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市场管理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市场管理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市场管理方案1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食品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菜市场作为广大市民购买蔬菜瓜果的主要场所,其管理方案和细则也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菜市场管理方案和细则的必要性、菜市场管理职责、菜市场安全保障和管理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菜市场管理方案和细则的必要性
1、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保障市场的安全卫生水平
菜市场管理方案和细则可以从整体上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市民对于使用无公害蔬菜的认识,同时规范菜市场经营行为,提升市场的安全卫生水平,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购买到绿色、健康、安全的蔬菜水果。
2、保证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规范的管理方案和细则可以有效地维护市场经营秩序,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市场正常经营,同时也可以为经营者提供依据,从而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3、促进市场规范化发展
菜市场管理方案和细则是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的基础,有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可以促进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市场衍生出更多的新型服务形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菜市场管理职责
1、统筹协调市场管理工作
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市场管理方案和细则,落实市场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市场整体运营管理机制。
2、维护市场秩序
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持市场内各商贸活动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的状态。
3、实行经营许可和行政处罚制度
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经营许可和行政处罚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对市场经营主体进行许可和处罚。
4、加强市场安全管理
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市场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检查、监管市场内经营活动的安全卫生水平。
三、菜市场安全保障
1、保证市场卫生安全
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市场卫生管理,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的卫生监督,加强市场内垃圾清理、消毒、杂物堆放等管理工作,确保市场整洁卫生。
2、规范蔬菜流通环节
菜市场管理机构应严格监管蔬菜流通环节,对于买卖方进行备案和许可,严禁非法经营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蔬菜水果,提高市民购买安全蔬菜水果的信心。
3、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于重要交通道路、市场大门进出口、摊位区域等的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确保市场运营安全。
四、菜市场管理方式
1、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市场内各项信息,为市场提供科学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服务。
2、实施多元化管理模式
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实施多元化的管理模式,根据市场情况和需要,采用互联网、人才共享、数据联通等手段,开拓多元化运营模式。
3、推行品牌建设
菜市场管理机构应推行品牌建设,提高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市场经营与品牌建设相互促进,让市场成为地方特色经济的代表。
总之,菜市场作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地方,其管理方案和管理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将不仅仅是提高市民购买安心蔬菜水果的保障,更是促进市场建设的标志。因此,各级政府和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动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
市场管理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全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为目标,以开展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农贸市场“两保一稳两化”改造,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我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3个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
(二)按照“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讲诚信、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的标准化和信息化要求,创成2个“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
三、政策措施
(一)对列入新一轮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的资金补助,继续按照《区农贸市场新一轮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执行。即“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按期完成改造的,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核定的实际投入金额,由区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新建、拆建类市场按每平方米最高限1500元标准,由区财政予以补助30%,装修类市场按每平方米最高800元标准,由区财政予以补助30%。”信息化投入按实际金额由区财政予以补助30%。
(二)对当年被认定为“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的,区财政按《区服务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社会公益基础设施的标准,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努力降低市场经营成本。农贸市场用水价格按居民用水价格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三生融合·幸福”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市场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增强工作主动性、协调性,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深入抓。今年有改造提升和创建任务的街道,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作进度,实行定人、定职、定责、定时间,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商务、工商、消防、财政、规划、住建、卫生、城管与执法、国土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并充分调动街道和市场举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开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通过“一场一策”、并联审批、专题会议纪要等形式,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联系街道职责,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合力推进。
市场管理方案3
一、公司经营管理农贸市场成功经验
公司在长期的从事农贸市场管理中,总结了一套成功的经营管理经验。
1、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经营。
a.根据农贸市场经营要求,公司建立了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场内经营者守则和食品卫生及业务规范培训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场内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公司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别参加各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或轮训,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佩戴统一印制的胸标。
b.公司对管理人员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配备有市场秩序、环境保护、卫生管理、车辆停放、食品安全、商品检测、台帐资料、信息宣传、设施设备、建筑安全、消防安全、计量管理等专职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c.农贸市场配备电子监控系统并有专人负责,加强市场安全管理;同时安装电子价格行情显示牌、配备手提篮或手推车,及时发布商品指导价格,方便消费者购物。
d.公司对农贸市场外场地管理。停车场地设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场内经营者和消费者车辆分设区域划线停放,市场管理人员全天候实行动态督察纠正,做到停放有序、摆放整齐。并组织专人加强对场内经营者的上菜管理,场内经营者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在公司规定的时间进入市场,尽量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农贸市场的文明诚信管理。
