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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通知

时间:2018-03-18 15:57:56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山西农业大学2016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通知

  山西农业大学现将2016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专业实践相关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山西农业大学关于2016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的通知,全文如下:

山西农业大学2016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通知

  原文地址:http://jmxy.sxau.edu.cn/info/1023/2700.htm

  一、专业实践的目的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某一专业(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提出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职业预测与判断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实现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通过专业实践,使研究生接触真实的生产环境和操作过程,接受社会单位的文化熏陶,能够基本熟悉本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规范,增长实际工作经验,培养良好的职业素质、优良的工作技能、强烈的创业意识和团队精神,有效缩短就业适应期。

  二、专业实践的原则

  专业实践教学要坚持“三结合”、促进“三对接”原则,即,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研究相结合、校内(课内)实践与校外(课外)实践相结合,促进专业实践与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等对接,促进专业实践与各类实践基地(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对接,促进专业实践与企业行业的`实际环境对接。

  三、专业实践的组织与管理

  (一)研究生院负责指导、管理和协调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由分管领导为负责人的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具体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工作,积极建设并管理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单位。

  各培养单位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研究生实践单位或其他校外实践单位(以下统称实践单位)实践期间,由实践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实践单位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处理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专业实践基本要求

  (一)专业实践以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专业实践的内容应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包含必要的技能训练,体现所学的专业知识,达到职业性与专业性的统一。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所修学分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应进行不少于一年的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的方式,原则上采取集中实践的方式。

  (四)学校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协商,以协议方式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单位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根据需要到导师的科研协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五、专业实践的内容

  (一)项目研究、工程设计、社会调查等解决专业(职业)领域相关实际问题的活动。

  (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操作训练等掌握专业(职业)领域相关技能的活动。

  (三)行政管理、生产实践管理等熟悉专业(职业)领域业务流程和规范的活动。

  (四)参观考察、岗前培训等认识专业(职业)领域业务范围和单位文化特色的活动。

  (五)其他在专业实践单位进行的相关活动。

  六、专业实践前期准备

  (一)确定实践单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单位之前须与实践单位、培养单位、校内导师签订《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简称“四方协议书”)。

  未签订“四方协议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进入相关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单位之前应制订《山西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交培养单位审批。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安全、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方面的教育。

  七、专业实践考核

  专业实践结束前一周内,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填写《山西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备案表》,由实践单位和培养单位进行考核。

  (一)实践单位主要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出勤情况、实践表现及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培养单位在实践单位考核的基础上,确定不少于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作为评议小组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考核通过者,获得学分;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

  八、专业实践过程管理

  一般应在第二学期开始时(三月底之前),由导师(组)与研究生共同制定专业实践教学计划,报学院汇总。学院负责提供校外实践基地信息,收集、存档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计划、汇总实践安排,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一般从第二学期开始专业实践;学院、导师负责跟踪检查研究生专业实践进展,及时协调解决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录取后即与导师联系,进驻生产一线,以实践带动论文工作。

  专业实践期间,研究生须填写专业实践周(日)志;导师负责检查。

  一般应在第四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和专业实践单位评价反馈表,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专业实践信息。学院负责专业实践报告的收集、审核、存档等相关材料。

  九、附件

  1.实践计划表

  2.专业实践备案表

  3.专业实践汇总表

  4.专业实践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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