小弟弟。

  她的父亲,我的小叔,在我看来是家中最不得意的,我几次不经意看到他在父亲和几个叔伯面前哭,无非是要点祖父的生活费,因为祖父在他家里住着,他是个庄稼汉,没多少收入。其实也怪叫人可怜的。他结婚早,前两个孩子都是女儿,所以他要了第三个孩子,终于是男孩了。他整日疼着宝贝儿子,要钱有(其实也就是一毛两毛的),而且整日出去贪玩也可以,不过是说两句。而两个女儿,每天只能做家务,尤其是过年,端菜盛饭,收碗洗锅,还要帮着做饭。我看着别扭,就帮她们,可是被拦住,“男孩子做这些没出息”,让人不理解的是,她们在伙房里吃饭,而我在正房里吃饭。其实道理她们最明白但她们似乎很乐意,只有妹妹有时发点牢骚,但之后又很自觉地去做了。

  前年姐姐上了高中,信中说她要考大学,离开这鬼地方,我觉得考大学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就像到了午饭时间要吃午饭一样,便不对她多说,她也不再说了。两年没回去,我们的通信又断了,这时我上了高中,发现高中也不是那么好上的,班上许多同学已务农的务农去了,打工的打工去了,又忘了姐姐该上高几了,似乎已经考过大学了,我想那农村条件比不了城市,姐姐有多半是没有考上,又想起那三个字的电话通话,越发地思念了。晚上睡觉时想着,有些不安,也快年终了,一定要回去看看。

  一个星期天去外祖母家去聚餐(这也是例行的),父亲提起过年,说今年不如去我家,婊舅们皆同意,我心中一寒。此后几天,我尽理由安慰自己。又过了些时日,三伯打来电话,叫父亲回家过年,说祖父年老了总念着,若不早些回去,怕再没时间了。我观察父亲似乎很矛盾,次日早起,给母亲说起,母亲希望不要回去,问我的态度。我说回去吧,这么久都没回去了,不太好,母亲说“你懂什么”。后来终是决定回去了,我再三安慰母亲,她决定留下来过年。

  农历二十五日起程,母亲再三叮嘱注意冷暖,不要吃不干净的东西,不要喝冷水,不要睡热炕,我都答应着。

  早上出发,天黑到达,我们决定在县里的三伯家吃过晚饭后再去拜访祖父,我已是疲劳的很了,吃了一碗面就懒懒地躺着,想姐姐长什么样,现在是什么样,但却没有急着想去见面的意思,我那时想,第二日早上赶去最好。

  三伯他们也吃完了,问我饭怎么样,我有气无力地答着好,他们决定起程,又一次坐车叫人厌倦透了,一路上我思索着去后应怎么说,怎么做,什么表情,一步一步都像拍电影一样策划好了。车停了,姐姐家的砖土房早拆了,盖了楼,两层了。现在农村很兴这个,但第二层一般作仓库,生活区域也没扩大多少,只是外面看上去好看而已。几棵枣树立着,像是被人作好的姿势,给我人出一种冷漠的气氛。我在寻找着羊和鸡,不知给圈到哪里去了,或是不养了?我实在不想进去,无奈只好跟在三叔和父亲的后面。

  屋里确实暖和,或是外面太冷的缘故,一股燃过香夹杂着烧煤的味道扑鼻而来,似乎有意强调我确实来对了地方。先是问候祖父,他似乎没什么变化,姐姐在旁站着,我不敢斜看,之后要拜先人,拜过后,才能仔细地看看姐姐了。

  姐姐带我到她房间,我看着她却没有一丝预想的激动,我把车上想好的全忘了,但不因为紧张,而是说了一些学习如何,压力大否,问了几个旁人的情况之类的话,知道她现在才上高三,今年高考。之后就又寂静了,这使我想起了电话中的那阵寂静,最后我提议去外边走走。

  农村的夜才像夜,除了各家的灯光外,没有别的光源,星星很多,月亮显得很明朗,可这里的人却希望那种都市的灯火,是不是又应了钱钟书那“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我问她记不记得小时候我们坐在月光下唱歌,她说记得,现在大了一点也不好。我又问她是否收到了我的那信,她说收到了,没时间回。我又问她考大学把握怎么样,她不知道,考不上再补习,我想安慰她说我们那有补习两年的,不想她说邻家那男生在她上高一时就高三了,现在还是高三,估计有20岁了,比他大4岁。

  “你有女朋友吗?”她忽然看着我说,睫毛挑起,看起来很漂亮。

  “没有啊,怎么了?”我慌张地答道。

  “没有好啊,没有最好。”她重复了几遍。

  后来我知道她高二开始和一个男青年恋爱,其实年龄差不多,但人家已是个生意人了,后来的结果想必不会很好。我们在一盏路灯下站住,互相望着,又寂静了下来,这时我才看清了她,比往年憔悴多了。梳着我印象中那种发型,前额垂下一缕,其他扎起在后面,那缕头发显得无精打采的,挡住了左面的眼睛,但还能从头发的缝隙间看到,那眼神像个老人的,我料想她经历了很多,但那眼神却有一丝呆,不像是在看我,却像有一只很小的飞虫在我俩脸之间。她的脸却胖了些,两颊的肉有引起微微下垂,但终究是个瘦人,颧骨还突出着。她忽然眼神朝别处望去。

  “今年有多少假期?”她声音有点沙,普通话说得很不流利。

  “十几天吧!年不完就要上课。”

  “什么时候回?”

