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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0 19:37:00 王娟 人力资源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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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1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2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程序,提高人员素质效率,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管理部是公司劳动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相关管理工作。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招聘、任用、离职等的审查与考评。

  3、员工招聘

  3.1招聘员工的原则

  3.1.1唯才是举的原则:公司聘用员工为学识、品德、经验、能力、健康优秀者。

  3.1.2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司招聘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

  3.1.3用人回避的原则:不允许聘用本部门员工亲属在该部门管理范围内工作。

  3.1.4严格程序的原则:招聘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依法办事,严禁用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3.2招聘员工的程序

  3.2.1招聘员工遵循以下程序:

  用人部门申请——管理部审查——公司领导审批——拟定招聘文案——发布招聘信息——进行人员招聘

  3.2.2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定编定员,需增加人员的,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职责、人数,到岗时间等,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审查。

  3.2.3管理部审查该部门的定编定员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由用人部门报其分管副总审批。

  3.2.4用人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交管理部拟定招聘文案,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会:市、区级人才市场

  ——媒体:报纸、网站

  ——上级:基地人力资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专院校、职业学校

  ——猎头公司:

  3.3招聘人员的'测试:

  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员须遵循以下程序:

  报名——初试——面试——复试、笔试——政审——体检——录用

  3.3.1报名:应聘人员到管理部填写《登记表》。

  3.3.2初试:应聘人员填写登记表,管理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初试,审查相关证件。

  3.3.3面试:初试合格的,管理部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面试,测试其专业能力,特殊岗位还应进行笔试或实作测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

  3.3.4复试、笔试:面试合格的,由用人部门的分管副总进行复试,并签署意见。同意试用的应注明试用期工资。重要岗位的员工还必须经总经理复试。

  3.3.5政审: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对其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进行政审。

  3.3.6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3.7录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其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员工档案。

  4、员工试用:

  4.1新进公司员工都必须进行试用。

  4.2试用期:

  42.1应届毕业生:3—6个月

  4.2.2往届毕业生:1—3个月

  4.2.3员工试用期间,能力突出,表现特佳者,可缩短试用期,但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4.2.4达到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或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4.2.5员工试用期间,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随时终止试用。

  4.3试用期工资:用人部门主管或分管副总确定,领导未明确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

  4.4担保:

  4.4.1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4.4.2担保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必须是重庆市主城区常住户口。

  ——在重庆市主城区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大中型企业)。

  ——有积极担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为其担保人。

  4.5保密协议:

  销售人员、服务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核心岗位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4.6入司培训:

  4.6.1所有新入司员工都必须参加入司培训。没有参加入司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4.6.2入司培训由管理部负责组织,用人部门配合。

  4.6.2入司培训内容:企业文化、产品知识、业务知识、军训等。

  5、员工转正

  5.1试用员工试用期满须转正者,由试用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批,并签署意见。同意转正的应注明转正后的工资。

  5.2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并签署意见。

  5.3重要岗位,还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5.4领导审批同意转正的员工,到管理部办理转正手续,予以转正定岗。

  5.5转正定岗的员工从审批当月的26日起,享受转正定岗后的工资。

  6、员工调动

  6.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自动离职处理。

  6.2部门内部的人员调动(岗位调换),由部门主管提出,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管理部备案。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6.3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调出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审批,重要岗位的员工还须经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达《员工调动通知单》。

  6.4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部门主管应于5个工作日内,其他员工应于3个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到新的岗位就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6.5员工调动岗位后,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

  7、员工离职

  7.1辞职

  7.1.1员工辞职应于15天前,重要岗位(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主管及其他重要岗位)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

  7.1.2在领导未批准前或虽批准但无人接替工作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否则旷工以论处,或停发所用薪资、福利。

  7.2辞退: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辞退员工:

  ——公司结构调整、精简人员。

  ——因病休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因违法乱纪、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诉的。

  7.2.2需要辞退员工,由管理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讲清辞退原因,作好安抚工作。

  7.3开除、除名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对员工开除或除名: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损坏公务者;

  ——不服从公司领导指挥,具有威胁行为者;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利益者。

  7.3.2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还将给予经济惩罚,并保留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力。

  7.4离职审批权限:

  7.4.1普通员工离职由部门主管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

  7.4.2重要岗位须报总经理审批。

  7.5工作交接:

