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依法办学承诺书

时间:2018-02-12 15:55:38 承诺书 我要投稿

依法办学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推进幼儿教育多元化发展,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济宁市中区实验幼儿园诚恳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们郑重的向社会承诺如下:

依法办学承诺书

一、依法办园、规范办园。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幼儿园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为准绳,全面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不断丰富文化内涵,切实更新教育观念,走教科研之路,努力探索素质教育的新路子,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基。使每一个幼儿的身心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和谐的发展。

二、履行示范园职责,引领济宁市幼教规范有序发展。

充分发挥省级实验幼儿园、市十佳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认真履行指导职责,促进济宁市幼教质量整体提高,引领济宁市幼教规范有序发展。

三、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标准,坚持公示制度。

通过园务公开栏、教职工代表大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公示幼儿园的收费情况和开支情况,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坚持“收支两条线”,杜绝任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增强园务工作的透明度。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教师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谨治学,关幼儿;杜绝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向家长作出“爱心承诺”,当好孩子白天的妈妈,游戏的伙伴,发展的.支持者和引导者,

使幼儿开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群众称赞。

五、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创建平安校园。

建立“安全第一,防患为首”的安全防范机制,完善园内安全工作的法规建设,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放电、防毒,定期检查园舍和设备设施,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件,确保幼儿园安全无事故。

六、重视家园共育工作。

组织多种形式的家园活动, 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为目标, 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改善教育技巧。设立园长信箱,接受家长的咨询、监督和投诉。

湾李好娃娃幼儿园

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基〔2012〕4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以试点改革引领中小学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闽政办〔2015〕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郑重承诺: 

1.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 

2.加强师德建设。深入推进 “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引导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关爱学生,不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推行素质教育。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按规定开课设节,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文体活动时间和睡眠时间,杜绝增减、挤占、挪用学科课时现象。 

4.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晋江市市直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组织招生。 

5.规范编班行为。严格按规定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开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和兴趣班。 

6.禁止违规补课。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补习培训班、提高班,不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不组织包括毕业班在内的学生成建制补课或变相成建制补课。坚决制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以及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严禁在职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为社会办学机构提供生源或参与招生中介活动。 

7.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后及时开票。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强制学生在校购买保险、征订教辅资料、订购校服等,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8.抓好安全卫生。建立健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卫生工作责任。学校食堂和商店建立食品安全台帐,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学校危爆化学药品的存放管理。认真落实突发安全事故的预案及演练,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9.推行校务公开。认真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及时、全面、规范地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学校基建、学校四费(接待费、会议费、学习考察费、交通费)支出等重要信息,定期向教师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10.优化教育环境。热情接待信访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主动争取社会支持。     

以上承诺恳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凡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可通过电话、信箱向校长室反映。欢迎家长实名举报,学校对举报者资料将绝对保密。

承诺单位: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

监督举报电话:0595-85932015

监督举报邮箱:#url#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育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一、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兼职;不强制、暗示、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补习班。

二、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

三、不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订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学习用品和其他物品。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五、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如有任何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学校(盖章): 承诺人:

2015年 月 日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规范办学承诺书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郑重承诺如下:

1.坚持依法办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规范办学、依法治校。

2.加强师德建设。不断完善师德教育、师德年度考核制度,引导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关爱学生,不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推行素质教育。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文体活动时间,杜绝增减、挤占、挪用学科课时现象。加强考试管理,控制考试次数,义务段学校严禁公布学生考试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次。规范学科竞赛管理,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

4.规范作息时间。严格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学校作息时间规定,分季节、分类别(走读生、寄宿生)制订作息时间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不擅自提前学生到校时间、推迟学生放学时间。

5.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公办小学划片招生、就近通知入学和公办初中对口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跨范围、跨区域招收择校生。严格按规定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开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和兴趣班。严格执行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民办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三限生”招生政策,严禁在招生平台外招生和超计划、超比例招生。

6.禁止违规补课。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不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不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或变相成建制补课。坚决制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以及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严禁在职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托管中心,严禁在职教师有偿为社会办学机构提供生源或参与招生中介活动。

7.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强制学生在校搭餐、消费、购买保险、订购校服,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8.规范教辅使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教材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教学用书选用和使用工作的管理。规范教辅材料管理,不得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切实做到一生一科一辅。

9.抓好安全卫生。建立健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卫生工作责任。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配齐安保设施和人员。学校食堂和超市建立食品安全台账,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落实突发安全事故的预案及演练,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0.推行校务公开。认真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及时、全面、规范地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教育收费等重要信息,定期向教师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承诺人:

学校和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相关文件要求,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现就我校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规范评价行为。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排名排位并对师生进行奖惩。

二、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严格作息时间。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调整难度和赶超进度。严禁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三、规范招生行为。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在校不设置重点班,不违规招生。

四、规范考试行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位,未经上级批准不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和考试活动。

五、规范教师行为。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给学生乱订教辅读物、举办或参加各种社会举办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六、规范宣传行为。严禁对中考成绩、上线率、升学率及中考状元进行宣传炒作。

承诺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2015年9月

规范办学行为教师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依据省、市、县及学校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情况,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按照上级“一次性收费、两公开”的收费办法进行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二、严格贯彻、执行学校要求,与省、市、县及学校保持高度一致,班、科任相互配合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力求实现班级风气正,学风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增加人际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融洽教师与学生及家长的关系,经常通过家访等形式与家长沟通,不激化矛盾,形成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管理班级的群体。

四、不以任何借口为自己的教育对象进行有偿补习或课外辅导。不强迫学生参加课外学习。

五、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关注弱势群体。不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把学生撵出课堂,不让学生写机械重复性的作业。

六、不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订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学习用品、书籍、保健品、生活用品以及其它物品、商品。

七、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更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其它商品。

八、不让学生为自己服务,不让家长为自己办事。

九、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课时计划,不擅自增、减教学内容,不随意占课、让课或加快、延缓教学进度,不挤占课时、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十、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提前上课或延后放学,保证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

十一、科学布置课外作业,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小学生作业的相关规定,力求学生的课外作业科学合理,不加重学生的负担。

十二、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待教学质量和教学检测问题,不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排名。

十三、经常向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法制、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意识、法制观念、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

十四、组织学生活动前,要有明确的活动要求和具体活动措施,不得中途让学生离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以上承诺从2011年2月起生效

xx-x小学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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