  “爸爸说初六。”我停了一下“但我想早些回去。”我没有隐瞒。

  “哦,你们很紧张呀。”

  “那你呢,什么时候上课?”

  “过完十五。”

  “嗯——今年过年有社火没?”其实我本不在乎这些,村上的社火是最无聊的。

  “应该有吧,或许没有,没人给钱谁演呀!”

  “还要给钱?”

  “是啊,往年都是我们家族的人给的`最多,你小的时候(她说这话时仿佛比我大许多)三伯和你爸爸还被村长请到台上表扬呢!”

  我才想起,这村上的人有多半都是本家。

  “这村上都是我们家的人,自然是我们捐得最多。”

  “是啊,明天可要记得,见了小的得叫爸,见了大了得叫爷,见了老的得叫太爷,我们辈小,可不要像你小时候找你十二爸打架去呢!”说完咯咯地笑,那笑声确是好听,但又让人怀疑是苦笑。

  晚上回了县城,第二天天明叫去村里吃早点。她似乎有意避着我,我执意要在伙房里吃饭,为了与她说话。但到了吃饭时,又不知说些什么。我说饭好吃,只是婶婶回答说好吃多吃点,连我所希望的一丝笑容也没有出现。我盯着她希望能得一个眼神,也没有奏效。饭后她去温习功课了,我无聊地逗狗玩。

  这么无聊地过了三天,她不与我多说话,只是发现我盯着她后笑一下,又匆匆地走开了。我只是逗狗、看电视、跟着大伯置办年货,好在县城二姑家可以上网,我用这几天作我的blog打发时间,终于到了三十。

  这里过年和大城市不同,县城街上店铺都闭了门,路上也只是几个无所是事的人,路显得比以往宽敞,我们吃过饭后,坐了三伯的车,下去村里过年。

  白天没什么活动,祖辈们在里屋煮茶淡话,晚辈们打牌,姐姐作完家务就进屋去了,我不好再打扰她,就随几个兄弟们在村里串去了。走到一家小卖部,决定进去拜访,兄弟们都学会了大人们的客套,相揖相抚,我只在旁边看着。那家的同辈我也认得,前几年还一起玩,现在确穿起了西服(虽然那西服很烂,像城里街头不良少年穿的)。谈话中得知他早不上学了,在家等事干,我看到他身后的女孩抱着个孩子,孩子有一个多月的样子,兄弟们似乎看到,便问道:“这丫头是谁,没见过。”那女孩瞪着一兄。

  “我媳妇。”那穿西服的同辈人有一丝不好意思,招呼那女孩进去。我突然觉得那女孩和姐姐很像。

  “什么,你哪找的媳妇,你小子结婚了,年龄还不够吧?”

  “年龄,你们到底是城里人,农村哪来那么多规矩。你想过,就生个孩子一起过,不过我找别人,农村里不上学要干活了,家里就得有个女人。”

  “生个孩子!那孩子该不是你的吧?”

  “是我儿子,也没啥,我也快20了。”

  几个自恃见过世面的兄弟们也觉得开了眼界,评论着,我们回去了。其他时间一直无心去玩了,等着天黑。

  太阳约定好似地准时落下了。村子里也喧哗起来了,姐姐帮着几个婶婶为年夜饭作最后的准备。大伯像个孩子一样在院里放着各种样式的炮。大人们这时都走出来,要去烧纸钱,我问姐姐去不,说不去,我说我也不去,但大人们说男孩子必须去,无奈我只好去了。烧过钱回来,菜已摆满了桌,今天破例姐姐她们可以与几个婶婶一起坐在正房里,我也去和他们一起做了。桌上没有太多的话说,姐姐给我倒了一杯煮热的黄酒,我喝了几口,觉得很好喝,便再要,姐姐却不许了,说再喝会醉的。

  饭后我没随几个兄弟们出去,而是去了姐姐屋里,姐姐说也没什么好做的,不然玩扑克吧,我同意了。期间,我问她为什么这几天这么冷漠,不同我们一起玩,她说一直是这样。

  “高三压力很大啊。”

  “你学习不是很好吗?”我向来这样认为。

  “也只是在这个小县城,就算我考上了也不一定能去上,何况考不上,考不上我又要怎么办。本来村里上高中的女孩很少的,我已算幸运的了,给家里这么大的负担,毕竟还有一个弟弟,说什么也要让他上。”我突然想到了早上那个小女孩。

  “你不是说想考上大学离开这地方吗?”

