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改革调研报告

时间:2022-11-24 04:20:5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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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改革调研报告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农村医疗改革调研报告

  一、现状和成效

  xx年,我市共有乡镇xx个,村(居)委会xx个,常住人口xx万。其中农业人口xx万,户数xx万,农民人均纯收入xx元。乡镇卫生院xx个,村卫生室xx个,乡村医生xx人。自xx年xx月x日xx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xx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xx月底,全市参保乡镇xx个,占xx%,参保村xx个,占xx%,参保人数达xx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xx%。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xx、xx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80%以上,其中xx、xx、xx、xx等达到了xx%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xx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集体经济扶持)出资xx万,乡镇财政资助xx万,县(市、区)财政资助xx万,市财政已资助xx万,体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xx元以上,高于全省xx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xx元以上,最多的xx元,而全省一般在xx元;平均补偿水平在xx%—xx%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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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xx、xx、xx、xx、xx、xx,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xx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xx区、xx县由xx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xx、xx、xx、xx和xx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一定的补偿。截止今年xx月底,全市住院结报xx人次,补偿总额xx万元,人均补偿xx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xx%,占有效费用xx%;门诊补偿xx人次,补偿金额xx万元。

  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农民、农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时两级财政出资每人xx元不等,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上述对象及个别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参保对象实施除大病统筹外的医疗救助。目前开展新农医的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制度,如xx区对有效医药费用在xx万元及以上的这类对象给予至少xx元的救助。截止xx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资金xx万,已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患重大疾病对象等困难人员免费参保xx万人,资助总额xx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区参保对象xx万人,资助金额xx万元;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救助xx人次,救助金额xx万元。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xx、xx、xx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xx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竞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xx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xx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xx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xx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xx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xx户家庭xx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xx%。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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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xx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xx%以上;xx-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xx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农村医疗改革调研报告 [篇2]

  一、调查背景

  五一期间,我在网上调查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并利用假期对家乡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概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定义

  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难看病及缓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重要手段,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切实保障广大农民身心健康的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小病补偿为辅,体现互助共济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①

  (脚注)——摘自林州市原康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栏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程序②

  1、参合农民持《新农合证》在定点机构门诊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新农合证》家庭门诊帐户诊帐户现有的金额直接减免医药费用,超出部由参合农民自付。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与农医所进行结算。

  2、参合农民在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补。由定点医疗机构对其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审核,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垫付应补助金额。

  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一律到乡镇农医所补偿。其住院医疗费用一次性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乡(镇)农医 所审核报销,2000元以上或对住院资料有疑问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后交县农医局复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3、申领补偿时,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此三证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医疗机构的有效住院发票、出院小结(或病历)、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

  4、患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门诊发票及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的门诊大病(慢性病)证明到乡(镇)农医所办理。

  5、对已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和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出院后既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新农合补偿时,参合农民应先将住院发票原件和发票复印件 先交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后予以补偿,再将住院发票原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发票复印件由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保存,但外伤病人只能原件报销 (学生除外)。

  6、住院费用实行限时报结制度,出院后三个月内可随时办理补偿结算手续,超过三个

  月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偿(外出务工者可延迟到年底)。农医所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应补偿的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合农民。

  三、探讨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及建议

  1、宣传方法不够合理并且宣传力度不够

  首先是在向农民宣传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我通过调查得出这样的结论:宣传的方式不应该书面和官方化,而是通俗易懂些,贴近农民。如果在宣传中没有让村民们真正了解它能够给他们带来什么切实好处,那么村民的参与积极性肯定不高,反而认为又是政府在以什么名义敛财,往往会以抵触的心理对待。

  其次通过与村民访谈,我还觉得相关工作人员在宣传这种新型制度的力度不够。村民还不是很清楚这种制度的内容以及具体是怎样操作的。假如村民在符合报销的情况下由于不懂具体的操作过程,导致医疗费用报销不了,这反而会加重农民的经济负担。而农民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体,缺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新型的制度推广肯定只会昙花一现。

  因此,在向村民做宣传工作时工作人员务必注意以上两方面,多多向农民宣传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好处,并且时时刻刻以农民利益为重,让他们清楚实施新制度的每一个过程,让农民在参加合作医疗过程中真正体会到它确实能够带来好处。

