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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评优评先管理方案

时间:2021-06-23 18:06:20 评优 我要投稿

小学评优评先管理方案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全体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和促进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克服人为干扰,增强评优评先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全体教职工和校务会广泛讨论,特制定《后龙中心小学教职工评先评优实施方案》,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小学评优评先管理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坚持择优推荐、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评优表彰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评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二、评选资格和评选条件

(一) 评选资格

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方可参加优秀个人的评选。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年无无故旷课和私自调停课现象。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对学生热情关爱、严格要求,教学成效显著。

3、出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并在教学教研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努力钻研业务,教风严谨,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水平,在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在教学、训练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三、评选程序和流程

1、推荐或自荐。

优秀个人可以由教研组(或年段组)推荐或个人向被推荐人所在教研组(或年段组)自荐或推荐。

2、教研组(或年段组)审查。

优秀个人由教研组(年段组)根据评选条件和近一年的考核情况,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查,在广泛听取教导处、教研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提出本教研组或年段组优秀个人的建议人选,报各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

3、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审核。

各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对各教研组或年段组报送的优秀个人的推荐资格、推荐程序以及被推荐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述职及投票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教研组或年段组提名和完小(中心园)校务领导组审核情况,被推荐人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全体教职工投票表决并上报中心小学。

5、中心小学校务会研究

根据各完小(中心园)推荐人选,中心小学召开校务会,根据各被推荐人的德、勤、能、绩表现进行联评,确定优秀人选。

6、公示

对拟报送或评定的优秀教师在全中心小学范围内的党务、校务公开栏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人选。

四、评选要求

1、各完小、教研组(或年段组)评优推荐工作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2、评选工作要与常规工作检查、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相结合。

3、评选工作要本着严肃认真,坚持条件,实事求是,主要看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效,事迹要突出,真正起到模范和引领作用。

4、教学一线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一般不少于总推荐人数的75%,具体评优名额根据在评选当年由中心小学下达的指标核定。

五、时间安排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每年各评选一次。5月底布置“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儿童节进行表彰;6月底布置“优秀教师”评选工作,教师节进行表彰。

六、奖励表彰

对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后 龙 中 心 小 学

2012年6月10日

小学评优评先管理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大力加强工作作风、师德教风和校风学风建设,努力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切实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营造 “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更好地促进学校工作的发展,使学校的评优评先工作有章可循,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便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确保各类先进的'代表性、导向性,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审小组

组 长:童启辉

副组长:周军发

组 员:鲁江生 吴爱萍 符燕英 汪桂禹 汪 锋 胡芳宇 胡云富

三、各类优秀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本学年度班主任综合考核分排名在前;

3、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

4、积极做好流失生劝返工作;

5、注重学生的课间和午间管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尽心尽职,没有出现安全事故;

6、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各种临时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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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优秀班主任在全乡班主任中评比产生。县、市级及以上优秀在乡优秀班主任中评比产生。具体参见《望仙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

(二)优秀教师、其他先进个人及职称优秀(含优先考虑的)

1、热爱学校,忠于职守,敬业爱岗,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积极进步,能服从学校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3、团结同志,与人为善,关爱学生,培德育人。

4、本年度个人教学综合考评在全乡20名以上。

5、积极参加课改实践和教研活动。

6、在本学年度个人教学竞技或辅导学生竞技上取得县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可优先考虑。具体参见《望仙小学教师目标管理综合考评方案》

四、评优方法和程序

1、成立评优评先评审小组。(职优由专业技术委员会评审)

2、相关处室根据全乡教师年度考核排名及优秀指标提高两个指标,确定优秀候选人,上报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评审小组依据各处室上报的优秀候选人,对其综合评比,确定优秀人选,推荐上报,并进行公示。

4、每位教师每年可享有不种类别的优秀、先进的机会。行政人员优秀指标单列。

五、评比原则与要求

评比原则:

(一)已评到县级或县级以上的优秀或先进个人,三年内不再考虑同级优秀。乡级优秀或先进个人可连续评选。

(二)教师有下列突出成绩者可直接评为先进个人:

1、本学年度个人优质课、课件制作或所辅导的学生在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

2、体育竞赛获得县团体第二名以上的主要辅导教师。

3、为学校的科研成果获得省、市重点课题而做出主要贡献的教师一人。

4、优秀教师必须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评比产生。

(三)一票否决制(下列情形之一)

1、违反教师师德规范条例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

3、在学校工作安排中,无大局观念,我行我素,拒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

4、违法违纪,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群众举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

6、因工作疏漏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7、教师继续教育考试,被定为不合格的。

8、原则上一学期内事假超过5天或病假超过20天的。

9、教学效果和工作效果明显差的或在本学期教育教学综合考核中排名倒五以下的。

评比要求:

1、各处室、评审小组要结合评选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坚持以评比促进步、促和谐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育人为本”的思想观念,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激励、促进的作用。

2、在评选活动中要注意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严禁评比活动走过场,严禁私下拉关系,严禁弄虚作假。

六、优秀人员待遇

1、在职称评聘、晋升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

2、可优先享有外出学习、进修深造的机会。

3、在推选高一级人才培养候选人时,予以优先考虑。

本方案自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小学评优评先管理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先进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体现我校民主、信任、尊重、理解的管理理念。根据县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本方案。

二、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件

1.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教学年段岗位考核获优秀等级,或完成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1.有不假离岗或旷工行为者。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3.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4.受学区教办、县教研室、教体局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者。 5.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6.民评赞成率低于60%者。

三、评选程序

1.民主推荐

2.行政办公会根据民主推荐、本方案“二”之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3.民主评议、投票。

4.行政扩大会议讨论确定优秀、先进人员。

5.推荐上报。

二0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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