  7.5.1经领导批准离职的员工,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财务、物资、工作移交清单,并填写《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

  7.5.2交接工作应在监交人的监督下进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必须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7.5.3交接工作及物品:

  7.5.3.1保管的员工名册、印章、公司文件、相关资料。

  7.5.3.2经管的财务、物资。

  7.5.3.3在办理或未了结的业务及财务事项。

  7.5.3.4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家器具及办公用品。

  7.5.3.5领用的工具

  7.5.3.6公司的工作证、工作服、名片、钥匙及其他相关证件。

  7.5.3.7其他属于公司的财务。

  7.5.4《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7.5.5办理离职手续时间为每天的17:00以后。

  7.6离职审计:

  7.6.1重要岗位人员(中层以上领导、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离职,必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离职审计,无违纪行为的方可离职。

  7.6.2离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

  ——离职人员同意贷给合作者的款项未收回者;

  ——离职人员借公司的款项或罚金未付清者;

  ——离职人员违约补偿金、赔偿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结的款项。

  7.7工资、福利结算:

  7.7.1离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为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之日。

  8、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9、本制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聘与录用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原则。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人才招聘

  第四条各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公司综合管理部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内部不能调配的情况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六条招聘计划获准后,综合管理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七条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综合管理部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资料初选主要考察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是否达到基本要求。

  第八条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综合管理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阅卷工作,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

  第九条对于通过考评小组认可的笔试者,综合管理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试卷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条面试一般情况下需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做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一条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管理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况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二条综合管理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及证书审核、人员背景核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表现等。

  第十三条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可按照公司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

  第十四条对于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事先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审批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对于突破编制的招聘,须报xx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人员背景核查

  第十六条工作内容及程序

  1、综合管理部须对应聘人员工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和查实。对财务及资金管理、审计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维护及信息系统管理等特殊岗位,以及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级人员,还须对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

  2、专项背景核查原则上应在应聘人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应聘人已声明要求延后核查,以及在录用报批前较难核实的内容,可在试用期间补充核查,但须在转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内容。

  3、专项背景核查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证、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联络和确认家属以及核对本人身份证等形式进行核查。

  (2)学历及相关证书的核查。包括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及各类证书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网络核查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查。

  (3)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及离职原因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外调、联系其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和了解,以及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其中,对于离职原因的核查,应重点考查此前两家单位的离职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现核查。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为人处事、行为特点等,主要通过正式联系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了解或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

  第十七条第十六条中第3项所指背景核查内容中,若(1)—(3)项核查属实,第(4)项内容较难获得信息,但对应聘人的面试评价良好的,可办理录用,但须由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在试用期间重点关注其作风和品行,并继续侧面补充核查第(4)项内容。

  第十八条第十六条中第3项所指的背景核查内容中,若核实(1)—(3)项内容有较大偏差,有虚假、伪造嫌疑,或在对第(4)内容的核查时存有重大疑问、疑点的,应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

  第十九条通过试用期补充核查,若有品行疑问,工作表现不佳,以及主要事实有偏差的,应不予转正。

  第二十条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用人部门进行辅助核查。综合管理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中已提供的线索进行正面核查,并辅以其他社会关系的侧面核查,用人部门主要通过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辅助核查。

  第二十一条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专项背景核查,须填写《应聘人员专项背景核查记录》,并作为录用报批的基本材料。试用期补充核查情况,应在转正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四章人才录用

  第二十二条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经理)的录用和任命,经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并聘任,其余人员的录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

  2、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和任命,须经公司经营班子讨论通过,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再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第二十三条人员录用审批流程

  综合管理部完成背景核查后,对拟录用人员,应填制《员工录用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辅导员人选、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录用通知与体检

  拟录用人员审批通过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通知录用人员、并组织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通过人员及时发放《录用通知书》,确定报到时间,提醒录用人员报道时应携带的资料;对在体检中发现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五条新员工报到

  新员工报到当日,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并配合用人单位负责人、新员工辅导员和新员工进行入职谈话。

  第二十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在转正前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新员工试用与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应聘人员情况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2、新员工试用期间,新员工辅导员需按照《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入职辅导。

  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单位可建议提前转正。

  4、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单位可向综合管理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参加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新员工转正

