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生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31 23:11:57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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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生调研报告

一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受经费制约的问题突出。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由于乡镇财政拮据,在落实经费上困难很大。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比较好的地方,需要兑现政策的人数越多,落实经费困难更大,负担更重。

农村计生调研报告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税费改革之后,村级计生干部普遍减少,基本情况是每村没有一个计生专职干部,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干部兼任,只保留了人口较多的村名小组的宣传员,育龄妇女自管小组

长由于无酬低,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生活在一起,怕得罪人,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镇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以上这些问题,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区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靠实村组基层计生干部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制度,建立报酬增长机制,调动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强化素质,提高其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水平。通过完善网络,靠实责任,提高水平,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各项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要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投入机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是引

导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计划生育投入机制。主动抓好各项节育措施。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真正得到关怀,得到实惠,带动广大群众转变婚育观念,逐步走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道路。

三是要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责任,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认真执行协议管理、协查通报、数据共享、信息公告等制度,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流出人口,流出地要全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管理合同。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要主动和流入地联系,实行委托管理,并加强联系,形成流出地、流入地互动的管理机制。流入地要加大管理力度,定期验证,及时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及时向流出地反馈婚育信息,提高协查通报率和信函回复率,保证回函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流入人口,流入地要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齐抓共管,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底数,分类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跟踪到人,随访到人。

四是要强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要进

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改善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服务站技术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环情、孕情、病情服务及节育手术、术后随访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普查普治、婚育咨询等生殖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农村计生调研报告 [篇2]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我国“十一五”时期8项工作任务的第一项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就何谓新农村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作了全景式的描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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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精神,透彻分析当前形势,对于我们抓住机遇,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

我们应该紧紧地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力度,多渠道、全方位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全面提升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笔者认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阵地,筑牢村级服务网底

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描述,要求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之一,为此,从直观角度上分析,国家将会对村级建设,特别是对西部地区村级建设有大的投入,必然会形成以村委会为主体和形象代表的基层组织阵地建设高-潮。

人口计生系统要抓住这个机会,将村级计生办,尤其是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室的阵地建设纳入其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统一规划之中,使之不断健全、完善,构建起以区(县)生殖健康中心为龙头,镇生殖健康分中心为骨干,乡生殖健康服务站为主体,村生殖健康服务室为基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体系。

在抓好阵地建设的同时,注意村级服务室设备配置,至少要保证有床、桌、凳、避孕药具柜、人口计生宣传资料等基本物件,形成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能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卫生、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殖健康保健服务环境,让广大育龄群众在接受人口计生优质服务过程中分享改革、发展的物质成果。

二、加速先进生育文化建设,促进乡风文明

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搞好物质文明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目标,同时还要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才能实现乡风文明的目标。

乡风文明是各个领域、各项具体工作实现文明化的集合。就人口和计划生育而言,应着力抓好建设先进生育文化,树立文明婚育新风,这既是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需要,同时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力抓手。

在当前,重点要在“一破一立”上狠下功夫。“一破”就是尽快彻底破除“早栽秧,早挞谷,早生儿子早享福”、“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以及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多子多福等几千年以来形成的传统婚育观念。“一立”就是在全社会,尤其是在农村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强化宣传教育和利益导向,大力推崇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增强其荣誉感和实惠感。运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这一有效载体,唱响先进生育文化主旋律,把婚育新风真正吹进千家万户。建立起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机制,协调、动员广电、报刊、文学艺术创作等所有宣传资源,从更具深刻的角度、更加广阔的视野关注人口问题,发挥好群体作用,从不同角度、不同形式上用先进的生育文化去影响人、引导人、教育人、鼓舞人、塑造人,给广大育龄群众以前进方向,给以精神动力,给以知识支持。

把建设先进生育文化,树立文明婚育新风融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中,融入育龄群众身心,使计划生育转化为更多育龄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稳定现有的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持续、深入发展。以先进的生育文化促进乡风文明,通过乡风文明展现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

