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时间:2025-07-04 15:11:42 诗琳 制度建设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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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通用13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通用13篇)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1

  1 总则

  1.1 管理公司建立全面的招标管理制度,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估选择业务分包单位,以确保各项分包业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要求。

  1.2 凡单项合同额5万元以上分包(采购)业务,必须纳入招标系统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

  材料设备采购;

  工程分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

  服务分包,包括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造价咨询等单位选择。

  1.3 为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力度,管理公司规定各类招标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划分,项目所在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必须遵照执行,管理公司集中采购、第一类招标、第二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由管理公司审批,第三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项目所在公司存档备查。

  2 招标(采购)分类

  2.1 根据分包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性质的不同,按《招标工作责任界定》的具体规定,招标(采购)工作按以下四类方式进行操作: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第一类招标(管理公司直接负责的招标);

  第二类招标(管理公司参与监督,项目所在公司具体承办的招标);

  第三类招标(项目所在公司独立负责的招标)。

  2.2 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公开招标的工程分包项目,在按主管部门要求申报,公开招标前应执行管理公司规定的招标流程,选择意向投标单位推荐参与招标。

  2.3 在上述四类招标(采购)外,符合直接委托条件的分包或采购业务,可按直接委托方式选择确定供方,但必须执行《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的规定,由业务经办部门办理相应申请、审批手续。

  3 招标采购计划

  3.1 为防止肢解分包工程或回避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各项目所在公司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招标采购计划,经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3.2 招标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成本估算额、招标方式、发标时间、进场时间等。

  3.3 项目所在公司对招标采购计划进行的调整和补充,应每月月初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集中报告一次。

  4 招标过程控制要点

  4.1 招标小组的组成

  每个招标采购项目在招标前成立招标小组,负责整个招标工作。

  4.1.1 原则上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招标小组成员。

  4.1.2 招标小组人数必须为奇数,且不少于3人。

  4.1.3 除通用材料采购类外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项目所在公司招标采购项目业务经办部门主管总监和成本控制部经理及相关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为招标小组成员,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

  4.1.4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每次评审,招标小组成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4.1.5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其中通用材料采购类由管理公司在招标前研究确定;其他采购类由成本管理中心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6 第一类招标,由管理公司业务归口部门和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审批。

  4.1.7 第二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拟定,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审批。

  4.1.8 第三类招标,由项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在招标前研究确定。

  4.1.9 针对项目的特殊情况,可外聘专家参加招标小组。

  4.2 招标文件

  4.2.1 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发布管理公司标准(示范)招标文件,各项目所在公司在招标文件拟订过程中应参照执行。管理公司暂未发布标准(示范)招标文件的,由各项目所在公司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并报成本管理中心审批或存档备查。

  4.2.2 各类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在正式发布前,必须按管理公司规定的作业流程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4.3 信息发布

  4.3.1 各项目所在公司所有招标采购业务信息原则上应有计划地提前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开发布,且不少于2次,成本控制部负责供方资料的收集整理。

  4.3.2 经招标小组批准,对公认有实力的供方,可以用书面形式邀请,并对其进行供方合格评定;已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可直接邀请其参加投标。

  4.3.3 各项目所在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和招标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推荐投标单位;如因业务需要推荐投标单位的,推荐人填写内荐表,并承诺不作为招标小组成员,且不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定标工作正常进行。

  4.3.4 自我推荐的供方,必须填写自荐表,明确获得信息的'来源,并承诺其真实性。

  4.3.5 项目所在公司以外的人员或单位推荐供方,推荐人填写外荐函。

  4.4 投标单位预选

  4.4.1 各类招标项目预选投标单位应不少于三家。

  4.4.2 投标单位应优先从合格供方名录选择,合格供方名录中没有或数量不够时,才可从其它推荐途径选择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应遵循以下规定:

  投标单位已经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直接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尚未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应按下述供方合格评定的规定进行考察评估;

  已从合格供方名录取消的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集团范围内的投标。

  4.5 发标

  4.5.1 招标文件的发放、现场踏勘和答疑由招标经办部门负责组织,其他部门视实际需要指派人员配合,但至少应保证同时有来自不同部门的二人参加。

  4.5.2 现场踏勘、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6 开标

  4.6.1 招标小组成员主持开标工作,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录,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6.2 开标后,招标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标书的分析,以便于进一步的评标定标工作。

  4.7 评标、定标、中标

  4.7.1 招标小组组长主持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小组全体人员参与,人数不少于3人。

  4.7.2 各类专业的评标工作均必须遵循管理公司《评标定标指引》的规定,经招标小组评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推荐中标单位或确定中标单位。