  1、综合管理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及时会同综合管理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及面谈。

  2、新员工符合转正要求的,由综合管路里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在员工《员工转正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位及年薪等,并和《新员工辅导员手册》一起交由综合管理部逐级报批。

  3、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4

  1.目的

  为明确公司聘用及解聘标准,确保招聘录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适用。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实施招聘计划及新员工岗前培训。

  3.2各用人部门负责提交用人计划申请表及新员工岗位培训。

  4.工作程序

  4.1招聘渠道

  招聘渠道: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来源

  1、内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2、外部招聘:在出现职位空缺而内部招聘无法满足需要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3、招聘渠道主要有各类人才网站、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必要时可以选择和人才中介及猎头服务供应商合作进行招聘

  4.2招聘原则:

  1、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有志于为本公司服务者,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区别,只要身体健康,履历清楚,通过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择优录用;

  2、录用实行回避:

  ①凡在本公司有夫妻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报,否则将视为欺骗行为;

  ②一般情况下员工的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经总经办人力资源部门总监批准可以录用;

  ③同部门员工恋爱、结婚,公司可以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岗位;

  ④公司严禁兼职(未经批准员工接受其他报酬时,被视为其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按擅自离岗行为)。

  3、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4.3招聘条件:

  ①有意愿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②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③按国家规定普通岗位年满16周岁以上;

  ④无不良、违法记录;

  ⑤诚实、守信、敬业,有良好的心态;

  ⑥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4.4招聘实施

  4.4.1招聘类别:招聘分为计划内招聘和储备招聘

  1.计划内招聘程序:

  1)、门店营业岗人员先定编后补充,总部业务岗人员依业务需要先定编后补充。

  2)、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及《职务说明书》,需要笔试考试的岗位提供笔试考卷,《人员增补申请单》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及总经办人力资源审核编制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人资根据上报的需求人员确定招聘方式,

  2、储备招聘:储备招聘首先有部门负责人申请,报总经办人力资源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履行招聘程序

  4.4.2甄选阶段

  1.社会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应聘申请表》,如实将正确资料填上,做到忠诚、不隐瞒、不假造。如隐瞒、虚报、造假,一经发现或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一律由本人负责。

  2、人力资源根据应聘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初试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后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复试;

  3、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人资提供的初试合格(笔试合格)名单进行复试;(总经办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4、复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资确认录用结论,人资收到后执行落实;

  5、由人资向被录用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书,确定录用人员报到入职时间。

  6、公司内部人员的竞聘,经原所在单位同意后按招聘流程进行甄选,人力资源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经甄选合格的',办理内部调动手续(按内部岗位调动流程办理)。

  4.4.3入职

  1)入职办理: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①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②双面身份证复印件2张(验原件);

  ③有效健康证原件(可在入职一周内办理);

  ④毕业证(学历证)书(大、中专以上毕业)复印件2份(验原件);

  ⑤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2)入职流程:新员工入职,人资要引导员工按以下程序办理

  1、新员工报到后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基础档案及公司要求的其他入职材料。

  2、由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到任通知书(新聘员工考勤通知书),用人部门做好迎新工作。

  ①录用→领取报到单→岗前培训→指导见习

  ②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登记《员工档案表》;

  ③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④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3)入职规定: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部门负责人既是招聘师又是培训师)。

  ①公司普通员工的试用期通常为1个月,管理岗位为2个月,有特别约定的根据约定;

  ②门店人员的入职有7天(含7天)的培训期适应期,适应期双方均可随时终止,适应期终止的不计算工资;

  ③本公司员工辞职后再次被聘回本岗位,经总经办人力资源部批准可以免试用期;

  ④其他零售公司的营业员、收银员、防损员,到本公司应聘相同岗位,经用人部门申请,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考核认可,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

  ⑤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4.4再次聘用:

  ①公司鼓励员工长期服务,鉴于种种原因可能导致员工中途离开公司。如再次加入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其离职的背景资料,确定是否可以重新聘用;

  ②因公司调整结构,被减员的员工优先重新聘用;

  ③自行辞职的员工在一年内不予重新录用;

  ④工作表现不佳、违纪、离职记录不良、离职两次或以上的人员将不予录用;

