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应急预案(推荐)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应急预案1
成都市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节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第五条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可分为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各类治安、消防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第六条 按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划分,依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确定;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主要依据。
第二节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基础保障条件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物业服务负责人为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研究、决定和部署建筑区划内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在预防和处置建筑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中,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小组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建筑区划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领导和指挥。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应急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建设应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预见性和前瞻性,并重点突出其实际可操作性。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应有的放矢,可细化到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消防安全事故等具体公共事件上。
第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就公司应急体系、制度对所有物业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以提高员工处理应急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根据情况可开展对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进行应急基础知识、逃生技能、如何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定期在建筑区划内开展公共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并尽量动员业主、使用人参加,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建筑区划内大力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流程或逃生技能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建筑区划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如已影响或可能影响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工作时,应通过"恰当、合理"的方式(便于查看、传播面广)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如下保障工作:
(一)人力保障 物业秩序维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环境维护等岗位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这些岗位人员的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二)资金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额的预备资金,以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资金需求;
(三)物资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灾物资。当突发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筹备救灾物资,确保建筑区划内的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信息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完善本公司应急信息发布体系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监控、巡逻等重点岗位应及时将信息上报项目、公司负责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或急救机构。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寻求救援和指导,并通过正确渠道获取政府权威部门和机构发布的关于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报信息。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建筑区划内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五)交通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通道的畅通无阻;随时保持楼道、消防通道的完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和逃生通道;保障应急疏散标识、交通疏导指示牌等的正常使用。
(六)秩序维护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建筑区划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防护,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七)应急技术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建筑区划内监控、录像设施设备的完好,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保,出现故障应及时组织维修。配电箱、水泵房、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应按规定组织巡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减少因设施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灾害的可能性。
第十二条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现场救援过程中应遵循"先人后物"原则。救援过程中应沉着、冷静,严格按照预设应急流程进行。在不存在威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动群众、引导群众、依靠群众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 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和证据,做好相关记录。要在适宜的机会留取证据,为事件处理、事故原因调查提供有利证据。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召开内部评审总结会议,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
处置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并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在实际处置过程中的不足,完善相关处置预案。
第三节 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防范措施,有预见性地开展各项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细致周全的物业服务工作使突发公共事件消除在萌芽阶段:
(一)加强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
(二)加强建筑区划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
(三)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四)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等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并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五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治安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执行凭证出入、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建筑区划寻衅滋事;
(二)加强对建筑区划的巡逻,特别是治安、消防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要加强巡逻的人手和频率;
(三)加强各种突发事件预案的演练,提高秩序维护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锻炼一支有战斗力的秩序维护队伍;
(四)定期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环境卫生的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有效地防范和控制生物灾害、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开展环境卫生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
(二)对阴沟、地下室、屋面、垃圾中转站等重点部位和卫生死角,加大环境卫生维护力度和消杀灭害频率;
(三)消杀灭害作业程序应严格控制,对消杀灭害的药物、有害生物遗体应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有效防范和控制设施设备事故、消防事安全故、交通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对建筑区划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系统、科学的维修保养,建立科学的维保计划。对特种设施设备,应聘请相关具有专业资格的维保机构提供维保服务;
(二)应当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对建筑区划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并随时记录使用、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上岗证、操作证、岗位培训合格证等,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四)定期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特别是电梯、消防、水电气供给系统等,应详细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效防范和控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开展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业主、使用人的业余生活,融洽社区邻里关系以及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二)开展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提高业主、使用人的安全忧患意识,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三)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演练,并动员业主、使用人参与,使其掌握必要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和自救、互救常识。
第十九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和配合,有效防范和控制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及时了解和学习政府相关部门、机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等,并结合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联系和信息互通,及时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获取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加强防范;
(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
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主体,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
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主体,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公共服务,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靠政府相关部门、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控制工作。
第四节 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 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或者风险评估表明可能出现针对物业或建筑区划内人员的威胁之后,或在事故灾害、风险发生之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加强建筑区划各通道控制,并实施以下措施:
(一)是否实施通道控制一般由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二)在启动通道控制措施后,秩序维护负责人立即部署,加强各通道、出入口岗的岗位力量;
(三)秩序维护员将警戒隔离带、警示桶(牌)安装到相关通道,必要时可启动人墙警戒隔离;
(四)实施通道控制后,应使相关通道岗位人员了解启动紧急通道控制的原因,以便向业主、使用人及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并做好安抚工作;
(五)实施通道控制后,一般情况,各通道、出入口严格执行凭证(业主证、出入证、工作证)出入;特殊情况时,可采取"只出不进"(如发生地震、火灾等)或"只进不出"(如在发生盗窃、抢劫等事件时)的控制措施,对于不配合的`人员,应耐心劝阻,不能使用违法手段对其进行阻止和控制;
(六)在建筑区划出入口或相邻路段设置秩序维护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监控,并对前来救援的相关车辆、人员进入建筑区划提供协助;
(七)实施通道控制的同时,应对突发事故(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场周围的重点区域(取
决于事故的特定现场)部署秩序维护人员, 以确保对事件发生区域实施严格的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八)根据特定情况以及启动通道控制的原因,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是实施关闭停车场;
(九)实施通道控制后,应有专人对通道控制、相关事件的情况对业主、使用人或媒体进行解释和说明工作。
第二十一条 疏散撤离实施措施:
(一)决定进行疏散撤离的,控制中心应当通过建筑区划公共广播系统通知业主、使用人进行有序疏散撤离。告知其业主、使用人撤离的时间、区域和疏散撤离目的地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二)在疏散撤离期间,应在沿撤离路线设置秩序维护岗位,协助撤离者有效、有序地到达目的地;
(三)疏散撤离目的地应设立临时服务点,由客户服务人员、环境维护人员、秩序维护人员组成。为疏散撤离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并安抚情绪,维护公共秩序。同时收集人员撤离的情况,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四)应通过对已疏散撤离的人员的询问,了解疏散撤离区域内情况及其家人的撤离情况。如有尚未撤离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发现撤离过程中受伤人员,立即予以救治;
(五)对疏散撤离区域周围的重点区域部署秩序维护人员,确保对事件发生区域实施严格的隔离,制止已撤离人员或无关人员返回疏散撤离区域;
(六)在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不能立即取消疏散撤离,现场指挥者(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建筑物的受损情况进行彻底的检查和统计,在相关部门对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确定安全或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相关灾害警报解除信息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
第二十二条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发生人身伤害、人员受伤时,相关急救援助处置行动适用以下程序:
(一)在接到发生人身伤害、人员受伤的信息时,应立即通知就近的秩序维护人员前往现场;
(二)根据现场情况及受伤人员的伤情和意愿决定是否需要安排救护车。若事故造成的伤害轻微,而受伤人员也同意现场救护的方式,那么可安排合格的急救人员到现场进行救护;如伤情严重,情况复杂,在采取紧急救护措施的同时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安排救护车进行救护。
对身体伤害的急救处理,不能取代由医生或护士实施的医疗护理。
第二十三条 微伤和擦伤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伤口都须立即得到处理,保持伤口清洁并防止感染;
(二)用自来水轻轻地清洗伤口,如果有消毒液,则用消毒液清洗伤口;
(三)在伤口上覆盖经过消毒的或粘性敷料,如必要的话,寻求医疗建议。
第二十四条 重伤的急救援助:
紧急情况下打120找救护车,将伤者尽快送进医院,如果是伤者持续出血,在医护人员赶到前应尽
第二十五条 出血的急救援助
(一)尽快止血,让伤者躺下,抬高受伤部位,检查伤口;
(二) 伤口如没有异物,用一块消毒敷料覆盖在伤口上,再直接用手按压在伤口上止血。
(三)伤口如有异物,让异物保持原状,用一块消毒敷料覆盖在伤口上,再用手按压伤口近心端的动脉部位,但时间不要超过15分钟;
(四)如果没有足够的消毒敷料,可以使用干净的手帕或棉毛巾来覆盖伤口;
(五)如果怀疑存在内出血,须检查是否有休克症状。
第二十六条 休克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重伤都可能导致休克。休克的症状和反应是:皮肤湿冷,显得惨白或灰沉;指甲末端和嘴唇呈青紫色;感觉发寒和口渴;呼吸急促、困难;脉搏乏力而急促;意识渐失;
(二)让伤者仰卧平躺,抬起双腿以高于头部,头转向一侧,解开其颈部和腰部的紧身衣物,让伤者保持温暖和舒适,不要给伤者进食或饮水。
第二十七条 意识不清的急救援助:
(一)让伤者侧卧,头转向一侧并枕在其前臂(复原卧式),如有异物阻塞伤者的呼吸道,则须将异物清除;
(二) 不要给伤者进食或饮水,或试图让其坐起来。
第二十八条 骨折的急救援助:
(一) 如果怀疑存在关节受伤或骨头折损,不要立即转移伤者,除非有伤情加重的危险,或者等到受伤部位得到固定之后再转移伤者。
