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三等功表彰决定

时间:2022-11-24 18:27:19 表彰大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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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三等功表彰决定

吴江开发区(同里镇)、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太湖新城(松陵镇)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公司),区各直属单位:

个人三等功表彰决定

10月10日凌晨1时许,区公安局盛泽分局通过加强路面巡防与卡口盘查,成功抓获浙江“10·8”五名船员被杀案犯罪嫌疑人。

该案犯罪嫌疑人的成功抓获,充分体现了区公安局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以及扎实有效的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展示了公安干警高度的职业敏感性、见微知著的判断力、灵活果断的处置水平;再次证明全区公安队伍是一支关键时刻冲得上、打得赢的战斗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完全信赖的队伍。

为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推动“平安吴江”与“和谐吴江”建设,经研究,决定给予区公安局、盛泽公安分局分别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给予张-健、刘彦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不断开创吴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争当“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先行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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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三等功表彰决定 [篇2]

南通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鉴于周亮等五名同志2015年来的出色工作和取得的突出成绩,塑造了新时代交巡警的优良形象,经研究决定,给予周亮、杭春阳、戴俊、包晓祥、黄建等五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继续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争取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南通市

201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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