  4.7.3 项目所在公司或管理公司,从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内选定中标单位或批准推荐的中标单位,并于3日内,经办部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7.4 项目所在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定标完成后,将招标小组的组成及定标结果(招标采购项目报备表)报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5 签订合同

  5.1 成本控制部会同招标经办部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5.2 合同签订前,招标经办部门负责按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的规定,在内部办理完毕相关审批手续。

  6 供方管理

  6.1 供方合格评定

  6.1.1 所有参与投标或接受直接委托的供方,包括管理公司定向供方,均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合格评定,并且评定结论应满足公司业务分包要求。

  6.1.2 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公司定向供方的合格评定,项目所在公司成本控制部、工程(配套)部、开发设计部、营销(策划)部等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供方的合格评定。

  6.1.3 供方合格评定必须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执行,经评定合格的供方由其经办部门负责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汇总形成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

  6.2 供方的监督评估

  6.2.1 各业务经办部门必须对合格供方的履约表现进行持续的监督和评价,按管理公司《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的规定做好供方的履约评估记录,并提出相应建议:

  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需根据改进结果决定能否继续成为合格供方;

  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6.2.2 管理公司分包业务的定向供方评估结果,由项目所在公司报管理公司进行确认。

  6.2.3 项目所在公司应每季度一次集中向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报备合格供方名录、中标单位(及直接委托单位)的履约情况。

  6.2.4 管理公司成本管理中心根据各项目所在公司合格供方的履约情况,通过比较分析逐步建立管理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以供各项目所在公司直接委托或选择招标时使用。

  7 相关作业流程与指引文件

  ppg001 业务分包(采购)方式选择规定

  ppg002 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

  ppp100 管理公司集中采购

  ppg101 招标工作责任界定

  ppg102 招标采购计划编制要求

  ppg103(t) 标准招标文件(参考文本)

  ppg104 评标定标指引

  ppg105评标报告

  ppp200 第一类招标

  ppp300 第二类招标

  ppp400 第三类招标

  ppp500 材料设备采购

  ppg501 甲供材料设备采购操作要点

  ppg502 乙方采购指定品牌及限价操作指引

  ppp610 (管理公司)供方管理

  ppg601 供方合格评定与监督评估指引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2

  1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依据。

  2 .集团公司机关考勤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考勤。超过5 人的部门,可由部门指定考勤员,并由考勤员负责。5 人以下的部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考勤。

  人力资源部有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的权力。

  3 .考勤工作要点:

  ( l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作息时间,认真、及时、准确记录考勤情况;

  ( 2 )妥善保管各种考勤凭证;

  ( 3 )及时汇总上报考勤结果,并记人个人档案;

  ( 4 )每月2 日汇总前月考勤。

  4 .考勤日期为上月26 日~本月25 日,为一个考勤周期,考勤时间每个工作日8 : 00~12 :00、14 :00~19 :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5 .考勤记录:

  ( 1 )迟到、早退:

  1 )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 )迟到、早退每次扣除绩效考核总分数中的5 分并扣除日工资的50 % ;

  3 )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 2 )旷工:

  l )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 而n 未到岗位者以旷工处理;

  2 )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矿工一天扣除绩效考核中的10 分,另扣除一日上资。

  ( 3 )出差:

  l )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批准后,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保存,考勤人员做好考勤记录。未填写出差申请单的,按旷工处理;

  2 )员工出差返回应及时到所属部门主管领导及考勤员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6 .请假、销假

  ( l )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批为准;

  l )病假:

  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可请病假。

  2 )事假:

  因私事须在工作日内办理的'可请事假,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 2 )批准权限

  l )一般后勤管理人员请假3d 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d 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

  2 )部门副主任、所属企业副经理、技术人员休假3d 以内,报直接上级批准,3d 以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 )所属企业经理、公司部门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请假3d 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d 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 3 )请假程序

  需请假的员工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注明原因、请假天数,按审批权限由部门或分公司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批准后将请假条报考勤员备案登记;

  ( 4 )销假程序

  l )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2 )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待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 5 )日常请假不足半日,一律按半日处理。请假最长时间不超过7d 。所有假期均以工作为重,做好工作安排,办理好手续后开始享受假期;

  ( 6 )各类假期原则上都不带薪休假,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 7 )无特殊情况假期超过一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 8 )每月和年终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员工考勤,记入员工档案考勤汇总表,作为年终奖罚的依据。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3

  一、总则

  1.为建立简捷、实用、高效、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本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3.公司制度建设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向各管理部门提出制度编写要求;负责制度的初审与会审管理工作;负责制度起草部门编写制度的指导工作、流程编制的辅导与完善工作;负责有效制度的下发、整理建档、制度汇编;负责按照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制度培训,达到培训效果。