  ⑤重新聘用的员工的工龄需另行计算。

  1.聘用

  1)公司聘用员工以及员工接受聘用都以《员工手册》中规定的条款为准则;

  2)员工的受聘期限在协议中确定,其中包括延长聘用期;

  3)员工的岗位职责由公司管理部门予以制定;

  4)凡被公司录用的人员,

  5)个人资料通常只限于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需要时查阅(公司防损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阅所有员工档案的权限)。

  2.体检

  1)所有员工在开始试用期前都必须前往卫生防疫站或公司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报到第一天将体检报告交给人资。只有经证明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劳动协议被公司录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将要求员工每年作体检一次,以符合当地法规要求,保证公司的全面卫生质量。如员工患传染病,将被调任其他职位或在治疗期间暂停工作。

  3)凡发现员工患上传染病或不适宜从事原来工作的疾病时,公司将调整其工种或酌情另外处理,以保证公司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详情参阅《员工体检及健康证管理》。

  3.录用

  兼职限制:

  工作期间,员工不得为其他任何机构或商业活动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

  工作终止:

  ①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员工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公司,先报经核准,并将经办事项及业务、账目、款项、公物等相关事宜移交确

  认方能离开公司(重要管理岗位须接受离任审计,并在10日内完成离职手续);

  ②违纪解聘:

  如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聘员工,违纪解聘之理由及程序详见本手册相关规定;

  ③正常解聘:

  公司裁员情况,公司终止经营、投资、机构重组等,可以解聘员工,且公司应提前三十天向员工或者

  工会说明情况,并书面通知被解聘的员工,向其解释被解聘的理由;因上述情况裁员被解聘的员工不需要偿还在公司为其付出的培训费用。

  7)再次聘用:

  ①公司鼓励员工长期服务,鉴于种种原因可能导致员工中途离开公司。如再次加入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其离职的背景资料,确定是否可以重新聘用;

  ②因公司调整结构,被减员的员工优先重新聘用;

  ③自行辞职的员工在一年内不予重新录用;

  ④工作表现不佳、违纪、离职记录不良、离职两次或以上的人员将不予录用;

  ⑤重新聘用的员工的工龄需另行计算。

  8)续签合同:

  部门负责人与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在所属员工协议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及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代表公司决定是否继续与该员工续定劳动协议。

  9)竞业限制:

  ①所有员工除事前获得公司总经理或总裁书面准许外,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接受任何形式(有薪或义务)的兼职或全职工作;

  ②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事人员,在解除劳动协议的三个月内,不得兼任零售行业及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关联的其他行业;亦不得自营零售业务及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关联的其他业务,否则,当事员工需赔偿因此所对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满足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使招聘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招聘原则

  1.公司招聘以提高企业效率、提高企业竞争力、促成企业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

  2.机会均等原则: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内部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

  3.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

  4.坚持计划性原则。

  第四条招聘职责划分

  1.在编制范围内,用人部门的招聘计划由行政人事经理审批。新增编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公司的招聘工作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

  3.在招聘工作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行政人事部负责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用人部门负责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重要岗位及管理人员岗位需总经理亲自复试。

  第二章招聘计划的制订

  第五条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编制标准、企业当前的发展状况,以及各部门岗位的缺编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第六条招聘计划的制订。

  1.定期招聘

  ①行政人事部将在每年年底制订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②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月的第一周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③对应届毕业生的需求,要在定期招聘计划中注明。

  2.不定期招聘

  ①各部门因特殊原因急需招聘时,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各部门的要求临时招聘。

  ②为保证临时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

  第七条制定招聘计划时,属新增设招聘职位的,用人部门应将职位概况、人员需求计划表等相关资料一并上交行政人事部。

  第三章招聘工作的实施

  第八条招聘渠道的选择

  1.内部招聘

  ①通过提拔公司内部优秀人员来填补中层管理职位的空缺。

  ②通过工作调换或工作轮换,为员工提供全面、广泛地了解公司的机会。

  ③重新聘用由于某种原因当前不在职的公司员工,如长期休假人员等。

  2.外部招聘

  ①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四季度及毕业季进行。

  ②非应届人员的招聘和临时招聘,可根据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

  ③外部招聘渠道遵循及时、高质量和节俭的原则,合理选用招聘渠道。

  第九条初步筛选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收到的简历进行收集、整理,并初步筛选。

  第十条面试流程

  1.行政人事部按照各岗位选拔的需要,合理安排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中高层管理人员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具体根据实际招聘岗位的需要而定。初试由行政人事部主持,复试由公司副总或总经理参与面试。

