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管总结

时间:2022-11-24 00:02:09 监管 我要投稿

职业卫生监管总结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和生产秩序,依法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我市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职业卫生监管总结

一、基本情况

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 家,市直 家, 区 家, 区 家。其中机械制造71家,煤矿14家,非煤矿业24家,家具制造20家,水泥厂9家,发电厂8家,制鞋厂2家,其他企业86家。 年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164家, 年和 年未有新申报企业。全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职工29800人,2004年应查体13370人,实际查体人数8261人,查体率61.80%。全市对所辖企业每年进行2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二、本次监督检查情况

1、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实施“卫监2号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劳动者健康相关权益,确保职业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保证这次行动的顺利开展,市

所成立了由 所长任组长、 副所长任副组长的“卫监2号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实施“山东省卫生监督2号行动”活动方案,为开展好这次专项执法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一是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仪式。4月25日上午9时整,我市举行了由市卫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市电视台、 日报社、市政府网站、市广播电台、华商时报 记者站等五家新闻媒体全程进行了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二是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举报案件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一查到底。

3、组织开展全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根据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 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评选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积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申报,全市有4家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了申报材料,经 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领导小组初审,最后确定 发电厂为我市上报企业。通过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的评选活动,起到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更多的企业争先创优,把企业作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的作用,更好地保障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立两个专项行动小组,对市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于5月12日对两区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两区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活动方案,对所辖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执法检查活动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0人次,检查市直企业24家,其中煤矿4家、钢铁冶炼2家、电力3家、水泥厂2家、制鞋厂2家、铁矿2家、其他9家;对20家企业制作了现场笔录,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违法事实清楚的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和事实严重的单位,将在集中处理阶段进行立案查处; 区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25人次,检查企业68家,其中三资企业2家、乡镇企业4家、私有企业25家,依法对53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2家企业立案查处; 区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0人次,检查企业22家,处罚9家,限期整改警告8家,罚款1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大了执法力度,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有效改善了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不足,提高了全市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经过近几年的扎实工作,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部分大中型企业,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如 电厂、 发电厂、 集团等都通过了职业安全卫生

体系认证,职业病防治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二是各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了比较正确的认识,70%以上的单位都依法履行自己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有专职或兼职的人员来负责本单位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三是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职工的健康监护工作得到了普遍重视,在岗职工查体率市直企业达到了85%以上,两区也达到了50%以上,有力的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四是职业卫生防护水平不断提高,各有关单位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与指导下,淘汰了一批落后的生产工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职工作业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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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主要问题

1、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新上岗、离岗职工的健康查体一般没有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而是委托本单位职工医院进行查体显属违法。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外包工、季节轮换工等非固定工流动性强、工作时间短,职业健康查体率不高,工作难度较大。

2、有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配合,致使建设项目的预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开展不力。

3、有些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不到位,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落实不力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速度缓慢。

4、职业卫生执法装备落后,制约了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5、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宣传培训工作跟不上,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不强。

四、今后工作措施和重点

1、充分发挥各级卫生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牵头与协调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监管体制。

2、加强与计委、安监等部门的配合,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预评价审和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3、加强宣传、强化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发。

4、加大投入,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应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装备适应监督执法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职业卫生监管总结 [篇2]

在市局和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立足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使职业危害申报、评价和监测等工作不断夯实根基,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诚信和责任体系建设,把提高意识作为职业卫生工作的前提条件。一是诚信体系建设。XXX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全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把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卫生措施符合要求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自评明细,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来抓。通过签订职业卫生告知承诺书,把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危害管理知识传达到企业,从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了职业卫生投入,夯实了管理基础,截至目前为止共签订了职业卫生告知承诺书30份,职工签订承诺书1500余份。有效地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视。二是责任体系建设。在安全生产考核细则中明确职业卫生工作要点,并把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发展纲要和工作要点中涉及职业病防治情况作为考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明确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三是标准化建设。在对五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现场评定过程中,对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现场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要素

进行严格把关,把职业卫生防治工作作为预防为主的重中之重。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把提高管理水平作为职业卫生工作的核心要求。一是狠抓两个档案环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通知》(XX安监管职健[2017]52号)要求,全面布置“两个档案”工作,强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冶金、水泥制造等行业两个档案标准化管理,截止目前已完成“两个档案”标准化建设XX家,正在建档的XX家。二是狠抓“三同时”环节。自去年以来,我局多次与立项部门审批部门协商,就新、改、扩建设项目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达成初步意见,明确“三同时”工作的重要性。截至目前,已有XX家企业完成率新建、扩建项目的预评价、评审工作。三是狠抓评价检测环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先生产后待产”的原则,对全县各类企业进行全面分析,总体安排,初步制定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和检测工作三年规划,并根据规划紧张有序的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和检测工作。同时,我们不断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严格审查评价报告,进一步提高了报告的时效性和质量,为企业强化职业卫生管理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依据。现有2XX家企业已完成了检测,XX家企业完成评价工作。

三、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把提高现场管理作为职业卫生工作的根本举措。一是突出重点行业。按照国家、省、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部署,我局立足实际,把非煤矿山、冶金、

水泥制造、石材加工、危险化学品等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作为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坚持全面覆盖、彻查隐患、严格整治的原则,共检查企业XX余家,出动检查人次XXX余人,共检查出隐患XXX处,已经整改XXX处。二是突出重点环节。为了深入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要求,我局于XXX日印发了XXX安监〔2017〕XX号文件,把新规范转发至全县XX个乡镇安监站和相关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做好企业自查环节工作,4月份我局对用人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工作按新规范要求全面落实。三是突出重点人员。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劳务外包管理,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给不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治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检查劳务派遣单位对从事接毒接害作业人员是否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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