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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通知

时间:2018-03-25 19:50:55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南京审计大学关于做好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现将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南京审计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南京审计大学关于做好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通知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复试考核成绩应量化,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指导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复试笔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密封、评卷、保管等工作,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

  (三)学校按照招生类型和学科成立复试工作组:①政府审计学院、国际审计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负责审计专硕和审计学学硕的复试报到、面试等工作,由政府审计学院牵头;②会计学院负责会计专硕和会计学学硕的复试报到、面试等工作;③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硕的复试报到、面试等工作,由工商管理学院牵头;④金融学院负责金融专硕和金融学学硕的复试报到、面试等工作;⑤经济与贸易学院、公共经济学院、理学院负责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金融学除外)学硕的复试报到、面试等工作,由经济与贸易学院牵头。

  复试工作组按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面试小组,复试工作组负责遴选复试工作人员,监督、指导各面试小组开展工作。面试小组由5名教授、副教授组成,并指定1名教授为组长,组员中至少有1-2名英语程度较好的专业教师。同时,应配备1名负责文字记录、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的秘书。复试面试小组的具体人选由复试工作组和学位点协商确定,复试面试小组人员名单应报研究生院备案,必要时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研究生院负责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对要求转出的材料做好记录。

  (四)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遴选并培训工作人员

  学校研究生院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复试工作组负责本组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工作,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工作组应对本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培训。

  (二)命制复试试题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复试笔试试题的命制参照《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工作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

  (三)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7]1号)要求,报考我校同一专业的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划定相同的复试线。

  (2)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计划较少的学科(领域)可适当放宽复试比例,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

  (3)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信息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并通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4)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时,可接受调剂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应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调剂。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考生的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若所报考专业满额,可优先受理其调剂申请。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复试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在复试阶段,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院严格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发现可疑学历证书和信息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笔试

  复试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报考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者还应按规定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的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加试的2门科目均为笔试,重点是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复试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100分,英语听说满分50分。

  复试面试小组应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及学校办学特色确定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对在职人员或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还应考查其工作期间的实绩或测试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跨学科考生,还可进一步考查其原所学学科和报考学科的知识和能力。

  4.英语听说能力。复试面试小组成员用英语与考生交谈和讨论,内容包括基础英语与专业英语。

  (2)面试小组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1.面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小组对面试结果负责。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2.面试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复试名单组织考生面试。面试前,应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在面试过程中,其他考生不得旁听。

  3.面试小组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现场记录不得涂改,并妥存备查。

  面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表上的成绩,不得涂改。面试小组在撰写面试评语前应召开会议,讨论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在面试结束2小时内,秘书将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的面试评分表、面试评分汇总表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为确保面试的公平公正,面试全程全景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