  4.公司的制度责任部门即公司制度的编制及督导执行部门为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制度的责任部门必须对每一项制度确定制度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对负责的制度进行培训、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制度档案等。新出台制度的责任人一般应为制度的.起草人;在本管理制度下发前的制度责任人由各部门领导指定责任人;制度责任人工作发生异动时,由部门领导及时重新指定制度责任人。制度责任人工作发生异动时,必须到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处确认制度档案交接情况,否则人力资源部在组织制度评审时,将对其进行考核。

  二、制度的编制、修订和废止

  1.制度编制的流程

  部门对制度编制需求进行识别与确认→部门起草初稿→部门领导报上级领导审批→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初审→人资部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并征求意见→部门根据人资部汇总的意见重新修订制度→部门领导报上级领导审批→人资部组织制度会签→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人资部以正式文件下发→人资部编入《公司制度汇编》。

  制度初审的内容包括:与其他专业制度的衔接情况;制度编写格式(附件四)是否规范;有无相应的流程与表单;有无检查计划和培训计划表;有无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或相应会议纪要);有无制度履历表,首次编制不需要)等方面。

  2.制度的修订流程

  编制制度的部门提出制度修订的书面申请或建议→人资部审核→提交公司例会审定→执行制度编制流程。

  3.制度的废止流程

  原制度进行修订后,制度废止。对不能适应现实状况要求的制度进行废止,按如下流程进行:制度编制部门(制度责任部门)提出制度废止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人资部审核→提交经理办公会或公司例会审定→决定是否废止。(附件三)

  4.制度的督导执行

  (1)制度的培训

  公司制度下发一周之内,各相关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对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发一周内,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

  (2)制度的执行

  各级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各单位检查管理制度在本单位执行情况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检查执行情况的原始记录。

  (3)制度执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认为制度脱离实际难以落实时,要及时与制度起草部门或人资部书面沟通,如无异议就要对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负责;如果发现重大情况确实不能按制度执行的,制度的执行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经制度责任人同意后方可灵活处理,并要对此过程存档备查。

  三、制度的评审

  1.定期评审

  每年7月初,人资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对公司的制度进行一次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填入制度检查(制度评审)报告单。

  2.不定期评审

  发生下列情况时,人资部应适时组织公司制度体系或有关制度的评审活动。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重要法律法规实施、竞争对手的竞争态势发生变化等影响公司经营环境改变时。

  (2)公司资源配置、经营方向和领域、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3)公司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进行重大调整时。

  (4)其他改变公司外部或内部经营条件的事项发生时。

  3.制度评审结果的运用

  (1)识别并确定公司制度建设的需求。确定公司有关制度的培训、编制、修改、执行中止、废止等事项;确定公司制度管理改进创新的空间和实施措施。

  (2)编制公司制度管理与建设的评价报告。人资部在每年的7月底,应根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评审结果,结合制度日常检查和有关数据与信息的情况,编制公司制度管理和建设的综合评价报告,并提交总经理。

  (3)将制度评审的结果作为公司各部门进行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

  四、制度的存档管理

  1.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度的存档管理工作,要求用专门的档案盒(袋)存放各类制度。

  2.人资部负责将总经理审批的制度统一存档,编入《公司制度汇编》。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4

  一、日常考勤管理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矿工,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2、考勤实行影像签到、签退管理,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中午12:00以后,下午1:30以前,5:3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3、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应在出差回来后,上班第一天内及时补签考勤,补签表经股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批后报办公室备案,未按时补签的.视为矿工。

  4、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股室负责人签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股室负责人同意,报主管局长签批;超过3天必须经局长审批同意。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在上班第一天内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请假条的,要及时用电话请假。对请假未获批准又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所有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5、局领导班子成员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向局长请假。

  6、每月考勤结果由局办公室于下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进行复核,逾期视为认可。

  7、工作人员一月内连续矿工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5天的,由主管纪检监察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仍不悔改的,经局党委研究,给予免职或待岗学习处理。

  二、加班管理

  1、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应严格按照日常考勤管理要求,按时签到、签退,否则不记为加班。

  2、工作人员加班实行周报制度,每周加班应在下周二前,经股室负责人和主管局长签批后,报局长审批;

  每月加班应在下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报审批。

  3、工作人员要提高日常工作效率,严禁日常工作不积极、周末加班很主动;股所长为本股所加班审查第一责任人,严禁虚报加班,一经发现,对股所长给予诫勉谈话或免职。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5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机务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服务于养护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劳动条件,必须实行有计划、有措施的目标管理方法。使各项工作能得到落实,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段实际情况,制定本机务管理制度,由机务股实施。希各站、中队参照执行。

