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业安全检查汇报材料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分设机构的通知》(政办电〔2017〕1号)及《县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2017〕1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并于1月9日—10日,对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做法
近年来,我局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建立健全长效防护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安全生产取得明显效果。目前,全县3A级景区2家,2A级景区1家,省旅游名村1个,星级酒店3家,旅行社3家,旅游车队1家,农家乐500余家(其中星级农家乐32家,省评四星级农家乐3家),旅游商品专营店10余家,旅游直接从业人员3000余人,间接就业人数10000余人。截至目前,全县旅游-行业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确保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市旅游局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是我局及时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制定了详细工作方
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旅游系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行动。二是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从思想认识到工作部署上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高度重视和加强旅游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从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出发,对旅游安全工作的要求与日常各项具体工作深入结合起来,突出旅游安全生产的标准化。三是在全行业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旅游安全重于经济效益”的观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确保了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管理,强化培训,努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为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加强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加强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我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旅游安全文化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是结合我县乡村旅游业加快发展,农家乐数量大幅增加,组织开展了“农家乐”餐饮服务业人才培训活动,着力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品牌,提升乡村游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综合水平。二是组织重点旅游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条例》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并研究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力度。三是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
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强化“安全第一”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四是组织开展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制,我局及时将修订完善后的旅游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放到旅游企业,并解答企业负责人执行过程中的疑惑,并对旅游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行指导,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
三、周密部署,深入排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针对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景区的行业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安全大检查。一是1月9—10日,我局联合县公安、消防、安监、交通、文体、卫生等部门对全县2家旅游星级宾馆、3家旅行社、3家A级旅游景区、1家旅游车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开展“自检自查自纠”活动,督促指导旅游企业进行反“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教育,自查自纠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对星级酒店、旅行社、景区(点),审批评定等工作中严把准入关口,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对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或授予相应称号,确保旅游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对旅游-行业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摸排检查,了解上岗资质,并严格落实持证上岗。通过检查来看,目前全县旅游市场秩序良好,
安全生产意识浓厚,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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