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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二》要点复习:提供劳务收入

时间:2020-09-07 10:56:26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税务师《税法二》要点复习:提供劳务收入

  注册税务师简称CTA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二》要点复习:提供劳务收入,希望大家喜欢!

税务师《税法二》要点复习: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6)会员费。

  ①会籍会员费+其他单项商品服务费方式——即时确认

  入会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②会籍会员费+免费或低价商品服务费方式——受益期内分期确认(变相劳务费)

  (7)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3. 售后回购: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4. 以旧换新: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 折扣方式销售收入的.确认

  6. 买一赠一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7.其他收入的确认

  企业取得财产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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