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站月总结

时间:2022-11-23 23:47:41 监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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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站月总结

为保障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 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我所高度重视,于节前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对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 地布署,强化监管职能,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食品安全监管站月总结

一、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工作前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共检查了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央厨房及集体配送单位。检查内容为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食品原料索证是否规范,有无建立相关索证台帐资料,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具的清洗消毒情况。

二、广泛宣传动员,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学习宣传。在xx科普嘉年华期间,多次与各监管部门,在xx举行科普宣传活动。活动中,提供农残、碘盐等快检试剂,发放《食品安全法》有关宣传资料200多份,二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月宣传。9月26日,在xx-x化广场举行主题为“手牵手把好食品质量关,心连心守好食品安全门”的xx-x2017年食品质量安全月宣传活动。我所设立咨询台向过往居民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安全常识,现场详细讲解食品药品辨别方法,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儿童用

药及护理知识》、《老年人用药及护理知识》等多余种宣传彩页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送

我所加强了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准确统计有关数据,做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按时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监管站月总结 [篇2]

2017年度,**分局积极联合**镇政府相关科室,根据**镇区域经济特点,狠抓辖区食品安全,有效地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相关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今年来,分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检查**镇内食品企业35家次,发现行业隐患1起,立案查处1起。一是完善食品企业档案,确保监管无死角。在去年建立“一企一帐”的企业质量档案数据库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和完善企业信息,完成对辖区1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建档,其中注销1家,新增3家,确保能动态掌控企业的质量安全状况,监管无盲区、无死角。二是狠抓食品企业培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局通过集中培训、约谈等方式,向辖区企业宣传食品企业管理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题责任。累计约谈企业10家次,培训企业15家次。三是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分局在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日常巡查的同时,重点在“两会”、中秋等节假日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相关的食品企业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排除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隐患。四是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确保群众食品安全。分局及时发现有关企业使用饲料豆粕酿造酱油的情况,并在县局统一部署下,落实了对相关企业的整改,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以及相关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五是重点产品重点监管,确保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根据辖区经济特点,重点加强对茶叶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

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料进口、生产过程和成品出厂”三个关口,严律打击掺杂掺假和添加非食品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查茶叶企业无证生产行为。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关系辖区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狠抓不懈的工作。下一步,针对**镇的实际情况,**分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提高企业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培训,提升食品企业的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稳步提升;三是严格执法,确保食品安全底线,加大对辖区相关食品企业巡查力度和抽样频率,确保无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四是严格落实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巡查,对无证生产的食品企业、小作坊,一经发现,严格查处。

食品安全监管站月总结 [篇3]

根据《楚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楚食安办发【2017】4号)文件和楚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保障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让全镇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鹿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节前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对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地布署,强化监管职能,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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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

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前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共检查了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22家,其中包括2所中心学校,完小12家,小学2家,幼儿园6家。学校、幼儿园检查内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食品原料索证是否规范,有无建立相关索证台帐资料,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具的清洗消

毒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堂营养餐食品留样、生活饮用水等。检查结果统计表明,各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健康证持证率100%;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食品留样率100%。

二、开展中秋节月饼和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中秋节、国庆节前,鹿城镇人民政府协调组织彝海工商分局和鹿城镇安监办、鹿城镇卫生院等执法部门对辖区各大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摊位的月饼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中秋月饼市场安全稳定、秩序井然。同时,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了对辖区商场、超市以及零售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横到边、竖到底 ,对各经营主体的索证索票、食品备案等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加强了对鲜肉、熟肉制品、水发产品、糕点等节日重点食品的抽检检测力度,期间共抽检样本8例,合格8例,合格率100%,有效保障了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三、领导重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食品卫生监督协管员对鹿城辖区的餐饮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了32家餐饮单位、7家农家乐,6家药店。餐饮业检查内容是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操作间环境卫生、操作间功能布局、原料仓库、食品冷藏、餐具消毒措施、“三防”设施、食品原辅料索证资料、食品留样、生活饮用水等。

药店检查的内容是有无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认证情

况、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是否办理相关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等情况。

四、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针对今年中秋、国庆假期的特殊性,节前我镇加强了对卫生监督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卫生监督员的责任感,为监管工作打下牢固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了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及加强自身卫生管理的自觉性;通过电子显示屏、媒体等对学校、旅游景点周边地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及主动维权的意识。通过各个层面、各种形式的宣传,在全镇营造了食品安全消费的良好氛围,形成了卫生监督规范,管理相对人重视和全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态势。

同时,彝海工商分局和兽医站还加大对富民街、黄泥坝这2个农贸市场等重点地区的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辖区正常的经营秩序。

五、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值守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值守工作的相关要求,首先彝海工商分局保证每天50%以上执法人员在岗,由一名领导带班,同时每天安排干部在前台负责接听投诉举

报电话,及时查看12345投诉举报系统,为消费者提供第一时间的帮助和服务。其次鹿城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都严格执行“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没有空岗、脱岗现象。

中秋国庆期间,我镇共出动执法力量35人次,机动车4车次,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65户,抽检食品样本12例,合格率100%。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意见,其中卫生监督员对2家无证经营的农家乐和餐馆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各1份;对10家健康证或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过期的业主要求立即体检、培训,下达整改通知1份;对1家无HIV检测卡和健康证的旅社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并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要求各餐饮单位、公共场所、药店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安全大检查的意义,遵守法律法规,重视食品药品、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管理,强化安全意识,通过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学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加强对学校内部食堂、营养餐和商店的管理,全力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各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被检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了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公共

场所卫生工作质量,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让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通过以上几项卓有成效的专项检查及监管措施,鹿城镇在“两节”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在这次检查活动中也发现了几个较严重的问题:

1、部分无证经营的流动摊贩活动在楚雄州职教中心、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周围,无证照经营行为存在于食品流通领域、餐饮卫生领域。

2.流动摊贩活动在彝海、青龙社区大型建筑工地周围(如青龙杨基屯),无证照经营行为存在于餐饮卫生领域,时间是在中午11-12点午餐时间;楚雄州职教中心、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及彝海、青龙社区大型建筑工地周围存在较重的食品安全隐患。鹿城镇政府及鹿城镇卫生院无处罚权,只有监督、管理权,打击比较困难。少数经营户多次监督无效,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亦无济于事,采取检查时关店门或欺骗等手段违法经营。建议由楚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楚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楚雄市工商局、鹿城镇人民政府、鹿城镇卫生院、鹿城镇青龙社区、彝海社区共同参与,进行一次大型的集中清理整顿活动,确保我镇辖区食品安全。

鹿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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