a.根据徐州市政相关要求,公司对农贸市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安全保卫、商品检验、市场承诺、投诉公示以及进销货台帐、对农产品来源溯源、对商品质量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销毁等相关基础管理制度。
b.公司根据农贸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要求,设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室、投诉箱、投诉举报电话。农贸市场与场内经营者约定消费侵权损害赔偿办法,要及时处理交易纠纷投诉和消费投诉。
c.在农贸市场要设立公秤处,监督场内经营者全部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
d.公司对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建立监督约束机制,通过采取信用评比、考核奖惩等措施,规范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做到亮照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
3、农贸市场的安全卫生管理。
a.公司对农贸市场内经营者实名健康登记,每位经营者都到办理卫生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定期检查登记。同时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对家禽、熟食、肉制品经营区、厕所等重点区域经常冲洗、消毒,保持干燥、无异味。
b.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收集房容量充足,密闭管理,内部铺设瓷砖并备有冲洗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摊位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配备必要的卫生保洁设施。市场内垃圾及废弃物集中收取并及时清运到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日产日清并定期冲洗,保持市场内外卫生整洁。
c.农贸市场根据经营面积配备足量的专业保洁人员。人员配备标准为:1000平方米以下农贸市场至少配备保洁人员3-4名;1000-20xx平方米至少配备保洁人员4-8名;20xx-4000平方米至少配备保洁人员8-12名;4000平方米以上至少配备保洁人员20名。
d.对农贸市场经营人员实行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制,须配备专职环境卫生监督员,按照长效管理要求实行巡查管理,组织督促做好各责任包干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摊位(店面)清洁卫生,经营工具摆放整齐,无乱挂乱吊、无乱堆乱放、无积水外溢、无散落垃圾、无摊(店)外经营。
三、关于土山寺综合经营管理具体构思
(一)关于整体经营土山寺街坊中心的构思
街坊中心是集商业、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社区服务等于一体的商业中心。它为周边居民提供综合性、全方位、多功能的生活服务。以便民利民和不断满足与提升地域内居民综合生活质量为宗旨。
1、指导方针“统一管理,自由经营”
公司“以房屋租售为经营基础、以市场需求做功能定位、以所有者身份进行行业管理”的特有模式。实行“统一管理,自由经营”:“统一管理”的理念在于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统一物管。商铺由物业公司统筹、统管,要求业主、租户在承租合同上约定经营者必须要服从统一管理的条件下,开展自由经营;“自由经营”,就是商铺作为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交易提供场所,商铺的管理者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只是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桥梁。公司负责提供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给商铺业主、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商品自由交易。
2、公司管理服务的实操方案
1)统一店铺的开张及关门时间:统一店铺的开张及关门时间有利于商铺的整体形象塑造。开张、关门时间不统一会造成整体商铺经营的凌乱感,无序经营的印象,对顾客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
2)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的力度:来商铺的顾客,有开车的,也有骑车的,大量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商铺周边的交通管理和停车场管理增加了压力。车辆管理好坏直接影响着商场物业管理水平的整体体现。有序的人流、车流、物流管理:一是设立各类分流标识和划定区域标识,设置警示标志和交通指示标识;二是通过设立以下岗位来协同商场的人流、车流、物流管理:交通疏导员,车辆停放引导员,货物分流管理员、广场巡逻员;
3)保持整洁、亮丽的室内环境:一是配备足够多的生活垃圾箱,做好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的垃圾过半即要清理。二是配备相应的保洁人员,保洁作业人员应根据商铺保洁范围、保洁面积、保洁频次进行安排。
4)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商业物业的日常养护标准较高,维修要求严。商业物业的重点在于各种设施,设备上,因为商业物业设施设备使用频率较其它物业相比是最高的一类,设备、设施养护及维修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经营环境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一些设备如电梯,自动扶梯等易出故障的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主要靠平时养护。一是组建一支熟练的技术队伍,采取固定、内部调派,外聘专业维修公司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快速反应、高效率、降低维修成本。二是由公司人员完善管理处设施设备的档案资料,接收验收程序。三是做好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巡查记录。
5)加强消防设施巡查管理与消防安全教育:商铺进出人员杂,不受管制,客流量大,易发生意外,安全保卫工作非常重要,有些零售商品易燃易爆,因此消防安全不得有半点松懈。同时商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疏散相对较慢。因此消防安全管理应特别慎重。
6)公司管理人员配置
A、广场物业管理处(经理1名):广场物业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由经理统筹协调好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工作。经理属下可配备苦干名助理,主要职能是业户接待与内部管理,分别兼任行政人事、文书档案、计划财务、物料管理等职。助理员的多少主要依据于业户服务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通常每班保持一两人便可。
B、工程部:设主管1人,全面负责房屋、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和维修工作。该部门主要职能是保证商铺不间断地安全运行,使物业保值和升值。维保服务部的作业人员应根据商铺经营服务需要、商铺设备的多少和技术难易程度进行合理配置。
C、安全维保部:设队长1人,全面负责商铺的门卫、巡逻、监控、消防和车管工作。该部门主要职能使安全防范与消防管理。具体作业人员根据商铺保安的值勤点、工作量和作业班次进行配备。
D、保洁绿化部:设组长1人,全面负责商铺的室内保洁、室外保洁与绿地养护工作。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保洁服务管理和绿化服务管理。具体保洁和绿化作业人员根据商铺保洁范围、保洁面积、保洁频次以及商铺的绿化面积进行安排。
E、经营服务中心:设主管或兼职主管1人,全面负责商铺业户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的租赁代理、广告策划及项目开发等经营服务工作。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配合业户的经营活动,促进商铺经营销售和物业管理工作。
F、其他节假日或搞大型商业活动期间如需增加人手的,人员可从公司总部临时调派人手支援。
3、商户的管理服务方案
公司要努力创建一个整洁、有序、和谐怡人的经营与购物环境,要求公司服务部在规范内部操作流程的同时,更要加强与商户的沟通与引导。例如:要求租户的广告宣传必须经过公司管理处审核,以做到管理有序,不影响商铺的整体设计格调;要求商铺经营人员保持商铺的整洁,共同创造良好的商铺环境;对商铺的店招、广告灯箱设计、安装严格按规定管理,做到统一有序;对商铺的灯光噪声进行控制等。
市场管理方案4
为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规范集贸市场计量秩序,有效推进民生计量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衡器监管的长效机制,根据XX区集贸市场实际情况,结合《实施强制管理的衡器目录》调整的新情况,决定对全区的集贸市场开展贸易结算衡器管理整治提升活动,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法规宣贯与机制建设相结合,监督管理与诚信自律相结合,免费检定与执法检查相结合,重点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建立集贸市场主办者与政府行政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诚信计量建设,维护公平交易秩序,营造诚信、守法、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和“政府放心、主办者管理、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1、通过监督管理,确立“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集贸市场主体责任,按照集贸市场规模配备满足需要的公平秤,公平秤检定率达到100%,努力提高集贸市场在用贸易结算衡器检定率。
2、对在用贸易结算衡器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集贸市场计量动态监管机制,使集贸市场主办者及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显著提升,使集贸市场计量环境得到明显改观,集贸市场主办者具备处理一般投诉纠纷的技术能力。
3、创新监管模式,建立科室、监管所、中队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通过集贸市场自主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结合,使集贸市场缺斤短两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使我区建立起诚信、守法、公正、和谐的集贸市场秩序。
三、工作对象
集贸市场衡器管理负责人、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各监管所、计量标准化稽查中队、认证认可稽查中队、XX区计量测试所有关工作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砝码使用及执法培训
1、对集贸市场衡器管理负责人的培训内容:
①衡器管理法规政策、衡器制造使用知识、衡器技术要求及检定规程、砝码使用维护手册、处理纠纷技巧及案例。
②集贸市场主办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配备部分M1等级砝码,用于本市场日常计量纠纷中的定性核查。以批发为主的市场建议配备5kg、20kg砝码,以零售为主的建议配备5kg、1kg砝码(以下简称砝码组)。计量所对砝码使用人进行使用和保管方法的培训并对所配置的砝码进行周期检定。
2、对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内容:
①每个监管所和科室、中队各配备一套M1等级砝码组。
②基本的衡器检定操作程序。
③贸易结算衡器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
(二)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与集贸市场主办者签订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倡导其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承诺书,严格遵守《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营造集贸市场的诚信消费环境。
(三)建立长效机制集贸市场主办者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使用的贸易结算衡器登记造册并及时更新完善,配合计量检定机构做好检定工作,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衡器不得使用。
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负责于每季度末将各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台账分配至各监管所和中队,计量测试所负责台账数据的提供。实现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台账在科、所、队共享。建立监管所日常监管、中队处理投诉举报,科室、监管所、中队共同执法的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各执法单位的计量案件及时汇总至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科室全面掌握计量违法情况。
充分发挥宣传和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向集贸市场的主办者、经营者宣传《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的计量法制意识和市场自律能力,使其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计量违法曝光力度,对“缺斤短两”的业户予以在市场显著位置公示惩戒。
五、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本次工作时间安排为20xx年4月29日至10月31日,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部署培训阶段(4月29日至5月15日)
各监管所对各自辖区内有主办者的集贸市场进行摸排,完善集贸市场主办者台账。安排部署本次活动,配备砝码组并组织活动对象进行相关培训。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各集贸市场主办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集贸市场在用贸易结算衡器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本市场在用衡器数量、型号、使用者、周期检定情况等,按照模板建立完善贸易结算衡器管理台账,将超期未检定的贸易结算衡器向XX区计量测试所申请免费检定,指定衡器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市场衡器管理。各市场于20xx年5月29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
(三)实施检定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依据各集贸市场主办者的申请,XX区计量测试所按照检定周期对各集贸市场在用贸易结算衡器开展检定工作,检定合格后要加贴检定合格标志。计量检定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可按照原检定计划时间申请报检。
(四)监督检查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计量稽查中队、认证认可稽查中队分成三组,与集贸市场所在的监管所共同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六、工作分工
(一)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牵头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对集贸市场的衡器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监管所计量行政执法中的业务指导。监督、指导计量技术机构做好衡器的'检定、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分配台账数据并汇总、调度检查结果。
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形式,牵头向集贸市场的开办者、经营者宣传《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集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计量法制意识和市场自律能力,使其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二)稽查中队运用本次培训内容和配备的砝码组,对相关衡器投诉、执法线索现场进行定性检定,对计量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负责处理计量疑难案件。
(三)监管所鼓励监管所在对集贸市场管理中,将经营者的衡器计量检定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运用本次培训内容和配备的砝码组,对本辖区内计量违法线索现场进行定性检测,对计量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案件数量计入我局工作目标考核。对发现的大案或疑难案件,及时移交中队处理。
(四)计量测试所负责做好本次活动的砝码配备及衡器检定操作培训工作,对日常执法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服务。指导集贸市场做好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台账的建立、完善,每季度将台账数据提供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认真做好衡器的检定工作,对检定合格的衡器要加贴标识,做好咨询服务、免费检定工作。
(五)集贸市场主办者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公平秤并置于显著位置,保证公平秤的准确性,及时更换无法使用的公平秤。加强本市场的衡器管理,建立动态的在用衡器台账,并按周期向XX区计量所申请检定。与经营者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中,明确有关计量活动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鼓励集贸市场主办者配备砝码组,公布本市场计量监督电话和途径,调解本市场内的计量纠纷,探索“缺斤短两”红黑榜制度,落实主办方的管理主体责任。
六、工作要求
各方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认识本次管理整治提升工作的意义,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完善集贸市场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在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注意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好的典型,要向社会公告,引导消费;对不好的典型,要予以曝光,将其置于舆论和社会监督之下。
各方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和联动机制,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务求抓出实效。
市场管理方案5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作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以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区长李蔚任组长,副区长陈忍冬任副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建设局、安监局、城管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及相关街道(乡、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局长高国宏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杨汉陆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陈忍冬同志兼任指挥长,高国宏同志兼任副指挥长,各街道(乡、局)分管副职为指挥部成员。
三、工作任务
完成10家农贸市场的新建、提质、加固任务。
四、实施办法
按照“政府监管、街道实施、企业为主、重在长效”的原则,采用“设定标准、审定设计、监理统筹、部门监督、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办法,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
1、改造市场的核准。拟改造的.农贸市场由市场业主申请、街道(乡、局)申报,区商务局复核,领导小组审定。
2、市场业主或管理单位的义务。市场业主或管理单位向区领导小组提交农贸市场改造提质报告和承诺书。
3、改造方案审定。由市场主管单位或业主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由市场业主认可,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4、工程概算审核。区财政局按设计方案审定列入计划的市场改造工程概算。
5、改造工程实施。
(1)投资总额在25万元以内的市场改造工程,由市场自行组织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2)投资总额在25万元以上的市场,特别是街道(乡、局)、社区(村)自有或自行经营的市场,由相关街道(乡、局)和市场根据设计方案和审定的概算,按程序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依法建设。
6、施工监理。由区商务局依法确定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全区农贸市场改造工程进行全程监理,区建设局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标准。
7、市场改造验收。先由街道(乡、局)和市场方组织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初步验收整改,后由领导小组组织监察局、商务局、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领导小组最终验收。