  一、机具设备的管理。

  1、根据省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机具设备一律建立一机一档。

  2、对新增机具设备进行严格验收和检查,保证新增机具设备的技术状况处于良好。做到资料齐全。

  3、做好各级列保和大修工作,保证机具设备的技术状况处于良好,完好率和利用率达到要求。

  4、严格做好机具设备的更新和报废工作,根据规定提取拆旧费和大修理费。

  5、机具外借,应办理好租用手续,领导签字,后由机务股按有关规定收取台班费。严格遵照规定,操机人员必须做好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做到按规范操作,不得无证上岗或驾驶。

  二、机具设备的调配和安全工作。

  1、全段机具由机务股进行统一调配。(已签定合同的遵照合同)段设立调度员,负责调度工作。

  2、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指挥,未经调度私自出车者,一切后果自负。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3、全段机驾人员每月18~20日把行车路单以及施工机械使用情况报送股室统计员,做到及时、准确。

  4、每位机驾人员每月二十五日要到段部参加安全日活动,互相交流经验,分析问题,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并积极参加每年的`行车百日赛,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先进。

  5、真正的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事后要组织驾驶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讨论事故的原因,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三、机务统计和材料的管理。

  1、机务统计应认真做好单车核算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及时收集各班组报表,汇总上报市处机务科。并把各种数据填入各种图表上。

  2、材料员要根据制度每月和财务进行核对,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每月和仓管员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按时报送材料收、发、存的数量明细表。

  3、物资入库,仓管员应做好清点,核对工作,严守质量关,不收不合格或质次的物资。

  4、仓库物资应做到堆放整齐。分类存放,做到四定号,三勤工作。

  5、领发物资应严格办理出、入库的手续,严禁无单发料。

  6、每年仓库在十月份做好一起清仓查库工作,及时提供仓库积压或短缺的情况,说明原因以及情况,上报段部处理。

  7、采购员应根据机务股编报的计划(已经领导批准)进行采购,并严格遵守采购员的岗位责任制。不得盲目采购。

  四、机务管理机构置设备要经过各级经济技术论证,要慎重造型,凡是单位出资或以单位名义的购置大中型及主要机械设备,必须由段部各级主管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处机务安全科和县局,做到合理选型,择优造购。

  五、在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时,均应向市处、县局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六、段部在报送公路机械设备报表时,应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明确,财务与机务帐帐相符。

  七、在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人机固定原则,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定操作规程的三定制度,同时及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

  八、本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施工养护工作的前提下,将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以出租、联营、投资等方式转为经营性资产时,应坚持有偿转让,使用原则,以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但对转为联营,投资等转让形式进行经营使用的,必须上报上级机关审批同意。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6

  一、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个管理办法,针对股份公司安全机构设置、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单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二级单位”是指“各单位”所属或直管的分局(工程处)、施工局(项目部、联营体)以及所属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是指各“二级单位”所属或直管的`项目部。

  四、《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设本质安全企业。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006版同时废止。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制剂厂、泥浆站、研究所、修保厂、特车队、生活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实行月累计考核,季度平衡兑现,年终总考核兑现的办法。

  第二章考核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考核原则

  1、突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2、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与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效益工资为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20%)

  第五条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60%);

  2、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

  3、安全生产(占效益工资的10%)。

  4、质量综合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5、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第三章考核标准

  一、工资的考核发放

  第六条公司在完成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季度承包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将核定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按月(季)分解后同五项考核内容挂钩考核兑现。

  第七条生产组织与管理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当月得分不满85分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八条安全生产实行月度挂牌和事故罚款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月度挂红牌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黄牌者,扣发5%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黑牌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九条质量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75-84分者扣发单位5%月度效益工资;不满75分者扣发单位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十条生产经营成果以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指标为基数,按月(季)分解考核。

  (一)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四个单位的考核

  1、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预拨月度基本工资和70%月度效益工资;完不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亏损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百分之几。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

  2、季度考核平衡后,完成季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拨季度基本工资和70%季度效益工资;完不成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季度全部效益工资;完成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效益工资的扣发标准与月度相同。

  3、年终累计完成承包指标,返还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年终累计完不成承包指标,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公司不再返还。

  (二)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的考核

  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针对各单位月(季、年)完成承包指标的实际情况,公司按合同规定对以上单位进行发、扣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

  第十一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考核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80-89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2%;70-79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5%;不满60分的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10%。

  二、奖金的考核发放

  第十二条各基层单位月(季)安全不出现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合格;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完成公司的经营指标且收支平衡者;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完成各项规定指标者,公司核拨基本奖金。若安全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不合格,按公司安全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额并形成利润者;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完成各项规定指标者,公司按规定考核发放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机关各科室的效益奖金与其承包的基层单位的.经济效益、奖金挂钩发放。

