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通知

立即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1-06-24 09:16:02 一般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立即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2017年6月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暨地质灾害防治、防汛、食品药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娄勤俭作出重要批示,省长胡和平做了重要讲话,会议全面总结目前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会后,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宏贤就我市如何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暨地质灾害防治防汛食品药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了具体部署。现就建筑领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立即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一、迅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

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切实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干部、每个企业。深入分析和研判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完善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认真做好源头管理、隐患排查、应急值守、宣传引导等基础工作,坚决遏制事故灾害发生。

二、立即开展所辖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

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检查内容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情况:落实五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情况;建立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情况;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情况;从业人员实名制落实情况。 施工安全生产情况: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特别是塔吊、施工电梯等)安拆方案的编制、审批,检查、检测、验收及使用登记和备案情况;脚手架、吊篮、卸料平台、操作平台、高空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和实施情况;施工临时用电的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的安全与管理情况;施工现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况,包括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使用管理情况。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现场项目部人员的配置情况,是否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和相关职业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项目总监等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部位旁站制度落实情况。

防汛、防暑、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是否对工地宿舍、仓库、食堂、办公室以及围墙等临时设施组织检查,发现隐患是否及时落实整改;重点对塔机、井架的锚固、紧固点及脚手架的拉结点、荷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是否及时整改,保证完好状态;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有无安全隐患及安全运行情况;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现场防火措施是否到位;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施工企业开展防汛工作安排检查情况,开展防暑降温工作与食品卫生管理情况,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各类传染病疫情,避免高温时段的户外施工作业,开展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工作情况。

三、检查安排

即日起各企业进行自查自改,各县区住建局对各辖区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市住建局将在各县区排查的基础上重点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2.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检查台账,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登记,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市住建局将加强督察检查,对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执业人员依法严肃追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3.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务必于在6月7日前要将检查工作情况及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台账(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台账和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台账)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延期报送者将在全市予以通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磊 2160628 2160685(传真)

附件: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台账.doc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3日

关于立即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2]

公司各项目部:

5月2日-3日,我市普降大雨,局部地区雨量出现暴雨。降雨增加了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相关单位要在大风、大雨天后对在建工程立即开展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1、检查深基坑边坡支护情况及周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是否有沉降、位移现象。要求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认真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各在建项目部要充分利用排水设备,及时排除深基坑的积水,防止深基坑长时间受到浸泡。

2、检查围挡、挡土墙及临建设施的基础和墙体的稳固情况,是否有下沉、裂缝、倾斜等现象,尤其是关乎临建设施安全的用电、消防等工作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进行加固或予以拆除,防止事故的发生。

3、检查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限位装置、保险装置的可靠性和灵敏性,基础是否有沉降等异常现象,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附着结构与建筑物拉结是否牢固、可靠。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机械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整改,禁止机械设备带病运行。对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停止使用。

4、检查脚手架立杆基础的沉降情况、拉结点是否可靠、剪刀撑整体牢固性、扣件的紧固程度、安全立网平网的'封闭、操作层脚手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5、检查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纵横向支撑拉结是否牢固、基础是否平整牢固。

6、检查临时用电检查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重复接地的可靠性,电缆是否有破皮老化等现象。检查后确定无安全隐患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7、检查现场的材料堆放情况,施工现场的模板、拆下的广告牌等,存放时要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大风吹起导致伤害发生。

二、检查的有关要求

1、恶劣天气过后,在建工程开工前,各项目部必须成立由分项目经理和各项目相关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立即对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措施”进行整改,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未经检查整改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同时,项目部要在雨后开工前,项目要通过 “两会”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2、各项目部要将安全检查情况于5月5日前报公司安全环境部。 邮箱: 电话: 。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措施落实

各项目部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安全环境部将对本次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各项目部责任是否明确以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事故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各项目部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确保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隐患未及时消除以及由于工作不作为导致项目安全管理混乱,项目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xx-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

【立即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相关文章:

乡镇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10-06

关于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04-29

关于开展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04-29

关于立即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04-29

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04-29

关于开展冬季施工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04-29

关于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04-29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汇报材料05-09

端午节水利安全大检查通知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