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时间:2025-05-23 09:11:07 晓映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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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通用22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通用2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通用22篇)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1、各村建立护林巡逻制度,安排护林员巡山。

  2、林区群众监测。

  3、毗邻地区监测。

  4、林火发生后,当地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为:xx。接听电话人员要及时问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况:A、起火的'时间和确切地点(包括所属村组、山头名称)B、起火地点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点的树木种类和当时的风向、风力。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重点防范时期。本乡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点防范区域。本乡全乡均为重点防范区域,分别为贡茶社区,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炉沟村。

  1、各村、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半专业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保证投入扑火战斗。

  2、乡政府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配齐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汽油锯等专业灭火工具。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每年将对扑火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防火知识讲解和扑火技术培训。

  1、乡、村建立并完善护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电话通讯畅通,随时备战,必要时还可请派出所给予支持配合。

  2、救火用车辆由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遣,并统一调配专门的扑火工具及扑火所需用品(饮用水、干粮和其它后勤物资等),必要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增援物资。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格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一般火灾、荒火、火警由村、组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乡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支持和指导,重大森林火灾应尽快层层上报,争取上级增援。

  3、扑救森林火灾时,本村半专业队和毗邻群众为第一梯队,乡防火专业队人员为第二梯队。

  4、妥善保护起火现场,并及时通知林业公安或当地派出所勘察火场,查找火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2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3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园区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4

  白露、国庆长假将至,期间进山扫墓祭祖和郊游等活动将大量增加,全镇将出现点多面广的野外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切实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镇政府成立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

  运用电视广播、短信平台、宣传车、设置和刷新宣传牌(墙)、广贴警示标语、印发宣传手册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法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规定,增强人们森林防火、爱林护林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鼓励倡导民众用植树、送花、压纸钱等有益方式祭奠先人,改变烧香烧纸钱放鞭炮的祭祀旧习。

  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白露期间,重点加强各村山头(含自然村)主要进山入口的'监控和检查,劝导祭祀人员不带香烛、纸钱、鞭炮、火柴(打火机)等火种火源进山,并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组织工作。镇林业站及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查禁野外违章用火。林业部门要及时查处在林区烧田埂草、燃放鞭炮、烧纸钱、点香烛和随意野炊等行为,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督促落实护林员在岗履职,充分发挥护林员一线巡山护林的作用。

  认真做好火灾安全扑救准备工作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同时做好各种扑火物资准备补充和机具检修,确保扑火机具性能状态良好,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镇村半专业扑火队要集结待命,严阵以待、一旦接到火情,快速出动,快速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组织扑救火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指挥扑救,严禁组织幼女、老弱病残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灾扑灭后,必须认真组织清理余火,并根据火场面积大小留下足够的人员看守,指定专人现场负责,严防死灰复燃。

  加强值班调度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各村及镇林业站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并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火情。从9月7日一13日、9月30日一10月7日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各村要指定专人要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镇林业站报告当日情况,镇林业站要在每日下午16:30前向县防火办报告当日情况。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5

  xx乡地处偏僻山区,是xx、xx、xx的交界处,总面积有xxxxx亩,其中林地面积有xxxxxx亩。若遇上高火险天气时,马上就面临着极大的火灾隐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xx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乡实行xx乡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xxx乡长担任xx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xx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xx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xx乡政府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平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 xx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xx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 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 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 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 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 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 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7、 每支扑火队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8、 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6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街道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xx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五、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7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巩固我县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产业正常发展,进一步促进林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林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员参加。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紧急火情扑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及有关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各乡镇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办公室,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县农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防,迅速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

  (2)划定火点、灾区、受威胁区,提出隔离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组织对灾区、受威胁区内的易燃物实施紧急扑救、隔离、疏散工作。

  (4)监督、指导对火点、灾区内林木和场地实施清理。

  (5)建立紧急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灭火专业设备、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6)评估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7)培训防火人员,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9)组织实施对火点、火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发改委:负责森林火灾控制保障体系、火灾处理所需的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3、财政局:负责安排森林火灾控制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加强森林火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区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5、交通局:负责提供运输车辆,优先运送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配合县农林局做好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工作。

  6、公安局:实施森林火灾区封锁、隔离工作,做好森林火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灾报告、通报程序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应立即派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形式:县林技中心在报告、传递森林火灾灾情时,应当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和有关要求,以电话、传真等最快的形式进行。

  (三)县林技中心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林木品种、面积,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灾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联系方式。

  (四)森林火灾灾情报告程序:发现森林火灾灾情时,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在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界发布灾情信息。

  如果今后国家对灾情保密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应急措施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必须启动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县林技中心发现或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立即对森林火灾区实行扑救、隔离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启动预案,针对火点、受威胁区分别做出扑救、隔离、封锁、疏散群众等相关决策,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火灾,同时做好灾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灾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必须的防火专用设备,防火车辆、运输车辆及人员防护用品。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列支紧急防火物资储备、灾情控制及监测等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县林技中心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扑救、隔离等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五、宣传、培训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技中心电话,向林木种植户、护林员及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技术资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

  (二)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应加强森林防火专业知识的学习,聘请专家对县林技中心工作人员及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农林局负责解释。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8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做好各项扑火准备,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乡森林防火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降低森林火灾损失,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大姚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大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湾碧乡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确实落实防火责任

  为了确保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湾碧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全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一)指挥调度组

  职责: 协调组织各方扑火力量,灭火物资,运输车辆,应急通信保障,协调相关部门紧急筹措扑火资金,物资;协调运输管理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调度运输,负责传达县政府及县森防火指挥部领导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示和向上级报告火灾扑救情况。

  (二)赴火场工作组

  职责: 积极带队奔赴火场,指导和协助发生火灾森林火灾的村组完成扑火救灾指挥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州县森林防火部门领导及乡党委政府领导对扑火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指挥调度组报告火情及扑救工作进展情况。

