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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时间:2018-03-15 20:39:25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全文如下: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原文地址:http://phy.lzu.edu.cn/lzupage/2017/03/10/N20170310141613.html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工作。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执行小组,全面执行研究生复试工作并相互监督。

  (三)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全面执行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各学科点成立研究生招生面试小组,全面执行学科点研究生面试工作。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为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综合评价、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分成两阶段,第一阶段为申请材料评价、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第二阶段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 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读能力。每一位考生以对话形式进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应答情况进行现场评分。(满分100分,百分制)

  2. 面试主要为学术水平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本学科前沿及动态掌握情况、科学研究能力、逻辑思维表达能力等;采取面试的形式,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能力测试进行现场打分。报考专业为材料物理与化学的考生采取幻灯片答辩的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为介绍硕士阶段的研究生。每人汇报不超过10分钟,幻灯片本人自带至考场。(满分100分,百分制)

  3. 由复试小组成员统一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满分100分,百分制)

  4. 复试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签名,学院党委安排专人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等,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5.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由学院指定,具体见招生简章),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 学院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17年3月17日上午9:00至12:00

  报到地点:格致楼2018室

  报到对象:所有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

  报到时须出示的材料:

  ①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

  ③硕博连读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④持境外获得学位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⑤有在职单位的报考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 业务课二考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安排(见附件)。

  3. 体检安排

  体检对象:参加复试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

  体检时间:2017年3月21日上午9:00

  体检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

  考生体检时须空腹,同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40元体检费。

  三、录取办法

  (一)招生计划部署原则

  1. 根据各专业导师数量以及报考学生人数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 同一级学科不同专业之间原则上可以调剂录取考生。

  3. 不同一级学科之间原则上不调剂录取考生。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不占总成绩比例。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和面试占85%,申请材料综合评价占15%;即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面试)/2*85%+申请材料综合评价成绩*15%。

  (三)拟录取名单确认

  分招考专业,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其中普通招考考生必须同时满足学校及学院各项录取条件。

  (四)不予录取情况说明

  1.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①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②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③初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及学院复试录取分数控制线者;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⑤不参加体检、不按指定地点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

  2. 所有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四、信息公开及咨询、申诉渠道

  (一)信息公开

  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学院网页(http://phy.lzu.edu.cn/)和格致楼一楼公告栏公布;复试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复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页和格致楼一楼公告栏公布。

  (二)咨询、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931-8912753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liyong@lzu.edu.cn

  地址:兰州大学格致楼2018室

  学校申诉电话:0931-891244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附件:

  2017年博士研究生业务课二考试及复试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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