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表彰决定

时间:2022-11-24 19:15:36 表彰大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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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生表彰决定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

初中毕业生表彰决定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各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职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安教[2012]148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帮助学生及其家长正确定位,引导学生家长支持子女的升学选择,为初中毕业生升学指导、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为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决定授予俊民中学等11所学校“安溪县2012年度初中毕业生升学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希望受表彰的学校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为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出新的贡献。要求其他学校学习先进,借鉴经验,落实责任,为促进普教职教协调发展而不懈努力。

附件:安溪县2012年度初中毕业生升学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安溪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5日

附件:

安溪县2012年度初中毕业生升学指导工作

先进 单 位 名 单

俊民中学   湖上中学   白濑中学   前进中学 

霞春中学   东方中学   安十一中   由义中学

桃舟中学   参内中学   慈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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