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时间:2022-11-24 00:24:56 监管 我要投稿

春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为保障我乡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及食品、药品安全健康,使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假日,根据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精神, 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全乡餐饮服务环节及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春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一、领导重视,精心布置

我所根据文件精神,对整治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和落实了工作任务、范围、重点、要求,要求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餐饮服务、药品、食品流通等单位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全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此次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重点对具有小型餐饮服务单位5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72家、药店1家、化妆品3家、食品生产加工8家,对所销售的米面、肉禽、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等品种进行了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文书、监督意见书(一式两份)。一是详细了解和询问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渠道、供货商资质、市场价格等具体内容,认真查看了企业主体资格、证照、台

账记录、卫生状况和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排查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结合餐饮服务环节对地沟油、散装油、醋、酱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进行整治,着力规范食用油使用行为,有效监控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和处置过程,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地沟油”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单位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严防通过使用餐厨废弃物提炼的“地沟油”经过非法渠道流回餐桌。三是结合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的预包装食品进行了逐一排查,核对保质期并查看索票索证。四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全乡的药店进行现场检查。五是现场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中熟食店(扒鸡熟食店)卫生差、进货渠道资质、索票索证不全,给予关门整改及现场检查记录、监督意见书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检查显示,全乡节前食品安全状况平稳,食品生产经营各项质量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较好。餐饮经营单位均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员工持有健康证,厨房布局较不规范的场所均进行了整改,后堂卫生不整洁均已清理;另外,还针对食品添加剂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未发现有问题添加剂;餐厨废弃物流向清楚,未发现经营假冒伪劣酒类。

三、存在问题

检查人员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指出并限期整改。主要存在问题表现如下:

一是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需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

经营场所的硬件条件需进一步改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查验登记等制度落实情况力度不够,后堂卫生需进一步整洁,餐厨废弃物容器无明显区分标示、污秽不洁。

二是食品流通经营单位检查时出现超过保质期食品均予以现场焚烧处理及给予口头警告,并建议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三是药店检查中及时做现场记录材料。

四是检查中有新开经营单位出现无证经营。

五是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索票索证、进货资质不全,布局不合理、操作间卫生差。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开展本次食品安全大检查,提高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为消费者营造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确保了全乡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今后,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加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对小型餐馆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检查,严防“地沟油”流入餐桌。四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农村饮食安全。

春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篇2]

为保证广大市民度过安全、祥和的元旦和春节,我市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年月份,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 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安全部署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我市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和会议安全部署,迅速行动,按各自的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对全市“两节”食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了广大百姓节日期间饮食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为保证节日食品市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领导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亲自过问此项工作。2月14日,市委棠委、常务副市长XXX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等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对市区主要的集贸市场、超市等食品市场的安全状况进行了视察。各部门、各地政府本着各尽其职、守土有责的原则,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节日食品市场、使整治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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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检查过程中,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积极配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保证了这次检查的顺利完成。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抓手”作用,积极协调部署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组织召开了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制定并印发了《XXX关于开展XX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整治工作的目标、重点及时间,对整治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并组织工商、质监、畜牧、农委等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出动人员130人次,车辆20台次,对全市食品市场监管情况和安全状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工商、卫生、质监、畜牧、农委、粮食等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粮油市场专项整治,以粮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市中心区、城乡结合部及农村为重点区域,对食品生产加工厂、小作坊、流通领域及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工商部门节日期间共出动人员1024人次,车辆375台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食杂店等经营业户2088户,收缴“三无”、超期食品402公 2

斤,立案4起,涉及金额3.3万元。卫生部门对餐饮业、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尤其对承办年夜饭的酒店、宾馆等餐饮单位的环境卫生、原辅材料使用、进货索证索票等进行了严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23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收缴不合格保健食品25公斤,立案1起,罚款11000余元。质监部门在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加大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黑窝点,取缔一垃圾油加工黑窝点,收缴垃圾油1000余斤 ,查封一饮料加工厂,封存不合格饮料2000余瓶。