  “想是这么想,你觉得是人服从现实还是现实服从人呢?”我发现她忍着泪。

  “我已经做了最坏了打算……”她眼睛向上看,似乎可以看到未来。

  我忙转移话题,为她介绍扑克牌上图形的意义,她夸我懂得多,又说不想玩牌了。我想起这次来时带了素描工具,便说要为她画像,她很惊恐,还怀疑我的能力,我钉好了纸,叫她坐着听音乐、说话就行了。

  “你不用紧张,不用一动不动,动作不要变得太大就行了。”

  “画坏了不要怪我啊!”她还是不放心。

  我一直觉得姐姐很美,早想画了,这次留了个心,把工具带来了。

  “你爱听什么歌?”我跟她聊天为了使她放松。

  “有歌听就很好了,还哪里有挑拣。”

  “总有最爱听的吧?”

  “Beyond的《真的爱你》。”

  “唱一下吧。”

  于是她很高兴地为我唱了起来,带着笑,很甜,几天来她第一次这么愉快。我们又聊了一些小说、明星,尽量不谈考学、家庭、理想、打算之类,怕打破她这么甜的笑。

  我的画也完成了,画上的她笑得同样很甜,她看着画先是一愣,我问难道不像她,说确实不像,说她没这么漂亮,我说你照照镜子,她对着镜子看,我在她身后作了一个鬼脸,她又笑了起来,边笑边对着镜子说:“像了像了。”

  “你每天都这么笑就会和画里一样了。”

  “能吗?”

  “你想笑就笑了,怎么不能。”

  她不说话了。

  天渐凉了,她看我冻得发抖,让我进被子里去,我靠着床头,把被子盖在下半身,她也盖了,靠着我,又把头枕在我肩上,我身上一阵寒意,我感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爱,有点像小时候在母亲怀里。

  后来几天,她照例是冷漠的,我常被拉去和父辈们一起拜年,很少见她了,只是最后一天,她叫我去,我与父亲死缠烂打到了她家,她给了我一个信封,这信后来回到家后才看:

  小弟:

  你能回来姐姐已经很高兴了,姐姐心中许多事你不会明白的,也许你到了我这时候你就懂了,姐姐不担挑着担子,四周还受着许多不同的挤压,但姐姐坚强,你是男子汉,希望你也能坚强地面对一切,大人之间的事对我们没有影响,姐姐与你的心永远是最近的。这次可能让你失望了,等我逃出这一切一定陪你玩个痛快!

  爱你的姐姐

  时间是慢慢地到你忽略它的时候,突然告诉你,它是很快的。到该走的日子了,我和姐姐又说了许多鼓励的话,上了车我再没有回头,车门一关,似乎把我泪水的阀门打开了,我尽力不让父亲发觉,低下头去,膝上被染湿了一片。

  我走了,离开了这地方,离开了姐姐,不知何时才能再回来,我确认看不到那村子后,抬起了头,看着眼前伸向远方的路,远得看不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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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寂的夜,只听到蝉的声音。华丽的灯光,休闲的人群,最是那迷人的夜色。

  超市里,买完东西。骑着车,悠闲的游荡在大街小巷。花花世界,让人无限的遐想,让人无限的无奈。生活的琐事,功名利禄,包围着人,人心真的很累,很累。没有一刻的安静,没有一刻的停留。

  来到北潭公园,原来的污水河,河滩地,变成了干净,绚丽的公园。小时候,家里的'地在这里,我就和父亲一起来到这里,夏天收麦田,秋天看护玉米地。手里拿着皮鞭,为了保护自己吗!闲暇时刻,我和父亲还一起在污水河里,抓龙虾。龙虾藏在河的两岸边的洞穴里,我们不顾腿的泥泞,抄起手来,就一把抓下去,很难抓住。 为了提高效率,父亲邀请了一些大的孩子,他们经验丰富,一抓一个准,我们瞬刻收兵,收获颇丰。望着大红龙虾,我欣喜若狂。拿回家后,放在水池里,看着它们游来游去,我欢喜。可是我头昏目眩,从小迷信的我,感觉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告诉父亲后,只好忍痛割爱了,把大红龙虾放归河里,让它们自由。

  望着,现如今漂亮的公园。夜晚时分,黑夜不在统治这个宇宙了。此时,灯火辉煌,人们翩迁起舞,或是打着太极,静气舒心,颐养天年。

  一座座高楼挡住我的视线,进入里面,整齐划一的房子,独家独院。真美。路是水泥路,夏天,不用穿泥鞋。冬天,还可以在上面滑雪。呀!突然间,觉得社会的发展真的很快,原来的荒滩地,没有隔几年,就变成了高楼。这是几年的功夫呀!

