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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事故的应急措施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措施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措施是针对情况采取的处理办法。那么,措施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吊装事故的应急措施,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吊装事故的应急措施
本工程可能出现的吊装事故主要为:桅杆式起重机设备机械事故、钢桁架提升过程中控制失误或钢缆绳断裂等原因极易造成钢构件坠落的安全事故。此类事故一般都会造成群体伤亡事故,关键是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处理,并进行人员疏散和事故后的及时救助。
1.桅杆式起重机设备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一台或二台桅杆式起重机的操作系统出现故障、制动系统失灵等情况异常,操作人员应立即向指挥人员大声呼叫报警。项目(副)经理应立即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①立即停止吊装作业,要求操作人员尽可能控制钢构件的空间位置或下坠速度。
由于是双机抬吊,要避免钢构件向一个方面剧烈摆动。
②立即要求地面人员撤向东西塔楼内安全区域,12层操作人员也应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把钢构件坠落可能影响到的范围内的地面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划出危险区域,拉起警戒线,由保安负责不准人员靠近;
④立即清点现场人数,确定可能受伤人员的数量和可能位置。
⑤立即通知现场医生赶到出事地点,如需要可直接拨打120等求救电话。
⑥维持现场秩序,特别要注意有亲人被埋、压的人员的情绪,防止其不当救援引起二次伤害。
(2)项目经理应当赶到现场进行指挥,快速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检查人员是否全部疏散到了安全地带,检查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是否合理和有效;根据现场情况下一步的救援措施;
①如吊装的钢构件已经受到控制,应当立即下令双机配合将钢构件缓慢放置到地面。无特殊情况时,应要求钢构件竖直落下即可,特殊情况下,也应先下降高度,再考虑移位。
②如吊装的钢构件已经坠地,经再次清理后确定所有人员均已经安全撤离,则应停止吊装作业,先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待其应急措施实施后,再考虑对钢构件的加固和准备开展相应的事故调查。
③如吊装的钢构件已经坠地,经再次清理后确定仍有地面人员未能安全撤离则需组织抢险;详见钢构件坠落应急措施。
2.钢桁架提升过程中空间位置失控应急措施
钢构件提升过程中由于受突发阵风等原因影响,可能会偏离原定吊装线路,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避免人员伤害和其它财产损失。
(1)对于吊装时遇到的突发阵风,钢构件受风力影响开始明显晃动时,目击者或现场安全巡视员发现后,立即大声呼喊或用对讲机报告,项目(副)经理应立即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①立即呼叫地面人员跑向东西侧塔楼里的安全区域。
②立即下令起重机停止提升,控制高度。两侧塔楼上的控制缆风绳的人员,应尽量控制钢构件不做剧烈摆动。如风力过大,应适当放松缆风绳,只控制构件不做来回的剧烈摆动即可。控制时不应用强力,也不可简单将缆风绳绑于建筑物上。
③如钢构件位置已经靠近安装位置,摆动会撞击临时脚手架或安装平台时,项目经理应命令起重机控制钢构件下降高度,使其离开危险区域暂避阵风。
④当阵风停止后,吊装指挥应检查缆风绳及吊索位置等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将构件降至地面,重新固定后再次起吊。
⑤如由于阵风原因,造成起吊构件与已经安装构件或临时脚手架碰撞,则阵风停止后,必须将构件降至地面,固定于组装位置。对发生碰撞的构件及脚手架进行仔细检查和必要加固,确认碰撞未对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后或被撞部位已经得到有效加固后,方可重新起吊。
(2)对于吊装过程中,吊装指挥和项目副经理应随时注意钢构件的移动位置,如发现钢构件移动位置偏离,应立即大声呼喊或用对讲机报告,项目经理应立即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处理:
①立即下令起重机停止提升,并呼叫地面人员跑向东西侧塔楼里的安全区域。
②如钢构件仅少量偏移,未与其它构件发生碰撞,则命令两侧塔楼上的控制缆风绳的人员,通过调整拉力,使构件回到预定线路;必要时也可通过起重机的适当变幅等措施使构件回到预定线路。经确认安全后,恢复提升。
③如钢构件位置已经靠近安装位置,已经撞击临时脚手架、安装平台或塔楼混凝土结构时,项目经理应命令起重机控制钢构件下降高度,使其离开危险区域,两侧。
④当钢构件位置控制准确后,应检查缆风绳及吊索位置等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将构件降至地面,重新固定后再次起吊。
⑤如起吊构件与已经安装构件或临时脚手架碰撞,或缆风绳、吊索位置不利于安全吊装,则必须将构件降至地面,固定于组装位置。对发生碰撞的构件及脚手架进行仔细检查和必要加固,对缆风绳及吊索进行必要调整。只有当各方面对缆风绳、吊索的调整重新确认;且也确定上次起吊的碰撞未对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后或被撞部位已经得到有效加固后,方可重新起吊。
危险性分析及相应控制措施:
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起重吊装作业有造成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
1、无吊装方案或方案未报批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吊装作业无方案或方案未批准不得开工;
2、吊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3、构件就位后未采取固定措施摘钩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构件就位后,应立即将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摘钩。
