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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系统之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时间:2021-06-23 17:38:42 监控 我要投稿

六大系统之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为加强监测监控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简称系统,下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系统故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六大系统之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1、系统值班人员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严禁值班喝酒。

2、系统值班人员必须于每日14:40向值班科长签到,并请示工作。随时做好下井准备。

3、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将手机号码登记在通防科值班室,如有变动必须及时修改。因事外出(仅限公司范围内,包括去公司食堂买饭)一律向值班科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4、安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后,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通防科值班科长,值班科长迅速组织系统值班人员根据故障情况准备工具和材料,下井对故障及时进行处理。系统设备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原则上必须当班更换处理,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4小时。

5、系统值班人员处理系统设备故障前,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0.8%时,方准进行下一步工作,否则必须先联系跟班科长、班长或瓦斯员进行处理,严禁超限作业。值班人员处理系统故障时,必须注意顶板、运输和机电安全,处理完故障后,必须认真检查、调试一遍,确保显示标准,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系统值班人员下井处理系统故障时,必须认真执行验电、停电制度,电磁开关把手必须挂牌上锁,并有专人看守。

7、系统值班人员下井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施工,严禁电气设备失爆。当在有架空线巷道处理故障时,必须事先与调度室和运搬队调度站联系好,停下架空线电源,并派专人站岗,严禁带电作业。

8、装置在安装、回撤、使用过程中需停专线时,必须提出停电申请,报有关单位和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停电。停电后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并进行放电,确定无电时方可工作。停电时必须设专人站岗看守,并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戒牌,电源开关停电进行闭锁,只有执行接电、拆电或检修人员工作完毕后,才准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9、系统值班人员下井处理故障后,要将故障处理情况汇报通防科值班室,并做好记录。

10、分管科长、监测组组长必须24小时手机开机,系统发生疑难故障时必须为系统值班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10、加强系统设备维修,保证完好备用设备不低于20%。

11、系统值班人员下井必须穿绝缘胶鞋,严禁穿普通胶鞋,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矿灯失爆和任意打开矿灯,严禁带电作业。

六大系统之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篇2]

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瓦斯超限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确保井下瓦斯超限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撤人、断电及组织处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瓦斯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瓦斯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调度指挥中心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井下各处瓦斯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分析并及时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

2、当甲烷传感器检测的瓦斯浓度显示超高报警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和现场施工班组联系。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核对,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用光学甲烷检测仪测量。如甲烷传感器故障误差所致,应立即通知维修队进行处理;如果确属瓦斯涌出量升高所致,施工班组要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并配合调度指挥中心积极处理。

3、如果瓦斯浓度显示异常,经核实为施工班组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碰撞、淋水、放炮等)的,要立即整改。如瓦斯传感器损坏或断线应立即通知维修队记录、修理、更换、校正。

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期间,甲烷传感器要立即停止使用;由班组负责在甲烷传感器位置上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替代甲烷传感器对瓦斯进行连续监测,并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监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显示数据。

5、如果甲烷传感器瓦斯数值升高,核实确系施工地点瓦斯涌出量增大所致,当瓦斯浓度达到0.8%时,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主任及值班矿长汇报,并及时通知工作面作业班组按灾害防治预案进行隐患处理。班组应随时观察瓦斯变化情况,当瓦斯继续升高至1.0%时,必须撤出现场工作人员至进风大巷,切断工作面电源。同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由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向矿长及矿工程师汇报。矿长和技术工程师将根据现场情况及灾害防治预案制定处理措施,由

调度指挥中心安排协调。

未尽事宜按照矿《二〇一二年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二、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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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机房监测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岗要认真操作,严禁擅离职守,严禁打盹瞌睡会私客。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

5、认真填写当班运行情况记录,对出现的故障迅速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和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