8、改造资金拨付。财政局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专项资金账户,对市、区补贴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进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由区财政局根据结算情况,拨付农贸市场提质改造资金。每平方米不足800元的按实支付,超出800元/㎡的按800元/㎡支付。
五、工作要求
1、区商务局牵头,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的相关工作。
2、相关街道(乡、局)为其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作第一责任单位,由行政一把手牵头,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
3、相关街道(乡、局)和区城管局共同研究制订农贸市场建设期间过渡方案,划定临时经营地点,妥善安置因市场建设提质而临时迁出的经营户,并做好临时市场管理。
4、市场业主和承租者要相互配合,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区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做好临时过渡市场的日常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提质任务。
六、年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年2月—5月),做好市场建设提质的各项前期工作,包括制订方案、网点申报、考察选址、名单公示、图纸设计和下达目标责任书、承诺书、招标等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年6月—10月)全面启动本年度农贸市场建设提质5DE5程,包括制订临时市场过渡方案、开展工程监理、定期督促检查相关等工作。
第三阶段(年11月—12月),妥善组织工程扫尾,包括组织区、市两级验收、工程决算和总结评比、发放补贴资金等工作。
市场管理方案6
为了全面规范我市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出版物,净化演出市场,杜绝电子游戏和游艺场所违规经营和在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以及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定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农村文化市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依法对全市农村文化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通过进一步加强管理,使农村文化市场严格依法经营,让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违法未违规经营现象基本得到解决,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消除。
工作重点:1、全面查封取缔无证经营从事电子游戏娱乐经营场所、“黑网吧”,收缴、销毁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取缔非法演出市场,查处电子游戏和游艺场所设置违规机型、机种,超时经营和在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对消防通道不畅通和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1、动员部署暨自查自纠阶段(6月22日至6月30日)。根据上级有关管理工作的要求,对农村文化经营场所调查摸底,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2、管理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整治农村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活动,净化农村文化市场环境。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推进农村文化市场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反弹。对列为重点整治的农村文化场所和重点地区,要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迎接上级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
在开展农村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求做到: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加强与公安、工商部门交流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3、严格纪律,落实责任。
4、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依法经营的市场环境。
5、及时报告,畅通信息。对重大案件和紧急情况要及时、全面、准确上报上级对口部门。
市场管理方案7
一、加强管理力度
首先,农贸市场管理方案的核心在于加强管理力度。这包括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服务行业、加强经营者的自律等方面。政府应该积极投入力量,建立一支专门的监管队伍,定期进行检查、抽检、抽样等工作,对于违规行为采取惩处措施,让经营成本相对较低的非法私自调整业务的小商贩不敢有所作为。
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门还应该积极加强对于服务行业的规范管理。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对于农贸市场的卫生、物流管理、价格设置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管,对于不符合规范的`部分作出处罚,以保证农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提升服务水平,改善环境卫生
其次,提升服务水平,改善环境卫生也是农贸市场管理方案的重点。农贸市场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环境卫生差,势必会影响到市民的生活品质。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建设,以示好的环境、硬件和服务,来提供一种舒适和安全的环境。
特别是农贸市场排除异味、卫生整洁、蒙古包的栅栏整洁沉稳,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充满光彩。对于垃圾处理问题,建立专门的收集管道,保证垃圾及时清理,防止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发生。
三、开展活动,吸引消费者
最后,开展活动,吸引消费者也是农贸市场管理方案的重要内容。农贸市场在近几年的市场竞争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因此农贸市场管理者需采取一些措施来吸引消费者。例如,在特殊的节日里,组织一系列有意义的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和优质的服务。充分发挥农贸市场的地位和作用,展现农贸市场对城市经济和发展的重要贡献。
综上所述,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改善环境卫生,并开展活动,吸引消费者。目的就是为了让市民能够感受到农贸市场所带来的好处和优势。当农贸市场发挥出自身的长处,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样的市场才是健康和可持续的。
市场管理方案8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以中省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立足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保障民生,以保证冬春蔬菜供应、满足应急需要、平抑菜价大幅波动为目的,坚持市场化运作,依托骨干企业,采取“政府委托、企业运作、适当补贴”的方式,建立储量合理、管理严格、投放及时、运转顺畅的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做到储备蔬菜调得进、存得好、销得出,确保蔬菜市场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
二、储备的时间、品种、规模和方式
冬春蔬菜储备实施时间为每年春节前一个月,以确保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
根据我市居民消费习惯,主要储备品种为白萝卜、红萝卜、土豆、洋葱共四种耐储存、易周转的蔬菜。
储备规模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中关于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的要求确定,即“确保重要的耐储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动态库存”,核定市级冬春蔬菜储备总量为20xx吨,其中白萝卜500吨、红萝卜500吨、土豆500吨、洋葱500吨。
储备方式根据菜源和储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取动态库存(委托骨干蔬菜流通企业、批发市场结合自身经营,实行动态周转并保持应储备的库存规模)和产地储存(委托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在产地储存)相结合的方式。动态库存和产地储存的具体数量由市蔬菜储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三、承储单位的选择和确定
在充分考虑地区农产品产销特点和承储单位经营资金实力、加工仓储能力、市场影响力、企业信誉、抗风险能力、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储备单位备选名录。在对备选单位的经营规模、经营情况、仓储能力、银行信誉等方面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选择承储单位,报市蔬菜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签订承储合同。通过合同明确政府和承储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四、储备蔬菜的管理、动用和销售
1.储备蔬菜的管理。储备按照“政府委托、市场运作、权责明晰、自负盈亏、适当补偿”的原则实施。在储备期内,政府不启动抛售储备蔬菜的情况下,储备蔬菜可参与企业经营周转,但承储单位必须始终保证承储数量,满足调拨任务的需求。储备期满后,储备蔬菜由承储单位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2.储备蔬菜的动用。储备蔬菜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动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致使蔬菜市场出现脱销断档趋势;市区蔬菜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供应偏紧时;其它需要动用的情形。