  ②导购

  面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电话初试或现场初试,初试合格者,由分店店长进行复试。

  ③其他部门

  面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电话初试或现场初试,初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进行复试。

  2.面试结束后,参与面试人员应在应聘表的评语栏填写综合评语和录用意见,签名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第十一条录用决策

  行政人事部配合各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出决策。

  第四章录用程序

  第十二条录用

  1.在内部候选人被决定录用后,行政人事部应及时向被录用人发出任命通知,被录用人员需办理原部门工作交接手续后,到用人部门报到,正式上岗。

  2.新员工的上岗时间由用人部门确定,行政人事部负责及时通知。

  第十三条报到手续

  1.内部员工录用,需持有原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批准的.《人员调动申请表》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行政人事部负责做好人员调动的档案管理工作。

  2.新员工根据录用通知的要求,按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各项入职手续后,由新员工所在的部门为其安排具体工作。新员工应在行政人事部办理以下手续:

  ①员工本人亲笔详细填写《员工档案信息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1寸照4张等个人资料备案;

  ②入职体检证明报告一份,需由二级以上医院出具;

  ③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约定试用期期限;

  ④离职证明单一份,需由上家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⑤调转人事档案及各类保险手续;

  以上所需员工提交的材料,员工本人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发现虚报或伪造的,TATA木门有权将其辞退。

  第十四条行政人事部需及时准备新员工所需的相关办公设备提前一天通知相关,并部门新员工入职事宜。

  第十五条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根据各岗位的实际需要及员工的工作表现而定。

  ①导购

  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达到转正标准:订单达6单且个人业绩在5万以上(含5万)者,可提前申请转正;

  ②市场推广及家装

  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达到转正标准:订单1单,即可提前申请转正;

  2.试用期间,销售部和市场部领导要安排好新员工的指导人,并做好相关绩效考核记录;其他部门则由部门经理安排新员工工作内容,并做好相关月度考核。

  3.试用期满前一周,填写转正申请书,经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并递交每月书面绩效考评结果,经办公室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同意转正则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转正手续,并存档。

  4.未通过转正申请的,经行政人事部与员工本人沟通,可延长试用期,最长延迟期限不超过3个月;如不愿延长试用期的,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五章离职管理

  第十六条离职申请

  1.合同期内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直属经理提交书面《员工离职申请表》;合同期满而个人又无意续签合同的员工离职,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直属部门经理提交书面《员工离职申请表》。《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员工本人和所在部门,员工接到通知后方可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对于在合同期满,而未提出离职申请的,公司视为其自愿不续签合同,在合同期满日将终止与其构成的劳动合同关系,且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事宜。

  2.由于员工工作表现不佳或公司业务调整而离职:合同期内公司提出解聘或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解聘审批单》,转由行政人事部跟进并经总经理最终审批后,提前三十日向员工发出《解聘通知书》或《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确保有效沟通,到期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三天告知对方。

  4.劳动者因意外死亡,或被法院宣告判刑、死亡或失踪的,公司将自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事宜。

  第十七条离职手续办理

  1.离职当天,行政人事部需要约见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做好面谈记录,填写《离职面谈记录表》并备案。

  2.离职当日,员工需持《员工离职会签表》在各部门办理完毕所有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3.核心骨干人员的《员工离职会签表》需经总经理的最终审批,其他员工经主管领导审批即可。

  4.员工离职的当月薪资将由公司在双方协议的发薪日通过银行直接转入个人账号。

  5.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工作的延续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对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公司有权在该员工办好手续前暂停向其支付应得的工资补助及补偿,并视具体情况预扣一定款项弥补因此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待员工按规定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对遗留工作进行处理后,再予以发放相应款项。

  6.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造成了相关经济损失,企业有权追究。

  7.员工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积极配合后续工作处理的,公司将按期发放工资、报销款、办理保险等的转出手续,并正式开具《离职证明》。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6