三、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促进管理民主

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的、崭新的新农村,包含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全部内容。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也是新农村政治文明的集中体现。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种新的管理办法,是走好党的群众路线的新探索和新实践,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村的重要内容。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调节人口的合理分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多数人做少数人的工作,实施村民自治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人口和计生系统要紧紧抓住当前的极好时机,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融入整体村民自治之中。具体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村、组计生基层网络和协会组织的主体作用,构建计划生育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组织基础;规范自治章程和自治协议,规范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村民代表民主议事、民主监督等制度,建立完备的村民自治制度体系;把奖励扶助、优质服务等工作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更加自觉地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从而真正形成村级组织作用发挥好,规章制度科学实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有效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机制,加快实现新农村管理民主目标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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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生调研报告 [篇3]

随着人们文化素质提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这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减少了一定的压力。但是我国农业人口占多数,而农村育龄人群的文化素质总体水平偏低,受封建思想影响还很严重,因此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如何搞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多少年来奔赴在最基

层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们,一直在努力探索,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奖励优惠政策,使得我们的工作更亲情化,更有章可循了。但新形势下又存在着部分育龄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偏低与以人为本管理方式之间的矛盾、农村流出人口增多与各地协作管理不完善之间的矛盾,这些势必影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提高,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质量带来新的难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树立政府的绝对权威,才能确保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地位不动摇。强化利益导向,以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要严格依法行政,对违法生育人员要加大处理力度,增加违法生育人员的生育成本,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加大对诚信计生的考核,使人口出生统计更接近实际。

一、问题的提出

被称之为“天下第一难事”的计划生育工作在我国已开展了近半个世纪,所取得的成效显著。随着人们文化素质提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这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减少了一定的压力。但是我国农业人口占多数,而农村育龄人群的文化素质总体水平偏低,受封建思想影响还很严重,因此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如何搞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多少年来奔赴在最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们,一直在努力探索,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奖励优惠政策,使得我们的工作更亲情化,更有章可循了。但新形势下又存在着部分育龄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偏低与以人为本管理方式之间的矛盾、农村流出人口增多与各地协作管理不完善之间的矛盾,这些势必影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提高,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质量带来新的难题。

作为广东省的新塘村,它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现状如何,有那些成功的经验,为此,笔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社会调查。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分析原因,从而进一步在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中更好的在农村开展工作。

二、调查内容、对象、时间和方法

(一)调查内容

新塘村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

(二)调查对象

新塘村村民委员会干部8人,村民代表30人。

(三)调查时间

3月下旬。

(四)调查方法

访谈法、文献资料法。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新塘村实施计划生育的措施

新塘村是本镇最贫苦地区,但村民委员会相应国家政策,加大力度的的实施计划生育措施。具体做法是: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把宣传教育融入生殖健康系列服务之中,通过在全村广泛开展优生优育咨询、节育技术服务、妇女病普查普治、孕期保健等系列服务,使广大群众既掌握了相关知识,又享受到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把宣传教育融入生产队精神文明建设之中,通过开展建设小康生产队、合格生产队、文明生产队、星级文明户、幸福文明家庭等活动,引导群众逐步建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把宣传教育融入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之中,通过开展“三结合”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宣传教育融入社会保障和优惠政策的落实之中,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并依托多种载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

2.强化领导 落实责任

该乡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速迅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并将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分解到户、落实到人。

3.人员专职 干部专用

一是调整充实了各生产队计生干部,并由原兼职调整为现在专职;二是提高了村计划生育干部报酬,由原每月100元提高到现在每月120元;三是提高了村计生干部政治待遇,村计生工作考核名列全乡前茅,个人被评为优秀村专干,待村换届时作为提拔使用对象;四是乡计生干部由原联村调整为现在不联村、不包组,全部精力从事计划生育工作。

4、制度斗硬 奖惩分明

为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该村设立了计划生育工作举报制度,凡举报计外怀孕1人,奖举报对象人民币100元,凡举报违法生育1人,奖举报对象人民币300元。

(二)创建的主要成效

自全村通过上述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该村计划生育工作有了展新的变化。

1. 村计划生育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2.计生统计瞒、漏报现象基本杜绝

3.违法生育人数明显下降。

4.全乡计生几项指标,符合生育率达95%以上,环情、孕情监测率达85%以上。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迈进,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总体上保持了较快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城乡结合更为密切。在这种新形势下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正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从现状来看,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工作难度偏大。计生工作

环境越来越复杂,群众的计划生育观念越来越淡薄,计生对象对现行法律、政策断章取义,为我所用,只讲权利不尽义务,绝大多数计生对象不愿主动接受孕检、上环、结扎、引流产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甚至有的计生对象公然暴-力对抗计生执法,陷于了“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艰难局面。