  (以上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一、二、三、四、五、六)

  第四章考核组织与程序

  第十五条考核组织

  1、公司成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成员:

  2、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办公室,经营考核办公室设在企管办。考核办公室在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的考核工作,办理具体事务。

  第十六条考核程序

  1、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考核由考核办公室组织。生产办、企管办、党群办等有关科室将各单位月(季)考核资料于次月1日前交公司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交公司考核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形成公司月(季)度考核公报予以公布。

  2、劳资办公室根据公司月季度考核公报和考核委员会有关决议,于每月6日前将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核拨给各单位。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如实反映经营成果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有关科室应严格按规定标准进行考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生产组织与管理、安全生产以及修保厂和特车队的车辆完好率、车辆工作率、修保出厂及时率、修保返修率以生产办的考核报表为准;生产经营成果、质量综合管理、服务质量、环境绿化卫生指标的考核以企管办的考核为准(生产经营成果的考核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以党群办的考核为准。

  第十九条本考核管理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考核管理办法由公司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8

  一、人事管理:

  凡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团队意识,树立企业形象。

  1、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内业和专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后勤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或公司制定的标准职责,履行公司或各项目部规定的各项义务。

  2、员工有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假条,经项目经理批准交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技术人员请假经项目经理和总工批准,项目经理、总工请假,必须经公司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离岗,按旷工论处,项目部所有人员请假三天及三天以上的由项目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所有人员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3、严格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每名人员每月休假4天(每月不累加),休假超出天数扣除当天工资。

  4、严格执行项目部的作息时间,上班时间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工程人员根据对自己的职责进行跟班作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累计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5、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上岗证,严禁酒后上班。

  6、新到员工必须到办公室登记。辞职的.员工应提前30天申请,得到项目部经理及总经理同意批准,办理好各种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不予支付当月工资。

  7、凡属公司出资培训的各项技术人员,要离职跳槽的,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私自外出应聘的,必须加倍支付公司的培训费,事后不再从事原公司相同的工作内容。

  8、公司建立人事管理档案,所有员工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用于本公司招投标。员工离职时,公司应给予退还。员工应做到对本公司的各项信息保密,严禁外漏。如发生此类事件,后果自负。

  9、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赌博,严禁干私事,遵守当地民风民俗。如因个人不良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自行承担。

  二、设备管理:

  1、各项目部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是现代企业信息办公的重要设施,操作人员要精心爱护保养,注意防水、防尘。保持资料室清洁卫生,做好各种资料、图表的保存,防止丢失。信息办公的各类设备由经办人负责管理。

  2、非本岗位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经理室、资料室、财务室等,非资料室工作人员不得操作电脑。办公区所有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准上网聊天、打游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个人使用的电脑自行负责,文档及时归档,防止资料丢失及电脑染上病毒,影响信息传递。

  3、办公室电话是方便工作联系,严禁电话聊天,严禁打国际国内长途,严禁打信息电话,严禁上班时间串岗聊天。

  4、全站仪由测量工程师负责管理,水准仪由施工员负责保管使用,若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严禁其他人员动用。

  三、车辆管理:

  1、项目部车辆、挖机、装载机压路机等必须以工程为核心,驾驶人员做好行车、油料消耗、维修、计时等记录,实行单车单机考核,车辆机械设备由驾驶员或机手负责管理。

  2、各类用车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调度,行政人员做好派车记录、驾驶员做好行车记录。若无项目部统一调度,谁用车谁负责,除赔偿已消耗的油料及车辆维修外,并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3、驾驶人员要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随时报告,车辆维修应由驾驶员提出申请,200元以上的,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再进行维修,做好维修记录,行车过程中严禁搭乘与公司无关人员、所有机械人员如因操作失误,缺水、缺油,造成机械损失的,由操作人员全额赔偿。

  4、驾驶人员在每天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收车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9

  为加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投入,是指按上级和集团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中,安全生产保证金计提标准为主合同造价的5‰;安全生产措施费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类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房屋建筑工程为工程造价的2%;市政公用工程为工程造价的1%;机电安装工程为工程造价的1%。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二、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的主控部门为安全管理部,协办部门为工程部、机电设备部、经营部、预算部、财务部,分管领导为生产副总经理、总经济师。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基坑临边防护和坑壁内支撑、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

  (2)施工机具和临时防雨工棚和外围护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3)用于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材购置和设置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以及保健急救措施的费用;

  (2)抢救应急措施设备费用,包括供水、燃气工程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费用;

  (3)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变配电装置的三级配电箱、外电防护、二级防护的防触电系统购置费用);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制度)的编印费用;

  (2)安全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教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3)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4)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的购置和检测费用;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除上述外,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直接所需的费用。

