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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时间:2021-04-28 19:22:19 报考指南 我要投稿

2015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考条件

2015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1.物业管理师报考对象有何要求?

  答:报考对象为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以下几种人员不得报考:

  (1)不从事物业管理专业工作的;

  (2)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的;

  (3)在校在读无工作经历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港、澳地区专业人员能否报考?

  答: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报考。

  3.工作年限如何计算?因工作年限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参加考试,成绩怎么处理?

  答:(1)以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后的工作年限和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取得第一学历证书前的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2)以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 ① 按取得前学历(中专或以上)后开始计算物业管理年限。非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合并计入物业管理工作时间;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不计入物业管理工作时间。 ② 无中专或以上前学历的,按取得报考学历证书后开始计算物业管理年限。

  因工作年限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参加考试者(包括第一年工作年限达不到要求而第二年考试时工作年限符合要求的),在考后审核中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全部成绩归于无效,无法取得证书。

  4.报考条件中的“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怎么理解?

  答:两个学位的专业都要求是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专业。

  5.部队学历能否报考?

  答:按照原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6.何为属地报名原则?“省直”包括哪些单位?

  答:按照考试规定,报名按照就近原则,在所在的省直或市考区报名。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网上报名时选择所在市报名点进行报考。广州市属单位考生选择“广州市”报名点进行报考。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选择“省直”报名点进行报考。非在穗的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在所在市报名点进行报名。

  7.部分科目通过的外省考生转到广东省内参加物业管理资格考试是否需要办理转考手续?

  答:2014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不用办理异地转考。如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老考生到我省报名参考,只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广东省作为报考地即可。报考地一经确定,将无法修改,请考生谨慎选择。

  8.不诚信报考的后果会怎样?

  答:报考不诚信的表现主要包括学历造假、资历造假、工作年限不实、所学专业不符、单位印章造假等情况。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取得证书的,将按照人社部12号令的规定,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收回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程序

  9.我省考试报名的网址和时间?

  答: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考后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20日9:00-7月10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网上支付。

  10.考前是否要到现场交表审核、现场交费?

  答:不用。考前只需要按照网站提示,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准考证打印即可参加考试。考后全科成绩合格者按照“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www.gdzczx.com)网站通知要求到现场交表审核。

  11.如何正确选择报考级别?

  答: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大部分考生应选择“考全科”。

  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选择“免二科”级别:在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参加“免二科”级别(为)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如错选报考级别,会造成考后无法合并成绩,成绩无效。

  12.忘记打印报名表,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未及时打印《报名表》者,后果自负。

  13.过了缴费截止时间,能否补交考试费?

  答:因系统设定了截止时间,超过缴费截止时间,考生无法再进行报名费补交。

  14.报名后,有违纪违规行为被禁考,报名费可否退还?

  答:考生报名物业管理师考试后,因参加其它专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被处予禁考的处理,其所报名的物业管理考试时间刚好处于禁考期内,考生将不能参加物业管理考试。因考生缴交的报名费已按财政规定实时上交国库,且报名结束后已经预订试卷,报名费将无法退还,考生也不能参加考试,将按缺考处理。

  15.如何开具缴费发票?

  答:网上缴费后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必须在7月31日前登陆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dzczx.com,填报考试费发票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开具发票后,将在网站发布领取通知。各市考生发票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办理和发放。

  16.准考证如何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