全市各县(市)、区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实际情况都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完全统计,各县(市)、区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出动人员4000余人次,车辆300余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万余户次。通过检查发现,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秩序总体情况有所好转,大部分生产加工企业、批发、零售商店、餐饮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设施完备,从业者食品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但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式还比较严峻,部分食品企业存在比较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一些小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存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卫生条件差的情况;二是一些偏远地区存在经营销售过期食品现象;三是个别食品企业安全意识不强,部分

生产、餐饮单位人员没有经过体检和培训上岗从业,缺乏食品安全知识;四是部分市场超市经营的熟食、点心、干果类食品没有“两罩一套”,散装食品不按规定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

在节日食品市场检查同时,我市加大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主动把各新闻单位的记者邀请到现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宣传报道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倡导诚信经营;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不安全食品的危害性,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小常识,如如何识别注水肉、如何鉴别假劣粮油、购买食品应该注意的事项等,有效提高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市场,为保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下步工作意见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保障食品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避免职能空缺和职能交叉;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的常规管理,特别是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监管到位,不留死角;加强与新闻

单位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角度地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的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更好的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XXX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春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篇3]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止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市局《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食药监食[2012]7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应急和宣传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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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明确食品监管责任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消费特点及重大活动期间安排,我局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保障餐饮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并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人。同进,通过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消除监管盲点,确保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有效保证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零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餐饮安全监管

为深入落实“两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结合餐饮服务环节私屠滥宰、“注水、注胶”肉和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项活动的开展,加大了对各类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接待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为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贮存保管、操作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

健康检查等方面内容,严查各单位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是否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等情况。加大对以畜禽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蔬菜、酒类、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节日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品种的监管,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一次监管漏洞和食品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针对节日期间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工作特点,我局强化对定点接待单位的接待资质和接待能力的前期审查,加强对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巡查,有效地保证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对于农村自办酒席、群众性集体聚餐活动,我局依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发挥社会监督网络作用,增强了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严防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元旦、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366户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1户,警告并责令改正42户次。同时,积极参加县食安办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3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三、强化宣教,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在做好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提高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印制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册和宣传单,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积极联系县内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另一方面密切结合节日餐饮食品特点,加大

关程序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引导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和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餐饮服务行为,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切实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我局及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投诉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为确保“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我局在节前组织执法人员对节日期间供应“年夜饭”的单位进行了详细登记,要求相关单位全面做好食品原料采购和加工供餐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同时,我局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各自工作岗位,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元旦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了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规范了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进一步消除了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能力,“双节”期间我县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为全县群众的饮食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春节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篇4]

在2012年春节期间,我乡按照广朝府办[2012] 3号文件精神《关于加强2012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保障广大群众的餐饮安全,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组织乡村干部对各个辖区内的食品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同时乡上在1月21日,利用逢场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发放相关食品安全资料等。 抓好工作重点,实现整治目标

1、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认真检查小屠宰点、小食品加工点、小饭店、小食杂店、小农贸市场和无证照黑窝点;认真检查食品批发店、食品超市内的粮食、奶制品及今年销售的“三鹿”牌奶粉等、豆制品、饮料、酒、儿童食品、调料品等,在此期间分组进行集中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检查餐饮业,超市和批发商店,食品商店,销毁过期食品未发现一家无证照经营。

2、加大对食品加工环节的整治,特别是食品加工、酿造环节,重点对乡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等进行大检查,并提出了具体安全、卫生要求,对不符合卫生条件,未按生产程序进行生产、加工提出了整改措施。

3、积极配合畜牧部门对生猪猪肉市场、销售点的监督和管理,每天进行一次猪肉的检疫,不定期地进行集中大检查,节日期间未发现有病死猪肉销售,无注水猪肉销售,保证了群众吃上放心肉。

4、通过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促进了全乡食品生产

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食品信誉得到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创建一个和谐社会打下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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