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考核

时间:2022-08-03 22:58:38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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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制度考核

一、工作安排要求说明

施工管理制度考核

1、 施工队要指派一名施工队长,施工队长对参与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为负责,同时施工队长要协助我方县区负责人管理工程;

2、 在工程施工前根据工程量来制定施工队的人数,工程期间主要的施工人员不允许随便调动;

3、 施工前一天由施工队长负责准备施工工具,如工具未按时准备齐全,延误工期,则罚款200元/次;

4、 工人必须保证每天工程项目所需工作时间,如果项目有具体要求必须服从县区负责人安排;如有事情需要离开工地必须与我方县区负责人沟通,经县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发现违反一次扣200元);

5、在移动方派单后,无故推脱、挑三拣四、只做利润高、好做的抢修或者工程,出现一次移动方投诉,扣500元/次;

6、 施工队长每天要对当天的施工内容交待清楚,要落实到人头;

7、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队伍提交工程资料时,经纬度精确度必须达到80%以上,如未达到,导致综资录入进度缓慢,扣罚500元/次

二、文明施工要求说明

1、 工人要统一着装,进入工地必须佩戴我方提供的施工证,禁止袒胸、露背、穿拖鞋(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2、 进场第一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电、用水、上高等);

3、 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打闹、说粗话,禁止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元,清除出场;

中移铁通抚州分公司

4、 严禁施工人员中午饮酒;(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5、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6、 按指定路线进出施工现场,禁止在非工作区逗留;(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7、 施工过程中未经县区负责人或甲方允许,不得施工人员单独进入甲方房间或办公室;(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8、 禁止乱拿、乱用外单位的工具、材料,注意成品保护;(违反一次扣50元);

9、 不得在工作时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10、 注意保护环境,爱护现场花草及办公设备,保持现场轻拿轻放,施工完毕必须放回原位;(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11、 施工产生的垃圾当日必须在此项工作完毕后清理出施工现场,将每项工序产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隐蔽处,当日完工后统一清理;

12、 当天的施工现场要时时保持现场整洁规范,工具要随身携带、施工材料要分类摆放整齐统一放在施工现场隐蔽处,不得随便放在客户单位走廊、过道或其它房间,当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纸箱,包装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库房内分类摆放;

13、 对人为活动噪声要坚绝杜绝,特别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保持现场文明施工;(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14、 如果是在甲方办公时间使用电锤等噪声大的工具或施用有异味物品,一定要争取甲方的同意,否则不允许使用;

三、施工行为要求说明

1、 严禁施工人员与甲方攀谈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和工人工资等商业敏感问题。如甲方问到价格问题,要告知甲方与县区负责人或市工程项目部沟通(发现违反

一次扣200元);

2、 施工队长和施工工人必须绝对服从县区负责人的指挥,一切以甲方满意为准则;(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3、 施工人员如从甲方库房内取走材料,在收工后与县区负责人进行数量核对,如发现丢失、浪费或损坏要由工程队按价赔偿;

4、 施工人员如果违反公司工艺要求,造成的重复施工产生的材料费用,由工程队承担;

5、 如出现在施工中需要改变设计,施工队长要通知县区负责人与甲方沟通解决;

四、施工安全管理说明

1、 施工过程中县区负责人每周1次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记录,体现到工程日志中,让施工工长签字。

2、 施工工长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巡检,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

3、 凡涉及到与其它装潢等交叉施工时,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底绳必须卡到下巴底下,两侧必须放到耳朵后面,不许歪戴。

4、 如果需要爬楼或上高层建筑、上杆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有其它人看护。

5、 现场施工时,临时使用的工具如:熔接机、脚扣等,不可以临时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来砸到其它施工人员。

6、 施工期间的仪器仪表、常用工具等,使用前都要进行检查,不经检查的工具不能使用。

7、 施工现场带电作业或使用其它明火工具时,须两人同时工作,一人施工,一

人保护。

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明显处挂防火、防触电等警示标志;施工临时建筑或有易燃情况的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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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项目部与各县区县区负责人(县区负责人)对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

2、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其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3、外包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4、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主要工序(包括隐蔽作业)需按有关规定经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签署验收。

5、对重要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必须上报项目部县区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6、坚决杜绝虚报工作量、工程质量问题,施工队出现此类情况,一票否决并由市公司领导、工程项目部共同出具处罚措施。

7、每月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上报各县甲方相关负责人,由县区负责人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最后由县区负责人上报市公司工程项目部,申请终验并结算款项。

中移铁通抚州分公司

2017年7月

施工管理制度考核 [篇2]