  (三)后勤保障组

  职责: 根据指挥部和指挥调度组的要求,由组长或副组长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领取扑火所需物品(包括食品、药品、扑火工具、运输工具、食宿用品)及时提供给火场扑火应急人员,保证火场扑火人员扑火过程中饮水和食品供给,指派专人负责,将所需物品等送发给应急分队组长,并协助组长安排给火场扑救人员,做好上级扑火人员接待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

  职责: 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县有关森林防火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在指挥调度组的安排下,及时准确地按统一口径报道火情、灾情和防火工作情况,负责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各种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五)医疗卫生组

  组员: 卫生院部分医生

  职责: 负责做好扑教森林火灾现场的医疗教治准备,认真做好救护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六)扑火用水保障组

  组员:村义务扑火人员

  职责:一旦发生火灾,该保障组要同扑火队伍同时响应,确保及时将扑火用水送达指定地点。

  (七)火区安全保卫组

  组员:村义务扑火人员

  职责:一旦发生火灾,该组要带上“禁止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人员进入火场!”的警示布标到主要公路上警戒,阻止以上人员上火场,同时,负责疏散受火灾危胁的人、畜。

  (八)灾情调查及火案侦破组

  组员:派出所全体干警,林业站全体职工

  职责:负责对森林火灾造成的林地面积、林木损失、扑火职物资进行调查,并认真负责侦破火灾案件。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站,由李文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以上人员若发生变动,乡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由相关人员递补,做好相关工作)。值班电话:

  各村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护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防火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做到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各村委会书记、主任是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把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各村民小组,落实到山头地块、对森林火情持续高发的地带,要落实专人进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生火灾,将严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相关护林员将自行解聘,林业站停发其工资,甚至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严防死守,强化野外火源管控

  火源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而火源管理的重点是人。各村委会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制定各种措施,依法管住火源。每年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防火期,3月1日至6月15日为高火险期,野外用火视为火警。违反用火规定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负责扑火费用,每发生一次对个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损失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在易燃物处燃放阳花爆竹。禁止祭祖、旅游等野外用火,避免引起森林火灾。进入防火戒严期,禁止中小学校和团体组织春游、野炊,以免引起森林火灾。各村要与野外羊窝子户主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并落实管辖区域、管辖责任。在护林区施工的单位必须和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并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不少于500元) 施工完成后,未发生火灾、火警的予以退还;乡村交界处作为防火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防范。落实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及少年儿童、老人等重点人群的监护人,严明管护人员责任和工作纪律。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森林火情火灾。

  三、未雨绸缪,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发生森林火情火灾后,要及时上报火情,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科学扑救,要加强火场安全管理,坚决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在平常的工作中,乡武装部和各村委会要加强民兵扑救森林火灾的技能培训,提高民兵扑火业务素质。同时,要健全扑火组织,各村民小组义务扑火队人数不少于15人,一旦发生火灾,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乡级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调遣,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强化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林区”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的有关要求,坚持深入广泛、面向社会、创新方式、注重效果等原则,利用会议、标语、广播、板报等多形式、多渠道地进行宣传,扎扎实实宣传好《森林法》、《XX省森林消防条例》,将森林防火的注意事项、失火责任、损失影响等宣传到每位群众,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学校要增设护林防火课,提高学生的护林防火意识。

  五、严肃纪律,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各村委会护林员在防火期巡山每月不得少于24天,进入高火险期必须坚持天天巡山护林,连续3天外出办事或请假的,必须向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请假。乡党政综合办、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村委会防火期值班值守,加大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进行问责。各村委会和相关站所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要全面掌握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动态,一旦发生各类突发和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处置,严防事态扩大。对于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疏于监督而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的,乡人民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9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落实,建立机构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决定成立xx镇镇森林防火民兵队伍指挥领导组,由镇长凌群为组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俞庭、副镇长吴平为副组长,林业站、公路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电话:xx,各村也应成立森林防火民兵队伍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

  二、分片负责,明确任务

  各村必须牢记自己的防火责任段和重要险段,我镇辖区较广,村组较多,森林面积大,防火形势严峻,特别是竹溪村大备坑两个森林火情风险A级点,和苏村村、英坑村两个森林火情风险B级点以及xx村辖区的C级点。

  三、落实扑救队伍,备足扑救器械

  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组织扑火队伍,备足扑火器械,落实车辆,服从镇指挥所的统一调派。

  1、镇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村务必组织一支30人的扑火应急分队。其中民兵队伍不少于15人。

  2、各村落实汽车一辆,镇落实汽车二辆,实行统一调配。

  3、镇人武部备好60套作训服、解放鞋,100把柴刀,100把灭火把和100只手电。

  4、各支队伍人员要求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和技术,备好相应的扑火工具,达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

  四、扑火预案,抢险措施

  1、当火险等级进入四级,镇指挥所进入24小时值班,各村要派出护林员、防火员进行全天巡逻。

  2、重要节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各村对林区坟地集中的地域要派专人看守,防止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3、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迅速上报镇指挥所,说明火灾地点、方位,镇上报县防火指挥部,同时快速集结民兵扑火队伍,由各村书记、主任带队,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镇防火指挥所统一指挥。

  4、各支队伍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要快,扑救及时,方式方法得当。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0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新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顺利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确保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席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各部门从2月1日起进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区要坚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值班室报告(电话),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1

  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的天敌,它具有暴发性、蔓延性、发展迅猛、损失严重的特点。根据我镇所辖村、社地形复杂、杂草茂盛、灭火难度大的实际,为在思想、组织、物资、人力上充分做好准备,做到一旦发生山火,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镇情概况及起火原因

  我镇地处xx区西南边缘,辖15个村、2个林场、83个村民小组2.4万余人,幅员面积42.3平方公里,森林面积1503.9公顷。境内山峦起伏,森林分布不均匀,大部分森林集中在个别村、社,林内大路交错、人员活动频繁,山火很难控制,稍不留意,则酿成火灾。

  起火原因。我镇森林绝大部分属于中幼龄林,从曾发生过的荒火原因表明,我镇森林自然起火可能性极小,全为人为因素造成,尤其是行人吸烟、迷信用火、小孩玩火、野外用火是导致火灾的危险苗头,也是预防山火发生的关键。

