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

企业职业病防治方案

时间:2021-06-20 14:16:34 职业病 我要投稿

企业职业病防治方案推荐

  篇一:201x企业职业病防治方案

企业职业病防治方案推荐

  方案一:

  为了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企业职业病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成立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 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充分利用黑板报、入职前培训教育以及多媒体设施进行职业危害宣传,提高企业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

  三、完善和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操作规程。

  四、强化对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的管理。在可能发生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五、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工作。确保各种职业危害工程控制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监测到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节,立即进行整改。

  六、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相关警示标志与危害说明。

  七、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八、接受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九、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文

  件精神以及结合XX市、XX县安监局对工业企业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XX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杜绝职业病例。

  (一)生产性粉尘治理方面

  1、改革工艺过程。通过改革工艺流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从而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

  2、密闭·抽风·除尘。对本企业粉碎、拌料等容易造成粉尘飞扬的场所和工艺环节,采用密闭·抽风·除尘的方法,加设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除尘器等设备。

  3、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4、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现场的安全检查以及对防尘的综合管理。

  (二)生产性毒物治理方面

  1、通过“密闭化、自动化”解决供气车间荒煤气、煤焦油、氨水的泄露。

  2、对于粗镁精炼过程产生的有毒性气体,采用局部排气并对有毒气体进行沉降、降温、凝聚、洗涤、中和、吸收和脱水处理,以实现安全排放。

  3、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三)物理因素危害治理方面

  1、物理震动的生产环节及设备尽量设置在密闭、半密闭的环境,采用隔声降低振动源等工程措施;

  2、缩短接触噪音、高温等物理因素从业人员的作业时间;

  3、加强个人防护和监护。

  二、完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制度,坚持不懈搞好“三级培训教育”。

  三、坚持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搞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四、合理安排具有职业禁忌症员工的岗位,以免引发职业病。

  五、对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每年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及时整改不符合项目。

  篇二: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本厂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厂的经济发展。使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逐步改善作业环境,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厂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单位*****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成立职业卫生防治机构或组织

  组织人员:****,****

  组织人员分工:

  ****负责编制职业病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员工档案的管理,组织员工学习、培训、体检。

  ****负责落实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各个车间职业病防范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作业场所的改善计划

  我单位操作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工种包括:干抛、切割等工种,危害及防范明细如下:

  1、干抛:大理石的干抛会有大量的粉尘产生,空气中的粉尘被呼吸到口、鼻、肺内,同时,干抛过程中有一定的噪音产生,从事此工作的人员须配备防尘口罩、手套、耳塞等防护用品,并且要同时启动排尘扇。

  职工长期在大理石粉尘环境下工作,长期吸入粉尘可引起尘肺。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早期引起机能亢进,毛细血管扩张,分泌大量黏液,以阻留更多的粉尘,久之形成肥大性改变,最后由于黏膜细胞营养供应不足而萎缩。经常接触粉尘还可引起皮肤、耳、眼等的疾病。

  为解决粉尘的危害,公司计划在第二季度对干抛工艺进行改造为湿抛,预算经费为5万元。

  2、切割:??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在对干抛和切割工艺进行改造后,请****疾控中心来我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预算经费为五千元。

  三、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由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于9月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本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将体检结果纳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监护档案。

  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由单位统一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和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做到早预防、早治疗。已有患病者,及时诊断,及时治疗。严重的脱离工作岗位,进行全面治疗。

  体检经费:****元

  四、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工厂内所有员工

  2、培训时间:**年**月**日

  3、培训内容:

  (1):职业病的概念

  (2):职业病的危害

  (3):职业病的防范

  4、培训目的:让员工在享受工作乐趣的同时,了解工作环境中给自身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加以防范,更有力的保护自身的健康及安全。

  5、培训经费:****元。

  五、资金保障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将积极配合公司职业病防护计划,公司在年初计划实施初期,将把职业病防护计划所需资金全部落实, 以确保计划的实施。

  ******公司

  年 月 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保卫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全保卫部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5.2.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6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7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3.3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保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 尘、毒、噪场所规定

  接触石棉绒场所,生产、储存、使用氯气场所,产生酸、碱雾场所,产生噪音的场所。

  7.3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3.1 预防措施

  7.3.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3.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3.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3.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3.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3.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3.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3.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3.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3.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3.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3.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3.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3.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3.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3.3 职业卫生管理

  7.3.3.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3.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3.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3.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3.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3.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

  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3.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3.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7.3.3.9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

  8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8.1安全保卫部进行检测的项目为作业场所毒物(氯气)指标和噪声指标,检测点的分布见氯碱公司危害因素分布表,检测频次为每月一次。

  8.2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司确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半年一次。

  8.3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保卫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8.4安全保卫部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总则

  为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发展,制定本操作规程。

  施工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有:粉尘、噪声、高温。在施工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班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目录》;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

  《噪声作业分级》;

  《施工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3、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及卫生标准

  1)粉尘

  ①产生的原因:粉尘主要是拌合系统在砼的生产、储存、输送、破碎过程中出现,如在输砼皮带层及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与工艺设计、输砼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的条件有关。 ②危害程度: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③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砼尘卫生标准2mg/m3

  含有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砼尘卫生标准10mg/m3

  ④主要涉及岗位:输砼岗位、锅炉主控岗位、转机岗位、除灰岗位。

  2)噪声

  篇三:职业病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

  一、 职业病防治计划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目前我公司无职业病危害因素。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公司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企业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1、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公司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对员工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二、 事项、实施日期、实施部门和经费预算