为保证顾客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共同维护本公司产品的良好声誉,保证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和建设成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结合本工程专业项目多、参建方多、技术要求比较复杂等特点,按照国家相关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和规定,本公司对施工现场管理提出以下基本要求,同时对禁止出现的问题、屡禁不止的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理,要求违规单位进行违约赔偿,特制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如下:

一、总则

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管理。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

3、本规定被要求支付违约赔偿金的对象是违背工程建设相关规范及建委的有关文件规定,不按照正常施工要求和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的施工企业。

二、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承诺,落实质量保证措施、技术措施,健全项目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2、每道工序施工开始前,应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严格进行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严格执行“进场报验制度”。不管供货渠道来自何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半成品不得用于本工程。

4、“工序”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5、甲供材料和甲方限价材料,乙方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编报需求计划,并于每月23日前将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的需求计划提交甲方。变更单体建筑的总材料进场计划应在开工前上报监理单位;材料进场计划应提前30天上报。

6、严格履行合同工期和合同质量目标。

7、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对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和使用功能之处应履行向甲方代表提醒义务。对代领的设计文件、资料应交建设单位统一分发,严禁不经建设单位直接用于工程施工。

8、施工所使用的计量仪器必须具有“计量仪器产品合格证”、“计量仪器检验合格证”,严禁无上述“两证”或检验失效期已过的仪器用于本工程。

9、在主体或装饰大面积施工开始前,必须做样板墙、样板间,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认为达到标准要求后方施工。

10、建筑装饰材料,暖卫、通风、电力、电讯等工程的主要零配件及一般设备由供货单位提供样品,经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检验,认为合格后方可订货。

11、工程中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砂、石、水泥、钢筋、木材、焊条、焊剂、有色金属、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油漆、涂料等),建筑构配件及一般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及青岛市发布的有关规范、规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12、材料和设备使用或安装前,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建设单位共同检验材料、设备的质量并作好记录。如材料、设备不合格,不得在工程中使用。重要的设备(如电梯、变压机、大型水泵、锅炉等)的所有随机文件(工厂试验报告、出厂检查报告、性能试验报告等),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进行详细登记和临时保管,开箱检验完成后三日内向甲方进行移交,如施工过程需要,乙方申请由甲方负责复印下发。

13、发生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代表,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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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工程师“事故初步分析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所有工程变更均须设计单位出具图纸或书面变更单,并经建设单位同意方可实施。

1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的每周工程例会及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召开的定期碰头会。

16、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指令,施工单位应在要求日期整改完毕。无论整改情况如何,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对指令给予回执。

17、施工单位应于单体工程开工的五日内上报单体建筑的总进度计划,于每周五上午提交监理工程师下周进度计划,于每月23日上报月进度计划完成报告。

18、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旁站方案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并注明施工开始时间、工程量、计划用时。

19、文明施工

①.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修建相应的垃圾池并做好环保标志,便于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有统一的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②.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③.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需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④.施工人员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着统一服装,佩带胸卡。

20、施工安全

①.临时用电施工必须上报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②.方案已经批准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严禁擅自修改,另搞一套。

③.严格实施临边防护措施,不得违犯“四口、五临边”防护要求。

④.精装修施工现场、木工加工场地等容易引发火灾的部位必须按照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⑤.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严禁安全帽空戴在头顶,安全带不扣在安全的物体上。

⑥. 外来人员不经甲方代表允许,任何情况下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⑥进场前乙方应与土建总包单位签订配合协议,安全消防协议;

⑥乙方在安装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和青岛市有关安全规定和甲方的要求确保安全,若发生设备和人身伤亡及其他,概由乙方负责

三、实施要求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均有权按照“考核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总包以及与总包签定合同的各分包方,在出现违规行为时,总包方为主要责任方。总包可以根据自己的管理规定管理和处理合同关系单位。

3、其它与甲方签定合同的各专业承包商,在出现违规行为时,该承包商为违规责任主体。如总包单位收取了相关协调费用,则总包单位承担管理不善的连带责任,因连带责任违约赔偿金额范围为200元~1000元。

4、总包单位对甲方直接分包并受总包单位管理的分承包商提出违约处理决定,需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核签认后生效;

5、监理单位有权在发出书面监理工程师通知后,对施工单位仍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不符合行为进行处理。由监理提出的处理决定必须经建设单位共同签认后生效。施工单位对处理有异议,必须在收到处理通知2日内向甲方代表书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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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当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两次提出书面整改要求仍未的得到有效整改的,对不合格项可再次处以原规定金额的1.5∽2倍违约赔偿金。

7、每月监理应在责任单位工程款中注明扣除违约赔偿金额,并在工程结算中扣除,每月发生的违约赔偿详细清单由监理单位于当月24日报甲方备案。

8、每月甲方将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对成绩相对突出的单位将适时给与奖励。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决定分包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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