  四、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管理

  项目收取第二次工程款后,按主合同造价提取5‰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进行提留,如进度款不够的,最多分三次进行提留。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土建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返还,市政绿化工程完工后初验合格十五天内返还。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提留和返还,按公司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办理后,由公司财务执行。因项目部安全管理状况差而被上级或者公司处罚的费用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减;若项目部对安全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可由公司组织整改,费用从保证金中扣减,金额不够抵扣的在工程进度款中继续扣减;一旦发生死亡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且最低金额为1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金额不够10万元抵扣的,在工程进度款中继续扣减;发生重伤事故的,扣除安全保证金的20%,且最低金额为3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金额不够3万元抵扣的,在工程进度款中继续扣减。除上述条款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公司按国务院439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的相关条款对项目部处以罚款。

  五、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管理

  1、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提标准、金额、提取、收支、专款专用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后赔偿等条款,由公司在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工程开工前,项目部需编制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计划。

  2、项目部根据施工合同明确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原则,在工程进度请款时,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请款。项目第一笔安全生产费用的请款,由项目部提供相应金额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领款后,项目部必须专款专用,投入到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要求的安全生产投入中。现场项目部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措施费支出的登记台帐,并负责收集相关费用支出凭证。现场项目部不按规定投入安全生产措施费或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不到位,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停止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拨付,同时上报公司领导。现场项目经理督促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不力的.,其奖罚与员工绩效考核挂钩。

  3、项目部从申请第二笔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开始,必须向公司提供前一期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情况、本期投入计划和过程费用支出凭证资料,上述资料作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拨付的支持材料。不能提供的,暂停安全生产费用的拨付,直至其提供为止。

  4、项目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预算部、财务部各自建立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台帐。其中,项目部负责建立项目安全措施费使用台帐,收集整理过程费用支出凭证;安全管理部负责建立各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内部拨付台帐,并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预算部负责在批款过程中按规定费率计提安全费用,并按项目工程资金审批流程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审批程序,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审批拨付台帐;财务部负责按《印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集92号文)要求建立相关财务凭证资料账目和相应财务报表。

  5、项目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形成重大危险隐患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暂停施工,停止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拨付。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整改要求组织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项目部组织整改不力或者整改无效且经公司警告后仍不能消除的,公司有权自行组织整改措施,公司组织整改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由公司在安全生产费用中扣除,安全生产费用额度不足的,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10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办事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余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及时、便民、实用放在工作首位,坚持全面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施主体公开。公开进驻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审批服务事项分管领导、窗口负责人、窗口工作人员职责及联系电话等。

  (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依据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以及在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等。

  (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流程、服务承诺时限、申请表格、示范本本、涉及的前后置审批条件及相关程序、行政审批事项决定机关、核发的证件及有效期限等。

  (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决定或事项办事结果等。

  (五)行政审批服务涉及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公开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的收费标准及依据等。

  (六)投诉渠道公开。公布进驻部门单位投诉电话、行风评议热线等,畅通举报、投诉、监督渠道。

  (七)其他内容公开。根据服务对象要求或按照政务公开原则在审批服务过程中应当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窗口资料摆放。各部门单位要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心的规定,制作《政务公开资料汇编》、《政务公开台帐》、《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及有关书面说明材料等放置在资料盒或窗口工作台上。中心负责制定各部门单位窗口人员工作桌牌、挂牌。

  (二)网络公开。各进驻部门单位要在部门单位网站上设置专栏,将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内容详细、准确、全面地在网站上公开,并与县政府门户网站及余江县行政服务网站进行联接,方便群众进行网上申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或进行相关查询。

  (三)显示屏公布。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政务公开有关资料和要求在中心显示屏上公开,定期将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公示,及时将电子监察系统的.超期办件公示。

  (四)监督台公开。中心负责在监督台上公布各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信息以及部门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先进情况。

  (五)其他形式。利用各部门单位简报、中心简报、文件等,或者利用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工作有关信息。

  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一)政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内容确定。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二)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决策实施结果公开。

  (三)政务公开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及时进行更新公布,保证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部门单位窗口摆放资料要齐全,及时进行补放。

  (四)政务公开服务对象查阅公开的政务信息时,有权取得查阅证明或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各部门单位只能收取预先确定标准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因中心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供。

  (六)中心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对各部门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中。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制剂厂、泥浆站、研究所、修保厂、特车队、生活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实行月累计考核,季度平衡兑现,年终总考核兑现的办法。

  第二章考核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考核原则

  1、突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2、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与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效益工资为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20%)

  第五条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60%);

  2、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

  3、安全生产(占效益工资的10%)。

  4、质量综合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5、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第三章考核标准

