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11-23 11:42:39 一般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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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关于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723号)、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川办发2017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局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完成,经局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秋季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安排

(一)时间安排。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9月10日起至11月中旬止,其中9月10日至10月中旬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为局重点抽查阶段。

(二)检查方式。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用各单位自查和局重点抽查方式进行。届时,局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重点施工点进行抽查,抽查将采用交叉检查、现场评分的方式,采用集中组织各单位安监科(部)长,随机选择各单位重点项目进行突击检查的方式。

二、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自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723号)的宣传学习贯彻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一岗双责”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三同时”实施情况。

4.野外地质勘探场所安全生产管理、现场施工人员管理、安全生产活动、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施工现场机器设备安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防火防雷等情况。洞室施工的瓦斯、水害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松软危岩、深大基坑防护措施情况和由勘查与施

工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源、空气、辐射污染等环保情况。

5.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搭设、四口一临边防护、高处坠落、基坑沟槽、人工挖孔桩、塔吊管理、现场施工人员管理、安全生产活动、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等情况。

6.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及器材、消防制度及措施、现场防火等情况。

7.机械制造行业的安全用电、传、联动部位防护、安全生产管理、行车安全、操作人员管理、生产设施设备、厂区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

8.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日常学习、车辆状况、以及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9.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临聘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班组安全交接书面记录情况。

10.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11.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具体实施情况。

12.对灾区和高原地区重大项目以及施工条件艰苦、危险系数较高的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3.各类事故隐患的检查整改情况。

14. 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

保养情况。

15.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16.对外协、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准入、监管、控制情况。

17.劳动防护用品的配臵及使用情况。

(二)局重点检查的内容

局安全生产检查组在重点抽查阶段将对各单位的重点野外施工项目、地勘基金项目、地灾治理项目、重大建筑项目、深大基坑项目、矿山建设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各类场所进行逐一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除基本检查项目以外,将重点检查“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国务院23号文件学习贯彻情况;对外协、外包队伍准入资格审查和日常安全管理情况;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及驾驶人员日常培训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完善情况;非煤矿山勘查等重大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野外勘查与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源、空气、辐射污染等环保情况等。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抓好本次检查,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检查。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做好检查记录— 4 —

并将检查的有关情况在局抽检过程中向局检查组汇报。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对所有的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要从严查、从细检,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及时处理,该停工的必须立即停工整顿,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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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决不手软,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单位要在10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电子版)报局安监处。局安监处邮箱地址:#url#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送:省安监局一处,局领导,设备安监处。

四川省煤田地质局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印发 

关于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篇2]

局属各单位:

为了掌握全局安全生产情况,堵塞管理漏洞,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国庆节前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检查由我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牵头,成立相应检查组织,主要领导负责,确保完成检查任务。

二、时间要求

9月1日至10日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自查结束后,要把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局安委会办公室。9月11日至30日为省局抽查阶段。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用听汇报、看材料、看现场、提问和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其中以现场查看以主。

通过查看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学习记录等内业管理资料,主要检查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建立、专兼职安全员是否配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责任制是否落实以及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情况等。

通过现场实地查看,主要检查各项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可靠、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合理醒目、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三违”现象、现场管理是否混乱等。

具体参照《xx-xxx局安全生产考评检查标准》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考评检查标准》执行。

四、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自查方案,在全面细致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机构人员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工作机制及工作开展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目标责任书是否逐级签订,重要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生产抵押金交纳情况、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救援演练情况;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重点检查危房、危船、仓库、油库、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环节管理措施及监控责任人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日常安全检查开展情况

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临时用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进行了上岗前安全培训,是否签订劳动安全协议书),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

5.交通车辆管理情况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档案资料;派车制度、封车制度及执行情况;驾驶人员学习情况;车辆保险购置情况;车辆维修保养情况;交通安全百日赛及安全行车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交通安全奖惩落实情况。

6.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

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临时用工管理和劳动保护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及防范措施;施工机械、车辆、船只、取土坑、淤区围堤、安全用电、机械设备、工地防火、高处作业、季节施工、饮食卫生等方面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讯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

7.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家属院、办公区、仓库、油库、档案室、机房等消防重点部位消防组织机构、责任制、值班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警示标志;疏散标志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五、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安全管理重点,制定自查方案。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

2.检查要深入生产一线实地检查,对每个重点部位、特别是县局以下基层单位和施工工地进行重点抽查。对查出或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在检查总结报告上注明,并在检查活动结束后将抽查情况及初步处理意见,向局安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3.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落实整改和监控责任人,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并做好监控,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如在抽查中发现比较严重、且属以前检查中要求整改而仍未整改的事故隐患,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各单位于9月10前将检查方案和自查结果报局人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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