二、农村群众自我生殖保健意识亟待薄弱.农村人口整体素质偏低,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差,不能准确选择适应自身特点的避孕药具是一种较普遍的现象。同时不少育龄群众未将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作为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而认为是国家控制人口的手段,于是在国家推出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时候,认为知情选择就是随心所欲,因此贪一时便利,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人越来越多,造成引流产居高不下。当年采用长效节育措施的仅3118例,只占当年应落实避孕措施的38.4%,而引流产却高达2842例。

三、奖励扶助政策偏低。扶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但是与财政转移支付的其他项目相比,计生扶助标准仍然偏低,如年满60周岁的农村两女户和独生子女户每年奖励只有720元,独生子女伤残扶助只有960元,独生子女死亡扶助只有1200元,这些优惠政策对计生对象没有很强的吸引力。一些农村符合政策生育户有的已经成为新的弱势群体,他们对今后的生活前景并不乐观,“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没有根本改变。

四、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较弱。一是对人员素质的要求。我市村级计生管理员基本上由村妇女主任兼任,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但是随着计划生育内涵的丰富发展,对村级计生管理(服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宣传国家的政策,还要懂法、懂生殖保健知识、懂咨询随访、懂子女教育等等,现有水平远远跟不上群众的需求。二是对计生管理服务职业化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绝大多数农村人口不再局限于农耕,而是进入各行各业,同样我市村级计生管理(服务)员绝大多数在私企上班,她们只能利用休息时间来为群众服务,如果仍然按照计划经济时代的标准去要求她们放弃自己的工作来从事计生工作显然是不合情理,而维持现有模式又满足不了群众的需要,因此对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职业化的要求。

五、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现象依然严重。 近两年,我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取得长足的进步,征收到位率大幅度提高,但与法规条例规定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氛围未形成,穷的征不着、富的征不足现象依然存在。

四、关系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建议

回顾近年来的创建实践,深深体会到创建工作上级重视是根本,群众支持是基础,经济实力是关键。在推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新塘村也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要树立政府权威。计划生育工作从一定程度讲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政府和计生对象既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也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在计生对象不能自觉遵守政府制定的计生政策,而政府在做思想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必须体现政府的执行力,树立政府的绝对权威,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地位不动摇。

2、要强化利益导向。从人对社会公共资源占有的角度讲,符合政策生育户为社会和政府是做出过贡献的,全社会理应要对他们予以回报,这种回报要通过政府对符合政策生育户的关心和扶助得以体现。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奖扶标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现行生活水平同步,通过政府的奖励扶助让已经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既感到光荣又得到实惠:以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要严格依法行政。对计生工作人员要强化业务培训和政策法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在查处计生案件中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以思想工作为主,以优质服务为主。对违法生育人员要加大处理力度,增加违法生育人员的生育成本,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

4、要完善考评机制。目前的计生工作考核方案软件设分过多,没有突出人口出生这个核心指标,调查的随意性、机遇性也大,这样很难反映出一个地方计生工作的真实水平,也影响考评结果的公正。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加大对诚信计生的考核,使人口出生统计更接近实际。同时适当减少调查次数,省、市、县调查尽量同步,让基层用更多的时间来做基础工作,提升计生工作水平。

在执行计划生育工作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公正透明,让每一个计划生育家庭都能够享受到他们应享受的扶助与奖励。从而以点带面,为广大育龄群众消除后顾之忧,引导他们转变生育观念,倡导新型生育文化,从而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谐发展的步伐,从而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

虽然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农村经济水平的制约和农民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受经费制约的问题突出。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由于县乡财政拮据,在落实经费上困难很大。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比较好的地方,需要兑现政策的人数越多,落实经费困难更大,负担更重。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税费改革之后,村级计生干部普遍减少,基本情况是每村有一个计生专职主任,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干部兼任,只保留了人口较多的村名小组的宣传员,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由于报酬低,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生活在一起,怕得罪人,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以上这些问题,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靠实村组基层计生干部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制度,建立报酬增长机制,调动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强化素质,提高其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水平。通过完善网络,靠实责任,提高水平,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各项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要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投入机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是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计划生育投入机制。主动抓好各项节育措施特别是二女户结扎的落实。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真正得到关怀,得到实惠,带动广大群众转变婚育观念,逐步走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道路。