  二、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我镇林区特点,扑救火灾的原则是:

  1、扑救森林火灾是扑早、打小、打了,一般山火要求在数小时内扑灭,大的火灾不得过夜。

  2、发生火灾要组织力量扑救,应以本村、社自救为主,毗邻村社支援为辅,发生火情边扑灭边报告,防止各自为阵、孤军作战。

  3、扑灭山火的人员要服从指挥、行动有序,指挥长要查明火情,合理布置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火情传报

  四、森林防火等级划分

  按我镇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面积、蓄积,林内人员活动情况、防火难度等因素,将我镇15个村、2个林场均分为一级防火区和二级防火区。章怀林场,5.8.9.12村,五五林场均为一级防火区;其余各村为二级防火区。

  五、扑灭救灾力量准备

  1、以村为单位组建1~2支半专业化或季节性义务灭火队,每队10~15人,由村主任任大队长,队员由民兵、青壮年组成,队员花名册以村为单位三月底前报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镇人武部负责动员、组织民兵完成本地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作为按指令支援友邻地区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六、扑火救灾的物资、后勤保障

  物资准备。各村义务灭火队员各备弯刀一把,每小组3把铁铲,多个铁桶、盆,电喇叭一个。

  后勤保障。重大火灾扑救必须妥善解决食宿、饮水、医药、通讯、车辆等问题。在灭火期间,镇卫生院要服从调遣,安排好医护人员和药品,经费由财政、粮食、卫生部门协调解决。

  七、灭火救灾的指挥机构及实施步骤

  1、林区村、社、居民见火要报、见火要救,根据实际情况确保鸣锣、喊话、树立标志等多种信号,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状态之中。

  2、一般火灾、荒火由所在村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长,组织扑救;重大火灾由镇组织扑救,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并请求援助,扑灭后,当地公安、林业站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3、各村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防火预案,一级火险区的村要对义务灭火队员进行必备的灭火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灭火能力。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2

  一、总则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制订科学的扑救措施,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宁墩镇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三)森林火灾处置原则

  1、实行森林防火辖区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原则。镇、村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镇护林防火领导组统一组织指挥扑救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时,按照先人后火和“三不打”的要求,确保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专群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时,做到专业扑火队伍、义务扑火队伍和发动群众相结合。森林火灾发生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按照本预案,积极、主动地组织、投入森林火灾扑救。

  4、坚持依法扑救和科学扑救方法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做到森林防火“打早、打小、打了”。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设立森林林防火领导组,作为预防、处理森林火灾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全镇森林火灾扑救。镇长担任森林防火领导组组长,分管镇长担任副组长,镇各部门及有关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组成员,统一组织全镇范围内的火灾扑救。各村负责相应辖区范围内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发生森林火灾时,护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1、及时调集镇专业扑火队伍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火;

  2、组织相关群众扑火力量参加扑火;

  3、向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凡发生跨县或跨乡(镇),除奋力扑救外,由护林防火领导组有关负责人请示镇领导同意,电报有关县、乡(镇)请求支援、通报灾情;

  4、联系毗连地区的护林防火组织给予支援;

  5、组织后勤供应,包括食品、扑火器具、运输、燃料及医疗救护等;

  6、组织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做好林火扑救的善后工作。

  (二)一般森林火灾发生时,由护林防火领导组指挥辖区范围内各村及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发生下列重大森林火灾,必须上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进行处理。

  1、火场跨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界线的.;

  2、造成人员重伤、死亡事故的;

  3、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0公顷或延烧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

  4、威胁重要设施、居民区的;

  三、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镇护林防火领导组建立镇护林防火突击队、村级义务扑火队,形成“招之能来、来之能战”的森林防火扑救体系。

  1、镇护林防火突击队。由镇年轻干部和林业站人员组成,共30人。镇护林防火突击队装备有:国产灭火机2台,二号工具(拖把)50把,砍刀30把,铁锹10把,防火服30套。

  2、村级义务扑火队。各村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带队的20—30人的扑火应急队(义务扑火队),每人配备1把砍刀和二号工具。镇护林防火领导组负责指导森林防、扑火知识培训。

  (二)通信保障。镇护林防火领导组要求各村及各有林单位负责人在防火期内要保持通讯畅通;在防火期内镇护林防火突击队队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物资保障。镇护林防火领导组应安排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发生森林火灾时,分发给扑火人员。同时镇护林防火领导组应组织做好食品、工具、器材、汽油、药品等救火物资的储备,以应急需。

  四、森林火灾信息处理

  火情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林业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接到火警后,第一时间向政府分管林业的副镇长报告,同时通知相关村委会和林业站,再向镇长报告,再报告市防火指挥部、市政府,严禁越级报、多头报、冒报、迟报、漏报。要将森林火警报警电话广泛印发到各村、各重点林区。

  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不分地域、不分类别、不论任何情况,做到有火必报。干部、群众一旦发现有火情,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报告(电话、)。对在30分钟时间内扑灭的火情,可先用电话报告发生的时间、地点、林地林木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起火原因等,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对正在燃烧的火情,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扑灭,火场确定专人每隔20分钟向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现场火情及扑救情况。

  五、扑火队伍的组织调度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护林防火领导组接警后,要针对火情、火势,迅速组织镇护林防火突击队投入扑火。

  1、火情发生所在村义务扑火队在火情发生后要迅速赶到火场扑救。

  2、火场毗邻的村或林场,获悉火情后或接到上级通知,应立即派出扑火队,赶赴火场前线指挥部接受任务,积极投入战斗。

  六、火场指挥

  发生森林火灾时,下列情况下设立扑火指挥部,指挥部分前线扑火指挥部和后方指挥部。

  1、凡森林火灾燃烧2小时仍未扑灭的,镇护林防火领导组要在现场设立前线扑火指挥部。

  2、森林火灾延烧3小时仍未扑灭明火的,镇护林防火领导组要在现场设立前线扑火指挥部,在镇政府立后方指挥部。

  火场指挥由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前线扑火指挥部工作基本程序:

  1、全面掌握火场所处的自然地理、森林植被、林火趋势、气象因子、扑火力量及社会环境条件等情况,迅速制定林火扑救具体实施方案。

  2、绘制火场态势图,在扑火指挥图上标绘火场图形,周密部署兵力、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

  3、跟踪扑救进度动态,预测火势发展及蔓延趋势。依据扑火方案及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的调用扑火力量。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火案调查等工作一并开展。

  4、按照消灭明火、控制火场、清理火场、巡守火场、验收火场、撤离火场的程序,及时快捷地完成火灾扑救任务。火场得到控制后,及时组织巡回检查开展火场清理,直至达到无明火、无青烟、无焦味的“三无”标准。并留有足够的看守人员,执行撤兵预案,有序将扑火人员、物资、设备等安全撤离返回。

  七、火灾扑救方法

  (一)现场火势弱、植被少的火灾扑救

  1、可利用灭火工具直接消灭火焰。扑火时,从火的后方(火尾)入场,尾随火头前进,踏过火烧迹地进入扑火地段,开展扑火作业,直到火扑灭为止。

  2、扑火力量充足时,可将火区分割成段,同时开展扑火作业,逐段逐片消灭。在扑火头和两翼的同时,派部分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扑打火尾、残火,防止风向突变,使火尾变火头。对于扑打过的地段,应派人清理看守,防止复燃。

  (二)火势凶猛、人力不能靠近、火势较大的火灾扑救

  1、对火势发展趋势较明显的火,、充分利用有利的地形、地被物,把人力布置在火场外围的安全地带,抓住火向河流、沼泽、道路、阴坡、下坡以及地被物密度较大的密林、阔叶林火势较弱方向蔓延的有利时机,全力快速进行扑打,一气呵成,把火扑灭,或扑打火势较弱火的两翼和火尾,控制燃烧速度和面积。

  2、利用早上和夜间火势弱的有利时机,组织全面进攻。这种方法多是由于白天风力大、火势猛,短时不能扑火时方可采用。

  (三)在大面积、高强度、大风条件下的火灾扑救、阻止大面积荒火烧入林内等情况下,要使用间接灭火法进行扑火。

  主要方法是利用河流、道路和山脊作为依托条件开设防火线,阻隔火的蔓延。

  1、人工开设防火线。在火前方一定距离,选择与主风方向垂直,植被较少的地方,人工开设防火线,并清除防火线上的一切可燃物质。防火线宽度一般不少于30米,长度应视火头蔓延的宽度而定,伐倒的植被倒向火场一边。开设防火线时要强调质量。防火线形成后,要派足够人员在外侧守护,严防火烧越防火线。

  2、火烧防火线。利用河流、道路作为依托条件,在火头前方,设立火烧防火线,从火头前进方向的对侧开始点火,利用风力灭火机使火向火场方向蔓延,两火相遇产出火爆,降低空气中氧气的含量,而将火熄灭。火烧防火线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因此,必须选择有经验的指挥员指挥,组织足够人力,选好风向,在三级以下风力时进行。风力太大时不宜使用。

  采用火烧防火线方法灭火时,点火人员一般相间5米,向同一方向移动同时点火。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火灾现场指挥员要结合实际,适时采取适当指挥战术,提高灭火成效,加快扑火进程。

  1、指挥员应根据火势、地形、地被物、气象、扑救力量等情况,确定扑火方案。如果火势进一步扩大,考虑变更扑救方法和扑救队伍的任务及配备,掌握好支援队伍和物资,力争控制局势。

  2、在指挥扑救时应注意判断扑救力量和火势的相互联系,根据火的发展蔓延速度,划分间接扑火区和直接扑火区,确定间接扑火方式和作业地点,分配扑火任务,落实责任。

  八、火灾善后工作

  在完成森林火灾扑救后,镇护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灾后对森林资源和直接扑火经济损失的统计核实;提出过火林木的处理意见和恢复森林生态环境的实施方案;分析火灾发生原因,提出森林火灾防范措施;提出扑火奖惩建议。

  火灾扑灭后,所在村应加强对火烧林木的管理管护,防止乱砍、乱盗、哄抢行为发生,并履行采伐审批手续后,方可采伐更新。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3

  为切实抓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做好各项扑火预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方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

  全镇各村(居)、各单位要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xx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森林防火事故的发生:一是各村组两级要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管理值班制度,做到责任措施到位,有值班名册和时间;二是将森林防火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森林防火实行“包干责任制”,即驻村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实行包块连片的互动机制,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形成xx镇特色的'森林防火体系。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加森林防火意识

  加强对林业用地和火源的管理是当前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张贴标语(每个行政村10条以上)、广播、召开村组干部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xx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规定,特殊是对本辖区居民和外来人员上坟活动的管理尤为重要,对全部上坟人员进行安全防火警示教育,明确教育内容有:坟墓四周三米内清除枯枝杂草,做到人走火灭,因上坟人引起的火灾事故责任概由上坟人全部担当。

  教育部门要在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四个一”主题班会活动,切实增加在校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禁止学生儿童到林区游戏玩火、野炊。

  要强化对疯、痴、癫、傻人员摸底排查并上门落实监护责任人,严禁因此类人员无监管而引起的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发生。

  全部xx镇村组干部、林业管护人员、巡山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每天坚持巡山管护,认真履行巡山管护责任,并做好巡查记录;认真排查火情、火险,对重要的地段要严守死防,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把森林防火的隐患降到最低限度。

  三、充分做好扑救火源的应急预备

  各村(居)及镇属各单位要组建好森林防火的应急队伍,原则上,各村(居)不少于20人,在元月31日前上报镇绿化办,因应急队伍成员外出要及时调整补充;成员保持通信畅通,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同时在组织扑救的过程中依据预案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森林火源管理,预防措施到位