3.储备蔬菜的调拨。储备蔬菜是市级专项储备物资,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发生重大情况确需动用市级蔬菜储备时,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发改、财政、商务、物价等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照制定的应急供应预案组织实施。
4.储备蔬菜的'销售。经市政府批准动用抛售储备蔬菜时,应遵照有计划、逐步投放的原则,储备蔬菜实行定点、限量、挂牌销售,销售时优先考虑“农超对接”、“农社对接”销售点。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参照储备蔬菜入库时价格合理确定。
五、建立健全蔬菜储备管理机制
为了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开展,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业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物价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蔬菜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蔬菜储备方案、储备种类和数量,审定蔬菜承储单位,审定蔬菜供应应急预案和补助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蔬菜储备的监管,制定储备蔬菜购进、入库、储存、抛售、补贴管理实施细则,采取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承储单位和储备库进行检查,确保全部蔬菜储备数量到位、质量安全、调用顺畅、保障有力。
市农业局负责会同市发改、财政、商务、物价等部门确定承储蔬菜的单位,负责与承储单位签订承储合同;制定储备蔬菜供应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储备蔬菜的入库验收、日常管理及投放;建立蔬菜专业合作社与蔬菜直销店有效对接的投放网络。
市财政局负责编制冬春蔬菜储备资金预算,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市发改委负责会同市农业、财政、商务、物价等部门监督储备计划执行情况。
市物价局负责市级储备蔬菜入库价格监测和投放市场价格的制定、监管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蔬菜市场运行态势分析。
市交通、交管部门负责开辟绿色通道,保证运菜车辆通行畅通。
各蔬菜承储单位要严格按照承储合同的规定,及时入库、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挂牌标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储备蔬菜。对违犯规定的承储单位,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直至取消其承储资格。
市场管理方案9
顺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趋势,让消费者“来得开心,看得舒心,买得放心”。实现管理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和目标一致起来,在此基础上,树立起全新的品牌形象,使之成为南宁农贸市场的样板,全国农贸市场的一面旗帜!农贸市场除参照当地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外,还应该有所创新,实现管理的“四 统一”,即统一理念、融合互动,统一规划、分类布置,统一形象、规范识别,统一规章、 民主监督。
一、市场管理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3、划行归市,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不得售卖经营证照规定外的商品。蔬菜摊严禁出售干货如木耳、油面筋、花生米等
4、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严禁在场内外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经营者载货的车辆务必在当日早晨七点钟前将货卸玩并立即退出场外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管理者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方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确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店前应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许可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三、卫生管理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实行垃圾装袋或桶状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10-100元从押金中扣除场内环卫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
2、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四、治安消防管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者在交纳200-1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若在保证期一年内再次违反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所交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退。
3、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
4、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者视情节分别给予10-3000元罚款、没收商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逐出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对于收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不同处罚一年累计超过三次的经营户将清除出市场且在下一年市场招租中不予以登记不允许进入市场经营。
市场管理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坚持“政府领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全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26日至20xx年6月16日,共计20天。
三、职责分工
(一)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职责:
(1)市场开办者营业执照须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
(2)按照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规范建设或者改造市场。
(3)审查场内经营者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保证场内经营户亮照、亮证经营,亮证照率达100%(对没有营业房的经营户的证照可集中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统一公示);不得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
(4)制定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和公约,并定期组织检查实施情况。
(5)负责农贸市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场内经营者遵纪守法、文明经商。
(6)督促场内上市商品划行归市,陈列有序,明码标价。
(7)设置符合计量要求、方便消费者复核的计量器具,督促场内经营者使用合格计量器具,并定期检定。
(8)严格执行“限塑令”,市场内严禁销售和使用一次性超薄塑料袋。
(9)定期在市场内展开蚊、蝇、蟑、鼠灭杀行动。
(10)保障场内食品安全。制止食品经营者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销售散装食品或自行分装食品的,应当明示食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经营肉制品、豆制品以及熟食等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11)维护市场环境整洁有序。严格落实“门前责任制”,严禁车辆入内;制止违章搭建和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保证场内良好卫生状况;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二)各街道办事处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督促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农贸市场整治相关职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力量,清除执法壁垒,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周边绿化工作。
3、区城管局:负责取缔市场周边非法占道市场、拆除乱搭乱建、规范市场周边环境卫生秩序;制止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负责农贸市场内违规搭建行为的监管查处工作。
4、区农水局:负责加大农贸市场内野生动物销售的监管和违禁野生动物销售的查处力度,做好农贸市场上市家畜、禽及其肉食品检疫检验。
5、区卫生局:负责把好农贸市场内餐饮、食品经营者的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管,确保农贸市场有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卫生环境。
6、区文明办: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开展文明经商、优质服务活动。
7、区公安分局:负责农贸市场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市场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确保农贸市场有一个稳定的`治安环境。
8、区物价分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督促指导市场建立完善物价申诉机制。
9、区工商分局:主管区域内的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确认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和处理投诉、申诉;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对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和分类指导工作。