  篇四:201x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 职业病防治计划

  一) 职业病防治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

  1、 全体员工保持健康状态符合上岗要求,正常出勤。

  2、及时上报采购应急药品和消暑品,并发放给装置或个人。

  3、全体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健康体检。

  4、办理好全体员工的医药费报销工作;员工有病时及时进行慰问和帮助。

  5、签订班组责任状,明确环境卫生责任,保持清洁、卫生、优美的工作环境。

  6、全体员工接受或参加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培训。

  7、公司指派专人对全体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8、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每月进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整改。

  9、适时开展文体活动,提高职工身心健康。

  10、年内职工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三)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措施和保障条件

  1、检查计划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要求。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3 、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3.1改进作业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有害物质散发。

  3.2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3.3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

  4、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5、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6、对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6.1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合女性身体条件的岗位。

  6.2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7、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领导和劳动者要通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8、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8.1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2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8.3 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应按照已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 B/T16180—1996)进行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给以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内部调查摸底阶段

  工作目标:掌握全公司各装置、工序中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分析职业卫生防护需求,建立健全各类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档案,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由公司综管部牵头,生产部、质检部、采购部配合,对辖区内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

  工作内容:各部基本状况调查,包括生产特性、工艺技术要求、主要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的特性、产量、年消耗量、主要生产工艺过程、企

  业职工人数、生产工人数、生产工人人员组成(合同工、农民工、临时工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各单位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使用情况等。

  2、宣传发动阶段

  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面,切实提高公司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公司形成良好的职业卫生氛围。

  责任单位:由公司委托安全管理部牵头,公司各分厂、部室牵头。 工作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学习讲座,组织公司和各分厂、部室领导深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充分利用专栏、墙报、标语等各种宣传载体和方式进行宣传,使《职业病防治法》人人皆知;敦促各分厂、部室严格按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履行控制职业危害的义务,保障职工“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与安全的合法权益”。

  3、重点整治阶段。

  工作目标:全面排除职业病发病隐患,严肃处理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规范技术操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努力控制群体性职业病和中毒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由公司委托安全管理部牵头,各分厂、部室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一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制定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台帐;二是按照《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向职业病防治主管部门(区安监局)进行申报;三是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分厂、装置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和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四是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和职工工伤保险。公司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

  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公司建立一人一档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公司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五是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机制。公司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委托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危害项目监测。公司将在厂内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并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员工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六是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完善职业病防治配套措施。公司将继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按要求建立职业安全培训档案,保证职业安全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为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公司将一如既往的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佩戴或使用,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病危害及事故伤害。

  二)具体工作要求

  1、车间进行安全值日人员每天对车间进行检查;安全管理部每月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保证车间环境问题早知道,并能早处理。公司在招聘每位员工时,要求应聘者出示一份近期的身体全面检查材料,做到招聘人员,身体健康在先,保证所有招聘来的员工身体适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同时便于对员工身体的跟踪监护。

  2、企业为企业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具体记载了以往的职业接触史,,职工工作岗位的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职工进入该岗位的时间,在岗时间。职工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记载了每位职工的以往病史,职工进厂前,进厂时,具体的在岗中的的各次检查记录。我们把每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同职业结合起来,全面、具体的分析每位职工的健康状况,使职业性侵害早发现早治疗,保证每位职工的健康。

  3、公司每年请具有监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空气、水进行检测;公司每月对各个车间进行一次设备、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保证职工工作环境

  篇五: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卫生监督办法》、《建筑设计预防性卫生监督办法》、《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职业病报告制度》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以及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关于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各种职业禁忌症调离率达到100%,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测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厂报、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㈠ 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通过ISO19000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 某某厂企业管理标准》,由卫生所、技安科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㈡ 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配合区卫监所对本厂有关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问卷调查;

  2、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闸电通讯》、《安全双周报》、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定期抽查学习各班组学习情况,结合第三季度班组规范化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触电、创伤急救和消防化救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试;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知识学习讲座,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书面告知其危害内容、后果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9、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活动和比赛,职工参与程度达到80%以上; ㈢ 职工健康体检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1、卫生所负责落实接触危害因素人员体检工作,并建立全员职业健康档案和特殊作用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每人一份档案,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本人,职工知晓率要达到100%,同时对职工体检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

  2、卫生所负责完善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完善工作;

  3、生技科环保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各种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分析与评价日常监测结果。

  4、生技科环保专职人员负责每年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检测部门来厂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及时公告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的结果,并负责将每年各种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归档。 ㈣ 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生技科、卫生所、技安科和保卫科等职能科室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技安科、生计科负责35KV母线室购置安装的SF6气体泄漏报警、回收装置并对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2号化水站酸碱区加设喷淋装置;

  4、对在外进行三产工作的职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由技安科和卫生所负责安全职业卫生教育;

  5、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年度)的验收工作。

  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1预防措施

  1.1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

  1.2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

  1.3卫生宣传普及防毒知识。车间内建立安全员和卫生员,并开展防毒培训,增加急性中毒时的自救、互救知识。

  2职业卫生措施

  2.1加强个人防护。

  2.2做好就业前、在岗时、离岗前的职业卫生健康检查。

  2.3定期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在危险岗位贴警求标志。

  3现场处理措施

  3.1控制事故源,阻止毒物扩散,并迅速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

  3.2吸入中毒:迅速将患者搬离中毒场所至空气新鲜处,保持患者安静,并立即松解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道畅通,并注意保暖。

  3.3经皮肤中毒:将患者移离中毒场所,脱去污染衣服,用清水洗净皮肤。如眼睛沾染酸碱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并送眼科处理。

  3.4休克病人在采取一定急救措施的同时送医院抢救。

  3.5参与抢救人员注意自身防护,疏散人员,设置隔离带。用排毒设备通风。

  4报告制度

  发生一般职业中毒,在6小时内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发生重大或物大事故需在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发生慢性职业病需在接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认后5日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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