三是要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责任,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认真执行协议管理、协查通报、数据共享、信息公告等制度,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流出人口,流出地要全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管理合同。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要主动和流入地联系,实行委托管理,并加强联系,形成流出地、流入地互动的管理机制。流入地要加大管理力度,定期验证,及时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及时向流出地反馈婚育信息,提高协查通报率和信函回复率,保证回函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流入人口,流入地要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齐抓共管,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底数,分类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跟踪到人,随访到人。

四是要强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改善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服务站技术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环情、孕情服务及节育手术、术后随访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普查普治、婚育咨询等生殖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农村计生调研报告 [篇4]

为缓解全球人口压力做出了巨大贡献;人口再生类型也从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转变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适合人类发展的类型;计划生育方式也由原来的“飓风暴雨”式转变到“春风化雨”的阶段;计生工作队伍与计生工作服务对象也日趋“和谐”;计生工作也逐渐得到了世界认同和理解,我国计划生育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我三年多的工作实践结合这十多天的调查,浅谈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流动人口管理难到位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开放政策的建立和迅猛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口的日益增多及本地就业形势的影响,地区间的劳务输出越来越频繁。一方面繁荣市场,搞活流通为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由于流动人口居无定处,加之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属生育旺季,客观上给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造成部分有再生育愿望的育龄对象在服务和管理上的脱节。以常德市武陵区xx-xx乡为例,xx-xx0年全乡共有21例违法生育对象,其中流出人口违法生育15例,占全乡违法生育的71.4%,xx-xx年全乡共有违法生育13例,其中流出人口违法生育10例,占全乡违法生育的76.9%,可以这样讲,农村绝大部分的违法生育来自流动人口,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就是流动人口数量大分布广,人员流动性强,难于管理。再就是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责任划分界定不清楚,还有些不科学的地方。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流入地没有严格考核措施、处罚措施,从而造成流入地对违法生育存在以“赶为主”的工作方式,甚至有些个别地方基本不管,在有再生育愿望的群体中形成“家里生不成,外面生”、“务农生不成,打工生”,人为造成流动人口管理上的空档。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困难

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了二十多年,宣传教育也大张旗鼓的宣传了二十多年,人们的生育观念也有了较大的转变,但个别对象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违法生育现象仍时有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及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依据法律做出征收决定后,很难征收到位。主要原因是:一是违法生育对象经济能力有限,承担不起。二是个别违法生育对象抵制不交,作为计生部门的保障措施及强制措施缺乏法律依据,造成社会抚养费征收困难。这里还以xx-xx乡为例,xx-xx年的21例违法生育对象以上年度人均收入计算(统计口径)每例违法生育应征收11xx-xx元,合计全乡应征23.52万元,实际只征收到位3.2万元,只占征收总额的13%,离省市考核指标的60%,相差11万元。xx-xx年13例违法生育对象,每例1.2万元,合计应征15.6万元。实际只征收到位2万元,只占征收总额的12.8%,离省市考核指标的60%相差7.36万元,从这个乡的几组数据来看,社会抚养费征收确实存在很大问题,这里不一一陈述。但这两个问题实际上直接造成了农村在有些地方,个别对象上生育秩序混乱的局面,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政策健康有序的开展,不容忽视,不可小看。

如何解决好这两个困绕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问题,我认为:

一、对于流动人口,要把流动人口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1、理顺关系,流出地与流入地要通过信息平台,流口生育证明等有效手段建立互通、互信、互帮的工作信息机制。及时处理流口有关的情况,确保流口管理不脱不空。

2、明确工作职责:流入地的计划生育部门,要严格控制把关,主要是把握好“验证关”、“入户关”、“发证关”、“用工关”、“租房关”、“孕检关”,特别是对于流入怀孕对象,要严格控制,发现一起要控制一起,杜绝“赶”的现象,查明情况后,要明确由流入地实施手术的新机制,因此增加的费用,应从转移支付中适当予以补贴。

3、管理服务、宣传教育要齐抓共管,流出地、流入地,对于流动人口都要进行跟踪服务,跟踪管理,从流入地又流入到另一地这样不稳定对象还要建立“换班接防”的服务管理体系,要通过服务来实现管理,通过管理来促进服务,边服务边管理,从面达到一个在管理没有死角,在服务上没有空档流口管理新机制。