  一是在重点防火期严禁野外用火。发明一处查处一处,对发生野外用火的所在村,每人次罚款100元,对造成火警或火灾的每人次罚款500与1000元,各村可以通过乡规民约对野外用火者进行惩罚。凡在森林防火期间需上坟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需按此规定先清除坟区外的杂草(一切易燃物)才能上坟,由此而外引起的一切森林火灾由坟主自行负责。二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各村要把巡山管护制度上墙,依据xx镇森林资源分布区域和其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要有管护措施,各村要有专人进行管护值班。五、强化森林防火设施器材配备,做好森林防火的硬件预备

  我镇森林防火安全的器材有:砍刀10把,斧头2把,油桶4个,风水灭火器2个,水枪5个,喷雾器4个,塑胶扫把130把;森林防火车辆4辆,人员运输交通车辆:湘L44870,湘L44531,;防火器材的管理,由镇森防办统一管理(3666419)

  六、应急抢险责任分工

  xx

  七、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条件

  在本镇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时,启动本预案;在相邻乡镇发生森林火灾,接到上级指示要求增援时,启动本预案。八、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接到报案后应马上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抢险队快速赶到现场,实行措施把握火源,快速疏散人员,组织扑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状况。

  2、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时,必需做好标志,作好具体记录,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当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公安派出所负责现场的保护和证据的收集工作,同时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实行监控措施。

  3、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报。要依据预案分工在事故得到有效把握后,协作相关单位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失,并将状况照实上报,依据上级指示组成事故调查组,帮忙上级部门进一步搞好事故责任调查,严厉查处事故责任人。并将书面材料报告相关部门。

  4、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现场清理结束后,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应尽快联系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措施,解决群众的衣、食、住、行等问题,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能正常进行。同时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吸取教训,增加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努力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4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根据x森防指〔xx〕8号文件的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组织机构主要职责为: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报告时应做到:

  1、了解火情详细准确情况后,立即报告指挥长和主管领导,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上下不间断联系,直到扑救结束。

  2、提出“处理扑救方案”的建议,按需要启动预案。

  指挥长应做到:

  1、接到火情后,立即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分头带领扑救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开展扑救火工作。

  2、掌握救灾情况(包括指挥员、扑火队伍、参加人员、扑救措施、火情发展趋势等)调度指挥救火工作。

  3、根据需要,成立扑火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火灾查处工作组、善后处理组等领导班子,组织协调火场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

  二、应急预案级别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

  初级预案:一般森林火灾,面积15亩以内

  紧急预案:较大森林火灾,面积15亩一150亩

  危急预案:重大森林火灾,面积150亩以上

  三、预案的启动方式

  (一)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报告镇副指挥长或指挥长,向发生火灾村发布启动预案命令。

  2、启动人员: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部门、所在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所在村扑火队伍到岗到位,邻近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二)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报告镇指挥长,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长向所在村及邻近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各部门、所在村及邻近村的扑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镇应急队扑火人员到调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必须在5分钟之内,由镇指挥长电话报告县森林防各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镇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镇扑火队伍到岗到位、镇民兵应急分队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镇扑火动员令,全镇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四、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50人的防火应急队(名单附后)。

  2、各村组建的扑火队(名单附后)。

  3、镇民兵应急分队。

  4、扑火灾突击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

  5、调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镇民兵应急分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长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15分钟内到岗到位。属本镇范围内的一般在半小时内到岗到位。

  6、镇、村应急队每年进行演练,集中开会培训,演练的组织由镇政府负责。

  五、火灾应急预案的结束及善后处理危急、紧急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指挥部报县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恢复正常森林消防工作秩序。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镇派出所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作出责任追究与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执行。

  4、善后处理工作由政府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5、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6、由镇林业部门牵头,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代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整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商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七、经费预算与奖惩

  1、将森林防火的经费预算纳入本级预算,确保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能付诸实施。

  2、做好防火台帐,对每次进行的防(扑)火工作做好小结,对森林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怠慢或失职行为进行处理。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5

  为进一步加强xx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各级森林保护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依靠全乡干群,实行综合治理。

  2、扑救林火的基本要求是:打早、打小、打了,境内火情上报原则上不超过一天。

  3、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组织力量,以本镇、村、组自救为主,外地支援为辅,采取村自卫战、组自卫战,及时扑灭,不让成灾。

  4、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5、警钟长鸣、常备不懈。镇林业站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二、组织领导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鉴于人事变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整xx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由魏燃任组长,曾星耀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各站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村支书任组长,其他村组干部为成员,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

  三、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督促各村组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有关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3、组织森林防火检查、监督,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技术培训,推广先进技术。

  5、抓好本地森林防火设备设施的规划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备设施。

  6、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案,统一组织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单位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四、目标任务

  杜绝森林火灾。火警、荒火控制在零次以内。

  五、预防措施

  1、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一月至四月、十月至十二月。防火期内严格控制火源,实行“五不烧”、“十不准”、“十包干”等管理制度,防火警戒期为每年二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林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通讯联络:森林防火办公室电话号码为xxx,防火期内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

  3、林火监测。林业员、管护员、巡山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山护林,搞好火源排查和排除,严禁一切火源带入林区,一有火情及时准确报告。

  4、宣传教育。森林防火以预防为主,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护林防火的重要意义,张贴宣传标语,力争受教育面达95%以上,做到人人都能自觉遵守火源管理。

  5、督促检查,定期考核。各单位要定时不定时组织人员就责任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采取定期考核,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通过督促检查、定期考核,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六、扑救程序

  扑救森林火灾应本着先人后物,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严密组织实施。

  1、全镇干群应见烟就查、见火就报、见火要扑救,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荒火、火警、一般火情由所在村组扑救,镇政府派人员检查、督促和给予支援。

  3、本地的兼职义务森林消防队为第一梯队,外地增援的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森林消防队的一切行动由扑救火灾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

  4、对灾民的抢救、安置、应按部门、行业归口管理,对无业灾民的安置、救护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5、对起火原因配合执法部门迅速查明,并依法对肇事者予以处罚。