(二)建立督查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工作情况,建立督查制度,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农贸市场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区政府办随时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市场经营管理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反复曝光,直至整改落实为止。对多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区政府办将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直至取消市场经营资格。
市场管理方案11
随着城市越来越多的人口,越来越多的居民选择去菜市场购买食材。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菜市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菜市场管理方案和细则显得十分重要。
一、菜市场的布局
菜市场的布局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整洁有序:菜市场的每一个区域都必须保持整洁有序,进出口必须畅通无阻,以便人们进出。
2、合理规划:菜市场的布局应该是合理的,不应该出现拥挤和堵塞的情况。每个档口都应该设置合理,方便顾客购买食材。
3、疏通交通:菜市场进出口的交通设施必须保持疏通,并设置好各种交通标志,以便疏导人流、车流。
二、菜市场的卫生
1、保持环境卫生:菜市场的保洁环节需要做到全天候的清洁工作,除尘、扫地、洒水等都需要做到随时保持清洁。
2、食品卫生:菜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必须有专人监管,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
3、消防安全:菜市场的消防安全必须保持中高度警惕状态,必须具备一定的防火和安全控制措施。
4、垃圾处理:菜市场垃圾需要立即清理,并采取专业的垃圾处理方法,以保证环境干净整洁。
三、菜市场物品的管理
1、菜市场的物品采购,要严格把关,采取高品质食品供应商,以保障菜市场物品的质量。
2、专业培训:菜市场物品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菜市场可以成立物品管理培训班,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对食品价格的`监管:政府部门要对菜市场的食品价格进行监管,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
4、办公自动化:菜市场可以采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来管理,及时及准确地掌握菜市场的工作情况,以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是菜市场管理方案和细则,我们呼吁菜市场所有经营者认真的贯彻落实这些细则,为顾客营造一个环境整洁、物品丰富多样、价格优惠、质量可靠的菜市场,这样做不仅是对于广大的市民满意,同时也是对于菜市场经营者自身的利益有好处。
市场管理方案12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经研究决定,升级改造现有的春江区农贸市场(共25个农贸市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春江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已纳入“百项工程兴韶关”活动项目表中。春江区将通过农贸市场的改造,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的落实,初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不到位、占道经营、商品划行、摊位摆放、从业人员自身卫生、食品摊位卫生、除四害、卫生保洁、消防通道等重点、难点问题。此次改造,要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文达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目前我区的农贸市场25个(包括4个专业批发市场),大部分为社会办市场,普遍存在摊位设计不合理,地板潮湿肮脏,基础设施简陋及脏、乱、差等问题。远远满足不了居民的生活需要,此次改造就是要使农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检查标准,升级改造后的我区农贸市场一定要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对农贸市场的标准要求。升级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⒈主体建筑改造与装修;
⒉经营区域布局调整;
⒊供水、供电、照明设施达标配置;
⒋排污系统改造、垃圾处理设施配置;
⒌摊位改造与装修;
⒍检验检测设施配套;
⒎便民服务设施设置;
⒏完善管理规范和制度;
⒐配备职能管理人员。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 深入开展动员、摸底工作,认真做好新农贸市场的规划、设计、预算等工作,确定好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和目标,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责任,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阶段(7月21日至7月30日) 做好现有农贸市场摊位的分类搬迁工作,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三)市场硬件改造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改造市场的硬件设施,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等项目。
(四)摊位全面进入运营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市场摊位全部进入改造后的.新农贸市场经营,撤销临时菜市场,为居民提供一个卫生、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四、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局:负责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协调工作。
(二)区经贸局:做好农贸市场改造的规划、预算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五)区城管执法分局:做好对占道经营摊点的管理工作。
(六)区工商局:做好农贸市场的证照登记发放工作。
(七)区公安分局: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八)区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江区农贸市场的改造事关广大人民的生产生活便利、乃至整个春江区的形象,对韶关市能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至关重要,因此各部门领导要提高认识,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升级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配合,强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努力做好市场的改造和摊位的搬迁,尽量做到不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居民购物环境,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整治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四)资金支持,奖罚分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通过合作、参股、贷款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凡动工改造建设的农贸市场,由区财政奖励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进行标准化改造验收合格的,区财政再奖励5万元。为鼓励各责任单位加大监督改造建设的工作力度,每个农贸市场验收合格的,奖励责任单位1万元;对逾期不动工改造建设的,由区经信局报区政府发文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动工改造造成农贸市场卫生状况差的,由区工商局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直到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对不按期完成改造建设农贸市场的,由区经信局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在3个月内仍不整改的追缴启动资金5万元,并处罚一定的罚款。
市场管理方案13
为加快推动全市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步伐,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现代农贸市场服务体系,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界定
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是指东至规划的东环快速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沪昆高铁线,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贸市场。
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坚持规划引领,按照“标准化、清洁化、超市化、信息化”发展方向,围绕“坚持公益定位、保障消费安全、方便群众生活、提升服务能力”的目标,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运营水平。从20xx年起,计划用2—3年时间,完成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环境清洁、设施达标、消费安全、管理规范”的标准化农贸市场。
(二)基本原则
1、公益定位,民生为本。以补民生短板、建长效机制为统领,牢牢把握农贸市场的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特点,把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作为顺应民心、彰显民意的重要举措,作为立足民意、满足民需的重大民生工程。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主导作用,采取先回租、后改造的方式,支持市投控集团或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市场价格回租农贸市场经营权,再建设改造,原则上公有农贸市场经营权一律回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引导市场开办方投入资金进行升级改造。支持专业化公司对回租的农贸市场实施统一的建设改造和运营管理。
3、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由市投控集团或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建设改造计划,稳步推进建设改造工作。先建设改造国有或集体的,后建设改造私营的;先建设改造产权明晰的,后建设改造产权复杂的;先建设改造安全隐患大的市场,后建设改造其他市场。对暂不具备条件改造的,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市场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整治好环境秩序。