(二) 打电话找救护车,尽快将伤者送进医院。
第二十九条 眼伤的急救援助:
(一)异物进入眼睛
用干净的冷水冲洗眼睛表面,清除像灰尘、炭、沙粒等松散颗粒,如果微粒异物位于眼眶内或已嵌入眼球,不要试图清除这些异物,眼睛上松散地覆盖一块干净的敷料,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二)化学物质进入眼睛
立即用洗眼器轻柔但又要彻底地冲洗受伤的眼睛,至少冲洗10分钟,如果没有洗眼器,可以用自来水冲洗脸部的受伤部位。注意不要让受伤的眼睛受到感染。在洗眼睛时眼皮须翻开,以保证眼睛内的化学物质被水冲走,不要擦眼睛,在眼睛上放置一块消毒敷料或眼垫,尽快送医院救治。
(三)眼睛受到重击
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第三十条 烧伤和烫伤的急救援助
(一)轻度烧伤或烫伤
用干净的冷水浸洗发红的创面15分钟,以减轻疼痛,在创面上覆盖一块消毒敷料,如果没有消毒敷料,可以用干净的布料代替。
将戒指、手表等珠宝首饰从烧伤部位摘掉,不管何种烧伤情况,都不要弄破水泡或清除皮瓣。
(二)中度烧伤
不要试图脱去紧贴烧伤部位的衣物,须在烧伤部位覆盖一块干净的棉布,防止暴露在空气中和受到感染。
如果是大面积烧伤,在送医院之前须将伤者用干净的布单包裹起来,检查伤者是否休克。
(三)化学烧伤
连续用干净的冷水浸洗所有烧伤部位15至20分钟,在浸洗时防止化学物质流入眼睛,小心脱除受伤部位的衣物,必要时可剪开衣物,在烧伤创面覆盖一块消毒敷料,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第三十一条 电击时的急救援助:
在援救伤者之前须切断电流。如果无法切断电流,可以用像干燥的橡胶、木制棍棒等不导电工具将伤者与电源分离开。如果伤者心跳停止,则由受过培训的人员来实施心肺复苏工作。
第三十二条 煤气或烟雾中毒时的急救援助:
转移伤者,避免进一步接触煤气或烟雾, 保证空气流通,尽快让伤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救助者必须采取一
切防范措施,比如采取安全措施或配戴氧气呼吸器,以保证自己不受伤害。
如果伤者心跳停止,则由受过急救培训的人员来实施人工呼吸。
物业应急预案2
一、演练目的:
根据计划,学生宿舍和教学楼安全疏散演练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开展演练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了解和熟悉校园宿舍区的环境、各宿舍楼的走廊通道、安全出口走向等情况。通过开展安全疏散演练,使全体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紧急逃生知识,防止发生突发事件时,学生因恐慌而导致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提高学生自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时间、地点:
1、时间:3月28、29日两天下午(听广播指挥)
2、地点:学生宿舍区
三、演练内容:
1、班主任利用3月27日晚修时间进行布置动员,讲解疏散演练须知、注意事项;
2、宿舍疏散演练;
3、疏散情况小结。
四、演练重点:
1、训练学生从宿舍楼迅速、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2、训练各楼层的'安全疏散协管学生怎样配合宿舍管理员迅速组织和引导学生安全、快速地疏散。
五、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内宿管理员
救护组:卫生室3名医生,准备好各种救护用品,负责整个演练过程的救护工作,随时待命。
六、演练步骤:
1、下发演练实施方案,由班主任向学生讲解疏散演练须知及注意事项;
2、全体学生集中在宿舍楼各寝室里,保持常态,不得在阳台观望、等候;
3、听到广播后,全体学生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立即由室长催促同室同学一起离开寝室;
4、疏散协管学生立即到位(各层楼梯口)等候并指挥本层同学疏散;
5、学生按预先规定的上下楼梯路线下楼梯,并要求全体学生到指定的地点(校内规划路)集中。
6、各班及时清点人数,将人数统计情况报告给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时及时寻找失散人员。
7、集合队伍,领导作小结。
七、相关提示:
1、管理员要提前打开宿舍楼两边梯口大门,保证路道畅通、门口无障碍物;
2、各楼层的安全疏散协管学生由各层两边靠近楼梯的第一间1、2号下铺两位学生负责;
3、各楼层的安全疏散协管学生要确保本楼层的同学疏散完毕才可撤离;
4、疏散时,要求全体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
A幢各层1—6室出寝室后往左走
7—11室出寝室后往右走
DG幢各层1—6室出寝室后往右走
7—12室出寝室后往左走
上楼让下楼先撤
各层中间寝室让两头寝室先撤
各寝室同学要同时离开
遇到前面拥挤,必先停步、保持随机有序往下走离宿舍楼。
5、教育学生注意做到:
(1)严肃、认真参加演练,一切听从指挥;
(2)疏散撤离演练重在了解撤离步骤、方法,却不要求快;
(3)听到疏散警号后,立即快速、有序疏散,而且要确保都能安全地进行疏散。
(4)要求学生记住以下六点要诀:
①遇事不要慌,头脑要冷静;
②先判明情况,后思考对策;
③积极自救,互帮互助;
④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⑤杜绝恐慌混乱、争先恐后、相互踩踏;
⑥不得从楼上往楼下跳。
物业应急预案3
作为一个专业的物业安保人员,应急预案是我们必须掌握和实施的重要工具。在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包括风险评估、应急措施和团队协作。下面是一份可供参考的物业安保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应急响应团队
物业安保应急预案的第一步是建立一个应急响应团队。这个团队需要由不同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比如安保人员、消防人员、医疗人员等等。这个团队还需要指定一位应急指挥官,负责协调团队成员的响应行动。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物业安保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之一。在风险评估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周边环境:包括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比如气候、地质、交通、治安等等。
2.物业设施:包括建筑物、设备和供应系统等等。
3.人员安全:包括居民、员工和访客等等。
4.业务安全:包括商业运营和业主服务等等。
基于以上因素,我们可以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以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三、应急措施
针对不同的风险情况,我们需要制定不同的应急措施。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应急措施:
1.自然灾害:比如地震、暴雨、暴风雪、台风等等。这时候我们需要保障人员的安全,尽可能减少损失和伤亡。比如,提前做好灾害预警、疏散逃生、物资储备的准备工作。
2.公共安全事件:比如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等。这时候我们需要迅速反应、有效应对。比如,组织救援和疏散、切断火源和电源、掌握关键信息等等。
3.设施故障:比如电梯故障、供水中断、供电中断等等。这时候我们需要快速响应、尽快解决问题。比如,安排维修人员、提供备用设备、启动应急演练等等。
四、团队协作
在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中,团队协作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每个团队成员都需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与其他成员密切合作,协调行动。应急指挥官负责统筹全局、指挥协调,确保应急响应团队能够高效运作。
五、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我们需要定期对应急演练进行测试、评估和修改。在演练中,我们需要跟真实情况尽可能接近,考虑到不同部门的参与、通讯和沟通、应急设施和物资等等。
综上所述,物业安保应急预案在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们需要建立应急响应团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措施、加强团队协作和进行应急演练。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升级,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降低损失和风险。
物业应急预案4
目的:为了保证业主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设备的正常运行,使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在夏季安全防汛期间无损坏。
适用范围:所辖范围
监督执行:安全环境部
防汛应急程序:
一、防汛组织程序
1、在汛期到来之前成立防汛小组,由安全环境部经理任组长,安全环境部主管任副组长,组员安全环境部所有人员;
2、在险情发生时,安全环境部主管必须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险工作,并通知分公司领导负责物力、人力的调配,工程维修组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安全环境部负责调配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小区主管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二、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设立防汛器材专用存放库,内存放防汛器材,主要应有排水泵、排水胶管、防水配电箱、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汛期到来之前,安全环境部主管,领班,应仔细巡查。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地下积水坑污水泵是否灵敏有效,并将控制开在“自动”位置;
(3)检查大小区内、外雨水井、污水井、雨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4)维修组检查配电室、控制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5)安全环境部主管,领班,重点检查雨水口、排水管、地下车库、污水泵、电梯底坑周围和以往记录在册的问题点。
(6)同时加强电气设备、设施、包括避雷网(针)、电缆沟等的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险情处理程序
1、若雨水灌入地下车库,安全环境部主管,领班,应及时通知工程人员启动污水泵排水,并及时通知车主,组织疏通车辆撤离车库,停在安全处.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安全环境部经理一方面组织的人员进行抢险,一方面马上通知安全环境部防汛小组其他成员;
2、小区安全环境部所有的`人员由安全环境部经理指挥,一部分人员维持秩序,一部分人员排除险情、抢救设备;
3、小区保洁人员清除各处积水;
4、险情发生后,公司办公室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5、各小区主管负责将事件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向公司领导作出汇报。
物业应急预案5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市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路、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儿童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一)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三)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四)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
(二)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组织学生疏散。
(三)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四)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五)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维持秩序。
物业应急预案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某某集团控股有限企业、区、街等上级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的具体需要求,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汛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企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着“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企业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 防汛工作指挥系统
防汛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层层夯实责任,防汛期间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同时为使防汛的各项指挥工作的有序进行,企业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集团企业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总指挥:集团企业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 企业各分管领导、本部各部门负责人。
联 络 员:xxx
值班电话:
企业办公室:
综 合 部:
夜间值班:
值 班 室:
三、组建抢险应急分队
在汛期,为预防灾害事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我们按照某某集团(控股)有限企业、区、街防汛指挥部的需要求,组建保安队和消防队为主的应急抢险分队,应急抢险分队服从企业防汛工作指挥部领导,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随时进入防汛抢险战斗负责处置紧急情况。
四、 建抗洪抢险队伍
1、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需要求,组建以民兵和青壮年职工为主体的二百人抢险队伍,出现特大汛情将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做好上堤抗洪抢险的准备。
2、在防汛期间,为搞好企业内部抢险排涝工作,由企业职工组成100人的抢险队伍,一切抢险工作由企业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五、 做好防大汛及防雨漏和防倒灌的准备
为安全渡汛,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预报大雨及暴雨来临时,各车间、部门应加强防汛力量,保证在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为确保企业所属企业各生产车间的厂房、库房及重点需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绝各种细菌通过地下排水对食品的.感染,车间、部门相应做好汛前防漏雨和对厂区内地下排水管道检查,各库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找主管部门解决,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实保证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六、 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
为搞好今年的防汛抢险、排涝等项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设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用土、防汛闸板、防水胶堵、通讯线路、值班车辆等各类物资的管理、维修、保养等项工作,使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目前,我企业备有防汛工具:铁锨50把、扁担50条、排水泵3台、箩筐18个。
七、 严格防汛值班制度
为确保安全渡汛,在汛期安排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防汛值班。对重点需要害部位设专人值班制度,车间及有关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特别是遇有中、大雨时各重点部位必须有车间部门领导在岗,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 防汛工作中各部门职责
在防汛工作中,贯彻“谁领导、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制定各有关岗位职责:
在汛期积极组织安排好生产并做好防漏雨和防污水倒灌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汛期的天气变化,结合生产实际协助组织排水、抢险。遇有雨情预报或夜间突发雨情,各车间、部门主需要领导及防汛重点部门领导必须立即上岗巡视检查本车间、部门漏雨积水情况,并服从企业安排。
物业应急预案7
为了在火灾意外发生时,保证及时疏散病人、迅速解除火情,最大限度地保障医务人员、就诊患者和陪同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将医院资产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方针,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行高效的思路,建立综合性的标准化应急体系。
二、应急体系目标
最大限度降低意外火灾给医院带来的各种损失,保障人员及财物安全。
三、组织机构、职责及应急程序成立消防安全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进行消防宣传,抓好宣传培训,做好消防应急防范工作,并在火灾发生时负责协调调度,确保各项抢救工作顺利执行。
为使应急处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高效,在消防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小组,分别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安全警戒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火灾发生时的外围警戒工作,在火灾发生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疏通安全通道,并在外围用拦出足够的隔离带,疏散围观群众,方便火灾抢救。
(二)物资供应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火灾发生时各种急救物资的采购供应,包括:自动报警、灭火系统设备x套、手动报警器共x个、自动喷淋头共x个、消栓箱共x个、灭火器共x个,在接到火灾通知时,应立即赶到医院,组织各种的应急物资供应发放,为火灾抢救提供物资保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火灾发生后的各类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的安装调试及水电供应等。
(四)设备抢修组
组长:
组员:
职责:在火灾发生时及发生后,视紧急程度,迅速将受损设备维修完毕,保障重要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车辆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职责:火灾发生时,负责各类抢救运输工作,保障各类救灾物资安全及时、迅速到位。
(六)伤员抢救组
组长:
组员:
职责:火灾发生时,负责各类伤员应急抢救工作,保证伤员抢救及时、方法正确。
(七)抢救宣传组
组长:
组员:
职责:火灾发生后,及时宣传抢险救灾中所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宣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增强员工凝聚力,确保稳定的医疗持续。