  2、资金监督管理不够透明,参与农民应该有知情权

  资金监督管理条例中有规定:在加强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还邀请农民代表加入合作医疗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参与资金监督管理。但是事实上不免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农民代表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种种压力,从而失去应有的监督权。所以应该让全体参与农民都拥有知情权,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使得农民相信并拥护这种新制度。一种较可行的方法是在各方面的监督下定期公布其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得资金使用渠道彻底透明化。

  3、报销的范围不够大,参与农民受益空间仍受限制

  从不列入报销范围来看,农民从中得到的好处还是较小的。比如交通事故,这种事故农民损失将是很严重的,但没有列入报销范围。经过采访了解到,交通事故一般有赔偿方,就没有列入报销范围。但是假如没有赔偿方呢?我想可以在推行过程中,应该逐渐放宽报销的范围。毕竟如果农民花大钱的地方反而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销,就会使得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没有新的特点和强大的吸引力。

  四、结束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2003年经过全国部分地区试点、2017年开始初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践初步检验和证明它是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利于我国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和不断缩小城乡贫富差距的。它在施行的开始阶段并不是顺利的,一定会存在很多现实问题,这需要在推广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探索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可行性方法。我相信它在我们党和人民的不断努力下,将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事业改革中一个成功的典范,将为当前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事业添砖加瓦。

  农村医疗改革调研报告 [篇3]

  最新一份农村医疗改革网路调查报告显示对农村医疗改革的有所认识的人占到65.4%,而一无所知的人占到23.1%;医改给人们带来益处的只占到39.4%,56.7%的人认为没有带来什么益处;有56.7%的人认为现今的医改不尽人意,觉得医改成功的人只占1%。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是推进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也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政策之一。面对农民医药费用得不断攀升,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低下,因病致贫现象的不断增加;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得宏伟目标,如何建立起一个人人可及而又有效的农村医疗卫生体制,解决农民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已成为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当务之急。

  从开始的调查报告显示,随着社会老年化的加剧,人们对于切身医疗保障的意识的加强,人们开始普片关注医疗问题,但是政府对于医改的宣传方法不够合理并且宣传力度不够致使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人不了解医改,尤其是农民这样文化层次相对较低的人群。从切身与医改有过接触的人来说,感到带来益处的人只占1/3,一半以上的人并没有感觉到医改给他们带来的好处。由此绝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政府农村医疗改革是不力的。

  从我了解我当地下塘镇的农村医疗改革情况如下:

  一、长丰县医疗改革基本情况

  有一次,我家人出了点车祸,由此便和医院有了深层次的接触。从中我了解到一些基本的情况。新医疗改革实行以后,说实在的看病也没少花多少钱。烧了的钱是乡村镇卫生所里的药变成最基本的了,说白了就是没有好药新药,只是由于现在药品分配都是县级及以上的医院分配的,为了降低药品价格,便只给下面的小卫生院分配低廉的基本药物。这本来是件好事,禁止医院私自购药,降低药品价格。却也带来个些负面的影响。比方说现在的流感在中国有60%的变异,这在欧洲些国家只有4% ,这和我国消炎药乱用滥用所致,而现在乡村医院里的基本流感药物和消炎药却大部分都是无效的或者效果差。如果有个人出了车祸腿部大面积受伤,这种村镇的小医院根本没法医治,这种情况是综合所致的,医院里没有好的药物给予治疗,基础设备差,医疗改革后这种医院的医生工资低了很多,医院医生流失严重,已经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医院为了维持基本的运作,最终还是得向患者下手,不管什么病,进去就是三项检查,然后才给你看病。在大医院里在办理入院手续的时候,医院会问你有没有参加新农合,新农合是从2003年起逐步实行的,旨在减轻农民的负担,解决一定的农村看病难问题,但是一般农民都不愿意说自己参加了新农合,即使他已经参加过。这方面的原因很耐人寻味。这是我的亲身经历的事。

