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协议书

股份分配协议书

时间:2021-05-28 14:05:24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股份分配协议书集合六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书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协议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份分配协议书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股份分配协议书集合六篇

股份分配协议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

  规规定,股份人遵循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公司名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地址:*************************高新科技广场18楼

  电话:087168387568 邮政编码:650051

  第三条:本公司为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总资

  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经营范围:详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五条:经营期限:自接管之日到公司增资扩股时止,以后按

  出资人出资比例重新划分股份。

  第三章 各股东所占股份

  第六条:因本公司原法人代表因违法被刑事处罚、老股东无法

  再继续经营,致使公司各种业务无法开展;公司以前所有账目全部丢失、无流动资金、债权债务不清、所有业务经营停滞,新股东受老股东委托接管管理并经营公司业务。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对其公司股份进行划分:

  法人代表、董事长****占**%;

  总经理***占**%;

  常务副总经理***占**%;

  副总经理***占**%。

  第四章 各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股份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股份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股份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股东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通过股东会议决定的投资;

  (三)公司依法经营后3年内不得抽回投资额;

  (四)以其股份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经营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之不受外界因素影响,避免导致管理架构混乱等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管理方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董事会和管理方提出,以便管理方能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投入资金回报及债权划分

  第十一条: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主要由管理方负责筹集,公司以月息1.5%每月计算回报给出资方;同时所有股东筹集并用于公司发展的资金也按上面月息计算。

  作为公司的费用由公司每月支出,其他超出月息1.5%的资金,必须经所有股东同意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本公司自接管之日起至正常经营前为公司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事宜的各种费用也列入到公司的财务预算。

  第十三条:本公司接管之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接管前的具体负责人承担,新股东无任何理由负责或享有。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公司,在全体股东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决定由***、***、***具体负责管理本公司。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主管全面工作,并处理公司所有事务;除非发生重大失误,否则他人不得干涉。

  第十五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分派利润予各股东。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八条:公司业务由所有股东努力发展,并推动公司所有员工共同发展业务,公司每一笔业务必须经管理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考虑到管理方单方面承担该公司的所有风险,管理方拥有一票否决权,即管理方不同意办理的业务,公司任何人员不能操作该笔业务。

  由于为股份经营形式,各股东的工资、通讯费、生活费补助等另行议定,除去公司各项费用后,以每月净利润分红一次。具体分红比例同上股份比例。

  第十九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股份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股东如有违约将在违约之日起三十个日历天内付给未违约股东总违约金壹仟万元人民币。******集团有限公司对违约资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股东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以上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公司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并由各股东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东:身份证 股东:身份证 股东:身份证 股东:身份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签署地点:

股份分配协议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 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

  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四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日,%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 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丁方: 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股份分配协议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 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四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日,%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 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丁方: 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江运大厦劳务施工承包 共同投资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 60_%;;乙方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年__月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因一方自身所造成的损失由自身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双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按相应比例承担。

  3.双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并指派以下施工管理人员: 施工员: 工资:每月 施工员: 工资: 每月 资料员: 工资:每月 塔吊工: 工资: 每月 塔吊工: 工资:每月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贰 份,股东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份分配协议书 篇4

  甲方: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济南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占地约 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 亩,代征道路面积 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 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 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常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 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 x 50% = 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 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 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济南市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股份分配协议书 篇5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 、 、 四方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特于20xx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股份分配协议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联合经营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和出资所占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所认 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 年内不得抽回出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九条: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确立和支持甲方(即管理方)的绝对管理权,使甲方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从而避免管理结构混乱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除甲方以外,其余股份持有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行政管理有任何异议,应在股东会议上向甲方提

  出,由股东共同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十四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各股东于《投资预算》制定后 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的 %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各股东的第一期资金到位后 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运营前日,%金额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全体出资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金额时,每逾期 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各股东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本店,在与甲方自由协商的基础上,特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公司。

  第十八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第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各股东均按其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丁方: 日期:

  本合同签署地点:

  江运大厦劳务施工承包 共同投资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 60_%;;乙方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年__月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因一方自身所造成的损失由自身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双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按相应比例承担。

  3.双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并指派以下施工管理人员: 施工员: 工资:每月 施工员: 工资: 每月 资料员: 工资:每月 塔吊工: 工资: 每月 塔吊工: 工资:每月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贰 份,股东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份分配协议书】相关文章:

关于股份分配协议书集锦十篇11-17

股份协议书09-26

财产分配的协议书02-05

分配联盟协议书11-11

股份合作的协议书06-09

股份协议书范文04-19

股份转让协议书03-09

股份期权协议书03-14

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