  6、全镇各单位要依照各级森林防火规定和本预案,积极组织有关人员针对重点林区、山头,全面规划,从各个环节入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发生森林火灾。若一旦发生林火,做到发现早、行动快、指挥强、方法对,彻底扑灭林火,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6

  为切实做好防火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本镇防火预案。

  一、总则

  1、目的和意义

  森林应急预案是应付各类森林火灾的工作制度和行动方案,是明确责任、落实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救灾体系的有效措施。通过制定本预案,提高森林防火救灾反应能力和科学管理化水平。一旦灾情发生,能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降低火灾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2、工作机制

  森林防火救灾工作遵循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政府统一协调和指挥,各村分工负责协调、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应急任务。

  3、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森林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反应。

  二、预案启动的条件

  1、火灾等级。按照受灾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即启动本预案。

  森林防火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

  森林防火领导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其职责:1)传达上级党委政府指令及督查落实;2)及时靠近指挥评估灾情及逐级上报;3)救灾中的协调;4)其他工作。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抗灾救灾工作。

  四、应急队伍的组成森林火灾发生时,实行全民动员,投入灭火救灾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战斗核心作用,投入到救火抢险中。

  应急队伍,以镇村干部、基干民兵、党团员、退伍军人为主,并具备服从指挥、组织严密、机动能力强、反应迅速等特点。

  五、应急反应及行动

  1、灾害预警

  根据各地森林防火组织发出的火情报告,村、组及时组织扑火人员进行扑救并立即上报镇政府。

  2、森林火灾的扑救

  当火灾发生时,就地全民动员,投入救火并及时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及时组织各部门力量投入救火抢险工作,并对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后果等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区防火指挥部。

  3、人员的搜救

  如发生意外人员失踪,应立即上报,并投入应急队伍进行搜救。

  4、应急队伍的`调动

  镇应急分队随时待命,投入到灭火工作中。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发挥最大作用。

  六、各村的预防措施

  1、教育群众,未经批准不准野外用火。

  2、以村为单位,加强护林防火意识宣传。

  3、落实防火措施和防火组织。

  4、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以便及时扑救。

  5、对本村区域内的通讯盲点盲区,确定有固定电话的、时常有人在家的1-2个农户,为森林防火联络点。

  七、本预案即时实施。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7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4、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5、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6、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7、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8、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9、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10、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11、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的能力,保证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达到迅速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x担任,党委副书记镇长x任副总指挥,镇干部、村干部和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也要成立村防火小组,并制定防火预案。

  工作职责: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②实施各项应急措施;③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⑤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镇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镇长x担任。

  工作职责:①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②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③贯彻执行镇领导小组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④协调各村、各单位组织防火工作;⑤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三、上级单位的纵向衔接和镇属各单位的横向联动

  按照预案要求,我镇及各村均成立专业和半专业的义务扑火队,并组织扑火队开展培训和扑火演练,各村还要加强宣传工作,强化村民森林防火意识,做到“人人都是火患排查员,人人都是火险预警员”使,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理。镇政府需时时做好负责辖区内工厂、企业、单位、学校和农户在用火方面的防范措施,对火险易发区域重点排查,火患高发点严密监控,组织协调镇属各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证人员、居民点设施、森林资源及人民财产安全,努力做好各单位的横向联动,确保森林防火防灾工作的落实。同时积极协调上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农林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等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新闻报道、火灾预防及扑救专项资金落实、火灾后发生后的救灾物资发放、灾民转移安置和灾后群众救助、协助医疗单位开展医疗救护及森林重特大火灾的扑救等工作。

  四、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镇政府负责指挥扑救,各村、镇直各单位和有关单位必须按照指令组织实施,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上报火灾扑救情况。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各村需请求镇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五、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不得延误。

  2、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情况。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六、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机关值班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政府机关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调动

  由镇政府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防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同时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上报上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9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x镇位于xx省xx县东北25公里处,东与澄城县尧头镇接壤,南与孙镇相连,西、北与白水县西固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xx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xx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26500亩,天然保护林1460亩。

  三、森林防火期

  x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镇经济综合服务站,由雷建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火信息的接受,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发生的.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知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五、森林火灾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

  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头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众开展宣教,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xx镇生态护林员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看护、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政府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抢险队。要按照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的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时坚守岗位,对火灾易发地区,要采取巡回、滚动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六、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内各村24小时昼夜值班和巡查,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2、各护林员在巡逻、看守中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森林防火办公室。

  3、森林防火办公室接警时,认真填写《火情登记簿》,内容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报警时间、起火地点、火情种类等。

  4、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进行调度上报。

  七、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科学扑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装齐备、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扑救科学,确保人员和其他财产的安全,减少损失。

  1、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机关应急队立即到机关院内集合待命。

  2、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即指挥扑救工作,组织机关应急队队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了解火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组织力量扑灭时,机关应急队不编队立即一起出发,及时赶到火场组织护林员进行扑救。

  4、如火势较大,一时无法扑灭时,机关应急队立即赶到火场,按照x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命令,按编队到达火场,组织护林员控制火势的蔓延。森林防火办公室通知机关其他人员(妇女、儿童除外)及时赶往火场参加扑救,并联系各村的扑火队伍进行支援。

  5、扑火人员必须带齐装备集合,机关应急队人员接到通知后,在机关大院10分钟内集合完毕,立即赶到火灾现场第一时间进行扑火。

  6、扑火人员要注意安全,服从指挥,不得耽误,不得临阵逃脱,不得擅自主张实施扑救。

  八、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人员,并向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留守时间为1天,经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同意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预防火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预防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火灾严重威胁着人的生命和单位或个人财产时,要本着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必须做到优先救人和保证抢险救灾及灭火人员自身人身安全。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20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生命财产,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和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除城市市区外的一切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省长、市长(专员)、县(市、区)长、乡(镇)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到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层层分解到林片、地块。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各公安消防部门对森林防火负有监督检查和积极扑救的责任。

  有森林防火责任区的单位,都应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一切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六条省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森林防火方面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有关森林防火法规的实施,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制定森林防火措施,指导各市(地)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组织有关市(地)和部门扑救重大森林火灾。