  第一条目的

  规范招聘工作,提高招聘效率和保证招聘工作质量。

  第二条招聘原则及岗位标准

  1.招聘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2.岗位标准:略。

  第三条管理范围

  本制度主要对招聘过程中的如下几个环节:①招聘申请和审批,②招聘实施,③薪资/录用的确定,④体检,⑤聘用入司等作出规定。流程从申请开始,到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结束。

  第四条招聘申请和审批

  1.部门须依据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在要求到岗日前4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力资源申请表》,人力资源部直接批准并负责实施。

  2.在年度人力预算外的紧急招人,用人部门需填写《人力资源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经理级及以上职位的招聘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各部门内的组织结构调整,须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后的方案重新调整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需新增职位系列,则要附《职位说明书》。

  第五条招聘实施

  1.招聘信息发布: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批准后的部门用人计划及时发布招聘

  2.信息:对内采用网络邮件方式公布,根据用人条件员工可推荐或自荐。

  3.招聘形式:由人力资源部确定。若需要通过猎头公司进行招聘,则须经总经理批准。

  4.人员初选:对所收到的应聘材料,须先经公司行政/人事专员初选后,再转交用人部门进行再次筛选。

  5.面试:对初选合格者可以通知面试,面试分为二次进行,第一次为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次面试,按《面试大纲》的要求,重点把握求职者的气质、仪表、谈吐、综合素质、文化修养及敬业程度等问题;第二次为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进行的面试,根据所需岗位特点,重点把握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问题。

  如果求职者应聘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职位,第二次面试应由总经理及公司主管领导进行面试。

  6.面试程序:

  1)登记:应聘者应认真填写《应聘登记表》,对不认真填写者,招聘人员可做出提示,否则应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查阅《应聘登记表》的填写是否符合基本要求。

  3)询问个人情况及家庭背景,所学专业及工作履历,对应聘工作岗位的看法。面试人员应注明意见(录用或不录用)。尤其是用人部门的面试人员一定要认真把关,加注意见。

  4)人力资源部录用与否都要依据用人部门的意见。

  7.面试原则:尊重应聘者,保护其隐私,体现公平性和公正性;为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招聘人员要着装得体,言行大方。要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应聘的人员,耐心的.解答应聘人员的求职提问,但对涉及公司机密的问题应委婉拒答。严格按约定时间进行面试;面试资料准备充分。

  8.笔试/机试:如需要,可由用人部门增加笔试或机试(各部门有关试题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进一步了解考察应聘人员的价值取向和专业知识,使应聘人员更符合公司的用人要求。

  9.复试:对通过初试或笔试、机试的应聘者进行复试,与其沟通薪酬、工作职责、工作安排等内容;经理级及以上职位,在行政/人事专员完成背景调查后,须由公司总经理复试;面试负责人需填写《复试评估表》。

  10.对复试没有通过的应聘者,由公司行政/人事专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辞谢通知》,表示公司已将其简历纳入公司人才库作为公司的储备人才。

  第六条背景调查

  在正式录用之前,由公司行政/人事专员对经理级以上人员、或涉及公司机密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以加强录用的准确性。

  第七条录用及薪酬确定

  1.录用确定:由用人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2.薪资确定:按确定录用的岗位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3.录用通知:对确定录用的新员工,由公司行政/人事专员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发《录用通知》。

  4.通过面试录用后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求职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的原件审查后交还本人,复印件留档。

  3)近期一寸照片壹张。

  求职者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真实、可靠。

  第八条体检

  拟录用的招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专员安排新员工于入司前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一般不可录用。

  第九条入司

  1.体检合格的你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专员与其商定《试用合同书》的各项条款,尤其是岗位和工资待遇以及试用期的各项要求等,达成一致后双方签署《试用合同书》并填写《员工登记表》。

  2.签署《试用合同书》的新员工方可试用,签约后的新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到用人部门试用,用人部门须按《新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安排,做好新员工试用期的各项工作,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要大力协助

  3.公司用人部门应提前做好新员工入司准备工作,如安排位置、申领办公用品、名片、电话、内部信箱、胸卡等,并安排好试用期的工作内容。

  4.上述所有的公司新入职员工从面试到签订《试用合同书》的全部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并予以签发或传递;原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7

