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时间:2022-11-23 14:58:18 监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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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3月份,根据单位对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调整部署,成立了相应的股室。我股室根据工作安排,立即行动起来,调整工作思路,加强分管工作的业务知识学习,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现将3-5月份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上半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一,加强学习,制定计划,准备开展工作

根据单位对各股室业务工作的调整,我股室立即组织本股室人员对所分管的工作业务知识、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学习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榆中县卫生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以及本股室目标管理责任书,还参加了兰州市卫生监督所举办的放射卫生知识培训。根据目标责任书制定了本股室的月计划和全年工作计划,制定了放射卫生监督检查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监督检查登记表,并装订成册,随时准备开展工作。

二、开展了宣传培训的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单位的安排,参加了3月5日学雷锋日、3.15消费者日、3.20卫生系统活动日广场宣传活动,散发了职业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材料,并解答了群众的咨询。

做好了单位培训室的准备工作,增添了音响设备,挑选了培训资料,开展了零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开展了放射卫生、卫生监督协管、食品卫生培训课件的下载、收集、整理、制定的资料前期准备工作,还做了榆中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健康素养健康促进行动宣讲课题的准备工作。收集、整理、制定了《食品安全与职业病健康知识》的文档及幻灯片宣讲材料。

三、开展了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民营医疗单位放射卫生、卫生监督协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检查工作。共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27家,其中县级4家,各乡镇卫生院21家,民营医院2家。

1、放射卫生工作。开展放射卫生工作的单位有26家,其中3家因设备维修和无放射工作人员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14家卫生院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其中9家医疗机构未年检和变更法人代表; 12家医疗机构无《放射诊疗许可证》,分别是榆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夏官营卫生院、清水驿卫生院、甘草中心卫生院、 连搭卫生院、定远中心卫生院、龙泉卫生院、新营卫生院、兰州普仁医院、韦营卫生院、园子卫生院、上花卫生院。监督检查放射工作人员47人,持《放射工作人员证》36人,佩戴个人剂量检测仪24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档案(职业史、体检报告、剂量检测报告)不齐全或者没有。其中兰州慈光医院有放射工作场所检测报告,清水驿卫生院有放射工作人员体检报告,县一院有放射工作人员剂量检测报告,其他医疗机构均无个人健康档案资料。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卫生院有

21家,独立设置协管室的单位有5家,分别是甘草中心卫生院、定远中心卫生院、银山卫生院、金崖卫生院、青城卫生院;和其他科室合用的有16家,分别是连搭卫生院、三角城卫生院、来子堡卫生院、龙泉卫生院、新营卫生院、小康营卫生院、马坡卫生院、夏官营卫生院、清水驿卫生院、榆中县第二人民医院、韦营卫生院、中连川卫生院、贡井卫生院、哈岘卫生院、上花卫生院、园子卫生院。各协管室均配有电脑、文件柜、办公桌等基本设施。协管工作处于准备阶段,还未全面开展协管监督检查工作,协管人员不熟悉协管的几类卫生和法律法规,部分卫生院未制定各类卫生检查登记本,未填写巡查表和监督意见书,有的卫生院因人员调整,只有一名协管员,监督文书上只有一名协管员签名。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开展健康体检的卫生院有9家,分别是甘草中心卫生院、夏官营卫生院、定远中心卫生院、来子堡卫生院、龙泉卫生院、银山卫生院、金崖卫生院、第二人民医院、贡井卫生院。9家卫生院体检档案均不齐全。夏官营卫生院、龙泉卫生院2家体检档案中无化验报告单、签发的合格证明和不合格证明;定远中心卫生院金崖卫生院、银山卫生院无体检人员登记本;9家卫生院都仍然将乙肝检查项目列入体检项目,9家卫生院未开展甲肝、戊肝两项体检项目,9家卫生院均未开展痢疾、伤寒两项体检项目,9家卫生院均未保留体检不合格化验报告单、均无体检不合格证明或者通知书。

四、开展了小型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5月份配合医疗卫生股开展了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县卫生院、个体诊所和村卫生所的执业情况和医疗安全隐患进行了逐一排查和基本情况摸底登记。共排查和摸底登记卫生院7家,个体诊所26家,村卫生所85家。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指导并规范基层各级医疗机构严把医务人员准入关,规范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为,合理布局医疗服务场所,及时消除医疗安全隐患,为即将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

上半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篇2]

按照中共xx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xx-x的实施意见》,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努力推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单位法制教育,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认真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实施条例重点学习,推进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组织落实党支部小组学法、每周例会学法、业务骨干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等活动,努力提高全所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全体干部职工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开创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工作新局面。 充分利用“xx市动物卫生监督网”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多媒体载体开展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息息相关的法治教育活动,丰富内容、创新途径,积极提高普法内容的宣传频率和覆盖面,进一步推进以《动物防疫法》为主题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

充分利用我所举办的定点屠宰场监管、肉品品质检验、跨省调运监管、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痕迹化”管理及医政药政等方面的培训会,对全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并以“提素质、强能力”行动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使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者增强行业责任感,保障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

三、深入服务功能,推进普法宣传下基层。

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组织业务骨干和青年普法志愿者,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科技之春活动、春秋两次动物防疫、“瘦肉精”专项监测以及每季度专项检查活动等,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展板、设立咨询台、开展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与畜牧业生产、动物疫病防 控、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公共卫生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群众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同时,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务必使宣传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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