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承诺书

时间:2022-11-23 22:55:48 承诺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职业卫生承诺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在维护和保障卫生安全方面我单位必须履行如下法律义务

职业卫生承诺书

1、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服务条件,接受审查与许可的义务;

2、保证顾客用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的义务;

3、接受卫生部门监督的义务;

4、协助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众投诉的义务;

5、服从和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决定的义务。

据此,为保障消费者卫生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守法经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顾客消费的卫生安全负责;

2、建立并执行采购索证制度,严把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关:做好公共用品用具的进货验收与登记;不购买和使用无合法来源、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客用化妆品、公共用品用具和消杀药品;

3、落实消毒保洁制度:通风系统、二次供水设施以及公共用品用具及时清洗、彻底消毒、保持清洁;

4、把好卫生质量关: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5、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6、严格执行落实公共场所控烟措施。

7、积极配合、协助卫生部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众投诉案件。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当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认真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让社会和相对人满意我们的服务。特作如下承诺: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来电人员态度和蔼、服务热情,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自始至终为咨询者负责。即使不属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也要耐心说明和真诚告知办事的途径和方法,直至来询者满意。

二、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卫生监督员坚持做到“七要七不准”。即:要勤政廉政,不准以权(法)谋私;要依法行政,不准越权执法;要秉公执法,不准徇情枉法;要坚持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要廉洁自律,不准吃拿卡要;要热情服务,不准冷、硬、拖、顶;要公开执法,不准乱收费。执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时,卫生监督员人数不得少于2人,要在着装整齐、出示证件并在被监督单位人员陪同的前提下,方可行使卫生监督职责。要如实、准确书写监督文书,并由监督员和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对当场发现的一般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卫生监督实行“四公开”。即:公开卫生监督员名单、公开监督程序、公开发证程序、公开违纪处罚规定。

四、许可受理实行限时制。对办理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我局接到申请书后在1周内派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如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并按时复查,严禁不经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审查合格后,应在1周内发给卫生许可证或转送上级发证机关。

五、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卫生监督执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做到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审批,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行为。对违法情节较重需予以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等内容,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

六、快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在发生重大中毒事故时,在接报后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卫生监督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和现场处理,协同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制定控制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力争将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同时,要求及时上报。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误而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后果,形成错案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对卫生监督员有以权谋私、越权执法、野蛮执法、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的,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经调查属实后,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如当事人认为我局有违背承诺的人和事,可通过书信或电话等途径向我局投诉。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0日内完成查处工作,将结果反馈当事人并负责保密。

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如何编写?

一、我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能力、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质量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管理,认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我单位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监理人员能力、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单位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项目组成员能力及评价过程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我单位组织了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单位保证上述检查、评审、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承诺将在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内采取措施保持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在任何时间都保证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xx-x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职业卫生承诺书

我单位已经收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企业安全责任告知书》,对《告知书》中的责任和义务,将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进行贯彻落实,现向你局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落实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各项职业卫生工作。

二、如实填报《长治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内容发生变化,及时变更申报。比如新增或者改用其他化学清洗剂的,及时向你局报告。做好化学清洗剂的使用安全工作,向供货方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索取化学清洗剂的完整、真实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完善本单位化学清洗剂以及其他职业危害因素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切实做好本单位职工培训和职业卫生告知工作。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员工开展职业卫生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四、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运转正常。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保证职业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认真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五、根据法律法规,接受并配合你局对我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监督检查。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署名: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职业卫生预评价法律责任承诺书

一、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二、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单位作为第三方, 未受到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了技术服务活动的客观公正性。

三、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单位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所依据的技术资料、出具的检测数据均真实有效,评价报告中对本项目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四、我单位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结论性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xx-x有限公司 (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安全承诺书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为了保障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尊重和珍惜生命,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确保学校安全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从即日起,我郑重承诺:

1、我将提高自己的防火意识。不在校园内玩火、烤火、点蜡烛、焚烧纸物、燃放鞭炮。不在宿舍内私自接线,安装插座、存放或使用高功率电器(电饭锅、电热棒、电热毯等违禁电器)。使用各类电器时,认真做到“人走电关”。不违反《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不损坏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2、我将提高自己的防盗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数额较大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防止被盗和丢失;不在宿舍内经商,不允许外来人员随便进入宿舍内,不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人离寝室立即锁门。

3、我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行走靠右,不抢道,不占道,不在公路上打闹,骑自行车不带人,不骑飞车或追逐,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出行不乘无营运许可证、车况不好和超载车辆。

4、我将严格注意饮食安全。不到校外无卫生保证、无正规营业执照的饮食场所用餐,不购买和使用“三无”食品。

5、我将养成文明上网习惯。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社会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的信息保密工作,不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

6、在外出求职应聘及实习时,我将努力增强自我安全意识、不听信不正规广告,谨防上当受骗和人身意外伤害。

7、我承诺不无故旷课,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逃学、出走,寒暑假期间不滞留学校,及时回家,按时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不私自离校,无正当理由不迟归和夜不归宿。

8、我承诺不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聚众起哄,远离毒品、涉黄场所及涉黄信息,不做其他影响和干扰同学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不藏匿、使用或为他人提供各类管制器具。

9、我承诺在外游玩时注意安全。不到危险地带拍照、嬉戏,不到野外江、河、库、塘游泳,严防溺水事故发生,不带火入山。

10、我承诺不参与任何邪教组织,不在校园内传播宗教。

承诺人请在第二页签字。

【职业卫生承诺书】相关文章:

职业卫生培训总结04-28

职业卫生培训总结06-23

职业卫生监管总结11-24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07-09

职业卫生岗位职责06-12

职业卫生汇报材料修改08-03

职业卫生宣传标语08-03

县职业卫生监管总结11-23

职业卫生自查报告03-28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