四、应急流程
火灾时,在楼内的人员有被烟气中毒、热气流烧伤,首先了解火场被困人员被困地点和抢救的`通道,进行安全疏散,指挥人员采取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和疏散。
稳定情绪,维护现场秩序,指挥人员立刻报警,引导疏散,打开楼上、楼下各大门及安全通道,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疏散时,抢救组在指挥人员带领下,一定用绳子牵领,用“跟着我”的喊语或前后扯着衣服襟的方法,将人员撤至东、南、西广场安全地带。
在组织疏散撤离途中被浓烟所困时,马上采取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区的方法,或采取毛巾(湿)等堵住嘴、鼻或用短呼吸法,迅速撤出烟雾区。
在楼上的人员,疏散较为困难,指挥人员沉着冷静地观察从三个楼梯口疏散出去,疏散时应按指示标志,尽快安全撤出。
先疏散受水、火、烟威胁最大的物资,疏散出来的物资堆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堵塞并派人看护,切断电源,疏散贵重物品及带有危险的物资。
工作人员应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积极使用好灭火器等,有利于灭火器的工具,及时与119火警、120救护联系。各组负责人员撤离后应清理现场,防止有人在慌乱中采取躲藏的方法,而发生中毒或被烧死(伤)的事故。
五、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院属各科室按人员需求建立科室应急预备队,随时待命。灾情发生后,消防安全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抽调最优人员,参与抢险救灾。
(二)物资保障药械采供科、总务科、后勤服务中心做好应急药品、物资的日常采购、储备工作,院办、急诊科做好各类车辆的应急派遣。
(三)制度保障
消防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的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遗漏,勒令改正。总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开通,确保在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听从消防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令,进入应急处理流程。
物业应急预案8
为做好交通局应急保障道路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除雪保畅工作,切实增强对冬季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道路畅通,为所管辖区域提供通畅交通服务,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最大程度减轻冰雪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对机场应急保障道路的损害,结合交通局下发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认识到位、措施得力、责任明确、任务落实”的要求,精心组织、积极运作、周密部署、合理调度,确保在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畅通。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青岛海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冬季除雪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卫事业部具体负责清雪应急抢险工作任务的分配、调度和检查工作,在防雪清雪工作中传达防雪信息,协调各班组切实做好防雪清雪工作。
1、第一突击队(18人):
2、2、第二突击队(4人):
3、第三突击队(4人):
三、机械、物资储备
(一)车辆及设备:
现有皮卡车1台、除雪铲车3台、除雪滚1个、撒布机1台、防滑链条4条。
(二)常备物资
已储备融雪剂20吨、防滑沙200方、推雪锨21把、扫帚30把、手套40双、标志牌10套、锥形筒100个、对讲机5个以备待用。
四、信息预警机制
(一)建立24小时雪情预警报告制度和冬季除雪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接到雪情或路面结冰等影响通行安全的报告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以便及时掌握灾情,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二)每天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天气预报等多种渠道获取准确可靠的天气信息,及时预测分析可能发生的灾害及其危害程度。
(三)特别是雨雪天气时加大站前大道下穿桥及东外环大桥、胶州北站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密切注意雨雪对路面、交通的影响,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当启动应急预案后,队长务必在第一时间把除雪防滑相关的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以便领导小组真实全面的了解现状进而作出科学全面的统筹安排,做到措施得当,更好的实施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应将本路段雨雪灾害情况及处置情况及时汇报交通局养护科。
五、启动条件
冬季除雪应急预案应由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或终止。除雪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负责人员应切实加强宣传和协调工作,以保证预案实施的'社会环境条件满足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通过快捷可靠的信息预警机制及时了解路况信息,根据雨雪灾害情况及时决策预案的启动或撤销。
六、保畅措施
(一)在站前大道下穿桥及东外环大桥等特殊路段路边提前储备摆放防滑沙或融雪剂,桥梁进口及上坡处设立冬季安全行车提示标志牌提醒通行车辆注意安全,做好前期预防准备工作。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车辆、除雪工具、通讯器材、交通安全标志牌等准备就绪随时待命,统一听从领导小组安排。
七、工作原则
(一)可根据降雪量和路况分别启动5级预案:Ⅰ级预案:半幅通行(含双线半幅通行)。Ⅱ级预案:短期内上或下行线封闭。Ⅲ级预案:单线上下双向通行(长期内上或下行线封闭)。Ⅳ级预案:短期内上下行线同时封闭。Ⅴ级预案:车辆分流(长期内短期内上下行线同时封闭)。并迅速通知养护组对路面进行撒盐、喷洒融雪剂,出动除雪车。
(二)遵循“桥梁、坡道口优先”的原则,桥梁不同于普通路面,表面温度较低,积雪难以融化,极易结冰,一旦清除不及时,后期清理的难度极大,匝道弯道及纵坡较大的路段,车辆通行速度较慢,容易出现轮胎打滑现象,一般交通事故多发生在这些路段。所以除冰雪优先考虑清除站前大道下穿桥和东外环大桥,然后向主线扩展,清除的冰雪要求不得堆放在中央分隔带,尽可能清运出主线后集中堆放。
(四)除雪坚持“从里向外,从高向低,全面清除,不留后患”的工作原则,保证雪停后24小时内所辖公路主线、匝道积雪全部清除干净。
(五)根据降雪厚度可分为微雪(积雪厚度≤10毫米)、小雪(积雪厚度>10毫米,≤50毫米)、中雪(积雪厚度>50毫米,≤150毫米)、大到暴雪(积雪厚度>150毫米)四类。除雪领导小组结合降雪量大小、持续时间等,对应安排除雪机械、人员和融雪材料,以减少不应有的资源浪费。可按以下原则对应安排除雪作业:
1、蓝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1厘米以上,小于5厘米,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对行车影响不大,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经车辆行驶或气温变化地表面积雪自然消除,因此不需做特殊处理。—5℃以下时,视情况而定,必要时撒少量融雪剂,可安排撒布车在全线进行一次大范围、小剂量的撒布工作,撒融雪剂剂量可控制在20克/平方米。
2、黄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5厘米以上,小于10厘米,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温度在0~—20℃时以机械除雪为主,降雪厚度至1cm时开始撒融雪剂,每平方控制在20克以下为宜,待降雪结束后,出动铲雪车配合撒布溶雪剂(2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40克为宜,清除路面积雪。
3、橙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10厘米以上,小于20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降雪速度较快,气温越低、降雪密度越大,较易板结,降雪厚度至1cm时开始撒融雪剂(20g/㎡),待降雪结束或降雪厚度达到5厘米时,铲雪车和人工配合清除路面积雪,先清除一车道、后清其余车道,机械清雪工作完毕后,撒布融雪剂(4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60克为宜,个别路段清理不彻底时采用特殊机械处理。
4、红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20厘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降雪速度快,持续时间长,雪层较厚,雪厚至1厘米时开始撒融雪剂(20g/㎡),待降雪结束或降雪厚度达到5厘米时,出动铲雪车、装载机及人工配合清除路面积雪。机械清雪工作完毕后,撒布融雪剂(4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60克为宜,除雪工作可采用多台机械流水作业,紧急停车带积雪采用抛雪机等抛出路面以外。
八、作业程序
(一)雪天道路未封闭情况下,由小组成员在重点高危路段(站前大道下穿桥、东外环大桥处)设置提示牌,提醒司乘人员注意安全。
(二)除雪工作需要封闭作业时,必须规范地摆放醒目、齐全的标志,拉好警戒线,禁止作业人员出界作业,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下雪天气巡检皮卡车辆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路面冰雪覆盖厚度(压实厚度)超过3厘米时,车辆必须加挂防滑链。
(四)在巡查过程中,车辆应行驶在行车道,驾驶员必须时刻注意车辆行驶状态,集中注意力,不许出现与驾驶无关的其他动作,副驾驶人员重点观察前方路面的积雪程度以及协助驾驶人员完成其他动作;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观察,确保除雪工作安全、到位。
(五)下雪天气作业车辆严禁停放在高边坡、桥涵路段。
(六)每次进行防滑处理后,必须进行防滑物资清查,并及时补充坡道、桥面等路段的防滑材料,确保防滑物资的供给。
(七)所有施工路段,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安排专人负责该路段交通疏导工作。
(八)上路除雪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确保除雪人员的安全。
(九)除雪防滑作业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发生车辆拥堵,若发生车辆拥堵情况,工作人员及时向受阻司乘人员通报路况情况和除雪进展情况并耐心解释和安抚,避免不稳定情况的出现。
(十)如遇小雪时清扫车快速开路,人工配合完成清扫。应急队伍保证路口、紧急停车道等清雪任务。如出现中到大雪时,路面积雪厚度较大时,应首先利用推雪铲,除雪车(改装雪板)将超车道积雪推到离行车道上,随后扫雪车配合作业。
十、严格监督考核
清雪工作关系道路正常运行和群众切身利益,各组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严密组织。为确保清雪效果,海达物业将组织人员对各小组的清雪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清雪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未按要求做好责任区清雪的,给予相应处罚。
物业应急预案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宿迁市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增强雪天应急保障能力,雪前做好设备和人员组织准备,雪中保障道路具备畅通条件,雪后保持市容环境清新整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宿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宿迁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城市道路、交通道路和桥梁路面、公园、广场及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道路。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冬季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扫雪除冰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市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盐业公司、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等单位及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制定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及划分责任区;落实市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督查相关单位扫雪除冰落实情况;总结扫雪除冰工作经验和不足,逐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市各相关部门、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要成立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指挥体系,并在市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全面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辖区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办:负责会同市城管局组织实施《宿迁市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市城管局:负责实施《宿迁市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组织环卫职工开展扫雪除冰工作,组织沿街商户参与“门前五包”扫雪除冰工作;加强大型户外广告、亮化照明设施积雪清除和隐患排查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雪情、冰冻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在降雪冰冻季节内,每周向市有关部门书面通报天气情况;遇有降雪天气和出现道路结冰现象,每日发送天气预警预报。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报道天气变化和扫雪除冰情况,对未尽义务的单位予以曝光,发挥新闻监督作用;做好扫雪除冰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相关单位扫雪除冰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通报各类未尽义务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冰雪天气道路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或限速行驶。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部门管养的国省干道、高速出入口、火车轨道、交通桥梁等地段和城区各公交站台的扫雪除冰工作。督促检查各客运公司、客运站、火车站、公交公司、港口的扫雪除冰、车辆防滑及应急抢险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督促各大市场、大卖场及农贸市场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学校开展扫雪除冰工作,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在出现极端降雪天气影响师生人身安全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学生作息时间或短期放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燃气管道的防冻保护措施,督促建筑(征收)工地开展扫雪除冰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园林绿化树木管护工作,及时清理树木积雪或被积雪压折的树枝、残枝,督促、指导市区其他责任主体做好园林绿化苗木的管护工作;指导、督促各物业小区管理单位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扫雪除冰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供水、排水裸露管道的防冻保护措施。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各医院开展扫雪除冰工作,保障医疗卫生场所环境清洁。
市旅游局:负责做好市区各旅游景点管理和隐患排查,组织人员及时清扫旅游景点积雪,营造良好的景区环境。
市盐业公司:负责制定扫雪供盐方案,储备一定数量融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配备充足的装载设备,做好随时供盐准备。指导监督科学用盐和融雪善后工作。
市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确保冰雪天气水、电、气、暖正常供应,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每个单位应组织应急处置队伍,负责突击抢险、抢修等工作。
市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负责向市民免费发送降雪量等信息,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出行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通信畅通。
2.3其他各主体职责
2.3.1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辖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居民区的扫雪除冰及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场)及各相关单位扫雪除冰及市容卫生保障工作。
2.3.2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场):在市、区两级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好各项扫雪除冰工作;及时动员做好本辖区街道、后巷、居民小区、单位庭院扫雪除冰及特困户慰问救灾工作;负责督促各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小区及主次道路连接通道扫雪除冰工作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3.3各环卫作业企业:在各级环卫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各责任区范围内的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并建立与扫雪除冰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应急队伍;负责提前储备融雪和防滑物资,并做好除雪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负责城区四级以上道路扫雪除冰(已落实包保责任路段除外)工作,以及积雪清理和消纳工作;负责城区雪后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2.3.4沿街商业主体: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积极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做好各商铺门店两侧中线至绿化带或人行道(慢车道)的扫雪除冰工作;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大型商业主体,要按照“门前五包”要求,及时组织物业公司和单位职工做好所属区域扫雪除冰工作。