6、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和值班矿长汇报。

7、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重失职调离岗位。

8、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违者一次罚值班人员50元。

9、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

10、严格执行监控系统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开、关机。

11、系统改变各种数据和图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行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2、填写的各种报表,数据要准确无误,逐班报表要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并有存档。

三、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网络部分

1、为确保我矿安全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2、建立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

3、 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矿批准方可进行。

4、 煤矿安全信息网络和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结构、建设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5、 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6、 确保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7、 各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配备专业的网络管理技术人员。

8、 建立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

9、 建立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保证设备

完好、运行正常。

10、 配备的外线电话,是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组成部分,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和网络调试,固定在调度指挥中心并保证畅通。

11、 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12、 使用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如:国际互联网)相接。

13、 操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14、 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15、 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看电影、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

16、 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指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17、 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防病毒服务器及指定网络版防病毒系统,各应用服务器、网络工作站安装相应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8、 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19、 定期用光盘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建立数据管理制度。

20、 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21、 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22、 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4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超过8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报告者,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

23、 系统操作人员应由具备煤矿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基本知识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要求相对保持监管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

24、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运行技能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

25、 设置信息调度中心机构负责管理煤矿瓦斯监测网络系统,要配备熟悉计算机和煤矿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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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各信息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上报的,由矿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发生事故的,依法追

究事故责任。

设备、设施部分

1、各类仪器、仪表维修、收发、保存要专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仪器、仪表要编号、挂牌。

3、建立仪器、仪表领退登记制度。

4、仪器、仪表交回后要及时检查、维修,要按规定校正、检验,损坏修复的仪器要及时校正。

5、使用人员在入井前,必须严格检查所带仪器,不合格仪器严禁入井使用。

6、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防止碰撞,发现损坏,严禁继续使用,严禁乱拆乱修,要立即出井更换。

7、不能继续使用的仪器要及时注销。

四、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

2、系统(设备)布置图、断电控制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

3、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

台帐。

4、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

5、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

五、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值班制度

1、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监控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轮流值班。

2、井上下监控及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

3、监控值班及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

4、调度维修工必须亲临现场,检查井上下监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汇报,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

5、调度指挥中心分管领导要及时对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和工作人员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六、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监控系统和网络传输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2、加强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记录表。

3、搞好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线路延伸和维护、避雷装置、传感器安装、电源箱控制等由维修队和机电工区共同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

七、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当煤矿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

2、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3、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4、如遇我矿瓦斯监控系统异常运行,为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1、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2、如遇网通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网通公司进行处理。

3、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4、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网管人员进行维护,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5、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井下当班电工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

6、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八、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1、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调度工作,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通讯状态、风门开并和设备馈电及网络通讯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汇报,同时须

将重大安全异常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公司、区监控中心。

2、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是矿井瓦斯实时监测、分站和传感器定义设置、指令调度的第一责任人。

3、监测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必须认真核查、处理、备案和上报。矿井安全 监控异常信息包括以下12种:

1、瓦斯超限;

2、主要通风机停风;

3、局扇停风;

4、风门一直开;

5、矿井监控系统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

6、无法向县监控中心上传数据的;

7、传感器报警点、断电点定义不当,导致异常断电的;

8、传感器位置图纸填充不当;

9、监控出现异常未进行调度汇报的或弄虚作假的;

10、非法入侵网内其它机器以及危害网络数据安全传输的活动;

11、调度指令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指令弄虚作假;

12、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导致数据传输不正常的。

4、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瓦斯曲线不正常、风机停风及设备开停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执行调度程序,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区监控中心(传真方式),报告须具有矿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

5、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对收到的上级监控中心的安全指令要及时通知矿调度值班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并就整改情况上报区监控中

心。

6、监测监控系统的异常信息处理实行总工负责制,对异常信息的核查、调度、整改、上报制度负责。

7、监测监控系统中心须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包括运行记录、设备台帐、传感器校验记录、传感器和瓦检仪对照记录、隐患审阅和处理台帐、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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