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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调研汇报材料

时间:2017-09-27 09:14:30 汇报材料 我要投稿

上级调研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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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村级经济对农民社会保障的建立和完善做了哪些考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大批农民成为失地农民。失地农民是我国当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形成的新的困难群体,他们担负着由农村向城市转型的成本,面临着生活、就业、养老等方面的困难,已成为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因此,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一个根本问题。

我们顺外村在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方面,采取了一些保障措施。例如,为部分困难家庭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落实了五保户供养制度;每月为原村办企业下岗职工发放60元—105元不等的基本生活费,为退休村民发放80元—150元不等的退休金,每年发放200元—600元不等的重阳节敬老慰问金,每年为村民发放200元左右的福利金,并给特困家庭每年给予1000元以内的困难补助金。虽然我村每年用于村民生活保障金额达400多万元,但失地村民社会保障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近年来,因失地村民就业难、生活无保障而引发的各种矛盾日益凸现。目前,我们正在考虑争取盛市、区的相关政策,做好全村资产量化股份制改造工作。如果顺外村资产量化股份制改造工作能够得到盛市、区相关政策的支持,并且运作成功,那么本村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就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针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建立和完善,我们村结合青山湖区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把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作为政府民生工程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把它摆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国土资源、劳动保障、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农业、规划、人口计生、卫生等部门参加。

第二、在措施上要积极有效。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出台失地农民安置工程实施方案,对涉及失地农民的户籍、计划生育、义务教育、住房安置、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优惠政策。其中要把解决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将劳动年龄段内和劳动年龄段以上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通过科学测算,确定缴费和领取养老金标准。重点保障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生活安置。

第三、在资金上要保障到位。对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实行个人与政府共同承担的原则。其中政府承担的部分资金来源: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一些资金,用以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非个人缴纳部分,不足部分,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工业园当年所产生税收中,安排一定的比例予以弥补。同时,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丧葬抚恤等补贴等方面所需资金,也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二、加强集体“三资”管理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村级事务财务的透明度,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系统工程中的重要一环。近几年来,我们针对本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紧紧围绕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这个重点,研究对策措施,健全管理机制,加强源头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本村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现将我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我村通过多次论证,研究制定了开展“三资”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建立了“四个机制”。

(一)建立工作机制。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基矗顺外村两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三资”规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分管纪检、财务、经管、物管和村建等同志组成。同时,设立集体资金管理、租赁合同和资产管理、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资源管理和内部审计5个专项小组,各小组分工合作,共同负责全村“三资”管理的具体工作。通过建立“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机制,保证机构、人员、时间、精力四到位。

(二)建立责任机制。制定《顺外村集体“三资”管理岗位职责》,明晰“三资”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村级小组和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包括村“三资”管理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及集体资金管理、租赁合同和资产管理、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资源管理和内部审计5个专项小组的岗位职责。通过明晰职责,我村“三资”管理机构和专责人员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办事按制度、用权受监督。

(三)建立管理机制。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招投标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既注重激活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又根据发展的新情况,补漏拾遗,完善制度体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抓好6个方面:一是建立《台账登记制度》,梳理资产和核实债权债务情况,并统一录入村办公电脑,实行村级资料每周更新的动态监控电算化管理;二是完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账户、收支、结算、审核、审批、记账和核销等要求;三是完善《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资源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资产出租、出让和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四是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类型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租赁款缴纳和合同鉴证、合同备案、合同续签等相关要求;五是完善《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六是规范经济管理活动的程序,解决“三资”管理的突出问题。按上级要求,我村全面落实了统一银行基本账户、统一村账镇代管,实现了村镇管理的无缝对接。

(四)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是规范“三资”管理的重要内容。我村积极创新监督机制,力求使监督全程化。我们建立健全了村“两委”集体监督、职能部门监督和社会公开监督三项监督措施,有效强化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事前监督明确要求,对集体“三资”的重大事项,如年度预算决算、村民分配方案、大额资金使用、经营项目发包、建设项目招标等,都必须进入规定的议事程序,村“两委”班子充分讨论、决策“公之于众”,让村民了解情况,发表意见,使“三资”处置的各项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决策民主,有效遏制了腐败的滋生。

事中监督则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招投标领导小组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同时邀请上级纪委监察等部门现场办公,对“三资”管理进行全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解决在萌芽之中。

强化事后监督则通过定期公开村务、财务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来实现。设立了村务公开意见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将村干部的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自查自纠,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虚心接受和采纳群众的意见并定期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解惑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