2.3.5公共区域主管单位:各广场、停车场、公交站台、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扫雪除冰工作,由所在的主管单位负责清除;上述无主管单位的公共区域,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环卫和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场)等部门清除。
2.3.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划定的责任区域,同时做好本单位内部庭院道路和“门前五包”责任区的扫雪除冰工作。
2.3.7驻宿部队:为应急预备队,在做好本单位内部扫雪除冰工作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3.等级划分
Ⅲ级:中雪,黄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1—3毫米(雪融化后的水量),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2.5—5毫米,或积雪深度达3—5厘米。
Ⅱ级:大雪,橙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3—6毫米,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5—10毫米,或积雪深度达5—8厘米。
Ⅰ级:暴雪,红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6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积雪深度达8厘米以上。
上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应急准备
4.1监测预警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对冬季雨雪天气的监测预警,定期组织专家分析雨雪趋势,落实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向各地、各相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4.2宣传引导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冰雪天气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
4.3组建扫雪除冰队伍
每年12月1日前,根据除雪工作相关要求,各区(管委会)、各单位、各街道(乡镇、社区、场)均应组建除雪队伍,明确各岗位作业人员。各属地居委会应加强对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的指导,并要求各物业公司按规范要求组建除雪队伍。同时,各街道、社区、乡镇应积极招募社会各界志愿者,组建志愿者除雪队伍。
4.4储备扫雪除冰工具
各区、各部门单位要提前及时购买储备扫雪除冰工具和相关物资,其中各级交通、公安交警及环卫等部门除储备必要的人工铲雪工具外,还要储备融雪物资和大中型除雪机械,并加强对各种除雪作业车辆和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和调试,确保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5建设融雪消纳场所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设1—2处固定积雪消纳场所,建设相应的融雪池,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4.6加强培训演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熟练掌握各类作业车辆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技能、各类融雪剂的性能及用途,并结合实际组织演练。
4.7加强市政设施排查
各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公交等部门,要对可能出现问题的管网、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运行良好。
5.预警响应
市气象局应及时做好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由市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及时启动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和通信运营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各地及各相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按预案调动扫雪除冰作业所需队伍、车辆、工具和物资,有力有序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6.扫雪除冰要求
6.1处置原则
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主干后街巷、先空中后地面、先机动车道后辅道人行道”的原则,优先做好城区主干道、桥梁、上下坡道、车站(公交站台)、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匝道)等关键区域扫雪除冰工作。
6.2融雪作业
降雪过程中,城区桥梁、坡道、匝道、进出城通道等易结冰地段,小雪每4小时实施一次融雪,中雪每2小时实施一次融雪,大雪以上每1小时实施一次融雪,防止积雪成冰。
6.3清扫作业标准
6.3.1机械作业:对道路实施机械清理作业的,应按照道路通行方向,由最左侧车道向最右侧车道依次向前方清理,并安排人力进行清扫和补漏。清理期间作业车辆应开启警示灯,有条件的应在作业起点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调头、后退或越黄线清理。
6.3.2人工作业:对人行道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从道路一端依次向前清理;对慢车道(辅道)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根据路段实际长度,从路段中点依次向头清理;对人车混行路段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按照道路通行方向依次向前进行清理,清理作业期间应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得反方向清理;对商铺门店等公共区域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从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开始,依次向绿化带或人行道边进行清理。
6.3.3空中作业:降雪结束后2小时内,市、区两级园林部门、属地街道部门要安排人员,对道路两侧行道树、公园广场景观绿化的积雪进行清理。清理作业应使用专用工具摇晃树枝,让积雪自然撒落;不得敲砸树枝,破坏绿化。作业期间如积雪、落叶撒落至无积雪的地面,应及时将撒落的积雪和落叶清理到绿化带内,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6.3.4打堆作业:已使用融雪剂路段的积雪,可按长、宽、高不超过100cm的标准打堆,打堆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堵塞雨水井口的地点。未使用融雪剂的道路积雪,可以按不超过30cm的高度,均匀堆放在绿化带内,也可以按不超过100cm高度堆放在路边树穴或路牙边。
6.3.5清运作业:城区主次道路积雪,由各环卫作业企业组织人员车辆清运至各积雪消融场所进行消融处理。绿化带内的积雪原则上可以不清运。清运应按照“先机动车道、后非机动车道”的要求,逐步进行。背街后巷、居民小区内积雪,由属地居委会、物业公司委托人员、车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积雪消融场所进行处理。
清理后的积雪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雪、残冰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不得向路面扬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6.3.6雪景营造:对城区公园广场、景区、绿化小品、街头游园等区域的积雪,在不影响群众出行的前提下,可进行雪景营造,不予清扫。中雪以下降雪,对行道树、绿化景观积雪可不予清理。
6.3.7雪后作业:除雪工作结束后,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环卫作业部门,集中力量对雪后道路污染进行洗路净化作业,尽快恢复道路环境卫生面貌。对机械作业不到位的盲区进行人工清扫作业,并加大日常巡回保洁力度,减少废弃物在路面滞留的时间。
6.4质量要求
清理积雪的过程中应按照“前推后扫”的要求,实行组合式作业,不得出现丢段、漏段、花扫等现象,硬化的路面应达到“全覆盖、见本色、无雪迹”的要求。力争小雪降雪结束6小时内,中雪降雪结束12小时内,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完成城区主干道路积雪清除工作,城区交通及高速公路、进出城通道恢复正常。
6.5雪后处置
除雪完毕后,各作业单位应立即检查融雪剂库存量,库存不足的,及时按照技术标准和储备定额进行融雪剂备份采购,以满足再次降雪后除雪作业需求。同时,应对各类除雪作业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再次出现降雪后立即投入使用。
雪后出现冰冻的,供气、供热、通讯、电力等部门要尽快清除管线冰雪,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7.保障措施
7.1组织保障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扫雪除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扫雪除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安排专人组织实施,确保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到位、人员充足、组织有序。
7.2经费保障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落实扫雪除冰的保障措施,拿出专门工作经费,提前采购扫雪工具,储备扫雪除冰物资,确保具备基本的扫雪除冰工具。
7.3宣传保障
创新宣传形式,发挥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专题专访等方式,广泛宣传扫雪除冰工作的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7.4督查保障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办、市城管局要安排专人组成巡查督查小组,加强对扫雪除冰责任区完成情况的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的给予通报、媒体曝光,督促推进各相关单位落实扫雪除冰任务。
8.附则
8.1宿豫区、宿城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统筹安排好辖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居住小区等场所的冰雪清除工作。
8.2本预案由市城管局会市应急办制定并负责解释。
8.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xx年1月印发的《市区冬季扫雪工作预案》同时废止。
物业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快速、高效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甘肃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平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凉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应对工作。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外力破坏和电力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市级及县(市、区)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保障重点、依靠科技,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家相关派出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2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件严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2.1 特别重大(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1.1 电力生产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含我市在内的全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
2.1.2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气候影响等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含我市在内全省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全省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西北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2.2重大(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2.1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含我市在内全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6%以上、40%以下。
2.2.2 平凉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或所辖两个以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同时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2.2.3 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气候影响等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含我市在内全省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2.3 较大(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3.1 平凉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3.2 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3.3 发电厂或者330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20%并且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或者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10%并且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
2.3.4 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超过行业标准规定的大修时间两周,并导致电网减供负荷达到2.3.1条规定。
2.4 一般(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2.4.1平凉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4.2 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达到事件前总负荷的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4.3 发电厂或者330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5%以上10%以下并且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
2.4.4 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超过行业标准规定的小修时间两周,并导致电网减供负荷达到2.4.1条规定。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市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3.1.1 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
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
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担任副总指挥。
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事件发生所在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
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
市工信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平凉军分区、武警平凉支队、平凉火车站、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公司等单位和企业为成员单位,Ⅰ、Ⅱ、Ⅲ级响应主要领导为成员,Ⅳ级响应分管领导为成员。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在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
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领导下,统一指挥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和社会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各相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当发生Ⅰ、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省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执行应急指令;当发生Ⅲ、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Ⅲ、Ⅳ级应急响应;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Ⅲ、Ⅳ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Ⅲ、Ⅳ级停电事件状态;及时向省、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及时掌握各发、供电单位的事故信息,并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职责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处置、事故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发生跨平凉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支援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协调和支持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3.1.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兼任。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市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起草、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研判、核实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并对事件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后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市政府及市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省工信厅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发布。