  二、制约农村医疗改革的主要问题

  全国绝大多数乡镇逐步把合作医疗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许多干部在成绩面前没有抵住诱惑,开始侵吞医疗专款,更多的却是政府工作者的不作为。在医疗改革中牵涉到许多复杂的利益问题,政府不愿意彻头彻尾的来个“斩草除根”,当然这也有政府的难处。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毛主席提出的“赤脚医生”大大降低了行医者的门槛,对当时的农村医疗情况有了一定的改观,但是这些医生的水平是没法和一个正规的医生相比的,现在中国有8亿的农民,这也为现在的遗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中国医疗卫生发展是种畸形的成长,农村医疗在最初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由公共卫生所负责农村村民的基本医疗,这还是个社会服务型行业。之后,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变,公共卫生所基本上由乡村医生(赤脚医生)充当,此后,逐渐演变成私人诊所,医疗设备因为资金匮乏、医疗观念落伍等因素影响,未能形成一系列整体性的医疗器械和一套完整的医疗服务体系,农民的医疗再次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是种长期积累下来的沉疾,现近改革只是把这些“赤脚医生”聚集到村镇卫生站来,结果只是双败不是双赢,这些“赤脚医生”也因工资低而离去,最后卫生站只不过是个空壳而已。

  三、对农村医疗改革的意见

  政府在在医疗公共产品方面不应缺位,政府应主动承担的公共产品的服务。加强政府在医改方面的监管,防止某些官员在医改方面不作为或者挪用医改公款,让属于农民的每一分钱都落实到实处。加强农村医疗改革的资金投入,可以由政府投入和社会募集相结合,社会募集资金保守在每年3000亿左右,加强资金投入用以改善村镇医疗的基础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的招募上。在全国建立全面的互联的医疗信息网,医院资金的流动和用途向社会公开,保证透明公正的原则。改革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由上级直接领导,实现“四个分开”。

  四、总结

  医疗改革是世界性的难题,对中国这样的农业大国来说,对农村医改也正处于一个艰苦探索的过程中。在实行医改后还是有一定的成效的,60%的基层目前正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药价降低了30%,老百姓切实得到了实惠。但是还有很多重大的挑战需要我们政府和人民去面对。我们相信新的农村医改一定取得成功的,改变现有的看病难,病则返穷的现状。陈竺说现代医院管理最终将走向董事会体制,大医院和基层要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农村医疗改革调研报告 [篇4]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高原山区省,又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之一的,全省面积有39.4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和高原占94%,有17个地州市,127个县(市、区),4000万人,平均人口密度为90人/平方公里,有8个民族自治州,27个民族自治县,除汉族外,有白、哈尼、傣、苗等24个民族,人口达1000余万,占全省人口的1/3,其中有300余万少数民族居住在边境一线,13个民族跨境而居,这些地区人员稀少,交通、经济、文化不发达。云南的卫生事业是在十分落后的工作条件下起步的,但仅用了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就达到了一些国家花了10年时间才能够实现的卫生发展目标。“八五”期间是云南卫生事业发展的最好时期。玉溪市位于云南省的中部,北纬23°19′~24°53′、东经101°16′~103°09′。北接昆明市,西南连普洱市,东南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西北靠楚雄彝族自治州。区域最大横距172千米,最大纵距163.5千米,总面积15,285平方公里,人口210万(2017年)。在这样的自然条件下,给玉溪市的农村医疗改革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及问题。

  从2000年2月开始,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作为《提高中国农村基层卫生组织服务能力的试点研究》项目。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具有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玉溪市也积极探索农村医疗事业改革的办法。针对

  玉溪市的特点以及医疗现状,玉溪市人民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及颁布了一系列条例。

  今年暑假,我利用了一段时间到玉溪市政府询问了相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在街上对于我市的农村医疗改革的方法以及问题和现状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

  在调查中,我发现想要改革农村医疗状况,必须先得对现状有一个了解,通过调查的出,现在农村医疗现状主要集中体现在医疗设备水平低,收费昂贵。具体表现为:

  1、我的家乡在玉溪市的一个小农村里,村里面没有大医院,只有卫生所,大病必须得到市级或者是省级医院里看。在我们县的医院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先进医疗器械,就连给牙齿照一个全片都得到市里。由此可见,农村的医疗设备基本上处于一种落后的状态。、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是医疗设备相当陈旧。目前大多数卫生院主要还是靠“老三件”(即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来开展工作,已配备“大三件”(即心电图、x光机、b超机)的为数不多,配备x光机的有10所卫生院,心电图的9所卫生院,b超机的13所卫生院,而且绝大多数设备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购置,使用时间过长,诊断准确性差;配备其他更高档一点设备的卫生院更是少之又少。二是房屋破损严重。绝大多数卫生院使用的房屋是上个世纪60至70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

  2、在农村,人民的文化水平低,对外界的了解很少,对于医药了解的更少,一般都是医生说什么,就是什么,对于医生开的药,收

  取的费用更是知之甚少。而医生更是水平不够,专业水平低,在给农民用药的时候,很少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

