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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时间:2021-06-22 09:06:41 监管 我要投稿

双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我镇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我站按照镇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将2017年春节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双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接到镇政府下发的通知后,召开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春节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节日饮食安全。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春节期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观念。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宣传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春节期间,我站对食品加工、消费环节,以食品加工点,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部位,对各餐饮、小型餐饮单位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检查。检查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88人(次),车辆22车(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22户;食品批发部5户;餐饮单位42家;制作宣传标语4副。

二、存在问题

(一)大部分食品加工点未取得“食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许可证。 个别经营户人员健康证不全,生产场地环境卫生不良。

(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知识缺乏。宣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食品从业人员质量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均督促其立即整改,并促期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使食品加工单位的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有力保障了我镇人民春节期间的饮食安全。

豫灵镇中心卫生院

2017年01月18日

双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篇2]

为确保7777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关于加强7777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能,我所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一切困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我所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现阶段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整治工作开始后,我所利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广泛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全面客观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诚信意识。同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增强食品安全信心。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突出重点,严格把关。

在整治行动中,以城区、农村集贸市场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节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为重点检查项目,以大型商场超市、副食批发市场、食品店为重点对象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严查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确保食品来源安全。二是加大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肉制品的检查力度,禁止不合格食品上市。三是严把食品经营行为监督关。对每户食品经营户经销的所有食品进行了详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出售超期、变质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加工等违法行为实现重点高危食品的全覆盖抽查。

四、检查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77余人次,执法车辆77台次,检查了全区范围内77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其中,食品生产企业7家,餐饮服务企业77家,食品流通企业77家,在双节期间,我所辖区内无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在双节期间,我所共立案7宗,结案7宗,有7宗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查处各类不合格食品共7.777公斤。

7777年77月7日

双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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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我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市政府食品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了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召开会议专门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从镇食品办、动物防疫站和中心卫生院抽调人员成立小组具体负责本次监管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我镇加大了食品安全的宣传,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及执法人员的行动结果,及时暴光违法者危害人民的各种行径、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深入人心。营造了一个人人参与维护食品安全的有利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督查

检查组从9月5日至9月15日对镇市场、全镇的副食店、餐饮单位、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成员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其中卫生院主要针对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落实情况及餐饮具的清洁消毒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动物防疫站主要针对市场、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蔬菜、禽畜肉类检疫证明;其他成员主要针对食品保质期进行

检查,特别是村镇小卖铺的麻辣食品。

四、加强监管,限期整改

我镇食品安全检查期间,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检查了小超市副食店30余家,餐饮单位20余间,学校食堂2所。检查情况表明,我镇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总体秩序良好,大部分受检单位均能建立健全卫生组织机构和卫生制度。市场所有动物检疫证明齐全及蔬菜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食品仓库内物品能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未发现“地沟油”及过期变质食品;餐饮经营场所内外整洁,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布局和功能分区合理,初加工分有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区域;加工流程分初加工、精加工、烹饪,做到生熟分区,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齐全,落实到位。

检查人员通过对相关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主要存在问题表现如下:1、卫生设施不完善。2、管理不到位。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共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份。已向被检查单位反馈,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监管督查,增强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为双节期间的各项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广大群众对食品消费质量完全放心。

双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篇4]

根据《楚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楚食安办发【2017】4号)文件和楚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保障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让全镇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鹿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节前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对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地布署,强化监管职能,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

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前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共检查了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22家,其中包括2所中心学校,完小12家,小学2家,幼儿园6家。学校、幼儿园检查内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食品原料索证是否规范,有无建立相关索证台帐资料,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具的清洗消

毒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堂营养餐食品留样、生活饮用水等。检查结果统计表明,各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健康证持证率100%;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食品留样率100%。

二、开展中秋节月饼和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中秋节、国庆节前,鹿城镇人民政府协调组织彝海工商分局和鹿城镇安监办、鹿城镇卫生院等执法部门对辖区各大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摊位的月饼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中秋月饼市场安全稳定、秩序井然。同时,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了对辖区商场、超市以及零售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横到边、竖到底 ,对各经营主体的索证索票、食品备案等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加强了对鲜肉、熟肉制品、水发产品、糕点等节日重点食品的抽检检测力度,期间共抽检样本8例,合格8例,合格率100%,有效保障了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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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导重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食品卫生监督协管员对鹿城辖区的餐饮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了32家餐饮单位、7家农家乐,6家药店。餐饮业检查内容是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操作间环境卫生、操作间功能布局、原料仓库、食品冷藏、餐具消毒措施、“三防”设施、食品原辅料索证资料、食品留样、生活饮用水等。

药店检查的内容是有无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认证情

况、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是否办理相关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等情况。

四、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针对今年中秋、国庆假期的特殊性,节前我镇加强了对卫生监督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卫生监督员的责任感,为监管工作打下牢固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了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及加强自身卫生管理的自觉性;通过电子显示屏、媒体等对学校、旅游景点周边地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及主动维权的意识。通过各个层面、各种形式的宣传,在全镇营造了食品安全消费的良好氛围,形成了卫生监督规范,管理相对人重视和全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态势。

同时,彝海工商分局和兽医站还加大对富民街、黄泥坝这2个农贸市场等重点地区的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辖区正常的经营秩序。

五、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值守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值守工作的相关要求,首先彝海工商分局保证每天50%以上执法人员在岗,由一名领导带班,同时每天安排干部在前台负责接听投诉举

报电话,及时查看12345投诉举报系统,为消费者提供第一时间的帮助和服务。其次鹿城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都严格执行“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没有空岗、脱岗现象。

中秋国庆期间,我镇共出动执法力量35人次,机动车4车次,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65户,抽检食品样本12例,合格率100%。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意见,其中卫生监督员对2家无证经营的农家乐和餐馆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各1份;对10家健康证或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过期的业主要求立即体检、培训,下达整改通知1份;对1家无HIV检测卡和健康证的旅社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并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要求各餐饮单位、公共场所、药店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安全大检查的意义,遵守法律法规,重视食品药品、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管理,强化安全意识,通过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学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加强对学校内部食堂、营养餐和商店的管理,全力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各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被检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了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公共

场所卫生工作质量,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让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通过以上几项卓有成效的专项检查及监管措施,鹿城镇在“两节”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在这次检查活动中也发现了几个较严重的问题:

1、部分无证经营的流动摊贩活动在楚雄州职教中心、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周围,无证照经营行为存在于食品流通领域、餐饮卫生领域。

2.流动摊贩活动在彝海、青龙社区大型建筑工地周围(如青龙杨基屯),无证照经营行为存在于餐饮卫生领域,时间是在中午11-12点午餐时间;楚雄州职教中心、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及彝海、青龙社区大型建筑工地周围存在较重的食品安全隐患。鹿城镇政府及鹿城镇卫生院无处罚权,只有监督、管理权,打击比较困难。少数经营户多次监督无效,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亦无济于事,采取检查时关店门或欺骗等手段违法经营。建议由楚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楚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楚雄市工商局、鹿城镇人民政府、鹿城镇卫生院、鹿城镇青龙社区、彝海社区共同参与,进行一次大型的集中清理整顿活动,确保我镇辖区食品安全。

鹿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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