3.1.3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及分组
1.职责:
市工信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排和落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等计划;负责协调确保大面积停电工作的通讯畅通;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组织抢险、应急物资的调运和现场供应;负责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指导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市能源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设备设施修复建设项目计划安排,争取应急抢险救援、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牵头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严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积极参加社会抢险救援,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及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卫星综合定位基准服务,提供停电区域地图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空间定位技术、移动端导航和电子地图服务,提供各类遥感和无人机影像监测数据等服务。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涉事城市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水情、旱情的监测预警工作,提供相关信息。
市林草局:依法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植物的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指导事故区域内树木处置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电力企
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受事件影响群众实施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等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开展事发地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加强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传染病情的发展和蔓延。
市文旅局:负责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并督查全市广播电视设备维护、技术保障和安全播出。
市地震局:负责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开展现场震害调查与评估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
平凉军分区:协调当地驻军部队和民兵配合参加因大面积停电造成的灾难抢险工作,必要时配合公安、武警维持社会安全稳定。
武警平凉支队:负责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工作,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平凉火车站: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的铁路紧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列车的调度与指挥工作,负责电力机车的供电安全、监测运行和应急准备工作,防止发生列车突发停运事件。
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电网事故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及时启动本企业应急处置预案,全力负责电网供电恢复抢修工作,恢复电力供应。负责事故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抢险物资的储备。
华能平凉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公司:负责发电机组的恢复运行,保证发电燃料充足,协助做好电力恢复供应工作。
2.分组: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需要,成立电力恢复、新闻宣传、综合保障、社会稳控四个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分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电力恢复组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平凉军分区、平凉火车站、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崇信发电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公司等组成,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负责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期间设备设施的运输、抢修、恢复、应急和协调处理;负责气象、地质等方面的预警监测;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电网受损和电力恢复情况。
(2)新闻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平凉市供电公司等组成,视情增加其他部门。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平凉火车站、平凉供电公司等组成,视情增加其他部门和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公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社会稳控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均派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2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与处置联动体系。
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
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立即进行核实,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对初判为Ⅰ、Ⅱ、Ⅲ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立即按程序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宣布进入或解除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按程序立即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3.3现场指挥机构与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或上级要求,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机构职责: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响应措施开展电网恢复、保障民生、维护稳定、舆情处置等工作,向市、县级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3.4电力企业
各电力企业(包括电网、发电企业等)要成立应对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及时抢修恢复电网和发电机组运行。
3.5重要电力用户
做好生产调整、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方式的保
安工作。
3.6 信息联络员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沟通、业务协调、指令传达等工作,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告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7 专家组
市、县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4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4.1监测和风险分析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贯穿电网规划、建设、运维等各个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带来的危害及其负面影响。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工信、能源监管、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报预测和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提高灾害预测和突发事件预警处置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道路、桥梁、市政等建设工地的监管,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杜绝因外力破坏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
4.2预警
4.2.1预警分级
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种,分别对应平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中的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期间,大面积停电预警级别调整按照“谁发布、谁调整”的原则处理。
4.2.2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工信局、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当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工信局及时组织有关电力企业和专家进行会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预警,必要时通报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市人民政府。
4.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准备。
受影响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2.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3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
应立即向市工信局或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在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同时报告上级集团总部。
市工信局或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对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市工信局立即报告市政府,同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立即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对初判为一般和较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受影响区域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5.1.1 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当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国家层面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对Ⅲ级事件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Ⅳ级事件应急响应由受影响区域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
5.1.2事件报告
(1)Ⅰ、Ⅱ级事件报告:
发生Ⅰ、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并影响或波及到我市时,按照省应急指挥部要求,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涉及到我市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预案,并将有关情况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Ⅲ级事件报告:
发生Ⅲ级大面积停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对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启动本级预案,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应急总指挥部和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在省电力主管、监管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Ⅳ级事件报告:
发生Ⅳ级大面积停事件时,相关县(市、区)应急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相关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在市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按照相应事件启动级别,各相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相关领导带队,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视情况就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提出援助请求。
(5)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Ⅳ级)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6)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1.3事件通告
(1)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和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进行通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揭露谣言、澄清事实,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5.2响应措施
5.2.1电网抢修恢复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按照各级应急指挥部部署,市内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通信枢纽、节点、基站及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和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各发电企业要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5.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水、汽、油、热供应等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5.2.4 维护社会稳定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涉及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铁路、城市交通设施、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2.5 加强信息发布报送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应急指挥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各级应急指挥部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1)信息发布和报送内容:大面积停电的时间、地点、基本经过、影响范围、已造成后果、初步原因和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2)信息报送时间: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事发地电力企业要立即向当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同时上报本企业上级管理部门;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报后1小时内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并报送市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通报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5.2.6 组织事态评估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5.3 市级层面应对
5.3.1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初判发生一般或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各相关部门、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现场督促指导受影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应对工作;
(2)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根据需要请求市应急指挥部提供应对和技术支持;
(3)积极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5.3.2 市应急指挥部现场工作组
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现场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受影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坚决贯彻落实;
(2)迅速赶赴现场,详细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并根据事件现场应对处置工作需要,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集应急救援队伍、技术力量、物资、装备和资金等;
(3)对跨市级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市应急指挥部或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予以协调处置;
