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精细化方案

时间:2022-11-24 00:38:45 精细化管理 我要投稿

城市管理精细化方案

为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城市,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临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城市管理精细化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繁荣、文明、和谐新临城”为目标,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理念,启动为期三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理顺体制,着力做好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环境卫生、街道交通秩序等整治工作,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二、主要工作

(一)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

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三级网络”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解决部门之间交叉管理、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等严重影响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为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工程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综合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环境卫生、市政、市容、绿化、规划管理以及流动商贩、露天经营、城市交通、客运秩序和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职能,达到城市管理高效、快捷、综合执法的目的。

(二)增加环卫基础设施

在新建道路、小区等处建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同时,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购买必要的机械清扫车、垃圾清运车。

(三)加强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实行“一证管多证”模式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将县城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分区,实施城区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力度。结合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各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停车场、水果专业市场、蔬菜专业市场、小吃(烧烤)市场、汽修建材市场等市场体系建设,为经营者提供合适场所。二是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结合市场建设,逐步取缔街道占道经营摊点。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在经营业主申请办理营业手续时,经建设局(城-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其他部门办理有关证照,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四)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突破

1、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重点治理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墙体外立面包装、垃圾清扫、清运、公用设施维护及绿化亮化等工作。

2、公安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区内养犬、户外遛犬的管理,并负责做好对狂犬、流浪犬的捕杀工作。

3、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清理整顿城市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县城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禁止大型运输车辆、未苫盖的运输车辆穿越城区。

4、环保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环境、噪声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企业污染、烧烤污染、噪声污染等进行治理。

5、工商局负责制定《县城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农贸市场卫生、摊位、设施及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

6、交通局负责制定《县城客运车辆、占道修车等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车、占道修车等进行治理,并负责对穿越城区等级道路的维护管理。

以上各部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后报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监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城-管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和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活动进展情况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结合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广泛宣传。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开通“12319”便民服务热线。文明办、爱卫办及各部门都要开展群众文明素质提升教育活动,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环境卫生意识等方面做好文章,通过群众素质的提高来改善城市环境。

(四)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各单位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累和完善城市管理的经验,探索新的管理措施。从细节入手,疏堵结合,变被动为主动,把环境整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长效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大城-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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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精细化方案 [篇2]

为加快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建设国家健康城市(以下简称“双城双创”)工作目标,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7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7〕3号)、《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7〕4号)等文件精神和全国爱卫会建设国家健康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66号)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工作方针,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改善和人民身心健康为宗旨,以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卫生问题为重点,以双城双创为载体,加快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美丽、整洁、宜居的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做出贡献。

(二)创建原则。坚持政府领导、统筹部署、部门协作的原则,在全市掀起一场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创建热潮;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双城双创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地区、各系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突出重点、整治难点、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力量,以点带面解决薄弱环节以及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创建目标。通过开展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双城双创活动,力争到2017年,城市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卫生管理与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提升,我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到2020年,我市健康城市建设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和健康人群建设和谐发展,沈阳市跻身成为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的国家健康示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能力。提高地方各级政府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加快推进各级爱卫会和爱卫办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等配置满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水改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各项爱国卫生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畅通建议、投诉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

(二)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健全健康教育网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在各大媒体、公共场所等设置健康教育宣传内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完善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积极鼓励群众参加体育锻炼,合理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全

面禁止烟草广告,继续巩固和深化四类场所无烟环境创建成果,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三)营造整洁健康的市容环境。优化城市布局形态,加强城市道路、环卫、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垃圾、污水、粪便的收集、运输和集中(无害化)处理能力,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运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完善城市功能照明设施。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加强城区街路、水面、岸坡等地清扫保洁,坚决整治城市“占道经营”,“乱贴画、乱搭建、乱堆放”等行为;加强城区绿化、美化工作,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系统,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科学规划和规范管理各类市场;加强全市建筑工地和待建工地的监督管理,确保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加强社区、单位、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综合规范化管理,促进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整体提升。

(四)打造良好生态宜居环境。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开展城市抑尘、绿色交通、大气监控预警等环境空气治理工程,加大对秸秆焚烧的治理和管控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治理,开展城乡小流域水体治理,大力整治污水沟渠,努力改善城乡亲水环境。规范医疗废弃物管理,加大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理监督,完善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五)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建设,加大对五小行业、学校、托幼机构等场所的卫生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活动,切实保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在全市餐饮服务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和牲畜屠宰卫生检疫程序。开展饮用水安全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检测和评估工作,确保饮用水水质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七)优化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积极防治传染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按期完成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科学布局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儿童预防接种服务质量,严格临床用血管理,加大对建成区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的查处力度。

(八)规范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制定以孳生地治理和药物消杀相结合的防制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开展病媒生物监测调查,确保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保障措施

双城双创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自抓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分工包干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要完善创建工作机构,建立工作考核和通报制度,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和问责制。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宣传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教育阵地,在全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双城双创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挥出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真正成为双城双创工作的不竭动力。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要建立多层次的督查考核评比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畅通群众、社会、舆-论监督渠道,开展经常性检查评比,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引入激励机制,制定奖惩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政令畅通、行动统一、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创建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范畴,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健全机制,加大投入。要建立健全双城双创工作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法规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大投入,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专项工作经费。同时,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有偿服务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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