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纺织服装学院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由复试笔试与复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即: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四)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如下表。参加面试的顺序在报到时抽签决定,抽签按报到先后进行,先到先抽。
专业 |
复试项目 |
时间 |
地点 |
设计学 |
笔试 |
2017年3月27日14:30 |
45教学楼101室 |
面试 |
2017年3月28日8:30 |
45教学楼101室 |
|
纤维材料与工程 |
笔试 |
2017年3月27日14:30 |
45教学楼102室 |
面试 |
2017年3月28日8:30 |
45教学楼102室 |
四、考生综合成绩的确定
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五、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
考生的录取按综合成绩排序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计划分配
2017年我院总招生计划为21人,除去已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后的招生计划数为17人,拟分配各专业的计划数如下:
专 业 |
拟分配招生计划数(人) |
设计学 |
9人+推免生1人 |
纤维材料与工程 |
8人+推免生3人 |
(三)公示
纺织服装学院将及时在公告栏及单位网站上公示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4月中下旬公布)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纺织服装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意见和申诉受理:纺织服装学院纪委。电话:023-68251346。申诉和反映问题或意见必须采用实名和书面的形式。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纺织服装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纺织服装学院网站地址为
http://fzfzxy.swu.edu.cn/
3.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未尽事宜,以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准。
原文地址:http://fzfzxy.swu.edu.cn/s/fzfzxy/tongzhigonggao/20170323/1753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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