三、任务内容
(一)制定建设管理规范
1、坚持规划先行。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分布、重点优先”的原则,由商务部门加快编制《新余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网点布局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突出依法管理。加快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尽快启动《新余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立法流程,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3、完善标准体系。出台《新余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地方标准,推进市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禽类、肉类、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熟食等重点行业交易技术规范,形成“1+_”农贸市场标准体系。
4、发展多元业态。拓宽食用农产品供应渠道,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延伸服务,推广社区连锁生鲜超市或直供店、社区菜店。支持连锁超市、生鲜电商企业、农贸市场等采取网上订购、送货上门、自动提货柜等方式发展食用农产品电子商务。
(二)有序推进建设改造
1、市场回租。渝水区政府、高新区和仙女湖区管委会按照一场一策的方式,与市投控集团商定回租方案,完成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回租工作。
2、建设改造。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投控集团与第三方专业管理公司合作,由专业管理公司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建设改造;凡是由市政府出资建设改造的,一律由市投控集团负责。
3、关停拆除。对不符合布局规划或不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简易农贸市场、马路市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关停拆除,以社区菜店的形式予以补充。城区主次干道及其人行道上的马路市场的清理,由市城管部门负责。
(三)加强常态化监管
1、创新管理模式。由第三方专业管理公司或市投控集团参股成立农贸市场管理公司,对回租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实行统一运营管理。对暂未回租的,市场开办方(承包方)要按照专标准化、专业化要求进行管理,对管理不达标的进行限期改正,改正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强化属地监管。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本辖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整治、日常监管等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农贸市场监管成效列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管委会)绩效考核内容。
3、突出监管重点。重点抓好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着力解决市场内部出摊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挂、乱停乱放等“脏、乱、差、腥、湿、臭”突出问题,取缔市场周边“场外场”和流动摊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对缺斤少两、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予以查处,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恶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打击,维护市场秩序。
四、职责分工
市市场监管局:为城区农贸市场场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总体方案的制定以及组织、协调、检查、考核、指导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局):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总体规划并指导实施;办理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相关规划手续。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立项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招投标监督;负责办理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手续以及施工许可证手续;监督项目工程各方主体验收;负责农贸市场消防设施审批、验收。
市财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农贸市场管理和奖励专项资金办法,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编制城区农贸市场网点布局专项规划,积极向上级商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市城管局:负责取缔城区所有主次干道马路市场(过渡期保留的马路市场除外)及农贸市场临主次干道周边人行道上的马路摊点,整治主次干道临街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期间在人行道上占道经营等,规范市场外店招标牌设置,清理占道灯箱,整治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盖等影响市容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期间的治安管理,为农贸市场相关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合理设置市场周边道路机动车停车区域,实施划线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恶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打击,维护市场秩序。
市人防办:结合人防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
市投控集团:做好农贸市场的回租工作,筹集回租资金;组织实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的设计、报建、施工和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等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做好农贸市场的回租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在用地、征地拆迁、周边环境整治方面承担监管、服务等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余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市农贸市场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进行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及时解决市场建设改造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大工作推力,确保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与市级同步推进、同步实施。
(二)加大资金支持。设立农贸市场管理和奖励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贸市场考核奖励、日常管理、“三城同创”等工作,属地政府(管委会)落实好相应配套资金,具体办法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三)强化协同配合。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市场管理方案14
根据《关于加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督办函》怀创卫督【20xx】11号的文件内容,近段时间以来,市创卫办屡次反映我区管多个农贸市场日常管理不到位,普遍以收费代管理,清扫保洁、市场内部管理、市场自身建设等后续服务跟不上,导致场内垃圾较多,尤其是家禽和水产区脏乱差现象严重,排水系统不畅污水四溢现象突出、场内摊担未严格划行分区、出场经营和场外经营现象严重、大部分市场为开展除“四害”工作等不符合我市“创国卫”的要求,影响我区市级文明城区的创建,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抓紧对全区农贸市场的整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拿出整改方案,确保我区创卫成功:
一、指导思想
本着“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针对市创卫办提出的问题,结合我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政策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加强市场硬件设施、食品安全、依法经营、卫生管理等工作,推进农贸市场综合管理规范化、合理化,建立健全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鹤城。
二、组织机构
为积极完成区级城区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指示,落实农贸市场”创国卫”各项工作任务,我局也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田任副组长、农贸市场办公室人员任成员,负责组织联络相关部门单位和市场巡查、监督和信息反馈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办公室,沈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贸市场“创国卫”日常工作。
三、具体整改内容
1、针对大部分市场保洁不到位、保洁次数少、场内散落垃圾多、清理不及时和针对大部分农贸市场内摊担摆放不整齐、不规范、未严格分区经营的问题,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各市场业主加强联系,督促和指导农贸市场业主搞好物业管理:一是结合市场巡查监管工作,督促市场业主争取做到循环保洁,为经营者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二是督促业主加强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流动归摊,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
2、针对部分农贸市场出场经营和场外经营的`现象,将于近期内与市、区两级执法局联系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归场经营;加强现场进行我区农贸市场“创国卫”的宣传力度。