  (三)协调市(地)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森林火灾案件。

  (四)决定全省森林防火其他重大问题。

  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各地区行署,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建立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七条规定,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和联防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未设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职责。

  第八条林区的村、国营和集体林场、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有森林防火责任区的单位,都应成立护林防火组织,负责本单位责任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林区各单位都应将青壮年村民、职工组织起来,或以民兵为主建立一支与资源情况相适应的季节性扑火队伍。国营林场可根据需要组织专业扑火队。

  第九条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区行署和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在上一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协调下建立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本着“自防为主,积极联防,保护森林”的原则,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组织、检查、督促联防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有工矿企业、驻军的林区,应建立工农联防、军民联防制度。

  第十条有林的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护林员。护林员的职责是:巡山护林,监视、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并积极参加扑救;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火灾案件和毁林案件。

  护林员应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林区,是指国营、集体和个人的林地经营区,以及林内、林缘的居民区和其他设施。全省按照山系分布,划分为济南林区、泰莱林区、蒙山林区、沂山林区、尼山林区、鲁山林区、五莲山林区、昆嵛山林区、崂山林区和牙山林区。

  平原地区的林区,由各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划定。面积一公顷以上的成片林地按林区对待。

  林区的边缘由所在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划定;行政区交界的林区的边缘,由有关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协商划定,报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有森林防火责任区的'单位,是指直接经营管理森林的单位,和不直接经营管理森林但对森林防火负有责任的单位。

  第十三条每年十二月至翌年五月为森林防火期;二月至四月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第十四条各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基层护林防火组织、公安消防部门,在防火期内应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昼夜值班制度和扑火队伍战备值班制度。

  (二)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森林防火工作的制度。

  (三)森林防火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五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各级护林防火组织,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应广泛深入地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发动单位和个人签订护林防火公约,共同遵守。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应对青少年加强护林防火教育。

  (二)国营和集体林场、林区的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都应根据需要设立固定了望哨,并可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设立控制火种检查站。

  (三)在林区、林缘,严禁擅自野外用火,如燃放鞭炮、吸烟、野炊、上坟烧纸等一切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因烧荒、烧灰积肥、烧地堰、烧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必须有护林员或本单位领导人在场;必须组织好足够的人力;必须打好安全防火线;必须没有三级以上的风;必须通知毗连单位。

  (四)在林区使用汽油、柴油机械和电动机械,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五)在林区内修理车辆机械,应征得护林防火人员的同意,并具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事先征得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的同意,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规划新建、扩建和改建林分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造林技术规程》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设置各种防火设施。林业主管部门应对森林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审核。

  施工单位对批准施工的图纸不得擅自改动。工程竣工后,林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森林防火规划,进行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包括设置火情了望台;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防火林带;修筑防火道路;配备防火通讯、交通设备和灭火工具。

  护林防火经费应列入政府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在森林火险天气和高火险天气,气象、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做好监测、预报、报警工作。

  第十九条任何人发现森林火灾,都应迅速向当地政府、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讲清起火地点和火情。起火单位必须立即进行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

  第二十条当地政府、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接到火情报告后,领导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必要时,可请求联防区内的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或上一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给予援助。联防区内的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或上一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接到请求援助的火灾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进行扑救。

  第二十一条各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或林业主管部门,对以下七种火灾应立即向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三)有蔓延扩大趋势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六)省、市(地)行政区交界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七)需要省里救援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二条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商业、粮食、物资、卫生、铁路、交通、民航、邮电、民政、公安等部门应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做好工作。

  第二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应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清除余火,并留下足够人员巡逻监守,严防复燃,经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准许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四条扑火期间所需的医疗、抚恤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由《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负担,有关费用标准由各市(地)自行制订,并报省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有关森林防火的奖励与处罚,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的规定执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森林火灾的,应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2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指挥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类: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火灾分类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烟台市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1、市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市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承担市森防指日常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应当参照设立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森林防火和相关工作。

  3、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由火灾发生地县级森防指负责设立,当地森防指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根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的森林火灾应对职责:

  1、市林业局:承担市森防指办有关工作职责;执行市森防指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研究做好拟定各类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火情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协调各级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处置等各项工作;协助查处火灾起因;督促火灾发生地灾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评估上报工作;提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市发展改革委: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重大基建项目建设资金。

  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火灾发生地通信安全畅通。

  4、市公安局:做好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和火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助前方指挥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5、市民政局:与市林业局共同组织核查报告灾情,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以及伤亡人员有关殡葬工作。

  6、市财政局:筹集拨付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资金。

  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助做好建筑行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林区、林缘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消防监管。

  8、市安监局:做好因森林火灾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调集的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公路运输工作。

  10、市农业局:农村耕地野外用火指导管理工作。

  11、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市森防指和市委宣传部授权下,负责火场扑救、火灾现场火险等级、火灾案件查处等信息和扑救森林火灾英模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

  12、市城管局:负责城区内所管辖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并负责组织扑救力量对其他森林火灾实施增援。

  13、市卫生局: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心理救助等工作。

  14、市旅游局:按照A级景区评定标准有关安全要求,配合林业部门督导检查旅游景区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救火人员、物资的配备等,负责受理景区内游客因火灾引发的投诉、纠纷处理工作。

  15、市环保局: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灾后环境评估,协助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16、市水利局: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兼顾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新修订的全市大、中、小水库、水源地等相关资料。

  17、市教育局、团市委:在市森防指统一部署下,组织志愿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的发动工作。

  18、市气象局:负责火场附近实时气象观测,组织气象专家对气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火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预报预警火场及周边天气形势,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

  19、烟台警备区、武警烟台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协助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增援工作。

  (三)市森防指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市森防指在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可设立综合调度组、火场指导协调组、专家与通讯组和支持保障组等工作部门。

  1、综合协调组组成及职责任务。组长由市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市森防指办工作人员参加。

  负责建立与火场指导协调组的沟通联络;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协调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处置森林火灾;及时处理反馈国家林业局卫星林火监测信息;根据火场指导协调组提供的'火场信息及时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必要时请示调动直升机参与灭火;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宣传报道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起草上报扑火信息和森林火灾事故总结报告;承办市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宜。

