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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写字楼,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写字楼售后服务;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写字楼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公司对所销售的“联合中心”南区项目,其结构、建筑、设备、设施、配套及维护等方面做如下的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建筑设计标准。
二、写字楼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配套设备及设施完好,配套设备及设施运转正常。
三、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如下:
注:1、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业主自行实施的项目,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四、非保修范围
1、验收后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2、因用户不遵守《写字楼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损坏结构与防水层、设备位置安装不当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
3、因业主使用不当或进行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有偿维修:对于超出保修期和保修范围的,本公司可以视情况接受用户委托,在可维修范围内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收取成本费和人工费等费用。
六、有关质量的反映,本公司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
七、对质量问题有争议可向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有分歧,可申请裁决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 [篇2]
一、质量保证
本物业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和评定,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二、保修责任的认定
1、经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2、经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三、保修责任的免除
1、业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业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超出设计允许的、以及不可抗拒因素所致,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的质量问题。
四、保修项目、保修期限及保修单位
1、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1998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保修项目、保修期限、答复时限及处理时限详见附表。
4、答复时限是指管理处接到业户书面通知之日起给予答复意见的最迟时限。
5、处理时限是指保修单位开始保修活动的最晚时间。
6、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项目,超过保修期无效。
五、保修程序
1、住宅因质量问题而产生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使用时,业户应及时书面通知管理处。
2、管理处接到书面通知后在答复时限内与业户约定时间查看现场。确认为属于保修责任的,管理处联系保修单位在处理时限内维修。紧急情况有管理处直接安排处理。
3、保修单位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到场维修的,管理处须报请开发商予以解决。
4、业户应对保修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5、保修工作完成后,业户须及时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六、其它
1、业户入伙收楼时应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及早发现质量缺陷,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入业户收楼验收及保修记录表内,送管理处安排处理。
2、业主在使用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及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房屋财产的保险由业户自行办理。
钦州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附表1:
质量保修范围及期限
附表2:
质量保修范围及处理时限
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 [篇3]
一、质量保证
本物业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和评定,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二、保修责任的认定
1. 经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2. 经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三、保修责任的免除
1. 业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
承担保险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业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 超出设计允许的、以及不可抗拒因素所致,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的质量问
题。
四、保修项目、保修期限及保修单位
1. 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
明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1998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 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答复时限及处理时限详见附表。
4. 答复时限是指管理处接到业户书面通知之日起给予答复意见的最迟时限。
5. 处理时限是指保修单位开始保修活动的最晚时间。
6. 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项目,超过保修期无效。
五、保修程序
1. 住宅因质量问题而产生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使用时,业户应及时书面通知管理处。
2. 管理处接到书面通知后在答复时限内与业户约定时间查看现场。确认为属于保修责任
的,管理处接联系保修单位在处理时限内维修。紧急情况有管理处直接安排处理。
3. 保修单位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到现场维修的,管理处须报请开发商予以解决。
4. 业户应对保修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5. 保修工作完成后,业户须及时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六、其它
1. 业户入伙收楼时应对房屋详细检查,及早发现质量缺陷,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入业户收楼
验收及保修记录表内,送管理处安排处理。
2. 业主在使用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
动的设备及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 房屋财产的保险由业户自行办理。
附表2 质量保修范围及期限
附表2 质量保修范围及处理时间
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 [篇4]
甲方:
乙方:
本楼房共三间六楼,坐落于※※※※※※※※※※家属楼。由※※※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建。开工时间是※※年※月※日,交工时间是※※年※※月※※日。
※※及参加本楼施工的 、 对本楼房做出以下质量保证:
1、对房屋防水工程,房间和外墙防渗漏,保10年。
2、给排水管、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5年。
3、门窗翘裂、变形、五金件损坏,保3年。
4、主体结构质量、主体发生开裂、倾斜、倒塌等有关楼房的所有质量安全问题,保50年。
5、以上条件,如果在各自规定的年限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3人共同承担,修复或重建。
6、如房屋发生质量问题,应随叫随到及时修复。否则按违约论处,应以发生当时价格的百倍赔偿。
7、在保证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如果参与保证的乙方任何一个当事人不在了,也不能脱离责任,由他的儿女或妻子和其它担保人共同承担。
8、按国家规定,不经权威部门验收没有质量检测证的工程必须按房屋实际使用年限50年给予保证,并扣压总工程款3%的保证金,保证金一年后付。
9、本质量保证书,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一个人或者他们的儿女、妻子违约。就要负起全责,理赔甲方1000万元的赔偿金。
10、参与保证的人虽没有建筑资质,但本人都同意签订此保证,并且答应承担理赔的'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 [篇5]
一、本住宅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现予交付使用。
二、住宅基本情况
1、住宅座落:xx-x
2、建设单位:xx-x
3、设计单位:xx-x
4、施工单位:xx-x
5、质监单位:xx-x
6、物业管理单位:xx-x
7、住宅结构类型:xx-x
8、质量评定等级:
三、本住宅自___年 ___月____日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质量问题,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序号住宅质量保修部位、配件保修年限
1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按实际年限) 50年
2 屋面防水 5年
3 外墙面、地下室、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 5年
4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5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 1年
6 门窗、五金件损坏 1年
7 卫生洁具 1年
8 灯具、电器开关 半年
9 管道堵塞 2个月
四、使用说明
(1)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省建设厅《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与《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起使用。
(2)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保修期(详见上表)自规定交付之日起计算,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另有规定的,保修期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本公司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除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用户自身造成的原因外,本公司无偿承担表一规定内容的维修,保修期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优质服务。
(4)用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或者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或妥善处理。
(5)用户在使用所购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6)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均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本公司保留备查,一份在住宅交付时提供给用户,一份在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提供给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部门。
(8)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房屋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五、持证人
房屋买售人姓名
房屋编号佳境小区 栋 单元 室
合同号
维修电话
备注
建设单位(签章) 物业服务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物业管理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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