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20 09:22:37 美云 监控 我要投稿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控录像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1

  一、监控装置是重要设施,安装监控设施的网点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

  二、监控管理员必须设定好操作密码,保管好监控柜的钥匙,休息调班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监控录像每天必须提前开机、延迟关机,录像资料的保存时间要求在30天以上。

  四、管理员每天上、下班对监控设施进行开机、关机,中途必须检查一次,做到早开机、迟关机,并记录开、关机时间。对于自动开关机的',管理人员须进行检查,上、下午不少于一次。主要检查录像是否正常、录像时间是否正确、录像保存时间是否在30天以上、录像监听是否正常。

  五、上级有关部门和本单位人员需进行录像查阅,必须进行登记,对本社业务无关需查阅的,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

  六、管理员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机器如出故障,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由维修单位及时修复,严禁私自开机维修。

  七、严禁随意移动和更改线路,不得无故损坏监控设施,严禁将监控设施用于播放其它录像或看电视节目。

  八、单位领导要定期对监控录像操作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九、监控机房内严禁吸烟,保持通风、干燥和清洁,避免高温和潮湿,以防损坏机器设备。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2

  为更好发挥录像监控的作用,确保单位财物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录像监控应指定专人操作管理。操作管理人员须经培训,了解设备的.各种功能,懂得操作程序,能熟练使用。

  二、加强监控室管理。非监控管理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需要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为确保监控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监控室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不得存放与监控无关的物品,做到每天小擦,每周大扫。

  四、每日开机前必须对监控设施进行回放检查,如有图像不清、故障、死机等情况,应设法排除,或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凡未按规定进行检查而发生问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必要的处罚。

  五、落实监控岗位责任制。每天登记监控日志,详细记录监控录像的运转、维护、检查、调阅的情况,保证运转正常、图像清晰。

  六、监控人员必须在每次开机时核对录像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误差不大于30秒。

  七、录像资料必须按规定时间保存,防止缺损,保证录像资料的有效性。

  八、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监控录像工作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保证监控工作高效运转。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3

  目的:

  加强安全工作的保密性,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程序:

  1、凡医院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需查看监控资料,应经保卫科长同意,填写“调看监控录像审批表”,报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由保卫科人员陪同到监控室查看相关监控资料。

  2、公安机关因工作需要查看录像资料的,按以上程序办理。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保卫科长陪同查看相关监控资料。值班人员要做好记载。

  3、监控资料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拷贝监控资料的',需经主管院长核准后方可进行拷贝。监控值班要做好记载。

  4、监控工作人员对监控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和监控录像内容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外界透露,有违反者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予以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保卫科长、副科长科可查看当日监控资料。

  6、凡查看的监控资料,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记录,以备查阅。

  7、监控技防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违反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领班人员承担共同责任。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4

  硬盘监控录像是对一定时间、空间内所发生的具体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事后分析事情发生的起因、过程和结果,都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并被司法机关列入证据范畴。因此,硬盘监控录像的保管使用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保存期限一般为7天,保存期满后,经管理处护卫主管浏览,确认无重要情况需要保留后,方可进入覆盖使用。

  二、管理处应备有用于复制、保存重要情况的专用储存硬盘。所谓重要情况录像,系指现场摄制的已经发生或有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的治安事故、刑事案件,包括可疑的人或事,并对事后分析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结果和所涉及的人员等,以及对事后处理事故(案件)能够提供帮助的实况。

  三、对有重要情况记录的录像时段,须保留至事情处理完毕后,再将有重要情况的录像时段,复制到重要情况专用的储存硬盘上。必须经播放确认完成复制。

  四、重要情况专用储存硬盘应做好标题,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损坏。

  五、重要情况专用储存硬盘列入长期保存范围,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5

  一、开启监控系统时,应首先检查稳压器电压是否正常,视频电缆连接是否正常,监控设备接地是否正常。

  二、关闭监控系统时,应先关闭监控设备,再关闭电源,禁止直接断电。

  三、工作中不得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除录像资料。

  四、监控柜距离墙壁不得低于米,不得用任何物品遮盖监控设备,并定时进行通风散热,防止设备过热造成损坏。

  五、不能让任何性质的异物进入监控设备散热窗孔里面,以免造成短路或触电。

  六、遇暴雨雷电天气,必须关闭监控系统,雷电天气过后,再开启监控系统。

  七、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设备,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报修,并向领导报告,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6