  2、火场指导协调组组成及职责任务。由市林业局牵头,烟台警备区、市公安局、武警烟台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参加。

  负责指导火灾发生地森防指扑救火灾;根据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使用扑火力量;指导当地政府落实国家林业局、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现场扑火需要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承办省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宜。

  3、专家与通讯组组成及职责任务。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均设立专家与通讯组。专家与通讯组由熟悉森林防火、通讯、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方面专业知识的有关人员组成,配备火场及周边的地形图、有(无)线语音通讯、摄像及图传、测绘等设备。

  负责与综合调度组建立有(无)线通信联络,保证火情信息及火场图像传递畅通;根据火场信息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气象、通讯部门将流动气象观测车和通讯应急保障车开到指挥部,及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和通讯保障。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提供火场地理信息资料。

  4、支持保障组组成及职责任务。支持保障组由市森防指成员单位组成,向森防指指挥、副指挥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由市森防指决定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相关支持保障工作。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林火监测与预警。

  1、依托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市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地面瞭望台和巡护人员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

  2、依托各种信息采集,及时掌握当前地情、林情、人情,结合气象因子变化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情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准确预测当前森林火情发生动态,进行森林火险预警。

  (二)火险预警级别。依据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3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三)火险预报与发布。市林业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的制作和发布工作。市气象部门负责通过烟台电视台、烟台人民广播电台、烟台气象局网站,市林业局负责通过市林业信息网联合向全市发布;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共同加强与广电部门合作,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时,在烟台电视台及时通过插播滚动字幕等方式向全市发布。市林业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以短信方式及时发布预警公益信息,并提供优先发布权限。

  (四)林火信息报告和处理。

  1、责任主体:森林火灾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或上级政府、林业部门报告。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森林火灾的责任主体。

  2、时限和程序:当发生森林火灾后,事发地政府及林业部门应当立即核实并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及林业部门报告,逐级上报到市政府及市森防指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预案启动后,县级森防指应每隔2小时向市森防指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内容: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危害程序、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管委)森防指负责指挥,根据响应等级做好扑火力量组织动员、火灾扑救、扑救兵力调动、转移安置人员、伤员救治、重要目标保护、扑火安全防范、善后处置、社会治安维护、信息发布、火场清理、应急结束等工作,市森防指给予指导和支持;跨县市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和指导。

  (一)分级响应。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市级2个响应等级。

  1、市级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起火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其他林区起火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的;

  (2)受害林地面积初步判断超过20公顷,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区域或发生威胁到城镇、居民地、重要国防设施安全的;

  (4)可能发生过夜火和交界火的;

  (5)其他需要市森防指组织扑救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研判火情发展态势,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市森防指有关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人(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和市森防指要求确定)进入指挥位置。

  (3)市森防指派出火场工作组赴火灾现场,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专业森林消防队和烟台市警备区、烟台市武警支队、公安消防等市级应急森林消防队伍赶赴火场救援。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市森防指要求开展好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2、市级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

  (2)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起火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其他林区起火1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严重威胁到城镇、居民地、重要国防设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市森防指启动市级Ⅰ级响应。

  响应措施:

  在市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领导靠前指挥,市森防指指挥率领副指挥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第一线,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市森防指分工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2)市森防指组织专家组有关成员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灾发生地火险形势,研判火灾发展态势,提出科学有效的扑救意见或建议。

  (3)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

  (4)根据火场天气实况,由气象部门择机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5)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调派直升机实施灭火增援。

  (6)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向省森防指请求调动其他相邻地市森林火灾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7)根据国家、省森防指设立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8)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二)响应程序。根据火灾情况报告,当火情出现符合市级预案响应条件时,经市森防指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等级。市森防指办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和专家组成员启动应急响应。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由市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程序。

  五、应急保障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市、县市区、国有林场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系统,为扑救火灾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二)物资储备保障。各级森林防火机构都要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

  (三)资金保障。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扑救森林火灾应急经费。森林火灾灾害发生后,按需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四)后勤保障。各级森防指要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应机制,解决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要在火场成立保障调运小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有效保障。

  (五)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各级森防指要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市森防指每年组织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进行扑火演练,各县市区森防指每年都要组织专业队、半专业队进行1—2次的扑火演练。

  六、善后处置

  (一)恢复与重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实和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对森林火灾中伤亡人员、应急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和补偿。当地政府应组织开展火烧迹地的林木恢复。

  (二)调查与处理。森林火灾处置完毕后,由市森防指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火灾起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结与汇报。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于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和市森防指。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附则

  本预案由市林业局负责编修解释。各县市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关预案。

  国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22

  观音山学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学,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周边的.各种森林火灾隐患。

  2.早发现。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3.早报告。要求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安全制度,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早救治早隔离。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森林火灾事故,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拨打火警电话,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组织机构

  1、机构设置

  组 长:xx(总指挥)

  副组长:xx

  成 员: 全体教职员工

  2、工作小组及职责:

  ①组长职责:对事故抢险过程的总指挥、上报、部署处置任务。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救助、灭火和事故调查工作。

  ②灭火行动小组:

  组 长:xx

  组 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③疏散引导组:

  组 长:xx

  组 员:班主任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④通讯联络组:

  组 长:xx

  成 员:xx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江东中心校办公室。

  ⑤安全救护组:

  组 长:xx

  成 员:xx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森林火灾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三、应急处理措施

  1.灭火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通讯联络组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森林火灾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报警人及现场火情。

  3.联络组在向学校、中心校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疏散组组织师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教师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救护组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相关责任

  1.领导小组组长不在的情况,应由副组长(或现场最高行政职务)任现场总指挥。

  2.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总指挥临时指派。火灾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事故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危急情况下,可自行处理后再报告。

  3.学校其他教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4.凡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校长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等。

  7.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特别提示:火灾事故发生时,任何人不得指挥或允许学生参加灭火、抢险和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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