(4)现场组织、协调、指导受影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5)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6)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工作;
(7)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5.3.3市应急指挥部
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按程序及时向市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发生发展情况,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必要时请求市政府、省应急指挥部予以协调处置;
(3)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4)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5)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市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
5.4 响应终止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
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停电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隐患基本消除,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
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6后期处置
6.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根据事件等级,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积极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6.2事件调查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6.3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市发改委(市能源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市政府汇报,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市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7.2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确保应急装备始终处在正常使用的状态。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加强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7.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4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人才、技术、装备支持等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行业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和监测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不断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7.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资金保障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电力企业及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8宣传、培训和演习
8.1宣传
市工信局、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进行处置,不断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的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8.2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对全体员工的事故防范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8.3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应协调组织开展1次中心城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应协调组织开展1次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9附则
9.1预案管理
市工信局负责本预案的评估与修订工作,按规定上报市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较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电网安全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演练和救援中发现需做重大调整的;
(6)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9.2名词术语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物业应急预案11
一、目的
1、明确大风暴雨期间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程序,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适用范围
1、物业管理区域内大风、暴雨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
三、职责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大风、暴雨等预警通告的发布、防范工作安排、大风、暴雨期间应急事故的处理。
工程维修部负责大风、暴雨等预警前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机电设备的检查和防范工作的实施。
秩序维护部门负责防范工作的实施及应急事故处理的'准备工作。
四、实施程序
预警防范
1、接到有关部门发布的大风、暴雨警报后,管理处在告示牌上发出书面通告,提醒业主做好大风、暴雨来临前的防范措施,必要时使用消防广播发布通知。
防范准备工作
1、秩序维护部门安排人员增加巡逻次数,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1检查并落实外墙窗户关闭。
1.2天台悬挂物是否有被风吹落的危险。
1.3天面广告牌是否牢固。
1.4外墙面广告牌是否牢固。
1.5准备沙包、木板、绳子等应急用品、用具。 2、工程维修部安排专人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机电设备、机房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2.1设备房门窗是否关闭。
2.2天面、阳台、裙楼排水口,雨水井道、污水井道是否畅通。
2.3确保发电机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有充足的燃油并做试运行试验。
2.4检查地下室排污泵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2.5准备潜水泵、临时接线板等应急用品、用具。
大风、暴雨来临时
1、暴雨来临时,保证地漏、水沟排水畅通,风力加大时,应用沙包堵住小区受风正面影响的小区玻璃门及其它门窗。
2、大风吹袭期间,如风压过大,影响电梯正常运行,可暂停电梯的运行。
3、大风吹袭期间,加强巡视,有可能出现高空坠物情况,可暂时封闭部分受影响地方,待险情排除后,方可解除封闭现场。
4、情况跟踪
4.1当有关部门发布大风、暴雨警报后,管理处安排专人收看气象部门发布的台、暴雨最新消息。
4.2管理处根据发布的最新信息,及时安排相应人员待命。
5、大风、暴雨期间员工的控制
5.1所有秩序维护不得请假外出,处于待命状态。
5.2管理处所有员工不得关闭通讯工具,随时待命。
5.3当气象部门悬挂黑色暴雨警报或红色大风信号时,管理处主管、工程维修部主管、秩序维护主管都应到场,实行24小时值班,中控值班室启动消防广播发布通告。
5.4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维修人员应及时拆除门岗挡车器拦杆,以防被风吹断伤人、伤车。
大风、暴雨过后的处理
管理处安排人员清理现场,主动走访受灾业主,在最短时间内协助受灾业主恢复正常的办公秩序。
物业应急预案12
1、供暖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供暖人员努力学习技术,熟练的掌握公司各物业供暖设备、线路走向及所辖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及实际操作。
3、负责配电室、电梯机房、楼层供暖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保养。
4、负责管辖范围内所有公共设备的应急维修。
5、每月两次供暖设备试运行。
6、负责公司物业外围供暖设备正常工作。
7、做好办公楼内房间、公共场所的供暖设备的'修理与更换。
8、负责供暖设备、表面清洁。
9、负责餐厅、厨房、办公室、洗涤动力供暖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工作。
10、每周一次巡查责任设备,每月一次清洁责任设备及周围。
物业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烟花爆竹事故,规范应急救援行动,科学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烟花爆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生产安全事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2019〕第708号)
(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第666号)
(7)《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2019〕第2号)
(8)《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47号)
(9)《丹东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丹政办发〔2012〕25号)
(10)《丹东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丹政发〔2019〕11号)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2019)
(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9009-2015)等。
1.3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的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烟花爆竹事故分为四级,Ⅰ级为最高级别:
(1)Ⅰ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Ⅱ级(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Ⅲ级(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Ⅳ级(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振兴区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分明、分工协作,反应及时、运转高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1.6应急预案体系
(1)《振兴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振兴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下级专项应急预案并与之相衔接。
对下是指导振兴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对和应急预案编制的指导性文件。
(2)各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编制本级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3)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本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同时应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2事故风险辨识评估
2.1振兴区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烟花爆竹(C、D级)零售店(点)现有长期零售店1家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集贤烟花鞭炮商店;临时零售点在每年春节期间布设。由于烟花爆竹的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过程易燃易爆、危险性很大。
2.2事故风险分析
烟花爆竹在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储存危险性
储存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主要是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不执行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相关规定引起的。
仓库中烟花爆竹的码垛过高、堆垛过大、藏垫不符合要求(如使用水泥条、块石等垫高材料,容易因摩擦产生火花)等均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事故的发生,其事故引发的主要原因包括七类:
一是因吸烟、取暖、烟囱飞火等明火直接引爆。
二是受太阳直射烘烤导致库房内温度过高引起。
三是产品质量不合格,使用了违禁原料,吸湿受潮发生分解,或过于敏感。
四是遭遇雷击。
五是仓库电气线路老化、接触不良、非防爆照明灯具、非防爆开关等导致的电气火花。
六是人员在作业中携带静电引起的静电火花。
七是烟花爆竹与其他货品混贮混放。
(2)搬运危险性
烟花爆竹在储运过程中的危险性主要表现为爆炸事故。
烟花爆竹成品在库区内的运输通常采用手推车。在装卸搬运操作过程中,撞击、坠落、摩擦、倾斜、重压、滚动、就地拖拉、投掷等均有可能引起烟花爆竹产品的燃烧爆炸。
在运输过程中,运输工具产生的火花或撞击、摩擦、坠落、人体产生的静电等均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发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吸烟、飞火等明火直接引爆。
二是受太阳直射烘烤导致烟花爆竹温度过高引爆。
三是运输车辆发生碰撞、倾覆时因起火、挤压、摩擦而引爆。
四是产品质量不合格,使用了违禁原料,吸湿受潮发生分解,或过于敏感,或在运输过程中,烟花爆竹因剧烈颠簸发生爆炸。
五是遭遇雷击。
六是烟花爆竹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静电积聚和人员在作业中携带静电引起的静电火花。
七是烟花爆竹与其他货品混储混运。
(3)经营过程危险性
经销过程中违法违规操作、管理混乱,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一是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二是销售人员麻痹大意,对明火火源管控不严,未做到严禁烟火。
(4)其他外部因素危险性
一是库区周边其他火灾事故可导致的衍生事故。
二是人为纵火或破坏。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区应急指挥部
为了有效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振兴区成立振兴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应急工作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委宣传部部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必要时,由区长任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和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负责区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行动相关工作。
3.2区应急指挥部职责
(1)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传达并贯彻落实丹东市政府有关指示和要求;组织有关队伍、专家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救援需要成立相应急工作组,开展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总指挥
1)批准启动或终止区级应急响应。
2)决策救援方案。
3)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动。
4)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5)协调事故救援有关工作。
6)负责信息发布管理等。
(3)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完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或受总指挥指派担任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具体指挥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4)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负责区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起草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区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
2)组织修订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3)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发布预警、协调和联络工作。
4)承担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振兴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站前街道办事处、临江街道办事处、纤维街道办事处、永昌街道办事处、帽盔山街道办事处、花园街道办事处、汤池镇人民政府等。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并配合相关职能单位做好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及时掌握情,加强网络论引导。协调联系市委网信办加强舆情监测,对于造谣惑众的行为,配合公安部门予以打击。
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提出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响应级别通知有关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邀请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辅助决策的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情况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发放受区灾群众生活救济款物,要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扑灭事故现场的火灾,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事故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清除危险物品、控制爆炸险情等综合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振兴分局:负责事故可能危及区城内的警戒管控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事故周边区域社会秩序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的周边环境进行应急监测;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措施的建议。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大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处置措施并监督实施。
