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

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管理制度

时间:2021-06-23 17:13:23 监控 我要投稿

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管理制度

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重大危险源监控职责,坚守岗位,落实各项监控措施,确保监控系统24小时不间断正常运行。

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管理制度

2、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处理各类报警信息,认真做好监控系统值班记录,并随时与各重大危险点保持通讯联系。

3、加强对监控中心各类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监控设备管理台帐,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4、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监控设备和各类气体检测仪,压力、温度、液位传感器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立即报修,确保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监控设备应有监控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非监控中心人员操作监控设备,与监控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

6、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进行聊天、电脑游戏等与监控无关的操作,严禁删除或修改监控计算机上的程序和监控资料文件,不得随意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移动存储器复制资料,防止病毒侵入。

7、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仪器位置,不得随意修改监控报警参数和改变电脑和仪器的程序。

8、保持监控室的'清洁卫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监控室,不得在监控室内吸烟、吃零食,水杯应远离监控主机。

9、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办理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应在交接-班前整理好当班接警处警情况,填写好值班记录。

10、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将监控数据资料和有关文件外传。

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管理制度 [篇2]

1、为全面及时掌握我中心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强化监控、科学治理。

(1)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各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部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2)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每年要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

(3)要针对我中心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必须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危害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3、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家属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

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职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4、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

5、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6、总务科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治理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或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有关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7、总务科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8、总务科必须加强职工对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防灾、避灾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9、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作业。

【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制度04-28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04-28

危险源点监控管理制度04-28

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制度04-28

危险源监控安全管理制度04-28

监控中心监控员管理制度04-28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04-28

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04-28

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及管理制度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