  一、工资的考核发放

  第六条公司在完成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季度承包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将核定的基本

  工资和效益工资按月(季)分解后同五项考核内容挂钩考核兑现。

  第七条生产组织与管理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当月得分不满85分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八条安全生产实行月度挂牌和事故罚款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月度挂红牌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黄牌者,扣发5%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黑牌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九条质量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75-84分者扣发单位5%月度效益工资;不满75分者扣发单位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十条生产经营成果以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指标为基数,按月(季)分解考核。

  (一)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四个单位的考核

  1、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预拨月度基本工资和70%月度效益工资;完不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亏损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百分之几。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

  2、季度考核平衡后,完成季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拨季度基本工资和70%季度效益工资;完不成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季度全部效益工资;完成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效益工资的扣发标准与月度相同。

  3、年终累计完成承包指标,返还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年终累计完不成承包指标,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公司不再返还。

  (二)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的考核

  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针对各单位月(季、年)完成承包指标的实际情况,公司按合同规定对以上单位进行发、扣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12

  1.目的

  规范采购物品的验证工作,确保入仓物品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物品验证工作。

  3.职责

  3.1采购员负责物品的采购。

  3.2仓库管理员负责所购物品的验证。

  3.3公司财务部主管负责物品验证的监督工作。

  4.程序要点

  4.1物品验证的要求。

  4.1.1每次采购物品单位数量少于10个的,要求100%抽样验证。

  4.1.2每次采购物品单位数量多于10个的,要求抽样10%~50%验证。

  4.1.3采购物品必须具备合格证,特别是对批量(或成箱、成件)购买的物品必须要验证物品的合格证,物品的合格证由仓库管理员保存。

  4.1.4对目测无法验证的物品,必须使用相关工具协助验证。

  4.1.5对验证物品的规格、数量等必须与《采购计划表》上的内容相符。

  4.1.6仓管员应将常用物品的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及保修卡等资料在验证无误后保存、备查。

  4、2物品验证的分类。

  4.2.1应送计量所检定的物品。

  a)仪器仪表类:

  万用表;

  钳形表;

  摇表;

  其他应送计量所检定的物品。

  b)应抽样验收合格证的物品:

  水暖类:水表;

  电器类:电表:

  清洁类:清洁剂、去污粉、洁厕灵等;

  绿化类:肥料、药品、种子等;

  机械设备类:绿篱机、吸尘机等;

  仪器仪表类:水平仪、压力表等;

  机械零件类:空调、水泵、电梯、发电机等设备的备用配件;

  其他应验证合格证的物品。

  c)应抽样验证外观完好度、接触部位灵活度和壁厚均匀度验证的物品:

  水暖类:水龙头、阀门、弯头、铁管、铸铁管、接连管等;

  电器类:开关、导线、接触器、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易耗工具类:玻璃刮、扳手、钳子、螺丝批、修枝剪、小锄头等;

  其他应验证外观完好度、接触部位灵活度和壁厚均匀度的物品。

  d)仓管员应抽样试用或通电验收的物品:

  油料类:油漆、涂料等;

  机械设备类:吸尘器、疏通器、剪草机、水泵、电钻、电焊机等。

  4.2.2凡不属于上述验证范围的,应对其是否符合采购计划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抽样或全部核对。

  4.3物品验证的方法。

  4.3.1物品包装的验证方法。

  a)仓管员应目视物品外包装平整光滑,密封包装无裂缝、无渗漏、无污染或破损痕迹。

  b)注意核对物品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已过有效期的,仓库管理员应拒绝验收入库;

  有效期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物品,由仓管员组织人员对其试用,以便检查该物品的有效程度是否合格,并要求采购员对该类物品限量采购。

  4.3.2物品质量的验证方法:

  a)仓管员应仔细检查物品表面有无擦伤、破损、无裂缝或扭曲变形;

  b)仓管员在验证铁制的物品时,应注意物品有无锈迹;

  c)转动物品连接部位,检查其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大的摩擦声;

  d)仔细检查物品接口部分,看连接处有无松动、滑丝现象;

  e)验证物品质地是否符合购买要求;。

  f)物品颜色是否符合要求;

  g)验证物品规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h)对物品的受力部分应用手或其他方法做加力实验,看其是否达到规定的受力标准;

  i)检查物品附属件是否齐全。

  4.3.3物品性能的验证方法:

  a)仓管员应对物品的机械部分反复试动,检查其灵活性、准确性;

  b)验收机械设备类必须进行试用验证的方法,以便检查其性能情况;

  c)验收具有弹性的物品时,应对物品反复伸缩或弯曲,一般情况下,合格品应回复或基本回复原状;

  d)仓管员在验证电器物品时,应使用万用表测试。测试的`电压和电阻的指数首先应达到物品合格证明的标准,其次还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指数的正常标准;

  e)国家规定的其他验证方法。

  4.4物品验收程序。

  4.4.1新采购物品的`验证程序。

  a)采购员应将采购回来的物品及时送交仓库管理员处验收。

  b)仓库管理员按照物品验证要求、物品验证分类及物品验证方法中的相关规定,对物品进行验证;