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地质灾害监测、评估等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事故现场设置临时医疗急救区,负责对伤员进行分检及紧急医疗处置,并迅速将需要进一步救治的伤员转送到指定医院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现场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应急状态下协调所需应急物资调配,负责全区应急物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做好事故现场河流水质监测和污染水域应急处置等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检验机构对事故一般设备或特种设备及遗留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辖范围以外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事故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事故单位及抢险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桥梁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志愿者队伍参与后勤保障工作和事故灾害死亡人员殡葬服务等工作。
区商务局:协调相关部门储备的生活必需品适时进行投放,保证市场供应等工作。
事发地镇(街道):负责监管属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及事故防范,编制、修订本级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指挥辖区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和区直有关部门职能,临时协调调度其他区直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和相关保障工作。
3.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需要,由区应急指挥部派出现场救援指挥人员和工作组与事发地镇(街道)应急指挥部成员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等有关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区应急指挥部指派并授权。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治组、应急救援专家组、后勤保障组、通信与电力组、新闻报道组等工作组。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各工作组职责如下:
(1)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镇(街道),事故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各类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和处置事故后遗留的危险物品等工作。
(2)警戒疏散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振兴分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镇(街道),事故企业。
主要负责:封锁、警戒、控制、保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维护事故发生单位治安和救援工作秩序疏散转移现场和周边受威胁区域人员;开展交通管制,在现场外围开辟专用通道供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通行;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并负责对危险物品现场的封锁、警戒等工作。
(3)应急监测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振兴分局
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监督管理局、事发地镇(街道)等。
主要职责:事故现场空气及水域水质检测及预警和处置等工作。
(4)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发地镇(街道),事故企业。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救护车、医疗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开展伤员及中毒人员急救、转运、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等工作。
(5)应急救援专家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成员: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应急救援任务需要组织成立。
主要职责:参与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研究分析事故情况演变和救援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等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事发地镇(街道)
成员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事故企业。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联系、采购、供应、车辆及油料的调配;为救援人员提供食宿场所;为受灾人员提供临时安置场所;现场救援物资和设备存放和保管;开辟救援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物资畅通及损坏道路抢修,协调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志愿者队伍参与后勤保障工作和事故灾害死亡人员殡葬服务等工作。
(7)通信与电力组
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镇(街道)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事故救援需要的重点电信传输线路;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优先恢复由于事故导致中断的基础通讯网络;负责供电设施设备抢修和应急电力供应保障。
(8)新闻报道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事发地镇(街道),事故企业。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准确、正面、客观发布权威信息;汇集收集相关情;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做好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工作;做好舆论引导等工作。
4预防与预警机制
4.1预防
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普查,建立风险隐患、救援物资、专家队伍、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在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制定下达相应预防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政府负责应急管理的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充实先进的救援装备,不断提高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灾害的应对能力;与当地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社区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制定保护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护措施。
4.2预警
4.2.1预警级别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预警等级与事故等级一一对应,分为四级,Ⅰ级为最高级别:
(1)Ⅰ级预警
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用红色表示。
(2)Ⅱ级预警
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用橙色表示。
(3)Ⅲ级预警
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用黄色表示。
(4)Ⅳ级预警
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用蓝色表示。
4.2.2预警信息发布
(1)蓝色、黄色预警由区应急指挥部发布;橙色、红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发布或授权区应急指挥部发布;事故隐患难以控制有扩大趋势等情况时,提升预警级别,并由相应级别的指挥部进行预警发布。
(2)预警内容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起始时间、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级别、影响估计、警示事项、预警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
(3)事故预警决定经区应急指挥部作出并发布,预警公告以电视、广播、报刊、通信、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4)解除预警措施。当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已经解除,发布警报的部门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区应急指挥部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415-2591848
(1)事发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同时开展自救和互救。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如实报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事发地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预判级别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并核实有关情况,适时研判、决策和上报。
(4)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报告单位或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
2)事故单位概况。
3)事故基本情况。主要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简要经过,事故类型,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抢险情况、救护情况,已脱险和受险人群、现场指挥机构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4)预计事故事态发展情况。
5)需要支援的项目。
(5)事故信息报告上报时限:在事故灾难发生后15分钟之内电话报告报,1个小时内书面报告,续报要以书面形式。
(6)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后,事故企业及时通报事发地周边区域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应急管理部门应当通报同级有关部门,其他可能引发烟花爆竹事故的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5.2分级响应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响应等级与事故等级一一对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V级四级。
Ⅰ级应急响应:是指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的响应。启动本预案及下级各预案,响应行动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区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以赴组织和配合救援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是指发生重大事故灾难的响应。启动本预案及下级各预案,响应行动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区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以赴组织和配合救援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是指较大事故灾难的响应。启动本预案及下级各预案,响应行动由市应急指挥部或指派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Ⅳ级应急响应:是指一般事故灾难的响应。启动本预案及下级各预案,响应行动由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区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以赴组织和配合救援工作。
在应急响应时,超出本级处置能力,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3先期处置
(1)事故企业先期处置。发生烟花爆竹事故或险情后,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2)事发地镇(街道)应急响应。烟花爆竹事发地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成立事故应急处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代表本级政府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区应急指挥部到达后,镇(街道)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指令或有关企业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出动参加事故救援。
5.4区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
(1)接到事故报告后,按响应级别启动本应急预案;立即或委派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
(2)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指挥长、副指挥长,进行现场指挥救援。
(3)听取事故现场救援情况的汇报,研究批准现场救援方案。
(4)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部,请求协调派出专业救援力量实施救援。
(5)根据现场救援指挥部的建议示,决定应急终止。
5.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响应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有关成员抵达事故现场后,应及时了解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情况,组织召开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会议,指挥现场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现场先期处置情况,组织协调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和救援方案,开展救援行动。
(3)随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救援方案、救援力量、救援设备设施、救援专家等计划与要求,保证应急救援方案的顺利实施。
(4)超出救援响应能力时,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5)根据现场救援效果,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终止建议。
(6)应急终止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现场指挥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
5.6处置措施
(1)强化救援现场管理。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要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2)科学安全有效施救。现场救援队伍指挥员应当作为指挥部成员,参与制订救援方案等重大决策,并根掲救援方案和指挥长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在行动前要了解有关危险因素,明确防范措施,科学组织救援,积极搜救遇险人员。遇到突发情况危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时,救援队伍指挥员有权做出处置决定,迅速带领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3)以下处置措施仅针对烟花爆竹共性或常见的事故,不可能涵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每种情况;因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存在产品类别、产品级别的差异,其危险性不尽相同,所以经营单位必须根据自己事故风险种类制定相应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其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应遵从“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满足救人条件时,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恪守人员疏散和初起火扑救的原则,及时将受害者和处于危险境地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事故疏散距离不少于110m,周边群众疏散距离不少于150m,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并派人值守。现场一线处置人员必须配备保护自身安全的设备,如穿着防火服、戴消防头盗,并视情况配备防护面罩(具)、隔绝式氧气或空气呼吸器。
在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可使车辆损坏,央及路人,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立即以电话方式向当地应急指挥部报告,说明情况,同时向出事地点的当地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报警。并在车前方及后方设置警戒标志,警示过往车辆不得靠近。
5.7提级响应
当事故发展到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区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5.8指挥与协调
(1)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立即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开展企业自救,负责现场自救指挥,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事故。
