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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3)

时间:2017-05-15 试题 我要投稿

  三、计算题

  1、正确答案:

  (1)D;(2)C;(3)C;(4)A

  试题解析:

  (1)业务1:收购花生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400×7%=28(元)

  业务4:甲公司支付运费,取得运费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3000×7%=210(元)

  业务5:购进检测设备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600×7%=42(元)

  业务6:购进自用货运卡车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000×7%=70(元)

  甲公司当月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8+210+42+70=350(元)。

  (2)业务2:销售副食品并送货上门收取运费应计算的销项税为585÷(1+17%)×17%=85(元)

  业务4:由于运输公司的发票开具给甲公司,甲公司另开票向乙公司收取运费,该项收取运费应作为甲公司价外费用计算销项税。

  销项税=900÷(1+17%)×17%=130.77(元)

  甲公司当月收取运费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85+130.77=215.77(元)。

  (3)业务7:甲公司当月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1-7%)×7%+(3000-100)÷(1-13%)×13%=440.86(元)。

  (4)当月的销项税额:业务2应收取的销项税=65000×17%+585÷(1+17%)×17%=11135(元)

  业务3:甲公司代垫运费后收回,承运的货运公司将运费发票开给购买方,甲公司亦将发票转交给购买方,该项业务收取的运费不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

  甲公司销售熟食制品的销项税额=25000×17%=4250(元)

  业务4:销售副食品及代垫运费收回的销项税额=400000×17%+900÷(1+17%)×17%=68130.77(元)

  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合计=11135+4250+68130.77=83515.77(元)

  当月进项税额:

  业务1:收购花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0000×13%=6500(元),支付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400×7%=28(元)

  业务4:甲公司支付运费,取得运费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000×7%=210(元)

  业务5: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00×17%+600×7%=51042(元)

  业务6: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80000×17%+1000×7%=30670(元)

  甲公司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500+28+210+51042+30670-440.86=88009.14(元)

  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83515.77-88009.14=-4493.37(元)。

  2、正确答案:

  (1)D;(2)C;(3)C;(4)A

  试题解析:

  (1)业务1:提供建筑设计劳务属于服务业,应纳营业税=(400000+50000)×5%=22500(元)。

  (2)业务3: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赵教授转让别墅应纳营业税=(4800000-2200000)×5%=130000(元)。

  (3)业务5:支付给新加坡中介公司咨询费应代扣代缴营业税=(20000+1500)×5%=1075(元)。

  (4)业务2:个人出租住房,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纳税人提供租赁业劳务,预收全年租金的,以收入全额计征营业税。应纳营业税=30000×3%×50%=450(元)。

  业务4: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业务6:接受无形资产的单位在美国,该项专利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除代扣代缴营业税外,赵教授合计应纳营业税=450+22500+130000=152950(元)。

  四、综合题

  1、正确答案:

  (1)D;(2)B;(3)A;(4)A;(5)A;(6)ACD

  试题解析:

  (1)业务2:进口烟丝的关税完税价格包括境外的运费,不包括境内的运费。

  关税完税价格=(150+20)×(1+0.003)=170.51(万元)

  应纳关税=170.51×10%=17.05(万元)

  进口时缴纳的增值税=(170.51+17.05)÷(1-30%)×17%=45.55(万元)

  进口时缴纳的消费税=(170.51+17.05)÷(1-30%)×30%=80.38(万元)

  该卷烟厂当月进口环节缴纳税金=17.05+45.55+80.38=142.98(万元)

  (2)业务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8.5+3×7%+6.8×(1—2%)=15.37(万元)

  业务2:境内发生的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12×7%=0.84(万元)

  业务3: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3.2×13%+2×17%=2.06(万元)

  业务4: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增值税销项税=400×17%+100×50%×17%=76.5(万元)

  业务5:进项税转出金额=(5.86-1.86)×17%+1.86÷(1-7%)×7%=0.82(万元)

  业务6:将自产的新型雪茄烟对外赠送,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应纳增值税=18×(1+5%)÷(1-36%)×30%×17%=1.51(万元)

  当期销项税额合计=76.5+1.51=78.01(万元)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合计:45.55+15.37+0.84+2.06-0.82=63(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78.01-63=15.01(万元)

  (3)业务3: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3.2×87%+2)÷(1-30%)×30%=5.78(万元)

  (4)业务4: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卷烟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应纳消费税=400×56%+100×50%×56%+(200+50×50%)×150÷10000=255.38(万元)

  业务6:将自产的新型雪茄烟对外赠送,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业务6:应纳消费税=18×(1+5%)÷(1-36%)×30%×36%=3.19(万元)

  本月准予扣除的烟丝买价=35+50+(170.51+17.05)÷(1-30%)+(13.2×87%+2)÷(1-30%)-(5.86-1.86)-20=348.21(万元)

  本月准予抵扣的烟丝已纳消费税=348.21×30%=104.46(万元)

  当月自行申报应缴纳消费税=255.38+3.19-104.46=154.11(万元)

  (5)该卷烟厂当月自行申报并缴纳城建税=(154.11+15.01)×7%=11.84(万元)

  (6)选项B:进口烟丝的关税完税价格包括成交价、货物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保险费用,但是不包括境内运费。

  2、正确答案:

  (1)D;(2)B;(3)D;(4)D;(5)B;(6)AC

  试题解析:

  (1)业务1:自开票的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应按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提供其他服务业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该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20+3)×3%+2×5%=0.79(万元)

  业务2:该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75-30)×3%=1.35(万元)

  业务3:货运代理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该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50+5)×5%=2.75(万元)

  前三项货运业务应纳营业税=0.79+1.35+2.75=4.89(万元)

  (2)业务4:出租车辆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缴纳营业税

  出租车辆应纳营业税=(15+6)×5%=1.05(万元)

  业务5:程租业务应按照“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光租业务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缴纳营业税

  出租船只应缴纳的营业税=10×3%+(8+1)×5%=0.75(万元)

  对外出租汽车和船只业务应纳营业税=1.05+0.75=1.8(万元)

  (3)业务6:出售委托建造宿舍楼按照“转让不动产”税目,以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

  出售宿舍楼应纳营业税=1600×5%=80(万元)

  业务7:出售外购办公楼应按照“转让不动产”税目差额缴纳营业税。

  出售办公楼应纳营业税=(2300-1700)×5%=30(万元)

  销售宿舍楼和办公楼应纳营业税=80+30=110(万元)

  (4)该企业应纳营业税合计:4.89+1.8+110=116.69(万元)

  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16.69×(7%+3%)=11.67(万元)

  (5)业务8:购买车辆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20×(1-6÷10)×10%=0.8(万元)

  (6)该企业因终止合同退还运费,允许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也可以从企业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如果从企业的营业额中减除退还的运费,相应减除了营业税额,也减除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