4、疲劳驾驶操作、精力 不集中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合理调整工休时间,杜绝疲劳驾驶;
5、吊车力矩限位器、行程限位器等不灵敏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落实设备日检、巡检责任制,及时检修,确保设备状况良好;
6、超载、超限或吊装不明重量的构件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七禁止”“十不吊”规定;
7、斜拉、斜吊或吊地下埋设的物件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七禁止”“十不吊”规定;
8、恶劣天气从事吊装作业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规定;
9、起重臂下停留、行走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规定;
10、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带护品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
11、钢丝绳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16条规定;
12、卡环质量缺陷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15条规定;
13、起吊物件不设溜绳起重伤害一般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23条规定;
14、构件倒运未放稳搁实或支撑不牢导致物体打击,控制措施是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31条规定;
15、酒后作业起重伤害一般禁止酒后从事吊装作业;
16、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作业导致高空坠落,控制措施是禁止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从事吊装作业;
17、在起吊构件上放置工具、用品等引起物体打击,控制措施是禁止在起吊构件上放置其他物品;
18、手拽脚蹬未稳固的构件引起高空坠落,控制措施是构件就位时不得用手拽或用脚蹬构件;
19、绑扎不牢、绑点不准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起吊前应检查绑扎是否符合要求;
20、钢丝绳与水平面的夹角小于30度,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绑扎钢丝绳与构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21、两台吊机抬吊时动作不协调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两机抬吊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分配合理,吊重小于单机起重量的80%;
22、起吊后运行速度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重物起吊或降落速度要均匀;
23、吊车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够导致触电事故,控制措施是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1.2条规定;
24、使用裂纹、变形的吊钩、吊环引起车辆伤害,控制措施是班前检查及时更换。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分工
工程项目经理部成立应急预防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现场总指挥),设立应急办公室室及联系电话,并成立现场抢救组、报警组、后勤组,分别明确人员组成及各自职责。
组长:全面领导应急预防小组的工作,总体协调各部门在紧急应变中的分工协作和响应中的统一指挥调度,对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调配。
应急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科,办公室主任为安质科科长,具体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由现场抢救组、报警组和后勤组组成。
现场抢救组: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及财产的现场抢救,在医护人员到达之前,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紧急救护。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将伤员送至安全地点。
报警组:负责事故发生后拨打急救电话,人员紧急疏散和清点工作,并引导急救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向其介绍情况,协助紧急救护。
后勤组:负责应急响应中的财力、物力的调配,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负责协助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项目经理部、公司及地方有关部门。
2、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
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领导小组组长和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实施应急救援,公司治安部门赶赴事故现场,与当地有关部门一起搞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因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和财产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保留痕迹和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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