(2)事发地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到达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接管指挥权,负责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
(3)区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到达事故现场后接管指挥权;负责现场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若需要,立即启动区级应急预案。
(4)当事故发展超出区级救援能力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其派员到达现场后接管指挥权,负责现场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
5.9信息发布
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其授权人是事故灾难信息发布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事件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5.10应急救援暂停和终止
若救援过程中存在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和极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做出暂停救援的决定;在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专家确认符合继续施救条件时,再行组织施救。
事故灾难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区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事发地镇(街道)或区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镇(街道)应当依法做好受影响人员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并做好受难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2)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对现场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环卫部门做好事故灾难现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
(3)牵头处置部门应当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对不能归还或者损耗的物资,报区应急指挥部审批后,送本级财政部门核准,依照有关规定子以补偿。
(4)对事故灾难中的伤亡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子赔付和抚恤。
(5)区直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按救助资金和物资。
6.2总结评估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及时总结评估事故灾难应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总结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警和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验和教训,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
6.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査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7应急保障
区直有关部门、镇(街道)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7.1应急队伍保障
(1)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规划、布局。
(2)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烟花爆竹事故,依法组建和完善抢险救援队伍。
(3)依托消防、公安、医疗卫生公共应急救援力量。
7.2资金保障
(1)全区所需事故灾难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本级安排部分由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经区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区财政部门预算。
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确保事故灾难应急保障资金及时到位。
(2)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事故灾难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3)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7.3物资保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事故灾难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制度,保障应对事故灾难的物资供应。
(1)区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事故灾难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并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做好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使用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2)对事故应急工作需要而本区紧缺且缺乏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上级政府管理部门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调入所需物资。
7.4救援装备保障
(1)区直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要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设施、装备建设,确保满足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需要
(2)应急救援设施、装备所属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确定责任人,加强对有关设施和装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能够随时投入救援和抢险工作。
(3)区各级应急机构应将应急救援使用的设备类型、数量、性能、购置或建成时间、使用年限和存放位置,逐级上报区应急指挥部,供全区应急救援査询和调用。
7.5医疗卫生保障
(1)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援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卫生机构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2)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协调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7.6通信与信息保障
(1)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信息网,逐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专用通信与信息系统。系统应当包括应急预案及应急机制、专业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器材、物资、专家库等信息和现场信息。
(2)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建立统一的全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
(3)在应急状态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区应急指挥部之间实现信息双向传递。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7.7交通运输保障
(1)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报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作的优先安排、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联系市公安局应当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道路设施受损时,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
7.8治安维护保障
在应急状态下,联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1)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应急管理部门。
(3)应急预案演练结東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8.2宣传和培训
(1)公众宣传教育
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烟花爆竹事故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2)预案培训
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8.3监督检查
(1)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査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2)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8.4奖励与责任
(1)奖励
按有关规定,对在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抢险救援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挽救群众生命。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优秀表现的。
(2)责任
区直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发生烟花爆竹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险救援等行为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9附则
9.1预案定期评估和修订
(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2)预案修订
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6)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和制定。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预案即行废止。
物业应急预案14
1.0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着力提高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建工新城饮用水卫生安全。
2.0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检查相结合,从小处着眼,处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学。
3.0 组织机构
3.1 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2 职责:
3.2.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3.2.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2.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4.0 应急处理程序
4.1 发现轻微污染情况,工程部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通告客服务中心,由客户中心通知各用水户。
4.2 发现水体投毒,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
4.2.1 物业公司任一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二次供水领导小组,通知工程部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会同综合部、医务室核实情况,经核实后,由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上报集团总公司领导、卫生防疫部门。
4.2.2 综合部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救护、治疗病人,医务室人员负责求助现场的医疗技术协调。
4.2.3 工程部保护好现场状况,了解事件经过,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若需公安部门配合,经领导同意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4.2.4 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
4.2.5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4.2.6 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4.2.7 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并对水池、水塔、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4.3 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单位加大对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确保饮水卫生安全。
4.4 如遇洪水,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网。同时采用紧急供水措施,待管网恢复后,取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5.0 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5.1 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水质污染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置措施情况、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教训,提出需该进的意见,后期的总结报告由综合部进行存档备查。
5.2 对于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6.0 培训与预演
6.1 邀请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2 不定期开展模拟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
6.3 对各部门员工广泛开展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指导员工以正确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
物业应急预案15
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定一份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的.物业防盗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二、应急预案编制原则
安全第一原则:以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首要考虑。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综合施策原则:综合运用技术手段、物理防护和人员管理等多种手段,提高防范效果。
灵活应变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应急措施,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预案内容
突发事件报警流程:
a. 居民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后,立即拨打紧急报警电话。
b. 物业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c. 物业人员到达现场后,进行初步调查和处理,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d. 如有需要,及时联系警方协助处理。
物业巡逻和监控措施:
a. 加强小区巡逻力度,增加巡逻频次和巡逻路线。
b. 安装监控设备,覆盖小区重点区域,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c. 定期对监控录像进行存档和备份,以备后续调查使用。
出入口管理措施:
a. 严格控制小区出入口,确保只有居民和授权人员可以进入。
b. 安装门禁系统,配备有效的身份验证手段,如刷卡、指纹等。
c. 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和核实身份,确保小区安全。
居民安全教育:
a. 定期组织居民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b. 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提供防盗、防火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紧急疏散和逃生措施:
a. 制定小区紧急疏散路线图,并在明显位置张贴。
b. 定期组织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的疏散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c. 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具等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应急联系方式:
a. 提供紧急联系电话,如物业值班电话、消防电话、医院电话等。
b. 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紧急联系点,方便居民在紧急情况下寻求帮助。
应急演练和评估:
a. 定期组织物业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b. 根据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四、预案执行与监督
物业公司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物业防盗应急预案。
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监督部门应对物业公司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五、总结
物业防盗应急预案是保障小区居民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的预案,并加强巡逻、监控、出入口管理、居民安全教育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小区的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定期组织演练和评估,不断完善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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