  1.0目的

  规范物业集团人员招聘工作程序,确保能及时、有效地为用人部门输送合格人才。

  2.0范围

  适用于除物业集团各部(室)助理级以上及所属物业公司(管理处)总经理助理级以上人员的所有员工的招聘工作。

  3.0职责

  3.1物业集团各部(室)及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制定用工计划并负责招聘工作的业务考核。

  3.2行政管理总部是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3.3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4物业集团副总经理负责用工计划、招聘计划及录用人员的审核,物业集团总经理负责审批。

  4.0工作内容

  4.1物业集团各部(室)、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依据人事定编及实际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用工计划填入《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行政管理总部。

  4.2定编内的主管以下人员的招聘按正常手续办理。

  4.3定编外:或定编内的主管以上人员的'招聘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4行政管理总部根据《物业集团定岗定编》及各单位缺编情况,每月27日前编制下月招聘计划,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5行政管理总部拟定招聘方案,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6行政管理总部在招聘方案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联系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4.6.1招聘的主要渠道有:人才市场招聘、报刊杂志招聘、网络招聘、学院、部队招聘、猎头公司招聘等。

  4.6.2招聘公告内容必须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时间、地点,报名须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它注意事项。

  4.7物业集团业务总部、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及用人单位协助行政管理总部做好题库的建立、面试、笔试等相关工作。

  4.8初试时:要严格审查硬件,包括核实员工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相关岗位技术证书、退伍证、健康证等证件。初试合格人员资料要分类整理,根据初试结果拟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在初试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到人。

  4.9初试过程中,若发现应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4.9.1有严重疾病史或者传染病者;

  4.9.2组织观念极差,不服从工作安排,纪律涣散者;

  4.9.3以往工作经历中职业道德欠佳、品行不端、自私自利者;

  4.9.4心胸狭隘,有严重心理障碍者;

  4.9.5性格特别内向,且与人交流沟通明显困难者;

  4.9.6吸毒者;

  4.9.7其他不合格的情形。

  4.10复试由行政管理总部统一安排。复试必须经过笔试、实操测试。

  4.11复试合格,择优进入岗前培训。进入岗前培训人员需报集团劳动人事保障中心审查。三日内未答复者,视为审查合格。

  4.12应聘人员资料的整理与保存

  4.12.1将已录用人员、待考虑人员、不合要求人员资料分门别类存放。

  4.12.2将需要补签的已录用的人员资料送有关领导签名确认。

  4.12.3已录用人员资料待员工报到入职后,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4.12.4待考虑人员资料保存期限为一年。

  4.12.5不合要求人员资料保存期限为一个月。

  4.13行政管理总部将招聘结果进行统计并写出招聘工作总结(招聘方式、面试的组织、招聘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呈物业集团总经理批阅。

  5.0相关文件

  无

  6.0记录表格

  6.1《人员增补申请表》(qr—6.3—01—13)

  6.2《物业集团定岗定编》(无固定格式)(qr—6.3—01—17)

  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8

  一、总则

  我们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聘用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二、招聘计划的制定

  用人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由综合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1、在编制范围内,如有职务空缺,则由综合部按照《人员需求申报表》制定招聘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2、招聘计划的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

  (1)招聘标准:确定受聘者的各项条件,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技能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2)招聘人数:制定招聘人数时,应在充分考虑到原职工潜力的情况下,合理确定,严禁出现超编人员;

  (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径、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综合部将根据所需人员层次的不同选择招聘方式和渠道,具体方式如下:

  (1)新闻媒介(网络、报刊、电视)发布招聘信息;

  (4)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招聘;

  (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资源处对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及初步筛选,及时反馈给各用人部门。各用人部门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由综合部通知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招聘员工根据不同的应聘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试、笔试等。

  4、主管级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时由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等人参与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主管级以下应聘人员由各部门主管、综合部及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面试。

  5、面试考核流程

  (1)由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各种技能证书的'原始证件;

  (2)根据需要进行面试、笔试等;

  (3)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作到以下几点:

  a、面试人员需要给人一种好感,能够很快地与应职者交流意见;

  b、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知识点;

  c、尽量避免的考查有争议的问题;

  d、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4)面试人员分别填写《复试意见反馈表》,待面试结束后,交综合部备案;

  6、对于未能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礼貌的回复。

  7、应聘人员如通过面试考核,由综合部汇总情况报总经理审核通过后,通知录用人员并确定到岗时间。

  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新进员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体系,促进招聘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所有岗位的招聘录用。