3、针对农贸市场“除四害”工作,积极争取市场管理业主支持,并抓紧与爱卫办及市场所属办事处和社区联系,保证无人管理市场除四害工作落实到位。
4、农贸市场排水系统缺失和不畅、按要求在农贸市场内建设家禽家畜和水产区和配备公共区域垃圾设施问题,由于我局无农贸市场管理修缮专项经费,难以在短期内整改到位,但我局将协同市场管理业主在迎检前进行一次分区经营整治和协助市场管理业主疏通排污沟、清除污水。
5、针对农贸市场日常管理不到位、普遍以收费代管理,清扫保洁、市场内部管理、市场自身建设等后续服务跟不上,部市场无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存在管理盲区的问题,一是加强局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巡查监督。
以上整改方案定于8月25日前落实到位。
市场管理方案15
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镇()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二、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各镇(区)政府以及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计划和方案,负责审核改造后的市场内部功能分区布局设置,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考核验收工作和验收后的软件规范管理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发改委(经贸委):牵头负责并会同建设局、国土局和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按照规划及时办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会同工商局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参与实施方案制定和考核;协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扶持资金落实等相关事宜。
财政局:负责落实升级改造奖励扶持资金,并会同工商局、经贸委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考核奖励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安排专项奖励扶持资金。
建设局:负责对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审批服务;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建设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水用水服务、落实相关用水扶持政策。
国土局:对符合用地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及时办理土地征供手续,对改建的及用地手续不全的逐步完善相关手续。对各类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提出用地方案。
建工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许可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林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卫生局: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查,参与工程验收。
公安局:负责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工作,处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的治安矛盾纠纷,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办理涉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各项优惠政策。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环保方面要求,参与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城管执法局: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指导相关镇并配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在市场附近设立临时摊点,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牵头负责市场改造期间城镇市容市貌整洁工作。
安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及其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
监察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对各镇(区)、部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参与项目的'考核验收。
物价局:负责各农贸市场收费及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借升级改造之机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农贸市场管理职能的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
招投标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供电公司: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电用电服务。
三、扶持政策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投资方式,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市镇两级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按照《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的工程,其中新建或改造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并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经考核验收符合二级标准(140分以上)的市场,市、镇两级政府分别给予市场主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中市政府对新建或改建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第一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18万元、12万元、6万元;第二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9万元、6万元、3万元;第三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4.5万元、3万元、1.5万元。同时,对上述组织实施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推进有力、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并经竣工验收符合标准的市场,给予三年的优惠期。三年内(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每年按原市场实施升级改造上一年度所收各类税、费、基金为基数,超收的部分按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
列入升级改造计划改建、扩建、迁建的农贸市场在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开发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给予减免优惠。
税务部门要对升级改造后市场内经营户给予适当照顾。
(三)为有效调动市场改造者的积极性,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本较高的矛盾,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组把关,可按照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规模,拿出总用地规模的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以弥补市场开发投入资金的不足。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规范运作,且不得与市场经营管理相冲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建立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市场升级改造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各镇(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认真有效地组织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和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镇(区)年度综合考核。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镇(区)必须结合城镇规划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实施计划,确保两年内各镇(区)辖区内的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到位,三年内所有农贸市场全部升级改造到位。市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安监、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全市各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不能按照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实施的,各镇(区)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调整完善规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支持参与。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各镇(区)、各部门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相关政策,坚决打击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行为;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要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搞好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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