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22 10:50:26 监控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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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检查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监控设备检查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控设备检查管理制度(通用8篇)

  监控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篇1

  一、爱护设备、每天做好设备卫生。

  二、坚持班班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三、每十天对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对查出(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每季度对监控设备保养维护一次,包括设备除尘除锈、调试设备功能。

  五、每年对设备接地保护、避雷装置经行一次测试。

  六、做好设备巡查、维护、维修记录。

  监控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篇2

  一、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调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2017)的有关规定。

  二、 甲烷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根据AQ1029-2017标准8.3条执行。其它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按厂家说明书要求进行调试。调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调试程序,如不按调试程序进行调试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

  三、 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的传感器必须一周调试两次,非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传感器每周必须调试一次,如未按要求对各类传感器进行按时调校的给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罚款。每十天必须对断电功能做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未按要求进行测试或测试存在问题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

  四、 调试传感器时必须与地面微机室联系,确认调试结果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时,调试方可结束。对于调试结果不准确、调试无法完成或出现故障的传感器必须及时更换。

  五、 每次调试传感器完毕后必须按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调试记录,记录手册与巡检台帐必须填写准确、字迹清楚。

  六、传感器投入使用时必须联机运行48小时以上,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七、 更换后的传感器必须认真、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监测传感器的备用量符合要求。

  监控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篇3

  1、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调校、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2、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传感器。

  3、必须建立安全监控设备的'调试校正制度。安全监控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安全监控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2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

  5、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经矿安全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瓦斯检查员在完成正常瓦斯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检查所管辖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甲烷检测仪器与甲烷传感器对照进行,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现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及时采区安全措施并将检查结果报调度。瓦斯检查员应将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检查汇报内容之一,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7、设在现场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由所在生产单位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保护和使用。生产单位的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调度汇报,并协助处理。 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及电缆,只许生产单位的班组长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故意破坏、盗窃安全监控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者要严肃查处。

  8、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登记表。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8小时内更换。在处理故障期间应有安全措施。

  9、配备议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控设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仪表,以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

  监控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篇4

  1、严格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定期做好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3、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带电检修。

  4、对新到的`设备要先进行检验、调试后方可投入使用。

  5、对设备数量、种类做到记录准确,便于查找。

  监控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篇5

  一、采掘工程设计必须对安全监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科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级控制线。

  三、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通风巷道或支护完好的地点。

  四、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空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五、需要安全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监控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篇6

  一、维检员负责本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检查、巡检、测试工作;同时将相关资料及时存档备案;

  二、维检员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每十天进行一次巡检,自带超过1.5%的标准气样对所有工作面的瓦斯传感器进行测试,对传感器位置设置情况(应标明设置地点)、报警值、断电值情况进行测试、检修。主要包括: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故障电闭锁测试、检修等,打印井下巡检后各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报警超限记录表、当天日报表、报警曲线图。

  三、巡检表、报警超限记录表、当天日报表、报警曲线图巡检完毕后报矿监控室主任,经矿监控室主任认可后签字盖章。

  四、负责确保井下各工作面三大闭锁功能正常实现;确保各项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并及时存档备案。

  五、每十天将巡检表、报警超限记录表、当天日报表、报警曲线图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存档备案。

  监控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篇7

  一、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二、外来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经主主管领导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内容、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处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六、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监控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篇8

  1、严格遵守提前15分钟签到制度,上岗后应始终保持精力充沛,且不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2、消防、监控中心属大楼重地,未经同意不允许外部门人员进入。

  3、坚守岗位,认真监控,及时报警,保证大楼和客人的安全。严禁脱岗和玩忽职守;严禁在工作岗会客、睡觉。

  4、做好监控、报仪器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室仪器、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工程部或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并做好详细记录。

  5、熟悉安保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各部门消防设备分布的情况,监控中心值班员应熟知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的操作和报警程序。掌握简单的'维修保养和除尘工作,爱护消防,监控设施、严禁违规操作。

  6、监控工作要注意力集中,做到眼勤、手勤、仔细观察判断每个可疑画面,特别注意在不同画面中多次出现的人员。认真观察监控部位,在监视屏上发现可疑情况和受监控对象时急时跟踪切换录像并通报各有关岗位采取必用措施。当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通知就近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予以处理,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7、发现重大问题和可疑人员,应立即采取监控、跟踪措施,同时报告班长前往处置,做好书面记录。

  8、严禁将大楼电视监控范围、部位和盲区向他人泄露,严禁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向外泄漏。

  9、协助车场岗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保管本岗位所有的设备和设施,交接班时应对设备和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序进行检查登记。

  10、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本岗位必须24小时不离人,时刻有人坚守岗位,如有事离开岗位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或消防主管替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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