  验证合格的物品,由仓管员填写《物品验证记录表》、《入库单》后,将物品按照《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存放;

  验证不合格的物品:发现表面有瑕疵但不影响使用的,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理表》后放置在待处理区域内,等待处理;性能有问题,不能使用或影响使用效果的,应拒绝入仓;仓管员对暂时无法检验的物品,应收入仓库待检物品存放区等待相关部门或人员检验。

  4.4.2退回仓库的物品验证程序。

  a)使用人将未使用完需退回仓库的物品送交仓库验收。

  b)仓管员应先核对:

  该物品的规格型号;

  该物品的性能情况;

  该物品的可利用价值;

  该物品的其他特性。

  c)仓管员再根据物品验证的要求、物品验证的分类和物品验证的方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验证:

  经验证合格的,由仓管员填写《物品验证记录表》、《入库单》后,按照《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人仓存放;

  经验证不合格的,由仓管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表》后,存放在不合格品区等待处理。

  4、5物品验证资料的保管。

  4.5.1仓管员应作好每次物品验证结果的记录。

  4.5.2物品验证相关资料由仓管员按月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4.5.3工具设备的验证资料由仓管员按月归档作长期保存。

  4.6物品验证的情况,作为仓管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记录

  5.1《物品验证记录表》。

  5.2《不合格品处理表》。

  集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13

  第一条目的与原则

  为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和工作的有效运转,有力保障公司近期和远景目标的实现,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自我价值的提升,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绩效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岗位量化考核细则。通过量化衡量员工工作的“质”与“量”,以激励员工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为员工的晋升降级、奖励惩罚、优胜劣汰提供客观依据。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考核方式及奖惩机制

  依据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对员工的常规工作和业绩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按照以下评分细则评定每个员工的'绩效考核分。各部门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考核评分,部门负责人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考核评分。各部门按周考核,一个自然月累加每周得分平均后得出当月考核分,并上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汇总。年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汇总最后考核分,上报总经理,核定年终考核奖和末位淘汰制。

  每月依据当月考核分高于80分者,发放奖金100元,当月考核末位者或考核分低于80分者在本部门范围内通报批评;通报批评累计两次,且无改进表现者,酌情给予暂停工作直至解聘辞退处理。如当月考核分低于80分,则不予奖金奖励。

  第三条常规考核

  依据公司《员工工作管理制度》规定: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1分;10-20分钟,每次扣2分;20-30分钟,每次扣3分;无故旷工半日、一日、两日,分别扣5分、10分、25分,超过两天依照《员工工作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各类会议、培训、活动,无故迟到或早退,扣分细则参照上一条;无故缺席每次扣10分;

  工作时擅自脱岗,值班时不到位者,酌情扣3-5分;

  工作时间出现擅自玩游戏、睡觉、喧哗等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行为,且屡教不改者,酌情扣2-10分;

  工作时间或场合未佩带工作卡或未着工作服者,每次扣2分;

  因其他员工请假等原因,主动替班者,每个工作日加2分;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者,酌情加2-10分。

  第四条业绩考核

  未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擅作主张,任意妄为者,酌情扣2-10分;

  其他工作表现不佳,消极怠工者,由部门主管权衡,酌情扣5-20分;

  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但及时弥补者,酌情扣5-10分;隐瞒不报或补救不力者,另扣10分。

  发现并及时纠正、弥补同事工作失误的,酌情加1-5分;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者,加3-10分;

  因工作态度等问题,客户提出表扬或者表示不满者,酌情加或扣3-5分;

  第五条其他情况

  当同一事件的不累计奖罚,量化考核时只选取其中最高级别分值奖罚分。以下情形均在当月最后得分中追加奖励分:

  一个自然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者,当月考核分中另加全勤分10分。

  受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或批评者,每次加或扣5分;

  第六条执行权限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量分,任何个人不得干涉。同时各部门负责人应做好员工的沟通工作。员工如对量分有异议,可在考核公布之后一周之内,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诉。

  各部门必须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本部门员工岗位量化考核结果汇总,上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未及时上报的,每拖延一个工作日,扣部门负责人考核分5分。

  第七条监督、解释、修订

  本细则于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细则的监督、解释、修订权在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考核评分进行统计,汇总并备案。如有其他情况,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另行补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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