  继续往前走,人居越来越少,有了一点野外的气息,风吹着,黑夜让人的眼睛看不见四周,只听见,鸣蝉的叫声。此时,已经立秋了,这时的鸣蝉不是噪音了,是一首悦耳的音乐,让人陶醉。

  一排排树木,高大林深。这里曾是猪牛羊的交易场地,每个月的某个时候,人们从四周汇集而来,熙熙攘攘,中午时分,又恢复了静寂。随着发展,习俗和习惯在改变。现在这里已经变得荒凉了,杂草丛生。周围,又有了新的场所出现。历史,就是这样的。

  我游荡着这里,那里。不知何处是归处,夜的寻觅,发现了万事万物有它的天理,有它的规律。明白了,又不明白。尘世的繁华,最是迷人,也最是让人难受。放下心情,放开怀抱,让自己变得不一样,变得脱俗一点。

  活人,真的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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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晓》这首小诗,初读似觉平淡无味,反复读之,便觉诗中别有天地。它的艺术魅力不在于华丽的辞藻,不在于奇绝的艺术手法,而在于它的韵味。整首诗的风格就象行云流水一样平易自然,然而悠远深厚,独臻妙境。千百年来,人们传诵它,探讨它,仿佛在这短短的四行里,蕴涵着开掘不完的艺术宝藏。自然而无韵致,则流于浅薄;若无起伏,便失之平直。《春晓》既有悠美的韵致,行文又起伏跌宕,所以诗味醇永。诗人要表现他喜爱春天的感情,却又不说尽,不说透,迎风户半开,让读者去捉摸、去猜想,处处表现得隐秀曲折。

  情在词外曰隐,伏溢目前曰秀。(张戒《岁寒堂诗活》引)写篇,诗人选取了清晨睡起时刹那间的感情片段进行描写。这片段,正是诗人思想活动的启始阶段、萌芽阶段,是能够让人想象他感情发展的最富于生发性的顷刻。诗人抓住了这一刹那,却又并不铺开去,他只是向读者透露出他的心迹,把读者引向他感情的轨道,就撒手不管了,剩下的,该由读者沿着诗人思维的方向去丰富和补充了。写景,他又只选取了春天的一个侧面。春天,有迷人的色彩,有醉人的芬芳,诗人都不去写。他只是从听觉角度着笔,写春之声:那处处啼鸟,那潇潇风雨。鸟声婉转,悦耳动听,是美的。加上处处二字,啁啾起落,远近应和,就更使人有置身山阴道上,应接不暇之感。春风春雨,纷纷洒洒,但在静谧的春夜,这沙沙声响却也让人想见那如烟似梦般的凄迷意境,和微雨后的众卉新姿。这些都只是诗人在室内的耳闻,然而这阵阵春声却逗露了无连春色,把读者引向了广阔的大自然,使读者自己去想象、去体味那莺啭花香的烂熳春光,这是用春声来渲染户外春意闹的美好景象。这些景物是活泼跳跃的,生机勃勃的。它写出了诗人的感受,表现了诗人内心的喜悦和对大自然的热爱。

  宋人叶绍翁《游园不值》诗中的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是古今传诵的名句。其实,在写法上是与《春晓》有共同之处的。叶诗是通过视觉形象,由伸出墙外的一枝红杏,把人引入墙内、让人想象墙内;孟诗则是通过听觉形象,由阵阵春声把人引出屋外、让人想象屋外。只用淡淡的几笔,就写出了晴方好、雨亦奇的繁盛春意。两诗都表明,那盎然的春意,自是阻挡不住的,你看,它不是冲破了围墙屋壁,展现在你的.眼前、萦回在你的耳际了吗?施补华曰:诗犹文也,忌直贵曲。(《岘佣说诗》)这首小诗仅仅四行二十个字,写来却曲屈通幽,回环波折。首句破题,写春睡的香甜;也流露着对朝阳明媚的喜爱;次句即景,写悦耳的春声,也交代了醒来的原因;三句转为写回忆,末句又回到眼前,由喜春翻为惜春。爱极而惜,惜春即是爱春──那潇潇春雨也引起了诗人对花木析担忧。时间的跳跃、阴晴的交替、感情的微妙变化,都很富有情趣,能给人带来无穷兴味。《春晓》的语言平易浅近,自然天成,一点也看不出人工雕琢的痕迹。而言浅意浓,景真情真,就象是从诗人心灵深处流出的一股泉水,晶莹透澈,灌注着诗人的生命,跳动着诗人的脉搏。读之,如饮醇醪,不觉自醉。诗人情与境会,觅得大自然的真趣,大自然的神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是最自然的诗篇,是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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