二、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

1、强化队伍建设,乡镇要把精干力量安排到法规岗位上,区县要成立专门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队伍,专事专抓,还要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2、提高征收队伍积极性,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管力度,及时上缴,及时拨付。现在大部分乡镇计生工作经费紧张,资金零运行,对上缴的抚养费及时拨付能缓解计生工作经费困难,有利于提高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积极性,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积极性。

3、加强人民法院对违法生育案件的执行力度。对于个别影响坏,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对象,依法依程送法院后,人民法院要加强对这方面案件的执行力度,有财产的执行财产,没有经济能力的,要依法律程序实行拘留。计划生育政策是国家的基本政策,计划生育立法后,国家的计生政策就变成了国家意志,人民法院要加强在执行《计划生育法》上司法实践,以此来教育违法生育者本人及周围人,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法》的严肃性。xx-xx8年,常德市计生政策将与全省接轨,一孩生女对象,达到一定生育间隔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那么很多符合条件,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有二孩生育愿望和条件的将生育二个子女。但是,若一对夫妻第一孩为男孩却不能这政策,在农村同样条件,别人一孩生女的可以再生,我一孩生男孩后又不能再生心理上不平衡,加上受传统思想影响,如果不严肃执法,那么计划生育又将面临新的严峻形势,所以必须加强法院对违法生育案件的干预,促进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促进人口的协调发展。

只有在农村彻底解决好了这两个主要困绕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问题,才能促进人口健康发展,只有人口与社会协调发展,才能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这是我对计划生育工作这两个问题的一点浅显认识,我想只要我们全社会都高度重视支持计划生育工作,那我们作为计生工作者,就一定能使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农村计生调研报告 [篇5]

一是外来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外来打工人员逐年递增,已经成为各企业劳动力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虽然国家和省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出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不够完善,经常出现人在信息却未登记,或者人不在信息却还在的情况。

二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村合并后,每村的计生专职干部依然只有一人,而需要管理的育龄妇女却增加了几倍,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民组长兼任,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大多数的村民组长是男性,年龄也较大,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各种计生信息反应的不够及时,传达各种计生政策不够准确。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以上这些问题,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区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靠实村组基层计生干部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制度,建立报酬增长机制,调动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强化素质,提高其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水平。通过完善网络,靠实责任,提高水平,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各项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要完善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把责任明确到各分片的协管员,充分发挥新市民系统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认真执行协议管理、协查通报、数据共享、信息公告等制度,共同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外来流动人口要全部做好登记和办理《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做好管理服务。对外来流动人员要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齐抓共管,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底数,分类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跟踪到人,随访到人。

三是要强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改善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服务站技术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环情、孕情、病情服务及节育手术、术后随访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普查普治、婚育咨询等生殖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篇二:农村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人口与计划生育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党和国家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作为基本国策长抓不懈。我国农业人口占到了人口总数的70%以上,因此,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通过亲身经历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以及先后迎接计划生育年终考核,我清楚地看到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但面对新的形势,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解决

建立完善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逐步靠实了各级干部的责任;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群众生殖健康服务,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形成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工作氛围。

虽然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经济水平的制约和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是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流入人口增多,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把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婚姻登记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地方的男女青年只要有户口薄、身份证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记领取结婚证,这无形中取消了户籍地对领取结婚证的部分限制,造成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登记管理的脱节。同时,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随时改动出生年月,在结婚年龄上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婚姻登记制度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的脱节,导致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失去了对私早婚问题的有效制约和监控,造成相当一部分已婚育龄妇女不能纳入正常管理。

以上这些问题也是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同时也需要各级领导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1、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领导,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进一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层层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党员、干部出现早婚、早育、违法生育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2、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努力完善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公安、工商、民政、教育、卫生、城建、农业、综治等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加强对性别比工作的综合治理,教育、妇联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卫生、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等违法行为;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已婚育龄妇女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计生、公安、法院成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队,共同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农业、劳动等部门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开展以计生法律法规、婚育知识、预防艾滋病和性病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增强保健意识;加强基层协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各级协会组织,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3、强化利益导向,落实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积极落实国家三种奖励扶助制度,及时调查摸底,做到不漏户、不漏人。财政部门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和特别家庭救助政策;民政、卫生等部门,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帮助,对其中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优先照顾;社会有识之士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使计生贫困家庭生活条件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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