  一、消防自动控制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主控室,由监控员专人负责值班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二、监控员进出消防自动控制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主控室应关闭房门。

  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所有主机操作界面均设置密码,密码由监控员个人掌握。

  四、消防自动控制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主控室未经许可不能拍照、摄像。

  五、消防自动控制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备非系统管理和维修人员不得随便拆卸机器和外接设备。

  六、消防自动控制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监控员不得外接、使用非工作用设备。

  七、消防自动控制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监控员负责监督、执行措施。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7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2、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交接班人员提前十分钟到岗,就餐时有人在岗,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3、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5、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7、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9、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设备

  10、监控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通讯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

  11、监控员值班期间不得玩游戏、看视频、上网聊天、听音乐看书等,不准在机房设备上运行非系统设备配置的其他软件,严防病毒侵害

  12、监控员必须负责监控室打扫清洁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清洁,做到监控室办公用品放置有序

  13、未经保卫处领导允许,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改变系统设备工作状态或关闭设备,不得随意切掉电源或关机

  (二)管理准则

  1、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日记,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交代给下一班;

  2、不得擅离岗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3、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4、接值班电话必须用文明语言、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

  5、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处领导报告;

  6、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7、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接到“校园110”报警及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卫处领导;

  8、务必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接电话、打私人电话;对讲机保持电量充足和信号畅通

  9、不得无故间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配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泄露

  6、以上规定一经颁布,立即生效,望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8

  为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有效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治安防控作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安保部是视频监控室的管理单位,负责对监控室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对监控室设备运行、安全责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二、实行监控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监控工作人员应时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发现情况及时向保卫科报告。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并向安保部负责人报告。

  三、严格执行监控保密和查看制度。安保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所拍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做好监控保密。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四、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欲调用视频录像资料时,需征得办公室分管领导和保卫科负责人的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并做好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的登记工作。

  五、监控人员必须做好每日的'监控工作记录,依据相关要求

  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书面记录,并视情况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报告。对视频备份数据,不得擅自删改或破坏原始数据记录。

  六、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当班可疑情况记录清楚,并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

  七、监控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非监控室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视频监控室,任何人不准在监控室会客聊天。

  八、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设施和设备损坏或管理不到位出现被盗,将追究相关责任和赔偿。

  九、机器设备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动手处理:

  ①异常发热;

  ②发出异味;

  ③有异常噪声;

  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

  ⑤其他无法处理的工作异常情况。

  十、对违反规定者保卫科将视其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或开出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刑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9

  为加强和规范医院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医院治安防控应变能力,加强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保卫人员对视频监控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保卫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视频监控图像,在观察到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三、保卫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各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保卫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五、非保卫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室会客聊天。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视频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进入视频监控室查看。

  六、保卫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医院内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不得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录像信息。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有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七、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10

  为充分发挥校园监控系统的功能,更好地维护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创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现制定校园视频监控查阅规定。

  一、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通过报案或申请,经学校安全工作处审批后,由工作人员陪同申请人前往视频监控调阅室调取、查看。

  二、校外个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调阅学校视频监控资料。国家公安机关、司法等部门确因业务需要,经学校安全工作处审批后,由工作人员陪同申请人前往视频监控调阅室调取、查看。

  三、经批准的`个人、单位调阅监控录像,仅调看录像,不得借助任何手段拷取录像(如复制、拍照、截图、录像等),如有需求,需报安全工作处审批。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经同意后调阅系统数据的,不得随意向外散布,如因资料内容外泄造成的所有影响或后果,学校概不负责,并保留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非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和动用监控设备;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系统运行程序和记录;不得擅自关闭系统或者改变系统的用途和范围,如确因电路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电的,须提前告知安全工作处相关工作人员。

  六、视频监控系统专用密码由维护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使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视频监控系统专用密码。

  七、调取监控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晨星幼儿园录像监控管理制度11-23

监控中心监控员管理制度11-23

电视监控系统总监控室管理制度11-23

监控中控室管理制度11-23

监控工程管理制度11-23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电工及监控员管理制度11-23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11-23

医院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1-23

电脑监控管理制度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