  3、药品价格过高。在农村,对于很多人来说,只能买的起一般地药,对于那些好一点的药,一盒就要好几百块,所以负担太大。

  4、医疗人员素质差。对于医疗人员来说,应该把老百姓的健康摆在首位,可是,有些医护人员在对待病人的时候不够认真,经常还草草了事。

  5、医疗人员偏少。在我们村的卫生所里面,仅有四个人,两个医生以及两个工作人员,经常医生既要看病又要充当护士,导致了每次我们去看病都要等很长的时间。

  最新一份农村医疗改革网络调查报告显示对农村医疗改革的有所认识的人占到65.4%,而一无所知的人占到23.1%;医改给人们带来益处的只占到39.4%,56.7%的人认为没有带来什么益处;有56.7%的人认为现今的医改不尽人意,觉得医改成功的人只占1%。

  问题始终存在,但是我市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手段进行农村医疗改革。 近年来,玉溪市委、市政府积极进行探索,3次实施重大农村医疗改革,初步实现了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得了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3步发展目标。

  玉溪市加大对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医改实施3年来,各级投入资金1.93亿元,建设村卫生室292个,乡镇卫生院69个,社区卫生机构8个,县医院4个。2017年,玉溪市在省内率先全面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176万农民提前1年享受到了中央的新农合政策。2011年,该市又在中央投入的基础上,市级财政为参合农民人均增资100元,大幅度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使参合农民筹资水平翻了两番多,人均统筹资金达300元左右。

  目前,我市新农合筹资水平、基层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和住院补偿年封顶线均为全省最高。乡镇、县区、省市级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5%至100%、75%至90%和55%至70%,住院补偿年封顶线达16万元。同时,该市建立了由政府出资的参合农民大病救助制度;积极探索慢性疾病门诊统筹管理,管理种数达10个以上。2011年1月至11月,全市共有362万余人次的医药费得到新政策补偿,共有5200人次获得大病再次补偿,共有3829人次获得慢性病门诊补偿。

  我市还在全省率先推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行动计划。一是以投入换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全额预算拨款补偿,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逐步规范,公益性明显提升。二是以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素质建设为突破口,制定出台提升乡村医生素质3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全市150个村卫生室每个有1名新招聘村医;并通过中专学历教育培训、函授教育、成人教育培训等,逐步使全市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启动农民健康档案配套建设,着手为全市农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我们家也在前几年开始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每次去看病,医生都会让我们先出示农村合作医疗证明,每次看病的费用也很低。也不会存在说以前的那种,有病都不敢看的情况。并且自从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以后,每年我们到年底,还可以到医院用我们的农村合作医疗本,领取一些药。

  医改实施以来,玉溪市结合本地实际,勇于实践创新,全面提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实现了基本医疗高补偿、大病救助全覆盖、老年慢病有保障。在2017年全市参合农民筹资水平人均140元的基础上,2011年市级财政人均增加100元,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54%,人均筹资超过290元,其中财政补助260元。2012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60元。在保障筹资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农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年度住院和门诊封顶线。2011年,玉溪市新农合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乡镇级医疗机构为95%-100%,县区级医疗机构为75%-90%,省、市级医疗机构为55%-60%,住院补偿年封顶线达16万元(含大病救助封顶6万元),2012年提高到20万元。2011年全年共筹集新农合资金4.62亿元,共429.45万人次获得补偿,补偿金额3.74亿元,当年结余0.88亿元。全市各区县新农合实际补偿水平普遍超过60%,最高的达到79.69%。

  在普遍提高参合农民报销水平的同时,玉溪市在新农合制度框架内建立了新农合大病救助机制,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参合农民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给予更高水平补偿。大病救助资金在新农合基金中统筹解决,参合农民无需另行缴费。当参合农民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

  时,按新农合标准报销后还需个人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再次给予50%-60%的补助,年补助封顶线为6万元(加上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封顶线10万元,共计16万元)。2012年,大病救助年补助封顶线提高到共计20万元。其中,易门县先行试点,参合农民单次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时即可进入大病救助流程。今年1-7月,玉溪全市新农合大病救助受益患者累计达6055人次,接近去年全年救助人次数,实际补偿比例达到68.97%。

  在加强农村医疗改革的道路上,我市政府也在努力中,我们也坚信农村的医疗条件也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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