  第三条:集团行政人事部为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招聘原则

  第四条:员工招聘实行下列原则:

  (一)编制控制,按计划用人;

  (二)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

  (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章权责划分

  第五条:权责划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负责集团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

  2、负责招聘计划的制定;

  3、负责招聘渠道的选择及招聘广告的发布;

  4、负责招聘简历的筛选及面试的组织;

  5、负责应聘人员的招聘考核评价工作;

  6、负责实习员工的'转正考核评价工作;

  7、负责录取人员的手续办理及分配工作。

  (二)用人单位:

  1、参与面试;

  2、参与应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实习员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评;

  4、参与员工转正的评审工作。

  第四章招聘计划制定

  第六条:根据集团各单位定岗定员,用人单位每月制定招聘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招聘。

  第五章招聘录用程序

  第七条:岗位类别:集团公司所有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二类,分别为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岗位、一线司乘技术类岗位。

  第八条:岗位招聘录用程序:

  (一)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岗位招聘录用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试30分,考试40分,单位实习评价意见30分),考核得分为60分(含)以上择优录用,60分以下不予录用。主要按以下流程进行考核录用:

  1、面试: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单位共同完成,主要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条件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本人具备基本工作技能等进行评分。(xx集团招聘录用评分表附后)。

  2、笔试:实习到期员工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试,由用人单位出题,主要围绕以下内容:

  (1)如何开展好本职工作;

  (2)结合现岗位工作开展的实际,提出建议和意见;

  (3)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技能考核。个别岗位如保洁、门卫、广告维护等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职责考核。考试合格后由行政人事部组织述职。

  3、单位实习评价意见:按照以下内容作出评分:

  (1)遵章守纪,服从公司安排;

  (2)岗位职责掌握情况;

  (3)根据工作职责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二)技术类岗位招聘录用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试10分,理论考试10分,实操技能考核60分,单位实习评价意见20分),考核得分为60分(含)以上择优录用,60分以下不予录用。主要按以下流程进行考核录用:

  1、面试:由行政人事部完成,按照驾驶员招聘条件进行评分,驾驶员年龄、证件、视力、辨色力、听力、肢体、其它病史任一项不符合标准不予通过面试;其他技术类岗位按行政后勤人员相关规定进行面试评分。

  2、技能考核: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单位共同完成,驾驶员主要围绕场地实际操作进行评分;其他技术类岗位(维修工、平面设计、工程技术等)主要围绕相关专业技术进行评分,分值按行政后勤人员岗位执行。

  3、理论考试:由行政人事部完成;其他技术类岗位不进行理论考试。

  4、单位实习评价意见:按照以下内容作出评分:

  (1)工作技能掌握情况;

  (2)运营业务掌握情况;

  (3)公司规章制度掌握情况。

  除驾驶员外,其他技术类岗位分值按行政后勤人员岗位执行。

  第六章招聘管理规定

  第九条:公司三职等(含)以下行政岗位人员、一线后勤服务人眼试用期均为1个月(驾驶员、乘务员试用期为7-15天),四职等以上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十条: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员招聘录用的组织管理、监督、考核,原则上,对人员的招聘过程实行全过程参与,如因时间、地域等原因,不能够参与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托用人单位招聘,受托单位及部门应严格按招聘程序及标准开展招聘,并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监督,如发现受托单位及招聘人员违规违纪现象,要追究受托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对委托招聘事后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检查审核,发现问题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监管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招聘要严格按照年度定岗定员核定标准执行,若因工作业务量增加,需增岗位、增编人员,需履行人员增补签批手续,如未履行签批手续出现超员现象,扣除招聘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条:集团所有岗位招聘需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标准、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参与招聘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一经发现,被录用人员立即辞退。参与招聘人员视情节给予5-10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降职、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鄂市地区各级人员及xx、锡市地区四职等以上(含)行政人员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xx、锡市地区三职等以下(含)行政人员、一线后勤服务人员由当地公司自行负责招聘,其他各用人单位除行政人事部委托外,不得私自开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线员工)。如有自行招聘现象发生,扣除单位负责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员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集团员工招聘录用审批手续及其它未规定事项按《xx集团组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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